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东方红社科网刊登了一篇题为《修正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上的无知无耻和失败》的帖子,对1978年5月《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作了批判。(http://www.dfhsk.org/a/lilunxuexi/2013/0526/4706.html)
东方红网在这个帖子前面加了一个编者按,对其内容做了充分的肯定,而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中提到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则加以彻底的否定,并言辞激烈地说这是“修正主义在真理标准问题的无耻行径”。
为了纠正这种说法,但又不直接针对这个编者按,本人于8月22日用“05txlr”这个注册名,在该网发了一篇《毛主席论真理标准——纪念120周年》的文章,汇编了毛主席的大量有关论述,从正面说明了“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重要命题,是毛主席提出来的,不能因为《光明日报》那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同样的语句作标题,打着红旗反红旗,就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本身是什么“错误的”、是什么“谬论”。(http://www.szhgh.com/article/mao/study/201308/29370.html)
可是,本人的这篇文章刊发不到24小时,在点击数为180、顶帖达到12,并有网友称赞这是篇“好文章”,因为“近三十年,许多号称左派的人们,都在这个认识论的问题上失足,而且有影响不断扩大的趋势”的情况下,就被东方红网毫不说明理由地删除了、退回了。这里,有截图为证:
http://pb-i4.s3.amazonaws.com/photos/327959-1377755978-0.jpg
其实,网站删帖是正常的,本人就不予置评了。问题是,原来并不想直接批评东方红网的编者按,现在本人的文章被删了,就只能让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编者按到底对毛主席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名言有哪些奇谈怪论了。
奇谈怪论之一:[有人说,毛主席在修改“五评”《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两条路线》时,也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即使真的毛主席写了这句话,也是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不足为据。]
这不是什么“有人说”,而完全是事实。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载有一篇毛主席《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八日)的文稿,全文如下:
一
即送康生〔3〕同志:
在最后一页上有一点小的修改〔4〕,请酌定。
毛 泽 东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二时
根据手稿刊印。
二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些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认识上有错误观点的人,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反面教育之下,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改变过来。对此,我们寄予很大的希望。
根据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刊印。(有毛泽东修改件)
注 释
〔1〕 人民日报编辑部、红旗杂志编辑部《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一文,在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一九六三年第二十二期发表。
〔2〕 本篇(一)是毛泽东在五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定稿第一页上写的批语。(二)是毛泽东对这篇文章定稿的修改。
〔3〕 康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4〕 即本篇(二)。
请问东方红网编者:此文稿中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是毛主席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吗?那为什么毛主席在给康生的信里,要特地说明加了这句话,并“请酌定”呢?毛主席亲笔修改的这篇“五评”,第二天就发表在《人民日报》上,并且翻译成多种外语向全世界广播、发行,白纸黑字俱在,决不是以后有人做手脚能改变的,也不是用其它什么理由能否定的,难道“不足为据”吗?
也许东方红网编者又会说,像那本《毛泽东传》一样,九十年代出版的这本《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是按照邓小平理论非毛、批毛的,可信度甚低”。那么请注意,文稿中说是“根据手稿刊印”的,是“有毛泽东修改件”的。从编者按的全文来看,这位编者1978年时即“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是一个老同志、老干部,那么,现在完全有条件到中央档案馆去查一查,到底有没有毛主席修改“五评”的亲笔“手稿”和“修改件”!
在没有查明之前,就轻易地把毛主席在修改“五评”这样的重要反修文章时,加上“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重要论断,说成是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不足为据”,这能算是对毛主席的起码的尊重态度吗?难道毛主席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修改党的重要反修文章,将它当作儿戏,并向全世界公布的吗?
本人从事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几十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对毛主席和他的重要论述采取这种轻率、轻蔑态度的,何况这竟然是来自一个号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平台”的网站!
这里就有毛主席修改“五评”的手稿照片,大家可以看一看,究竟毛主席是不是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还是对“五评”的郑重其事的修改、补充:
http://bbs1.people.com.cn/posts/05/EB/35/40/A99300672.jpg
奇谈怪论之二:[许多马列主义哲学家和学者纷纷撰文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正确的,毛主席在《实践论》已经论证过了。但画蛇添足,加上“唯一标准”,则是错误的。正如列宁说过的,真理再前进一步,就成了谬论。]
为什么“加上‘唯一标准’是错误的”?为什么“就成了谬论”?编者按没有说,但意思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止“实践”一个,而是有几个,甚至是多个。那么,毛主席在《实践论》和其他重要著作中,到底是怎样论述“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的呢?
