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思想是笔者同《唯一标准》一文的共同认识,而这里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实际是指“实践的过程、结果”。因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就是说,“实践的过程、结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么究竟怎样认识“实践的过程、结果”呢?参与实践活动的人对“实践”本身特别是“实践的过程、结果”能够得出相同的认识吗?这里就涉及到又一个理论问题: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本身特别是“实践过程、结果”是否受立场的制约和需要理论的分析?立场不同,思维方法不同,对“实践”本身的认识必然不同。那么究竟运用什么样的“实践过程、结果”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
一
对“实践过程、结果”也就是实践过程、结果的客观事实包含着两种评价:一是真假评价,二是价值评价。
就对客观事实的真假评价而言,一是要对收集到的感性材料、认识做真伪判断,二是通过多种感性材料和大量个别事实中,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和本来面目。做到这两点,都需要理论的指导和正确的思维方法。就第一种情况而言,人们在论证一种观点是真理还是错误时,总有举出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例、现象。但人们所搜集到的事实、现象实际是收集人对这种事实、现象的感性认识。既然是认识,也就必然存在着对这种事实的正确或者错误的认识。同时,事物的现象有真像与假象之分。如果我们不区分真像与假象,把假象也当作真像,并用来作为论证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由此能够做出正确的结论吗?那么如何判断所谓“事实”是正确的事实,还是错误的事实?真像还是假象?那就必须有理论分析,也就是必须有唯物辩证法理论。
大家知道,1914年列宁之所以拿出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和辩证法理论,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如何认识和看待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客观事实和本质特征。
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出现了许多不同于19世纪末的新的经济和政治状况。同时欧洲出现了以英法俄一方和德意奥为另一方的两大集团相互厮杀的现象。第二国际的某些人只是看到本国家与其它国家的对立的表面现象,就武断、简单地把本国政府所进行的战争一律看作正义的,号召工人群众去“保卫祖国”,鼓励他们去屠杀其它国家的工人兄弟。当时第二国际影响较大的两个主要人物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就主张这种观点。列宁对此非常愤怒。为了正确认识当时的国际形势、时代特征和战争性质。列宁拿出相当大的时间和精力研究辩证法问题。这就是他1914年到1916年所写的《哲学笔记》,其中特别重要的就是大家所熟悉的《辩证法十六要素》和《谈谈辩证法问题》等文章。列宁在《辩证法十六要素》第一条中就说:“观察的客观性(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列宁选集》第2卷,1972年版,第607页)也就是说,要客观地考察和认识事物本身,不能凭局部的、部分的、个别的材料、现象和事实,而要从整体上、全局上、本质地看待事物本身。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依靠科学的思维方法。这个思维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接着,列宁具体阐发了辩证法的基本内容,特别是辩证法的实质、核心即对立统一规律问题。因此,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段》一书中的《法文和德文序言》中谈到他对战争性质分析判断的方法时说:“要知道,能够证明战争的真实社会性质,确切说,证明战争的真实阶级性质的,自然不是战争的外交史,而是对各交战国统治阶级的客观情况的分析。为了说明这种情况,不应当引用一些例子和个别的材料(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而一定要引用关于各交战国和全世界的经济生活基础的材料的总和。”(《列宁选集》第2卷,1972年版,第732—733页)列宁还谈到如何寻找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策略的事实依据问题时说:“只有客观地考虑某个社会中一切阶级相互关系的全部总和,因而也考虑社会发展的客观阶段,考虑该社会和其他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成为先进阶级制定正确策略的依据。而在观察各个阶级和各个国家时,不应当认为它们是静态的,而应当认为它们是运动的,也就是说,不应当认为它们处于不动的状态,而应当认为它们处于运动的状态(这个运动规律是从每个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中产生出来的)。观察运动时又不仅要着眼于过去,而且要着眼于将来。并且不是按照只看到缓慢变化的‘进化论者’的庸俗见解进行观察,而是要辩证地进行观察。”(同上,第602页)列宁针对普列汉诺夫只是抓住事物的表面现象而抛弃本质、全面的东西的诡辩论的思想方法时说:“在用诡辩术偷换辩证法这一崇高事业中,普列汉诺夫真是创了纪录,诡辩家抓住‘论据’之中的一个,而黑格尔早就指出,人们完全可以替世上的一切找出‘论据’。