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经济学之(三十三)边际产量下降定律
张五常的《经济解释》云:“边际产量下降定律 (the 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productivity) 又称为回报率下降定律 (the law of diminishing returns)。这大名鼎鼎的定律万无一失,是一个「实证定律」(empirical law)。”
具体而言,“边际产量下降定律是说,如果有两样生产要素(factors of production),土地与劳工,一样要素增加而另一样固定不变,那么总产量会上升,但这增加会愈来愈小(边际产率下降),然后总产量达一顶点,再其后总产量会因为只有一样生产要素继续增加而下降。”
我认为,说万无一失实在是太孟浪了。比如,把劳工这一要素固定,逐渐增加土地要素,当总产量达一顶点后,你再怎么增加土地我都要它空着,不理它,总产量就会一直保持在这一顶点,不会因为只有一样生产要素继续增加而下降的,而后面增加土地的边际产率就会一直是零,不会下降。而且呢,说不定空地上长出几棵野果树,总产量还可以增加呢;当然了,这时就不是只有土地一样生产要素增加了,因为长出的野果树也是增加的要素。所以是不能拿野果树来反对边际产量下降定律的,否则一定会被人笑掉大牙。
可是你别说,还真有人就持这种野果树逻辑呢。在《佃农理论》的附录里,张五常云:“ 证据表明,在亚洲土地改革以前,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出不仅为正,而且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接近于零。以台湾为例,1948年,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非常小。但正如第7章和第8章所表明的那样,减租后,佃农耕地上劳动和其他投入的增加导致了产出明显增加。”那增加的其他投入其实就是野果树了。呵呵,一笑一笑。
《经济解释》又云:“然而,自奈特 (F. H. Knight, 1921)之后,经济学者喜欢把总产量曲线画成先弧上然后再弧落——平均与边际产量曲线是先升而后下降。定律是指边际产量曲线下降的那部分,开头上升那部分是违反了定律的。怎么可能呢?这是个难题。奈特的解释是生产要素有「团性」(lumpiness 或 indivisibility)。这是说,一个劳工就是一个,不可以把他斩开来解体生产。这也是说,因为要有一个起码的生产要素单位,「团性」存在,所以边际产量曲线是先升而后下降的。这个解释很牵强,难以置信,因为一个劳工或任何生产要素,不需要用刀解体,而是可工作一个小时、半个小时、一分钟或甚至几秒钟。这样,「团性」是不存在的。”
我认为,后面张五常对“团性”的说明,根本就是在歪曲奈特的意思。奈特所谓的“团性”,其实是指边际产量曲线上升的那整个开头部分,也就是说:在边际产量最高时,所有参于生产的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结合起来,这个结合体才是“一个团”呢。
那么我们也不妨看看张五常自己的解释:“要是我们让生产的方法自由转变,开头一段的边际产量曲线上升就没有问题了。一个人拿一卷软尺量度土地,其产量是量度了的土地面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方法。多加了一个人,软尺还是一卷,量度的方法一样,两个人交替用同一软尺,产量的边际上升必然下降。但如果两个人合作,各执软尺的一端来量度,其量度得的土地面积(产量)会比一个人的产量乘以二为高,但生产的方法是改变了。若继续多加人手,软尺还是一卷,无论生产方法怎样变,边际产量是必定会下降的。”
我看,平均产量那是一定会下降的,边际产量倒是未必会下降。而“两个人合作,各执软尺的一端来量度”正是“一个团”,这里张五常才真正理解了奈特所谓的“团性”。但是,换了个说法竟据为己有了。人果然是自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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