下面,就来列举一下毛主席的有关论述: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3页。
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3页。
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
——《关于工商业政策》,《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6页。
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九六三年五月),刊于一九六四年出版的《毛泽东著作选读(乙种本)》。
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即规律性),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该文是毛主席若干信件、谈话和批语的辑录),《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4页。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14页。
请看,毛主席在这些论述中反复强调的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只能”、“必须”是社会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懂汉语的人都知道,这就是讲的真理标准的唯一性。所以,毛主席在修改“五评”时进一步强调,“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难道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吗?难道这些论述中的“只有”、“只能”、“必须”和“此外再无别的”,也都是“画蛇添足”,“就成了谬论”吗?
确实,长期以来是有一些人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唯一的,还有逻辑证明、科学公理等也是标准。这种看法倒真是错误的,因为历史事实已经充分表明,逻辑规则和科学公理本身就来自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是被人类的千千万万次实践所证明了的,归根到底还是以实践作为检验标准的。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更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
如果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中“加上‘唯一标准’是错误的”,是“谬论”,那么,请问东方红网的编者,你们认为检验真理除了实践,还有哪些标准呢?能不能把这些标准一一列举出来呢?
奇谈怪论之三:[这里必须强调指出,关于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应当以毛主席的哲学专著《实践论》的论述为准。毛主席在那里三次提到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一次是:“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另一次是:“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第三次是:“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在《实践论》中,找不到“唯一标准”的字眼。]
从上面所列举的毛主席有关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践论》中“提到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的论述,根本不止这三次,而是多次,并且是贯穿于《实践论》全文的。但即便是在这三次中,毛主席关于真理标准唯一性的思想,也已经表达得十分明显了。
比如,“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这句话,懂语法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条件关系复句。在“只有……才是……”这个条件关系复句中,“社会实践”就是必要条件,是唯一的、排它的。也就是说,除了实践,任何其它东西都不可能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难道不就是说的实践标准的唯一性吗?
又如,“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这里的“只能”一词是什么意思?懂逻辑的人都知道,这个肯定判断就是排除了其它一切所谓的“标准”,只承认实践是真理的唯一标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呢?
东方红网的编者按说什么,“在《实践论》中,找不到‘唯一标准’的字眼”。这可以成为否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由吗?原来,你们读《实践论》,是只看“字眼”,而根本不管精神实质的。真是可笑!
东方红网编者按还说,“关于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应当以毛主席的哲学专著《实践论》的论述为准”。那么,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的“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中说的除了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在《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中说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都是不作数的,不能“为准”的吗?
特别是毛主席写于一九六三年的哲学专著《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通篇讲的是实践与认识、实践与真理的关系问题,是在《实践论》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新的重大的发展。其中,不仅在人的认识过程问题上,提出了“两个飞跃”的观点,提出了“物质可以变成精神,精神可以变成物质”的观点,而且在真理标准问题上,十分明确地提出了除了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的重要论断。
这种种“字眼”,《实践论》里都没有,难道都是毛主席“在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都是“画蛇添足”、“不足为据”的吗?难道毛主席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思想,关于真理标准的思想,到1937年写《实践论》的时候,就完全停止了、不再发展了吗?
这里可以告诉东方红网编者的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我国哲学理论界就曾经讨论过真理标准究竟是不是一个的问题。一些哲学工否认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标准,认为逻辑规则、科学公理以及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真理,如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都可以是真理的标准。也就是说,真理标准不是一个,而是几个。这种观点遭到了大多数哲学工的反对。
毛主席一九六三年在《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中指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中强调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实际上可以看作是对这一讨论的结论和总结。
这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实践标准的唯一性,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大发展。东方红网编者按把真理标准问题局限于“以《实践论》的论述为准”,只要《实践论》里没有出现的“字眼”,就一概是“谬论”。这是不是想从根本上否认这一发展,将毛主席关于真理标准的思想终止在1937年呢?不能不认为,这是一种极不严肃、极其荒唐的做法!