辩证法要求从发展中去全面研究某个社会现象,要求把外部的表面的东西归结于基本的动力,归结于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斗争。”(同上,第624页)正是依据这种思想,列宁经过详细地占有和研究交战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济和政治状况的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明确指出,战争就是帝国主义性质的、掠夺性的、非正义的、罪恶的战争,是帝国主义国家重新瓜分殖民地的战争。无产阶级政党应该反对这场战争,同时利用本国政府在战争中的失败,发动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列宁正是依据唯物辩证法理论对战争性质做了客观的分析和判断,制定出无产阶级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由此取得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其实恩格斯在1990年就已经指出了这种思想。他在该年10月17日致友人施密特的信中谈到把握历史的本来面目时说:“只有清晰的理论分析才能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指明正确的道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1971年版,第283页)由此可以说明,任何对 “客观事实、本质”的认识如果离开唯物辩证法和科学的理论分析是不可能的。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就不懂得这一道理,只是抓住社会现实的个别例子、现象、枝节就武断地做出对事物整体的结论,由此不可能做出科学的正确的结论。任何人对事物的认识不可能没有思维方法,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的做出错误结论也有思维方法,但这种思维方法是错误的思维方法,是孤立、静止、片面、否定矛盾的形而上学方法,是诡辩论的方法,归根到底也是唯心主义的方法。
就对事实的价值判断而言,更离不开判断者自身的立场和利益。立场和利益观不同,就不可能对同一事实做出同一的价值判断。大家所熟悉的毛泽东所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谈到,湖南农民运动起来之后就面临着“糟得很”还是“好得很”的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判断,其根本原因就是阶级立场不同、利益观不同。正如毛泽东同志说,农民运动“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阶级,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角。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孙中山致力于国民革命四十年,所要做而没有做到的事,农民在几个月内做到了。这是四十年乃至几千年未曾成就过的奇勋。这是好得很。完全没有什么‘糟’。完全不是什么‘糟得很’。‘糟得很’,明明是站在地主阶级利益方面打击农民起来的理论,明明是地主阶级企图保存封建旧秩序,阻碍建设民主新秩序的理论,明明是反革命的理论。每个革命的同志,不应该跟着瞎说。你若是一个确定了革命观点的人,而且跑到乡村里去看过一遍的,你必定觉得一种从来未有的痛快。无数万成群的奴隶—农民,在那里打翻他们的吃人的仇敌。农民的举动,完全是对的,他们的举动好得很!……一切革命同志须知,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一切革命同志都要拥护这个变动,否则他就是站到反革命立场上去了。”(《毛泽东选集》第1卷,1991年版,第15—16页)
同时,对事实的价值评价也离不开历史观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的评价就是典型的历史的方法。空想社会主义根据当时资本主义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全盘否定资产阶级。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出发,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的出现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是取代封建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历史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277页)“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同上,第274页)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其最终结果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灭亡,社会主义胜利,同时,资产阶级对历史的作用就从进步、革命的作用转变为消极的、阻碍的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依靠这种历史的唯物主义的方法,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制度做出来了科学的价值判断。总之,对事实的价值判断既离不开立场和利益观,也离不开科学的理论和科学的方法。
对事实的认识和评价为什么不能离开理论与立场呢?
