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理论上说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特殊形式,即说明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阶级斗争性质,我们引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决定了一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的问题,特别是决定了阶级斗争问题,兄弟就来说说社会基本矛盾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的问题。
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社会基本矛盾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今天的人们看来,这不过是一个常识。其实,它的明确提出,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前,人们并不知道有社会基本矛盾存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以及以前的社会形态,认为社会的发展,都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推动的。由此说明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的历史,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但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看到社会主义社会,可能是考虑到理论上的慎重和严谨,没有明确提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就是社会基本矛盾。
列宁虽然看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也研究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社会矛盾,例如,他认为小生产是每日每时地、大量地产生着资本主义的。但他没有看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因而不能具体地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情形,仍然没有提出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斯大林领导苏联工人阶级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但他一度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完全适合的,是没有矛盾的。只是在他逝世前一年,才在他的经济学名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发现并承认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也有矛盾,弄的不好,也可能发生冲突。但斯大林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有矛盾,主要是从生产关系的发展一般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的角度来说的,并没有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具体矛盾的角度来说明。斯大林离社会基本矛盾概念的提出只有一步之遥,惜乎天不假年,他也没有提出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
毛泽东同志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借鉴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具体分析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情形,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中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毛泽东选集》第五卷,373,1977)毛泽东同志的论断明确了两个问题:其一,截止到社会主义社会,所谓社会基本矛盾,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其二,所谓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在毛泽东同志的论断提出以前,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共产党人,大多不愿意承认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还有矛盾。他们不能想象,工人阶级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所建立的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仍有矛盾。他们不能理解,一个社会的发展动力在社会内部,不在社会外部;正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部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因此,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提出,不仅是对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重大贡献,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人们的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
事情还没有完。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提出,只是为人们观察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方向。我们还要知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怎样发生矛盾的,是以什么方式发生矛盾的。也就是说,要找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这个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资本主义社会的发生、发展和灭亡,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归根结底是由这个根本矛盾决定的。与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相类似,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规律,也要找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找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
但长期以来,我们事实上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个任务。在实践上,我们往往把当前的主要矛盾当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并用当前主要矛盾的运动来解释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这样一来,不要说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了,连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是有基本矛盾,都成为问题了。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步建立后,中共八大决议(1956)提出:“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341页)我国理论界有些人认为这个提法,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最早提法,甚至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表现形式的最早提法。
对我国理论界的这个说法,兄弟不能同意。其一,八大决议是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直接面临实现工业化的历史任务,从而提出工业国和农业国、生产和需要的矛盾的。这里说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一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因此,不能算是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其二,八大决议进而提出,我国当时国内主要矛盾的实质,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有同志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表现形式的最早提法。兄弟也不能同意这种说法。兄弟以为,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的提法,看似说的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情形,但这个提法直接来源于对我国当时主要矛盾的进一步抽象,主要指向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一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不能算是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总之,一些同志误以为八大决议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或误以为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其主要失误,是把社会主义一个历史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当成了社会主义历史过程的主要矛盾(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理论界的这一失误,对我们寻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进入新时期后,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1987)提出:“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10页)这里说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可是有些同志又把这个主要矛盾,看成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兄弟以为,把社会主义一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当成社会主义历史过程的主要矛盾,不但是放弃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的探索,其实质是仍然不愿意承认社会主义社会有基本矛盾。
我们当然要集中主要精力解决当前的主要矛盾。但我们不应忘记,社会主义一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矛盾的解决,它的解决方式、解决策略以及解决手段,是受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规定的。
我们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搞了六十多年的社会主义,据说“创新”了许多理论,可是,到现在仍然搞不清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搞不清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搞不清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怎样发生矛盾的,是以什么方式发生矛盾的。毛泽东同志早在五十年代就发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并且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情形进行了具体分析。在如此坚实的基础上,我们几十年来竟没能前进一步,甚至固步自封,拿主要矛盾当基本矛盾,视基本矛盾为乌有,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对我们面临的这个重大问题,我们当然指望我国理论工认真加以解决。但也不能完全指望他们。每个觉悟的工人阶级成员,都应尽一份力。正是本着这个愿望,兄弟在《犹抱琵琶半遮面》一文中,根据毛泽东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分析,认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矛盾可以表述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不完全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这个表述的内容,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和分析确定的,应该是有把握的,但表述的是否准确,兄弟不敢自专。鉴于发现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表现形式,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而且事关重大,这个表述仅供关心社会主义前途的人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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