这里必须强调指出,本人以上所说,绝不是要为邓、胡等复辟头子在《光明日报》抛出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黑文辩护。相反,在《毛主席论真理标准》一文中,本人专门对此作了深入的批判:
【简要地说,那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文章,在认识论上的主要荒谬之处在于:1,将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实践概念,偷换成实用主义的“实践”即所谓主观的“经验”、“个人体验”;2,否认实践的社会性和连续性,片面地、孤立地看待千百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3,将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篡改为“有用即真理”,用一时一地的是否“有利于”来衡量一切;4,抹煞革命理论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摸着石头过河”张目;5,否定实践和真理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也是一个过程,主张实践检验真理可以一次完成,鼓吹形而上学的“检验真理”论等等。至于其在政治上的反动性,我们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改开实践,更是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最后,还要顺便指出东方红网编者按的一个奇怪之处。众所周知,编者按应该是代表媒体本身的观点和立场的,因此它不能以个人的名义出面,不能用个人的想法来撰写。而东方红网的这个“编者按”,却多次出现了某个个人的印记,比如“我当时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以上加注,是我对当年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的一些补充”等。
特别是这一段,完全是个人经历的叙述:[记得当年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在正部长级中间还传看过用毛体书写的这句话的纸条,要大家相信这是毛主席写的。我当时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在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见过这样的纸条。这给我的印象是字体太嫩,不像毛主席他老人家的笔迹。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现在看,这是修正主义集团搞的一个卑鄙的小动作。]
这里,且不论这样的写法像不像“编者按”,也不论这个“我”到底是谁(不过也可以猜出是谁),光说他看到的那张“用毛体书写的纸条”,本人倒也想拿出一条来,让他辨认一下,是不是当年看到的那条?上面用铅笔写的字,是“字体太嫩”,还是写得苍劲有力、笔力遒劲?
http://bbs1.people.com.cn/posts/06/1D/75/0B/A1025938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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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东方红网编者按”的有关内容:
《光明日报》1978年5月11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于是引起真理标准问题的热烈讨论。许多马列主义哲学家和学者纷纷撰文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正确的,毛主席在《实践论》已经论证过了。但画蛇添足,加上“唯一标准”,则是错误的。正如列宁说过的,真理再前进一步,就成了谬论。……
有人说,毛主席在修改“五评”《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两条路线》时,也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的《毛泽东传》第1290页)必须指出,这本《毛泽东传》,许多地方是按照邓小平理论非毛、批毛的,可信度甚低。而且即使真的毛主席写了这句话,也是个别时候个别地方顺便写的,不足为据。这里必须强调指出,关于真理标准这样重大的哲学理论问题,应当以毛主席的哲学专著《实践论》的论述为准。毛主席在那里三次提到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一次是:“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另一次是:“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第三次是:“实践是真理的标准。”(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84、284、293页。发行量最大的1991版)在《实践论》中,找不到“唯一标准”的字眼。
记得当年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在正部长级中间还传看过用毛体书写的这句话的纸条,要大家相信这是毛主席写的。我当时在国家计委参与文件起草,在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见过这样的纸条。这给我的印象是字体太嫩,不像毛主席他老人家的笔迹。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现在看,这是修正主义集团搞的一个卑鄙的小动作。
以上加注,是我对当年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作的一些补充,供大家研究时参考。(2013年8月19日)
(http://www.dfhsk.org/a/lilunxuexi/2013/0526/4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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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本人的这篇《评东方红网编者对毛主席一句名言的奇谈怪论》,昨天(29日)晚上在东方红网发出,今天(30日)早上又被删除了。
当时,水陆洲同志还跟帖说:“第一,对05txlr 网友的《评东方红网编者对毛主席一句名言的奇谈怪论》一文,再次赞扬一个好文章!第二,对东方红网能够发布批评它的编者按的文章事,也要赞扬一个好作风!第三,希望由此促进网友学习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泽东的哲学思想。”
可是话音未落,文章就被删了,可见东方红网的某些人根本没有容许网友批评的肚量!谁指使删的?很可能就是那个写编者按的老干部,也就是当年“统计”出1960年减少人口1000万,后来又说“非正常死亡”2400万的局长大人!
现在,他又在编者按中对毛主席出言不逊,对毛主席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原则肆意攻击,说什么这是“顺便写的”、“画蛇添足”、“不足为据”、“成了谬论”、“字体太嫩”……这能令人容忍吗?
本人从事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几十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对毛主席和他的重要论述采取这种轻率、轻蔑态度的,何况这竟然是来自一个号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平台”的网站!
希望我们的网友学学毛主席,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要让步,决不要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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