一是因为实践与理论本身就是对立统一关系,其在对立的同时,也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关系。在实践决定理论的同时,实践也离不开理论的指导。改造世界的物质的社会实践活动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同理,认识社会实践活动的各个要素如实践的主体、实践的客体、实践的条件、实践的过程、实践的结果等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此在认识任何客观事实、历史真相、事物本质时,在依靠十分丰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的同时,必须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做指导。否则就不可能对“实践”的事实做出科学的结论。如果对“实践”的事实做出不符合实际的错误的判断来,以这样的所谓“实践”能够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吗?更不能成为所谓的“唯一”标准。二是因为对事实的价值判断本身就是一个价值认识。而价值本身就是一个关系范畴,是客体对主体的需要、满足程度。价值主体本身就是一个现实的具体的历史的个人或群体,其本身的需要、利益不同,必然对客体的价值判断也不同。上世纪80年代韩树英教授编写的哲学教材有一幅画:一个正在浇花的小女孩看到下雨了,就拍手叫好。而另一个正在踢足球的小男孩就埋怨起下雨来,说下雨不好。由此说明离开判断者的具体条件和需求是不可能对客体做出正确的结论来,对自然现象如此,对社会现象更是如此。马克思主义所讲的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是“社会实践”,它包含个人实践但不能归结为“个人实践”,其实践主体永远是推动历史发展前进的人民群众的实践。因此,评价“实践过程、结果”的立场问题只能是人民群众的立场、只能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立场。也就是说,站在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角度看问题,还是站在个人的少数人的需求、利益角度看问题,对实践结果的价值判断是不一样的,甚至是根本对立的。在阶级社会中,站在剥削阶级和少数人的立场上和站在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是不可能对同一事物或现象做出相同的结论来。如前所述,站在地主阶级立场上和站在农民阶级上评价农民运动必然做出“糟得很”还是“好得很”的根本不同的结论来。
二
我们知道,《唯一标准》一文的直接目的就是想用这一理论批判和否定“两个凡是”。所谓“两个凡是”就是指1977年2月“两报一刊”社论“学好文件抓好纲”中的一段话即“凡是毛主席做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据说这个社论是中央的两位笔杆子郑必坚和龚育之起草的,“两个凡是”也是出自于他们之口。后他们又为当时的华国锋起草一次会议发言,华国锋以中共中央主席名义讲话中同样有 “两个凡是”。所以不管华国锋后来怎样辩解,“两个凡是”就成为华国锋的主张。但无论是谁提出的,当时在毛泽东同志刚刚去世,提出“两个凡是”思想的直接本意就是还要继承和坚持毛泽东晚年的基本理论和实践。这个基本理论与实践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为主要内容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就这一思想而言,既不是两个笔杆子的独创,也不是华国锋本人的独创。毛泽东去世时,中共中央发布的讣告和华国锋代表中共中央在悼念大会所致悼词中就一再强调,要继承毛主席的遗志,以阶级斗争为纲,坚持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族人民大团结,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争取对人类做出较大的贡献。一个对中华民族和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极其伟大贡献的伟大领袖去世后,强调要继承其遗志,继续坚持其基本理论与实践,这能是错误的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出“两个凡是”思想本身并没有错误。但郑、龚二人把上述思想简要概括为“两个凡是”的表述,极容易使人误解为林彪所鼓吹的“毛泽东的话句句是真理”。这显然就错了。从这个意义上说,用“两个凡是”的表述表达“毛泽东晚年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确实不准确、不确切。如果在后者意义上否定“两个凡是”的提法,我想无论是对当时的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今天从研究的角度评价“两个凡是”的正误,人们都是能够正确理解的。《邓小平文选》第2卷有一篇《“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谈话。意思也是说,毛泽东自己也承认也犯个错误。“一个人讲的每句话都对,一个人绝对正确,没有这回事情。”(《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8页)“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说过‘凡是’,列宁、斯大林没有到说过‘凡是’,毛泽东自己也没有说过‘凡是’”。(同上,第39页)邓小平这样分析“两个凡是”提法的错误是正确的。用“两个凡是”是错误的表述,可以直接推论出毛泽东的每句话、每一个观点不一定都是正确的,但绝对不能直接推论出某一句话、某一个观点一定是错误的,特别直接推论出毛泽东晚年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也是错误的。《唯一标准》一文本身没有直接批判“两个凡是”,据说是策略而已,实际就是批判“两个凡是”,其后的大量文章已经直接点出这一点。但其所批判的“两个凡是”并不主要是“两个凡是”语言表述方面的错误,而是借表述的错误,其实质内容是否定和批判毛泽东晚年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即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理论与文化大革命的实践。
