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会议指出:“要改革党的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这是党中央为使我国反腐败工作局面有所突破而作出的新尝试,被媒体解读为准备整合反腐机构,因为此前有官员和专家提出成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中纪委赵中权语),“将现行反腐败机构整合,将政府审计部门,检察院的反贪反渎与党的纪委和行政监察系统整合到一个称为‘大部制’的机构中,这样力量相对集中”(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昭辉语)。
其实,为了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我国的反腐败机构在不断的改革,数量在陆续增加。如由原来党辖下的单一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展到如今人大辖下的检察院和国务院辖下的监察部、审计署、信访局、预防腐败局等。对于系统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及受制同级党委,无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的弊端逐渐予以革除。又建立了监督领导班子的巡视制度。由中央掌握省纪委书记的提名权与任命权;对地方派驻机构实行垂直管理;逐渐改变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模式;巡视组实行“一次巡视,一次授权”等。“但似乎效果没有充分显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汪玉凯表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为了加强反腐败工作力度便将创新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提上议事日程。
然而,中央创新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是不是就是官员和专家所说的成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呢?我看未必,成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是不是就能解决反腐败问题呢?我看也未必。实践证明“大部制”并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九龙不治水,变成一龙也不一定治水。中国的反腐败要想打开新局面,就一定要纠正用官权约束官权的老思路,别总是在衙门里打转转,必须走群众路线,以民权约束官权。在这个问题上群众往往比官员和专家看的更清楚,他们对成立“反腐委”普遍不看好。搜狐网友129220027702说:“换名有什么用!谁来监督纪委??我们缺乏的就是人民监督政府和人民监督干部!!!”网友防微杜渐56256687说:“本来有个检察院就可以反贪,结果检察院贪了;为了加强反贪工作,成立了反贪局,结果没过多久反贪局贪了;后来又成立了纪检委,也贪了;现在又要成立反腐委了,但愿这次能有成效啊!!!”网友岛事伊记5520588说:“怎么做都是内部人相互监督,没有真正的外部人监督,怎么搞都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
有鉴于此我建议,与其成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还不如成立“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隶属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双重垂直领导,即,全国“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归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派出和领导,地方省、市、县、乡各级“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归其上一级“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垂直领导。其职能是监督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而不是越俎代庖,其权力是对同级的党政一把手拥有反腐败一票否决权,否决权的权威不亚于维稳和计划生育。“人民反腐败监督委员会”由“兵”而非官组成,具体讲就是由工人、农民、教师、医护、职员、居民等组成,其成员一律由辖区内的选民投票产生,任期3—4年,可以连任。成员的工资待遇由国家财政按标准收入补齐差额,够标准者不补,办公经费亦由国家财政拨付,工资待遇和办公经费均不得接受地方财政的拨款。办公地点设在各级政府之内。军队参照这个原则另外专门设计方案。
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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