佛山女童遭碾压路人漠视的道德深层分析
2011年10月13日晚,广东佛山市两岁女童悦悦先后被两辆汽车碾过。而悦悦在被第一辆汽车撞倒后的一段时间内,先后有18名路人经过,却都视而不见,未施以援手。这几天,国内外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各种评论铺天盖地,大家都对路人的冷漠表达了谴责。同时也对国人的道德沦丧进行了探讨和反思。今天,当我再次在网络上看到小悦悦在地上无助地扭动挣扎时,当我惊闻小悦悦已离开这个她无法理解的世界时,内心深处似乎受到了强烈的撞击,使我忍不住把一些激动的言辞倾泻出来。
在人类经过千百万年进化而形成的人类悟性中,“由人及我,推己及人”的移情能力应算是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因为如果没有这种能力,就无法具备起码的为人之道,也无法维系最起码的人际联系。无论何时何地,人类生活都是在共同体中进行的,无论人们彼此是否相识,作为人类共同体的成员彼此间的伙伴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关系要求每个成员都不能对其他成员的命运漠不关心,要求在必要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每个人都可能遇上一些突发事件,这种时刻不容人计较利弊得失而只能凭借对同类的基本关注来行动。每个人都可能陷入不可预料的危境,在这种情况下,人有权得到同类不计功利的援助。这是进化中达成人类共保的默契,他使每个人在困境中不致于孤立无援,情感上不致于无家可归,它维系着人类必要的感情联系和相应的人类公德。据此来看,当2008年汶川大地震,2010年日本大地震等人类遭受痛苦和灾难时,人们的内心会自然生出一种去帮助他人的心理并付诸行动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公德的普世原则,它是会超越个人恩怨、社会矛盾与国家利益的。
而目前我国民众的道德素质整体下滑到如此令人恐怖的现状,实在让人触目惊心。原因到底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主导我们社会秩序的管理者责不可推。我们知道,一个人良好的道德行为必须在适宜的社会环境中才有可能形成,同时良好的法律秩序的教化和约束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二者紧密结合才会使社会公民有理性的公共道德意识和行为。而在目前来看,这两点显得很有欠缺。当前在“唯经济至上”的理念指引下,人们对于金钱的热衷已趋于疯狂,绝大多数人有了一种肤浅的认识:财富是获取人生普遍幸福的途径,有钱就有了一切。于是人们不再追求理想,而是追求看得见、摸得着的财富金钱。这种对物质的过多需求肯定会使人们在精神丰富的方面受到影响,会使人放弃对人类道德永恒的追求,人不再有神圣感、价值感。有的只是利欲满足的快感,这会助长人的邪恶情绪,使人降为一种动物性的生存方式,内心仅有的一点良知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节节败退。再加上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强力准则——法律被人治所践踏,出现人权大于法权,钱权大于治权。缺少了法律应有的公正公平原则。人们故意去触碰法律的禁区,在捞得好处后采用各种不可告人的手段去全身而退。“能捞就捞,捞到就跑”,“只要能获利,一切都可弃”的机会主义、赌博心态四处泛滥。整个社会就出现了民众良知泯灭、道德沦丧等精神层面崩溃的现象。
导致民众道德素质下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精英人群的道德指向。在当前,由于原先占据人们大脑的某些理论和信仰的逐渐淡化,使得作为民众精神导引的精英人群们陷入了信仰的危机,他们不再是真理的化身,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能够用那些空洞的口号去主宰他人的命运。于是今天谈这个理论,明天宣传那个观点,无法作出对社会的未来方向有前瞻性的指导。政策也就经常转向,甚至出现前后矛盾的决策,闹出一些国际笑话。在这种情况下,纯粹的暴力压制和道德欺骗就成了维护秩序的必要手段。而失去了精神信仰的民众看不到前进的出路和方向,身不由己地被时代洪流所夹杂的各种污浊裹挟着向前。人们就只剩下了原始的冲动与追求,人性的各种弱点就像潘多拉的盒子被打开一样肆意泛滥于各个阶层。从政府官员、法官、教师到普通民众,似乎都忘记了对自己的要求和自律,在社会上近乎癫狂地表演着一幕又一幕让人瞠目结舌的丑剧,社会的道德准则一再被破坏与践踏。人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坚持精神满足和追求美好品德的堤坝崩溃了。
由此看来,佛山女童悦悦的悲惨遭遇是不能只停留在对那些冷漠路人所代表的国民层面进行批评的了。我们要真正认识到:当整个社会出现了这种普遍状况时,社会公共道德的重建与维护的责任绝不只是在普通民众的身上。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些路人,还有广大的民众也都是受害者。
2011年10月21日晚「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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