《唯一标准》及其大量相关文章实际的逻辑推理过程简要归结如下: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就说,“实践”出了问题,或者说“实践”失败了,那么指导它的基本理论就一定是错误的。
2、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失败了,或者说出现大量问题,如国民经济崩溃、干部都被打倒、知识分子被改造等大量事实。
3、因此指导文化大革命实践的基本理论即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的理论也就是错误的。
4、既然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的理论被实践检验是错误的,那么继续坚持毛泽东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理论就是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就是思想僵化,就是“左”的教条主义。
5、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就必须抛弃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的理论,或者说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的理论中解放出来,提出和建立一套新的理论。这就是后来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文的基本的逻辑思路。
这整个逻辑推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三句,第二阶段为后两句。假如第一阶段逻辑推出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第二阶段的逻辑推理本身没有任何错误,自然最后的结论也是正确的。但问题就出在第一阶段的推理上。
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整个推理的大前提。笔者在“之一”部分已经论证了这个命题是错误的。以错误的大前提为逻辑出发点,根据形式逻辑的理论分析,就不可能证明推出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但假如我们认为它是强调实践标准的最终性这个意义上说的,以此为大前提。如果说在这种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是失败了。那么从失败的实践是否一定能够推出指导实践的理论就完全是错误的呢?显然也是无法推出的。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理论,实践标准既具有绝对性,也具有相对性。《唯一标准》一文也阐述了这一思想。既然《唯一标准》一文承认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承认实践本身在一定阶段上有其局限性,那么文革的实践活动本身是否有局限性?文革的失败就绝对证实指导它的基本理论完全是错误的吗?这里就存在一个理论问题,究竟怎样说明和论证实践的局限性问题?还需要不需要通过已经被实践检验为真理的理论特别是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理论说明和加以论证?《唯一标准》一文根本不分析文革实践本身是否有局限性,就简单武断地以文革的失败绝对证明其指导思想和理论一定是错误的这一结论。其论证过程岂不是否定了列宁关于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思想吗?岂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绝对化了吗?以这种不讲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只讲绝对性的歪曲了的所谓“实践标准”理论为理论依据,分析、推断、判明毛泽东晚年的基本理论,其结论能够是正确的吗?
第二,我们仍然假如《唯一标准》一文强调的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绝对性思想,实际上是说实践的过程和结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么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实践的过程和结果”这一事实?对“实践的过程结果”即客观事实认识不一样,那么由此推论指导其实践的理论是否正确,认识结论能够一样吗?
我们根据本文第一部分所做出的结论,就具体评价《唯一标准》一文所理解的“实践过程结果”究竟站在大多数人的立场上运用唯物辩证方法得出的科学的结论呢?还是离开大多数人的立场运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做出的错误的结论呢?
首先就《唯一标准》一文最初对待“文革”的立场说起。大家知道,《唯一标准》一文最初的起草者是原南京大学哲学系胡福明,后又经中央党校一些人修改后以“评论员”名义发表的。2008年,纪念该文发表30周年时,北京《新京报》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要胡福明谈文章写作过程》。文中胡福明谈他写作的起因时说:“我在南大是搞哲学专业,拥有专业的敏感性,这也是我对‘文革’灾难的反思的结果。我在‘文革’中先被打倒,后来成为逍遥派,一路看过来,变成观察者。为什么后来我写文章?因为我痛恨‘文革’。”“1966年6月上旬,我被作为匡亚明黑帮分子打倒,所有的‘黑帮’待遇我都受到了。女儿那时只有2岁,被人骂为‘黑崽子’,哭着跑回来。这不仅是我一家的遭遇。我后来能够批判两个凡是,与‘文革’灾难太普遍有关,老百姓穷透了,苦透了。”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胡福明从文革一开始,就抱着对文革极端“痛恨”的态度,这种态度一直贯穿于文革始终,同时也就成为他写作《唯一标准》一文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动机,也是他的基本立场。凡是经历过文革初期的同志都记得,文革初期特别是1966年的6月份,相当多的领导干部、教师、甚至一些学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冲击,这些受到冲击的同志对文革有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什么文革期间那么多的人受到冲击?其原因究竟是什么?简单地把原因归结为毛泽东“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是否是正确呢?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因果联系,且因果联系是客观的、多样的。任何结果可能有多种原因,同一结果可能有不同的原因。唯物辩证法要求把事物放在具体的环境和条件下,具体分析事物的具体原因,反对把同样的结果简单归结为一种原因。固然文革期间发生的事情特别是一些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确实同文革有直接的联系。但受冲击的原因却不完全相同。一些领导干部在领导工作中不同程度地执行修正主义路线,或者犯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错误,受到群众的揭发批判也是正常的,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本意就是要发动群众揭发我们队伍中特别是干部队伍中的阴暗面。如果能够真正理解毛泽东发动文革的本意,就能够从最初的对文革的抵触情绪逐步转化为自觉接受群众的批判教育。而且文革期间确实有许多领导干部就经历了这样的转变过程。还有就是在群众运动起来之后,不可避免地有过火或过头行为,扩大了打击面,导致一些人受到冲击批判。特别是文革初期对教师的批判,尽管毛泽东多次强调知识分子的世界观改造问题,但运动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不是一般教师。再有就是党内某些受到批判的当权者有意识地转移斗争大方向,把运动重点从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转移为整一般领导干部,或者一般教师,甚至把矛头指向敢于揭发批判他们错误的普通群众和普通学生。例如1966年6月份,当群众运动起来之后,XX等人以指导运动为名派工作组到各类学校,和还在掌权的一些学校党政领导一起将相当多的在运动中造反、活跃的普通教师、学生打成“伪左派”、“真右派”、“反革命”。有的甚至被开除了党籍和团籍。据有关资料报道仅在北京24所高等院校的统计,工作组伙同校系两级党组织在很短的几十天内,就把1万多名学生打成右派、把2千多名教师打成反革命。这部分教师、学生挨整原因不能归结在毛泽东发动文革,而应该归结为XX等人破坏文革和扩大化的错误。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已经明确批判了XXX等人镇压群众的罪行。胡福明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文革初期受到冲击,甚至被打倒,肯定是错误的。但胡不具体分析自身被批判、打倒的具体原因,而简单地把一切文革中受到冲击、批判的原因和责任一律归结为毛泽东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革实践本身,并且把这种从最初的抵触情绪发展到对“文革”的极端“痛恨”,且始终延续下去。胡福明作为从事哲学专业的大学教师,不会不懂得唯物辩证法因果联系的客观性、多样性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本原理,但在认识自身被批判的原因问题上却采取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方法,由此导致自始至终就站在文革的对立面,把自己个人的遭遇直接等同于全党和整个国家的遭遇,且又简单片面归因于毛泽东晚年理论及其指导下的文革实践。以这种扭曲的错误的“实践过程、结果”去检验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能够得出科学的结论吗?胡福明的这种思维方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相当多的文革中受到冲击、批判的一些人特别是执行修正主义路线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如同胡福明一样,自始至终,反感文革,且把主要甚至根本原因归结为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及其发动的文革。有的人虽然曾经口头承认群众对自己的批判和毛泽东发动文革是正确的,并表态“永不翻案”,但思想实质并没有根本改变,一旦时机成熟,就公开举起“翻案”的大旗。站在这种立场上和片面的思维方法能够对“文革实践过程、结果”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结论吗?以这种错误的“实践过程、结果”怎么能够去检验毛泽东的理论呢?
其次,从《唯一标准》一文坚持的所谓“实践结果”是“国民经济崩溃、干部都被打倒、知识分子被改造”等事实说起。我们知道,毛泽东同志所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的继续革命实践。就毛泽东发动文革的实践动机而言,1981年的《决议》是给予肯定的,主要是反修防修。既然是第一次,不可能在实践中就能够做到十全十美,不可能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且也确实出现了。许多问题也确实很严重。毛泽东在文革实践过程中就已经察觉到大量问题,而且在努力纠正。他在晚年谈到文革中存在的问题时说:“ 文化大革命犯了两个错误,1、打倒一切,2、全面内战。打倒一切其中一部分打对了,如刘、林集团。一部分打错了,如许多老同志,这些人也有错误,批一下也可以。无战争经验已经十多年了,全面内战,抢了枪,大多数是发的,打一下,也是个锻炼。但是把人往死里打,不救护伤员,这不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488页) 也就是说,毛泽东始终是承认文革中存在的大量社会问题的,我们还可以据此列举更多的问题。但毛泽东同志并没有因为文革实践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而根本否定文革实践。他说:“对文化大革命,总的看法:基本正确,有所不足。现在要研究的是在有所不足方面。三七开,七分成绩,三分错误,看法不见得一致。”(同上)毛泽东这里对“文革实践”的看法是建立在两分法、本质与现象、主流与支流辩证关系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基础上的。也就是说,毛泽东所承认文革中的大量社会问题究竟是本质,还是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 能否把这些现象、支流看作本质、主流?《唯一标准》一文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恰恰是把文革实践中出现的大量负面现象、支流如“打倒一切、全面内战”当作本质、主流,甚至完全无视文革实践中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和政治、文化、外交领域的巨大成果,把文革实践妖魔化为“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十年浩劫”等。网、毛泽东旗帜网、东方红网、红歌会网等许多红色网站发表的大量文章已经通过大量事实对上述错误认识进行了全面、深刻的批判和科学的阐述。笔者这里不再赘述。笔者所指出的是,所有这些对“文革实践”做歪曲、妖魔化结论的人不仅其基本立场站在了人民群众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对立面,而且其思维的基本方法完全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如同列宁当时批判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一样,只是抓住社会现实的个别例子、现象、枝节,并加以夸大、歪曲,从而武断地做出对事物整体的结论,其思维方法是孤立、静止、片面、否定矛盾的形而上学方法,归根到底也是唯心主义的方法。《唯一标准》一文是典型的背离唯物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思维方法,其对“文革实践”的认识也是“枝节之论”,而不是“自在之物”本身。当时发表的大量类似文章的基本思路和思维方法就是这样。就是以这种错误的“实践过程、结果”去检验毛泽东的继续革命理论,其结论必然是错误的。
由于《唯一标准》及其当时公开发表的一系列有关真理标准的论文,都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错误的命题作为论证毛泽东晚年理论的大前提,又对检验真理标准的“实践”站在错误的立场上和运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做出了错误的结论。也就是说,在整个推理过程中,大小前提都是错误的。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则,大小前提其中一个是错误的,都不能由此推出正确的结论,何况在《唯一标准》一文的推理过程中,大小前提都是错误的,其推论出的结论不可能就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唯一标准》一文利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最后论证出毛泽东的阶级斗争为纲和继续革命的理论是错误的这一结论也是错误的。因此,根据这一错误的结论,所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际就不是从被实践检验是错误的结论中解放出来,而是打着“解放思想”的旗号,从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观点中解放出来,也就是抛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抛弃阶级斗争为纲、继续革命的正确理论。事实也正是如此,许多人也正是循着这样的思路,首先是从毛泽东的晚年理论中解放出来,之后又从毛泽东思想中解放出来,接着又从列宁主义中解放出来,最后又从《共产党宣言》和整个马克思主义中解放出来。因此,这场大讨论的结果不仅没有真正做到实事求是,而且一步步地发展到最后彻底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导致各种修正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直接或间接的大泛滥,导致各种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更加猖獗。当代现实生活中各种封建文化和资本主义文化的严重泛滥,各种偏离或背离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的严重泛滥,以及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和猖狂进攻,特别是当今对中国社会危害最大的直接与马克思主义对抗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现代变种“普适价值”理论对中国社会各个领域的严重影响及泛滥几乎都与这次所谓“思想解放”运动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今天,也确实需要一场真正的“思想解放、实事求是”运动,那就是从当前各种背离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思潮中解放出来,真正实事求是地对待文化大革命及其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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