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推崇一种与前现代的神权统治和世袭统治形成对立的大体可以称之为“贤能统治”(Meritocracy)的社会制度。“贤能统治”首先要求在政治领域内根据个人能力(Merit)来取得相应的位置,一些席位开放给选票决定,更多的位置(文官体系)则通过考试获得。
其次,“贤能政治”的逻辑延伸到社会领域,支持了对自由市场机制的认同。自由市场被认为能最大限度地提供机会的均等性,并且能最大限度地保证竞争规则的公平性;在这些前提假设下,竞争的结果便被视为个人才能的反映,具有正义性,即便差距拉得再大也应该接受。
不得不承认,这个逻辑是具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在前现代的权力机制还在广泛发生作用的条件下。这里需要马上补充一句的是,前现代的权力机制也广泛存在于采取了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民主政体的国家,比如日本的门阀政治。于是,距离“贤能统治”的目标越近的体制,就被认为是越优越的。
竞争的结果既表现为财富和权力占有量上的差距,也表现为分工。但是这一切都是个人能力差异的反映吗?我们必须承认个人在禀赋上的差距,承认个人在努力程度上的不同,然而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拥有数百亿美元的财产,与此同时世界上还有亿万穷人每天靠不到一美元过活,他们之间在能力上的差距难道会达到数百亿倍吗?奥巴马被称为世界上最有权力的人,他与那些最弱势的人在权力上的距离,是否也是他们的能力的真实反映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贤能统治”所宣称的与它导致的实际结果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通过种种制度上的设计,它将人在能力上的差异无限地放大了。如果说这是该机制的第一个缺陷,那么它还有第二个缺陷,那就是机械地看待个人能力,忽视了人的能力是流动的,是在不断形成和发展中的。
人的能力与所受的教育高度相关,能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是个社会性的问题。另外,能力的发展与分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人锁定在发展空间狭小的位置上,他的能力是难以得到发展的。反之亦然。
实际上,分工很大程度也是社会性的,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能力,而是取决于“关系”(想想各种“拼爹”吧),或者取决于大环境提供的机会。比如,中国有很多个“将军县”,一个县里出数十个开国将军,显然不能从当地盛产天才来解释,而应该看到是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给平凡的人提供了非凡的平台,使得他们在长期的斗争中造就了非凡的能力。
马克思在批驳蒲鲁东关于分工的观点时引用了亚当·斯密的话:“个人之间天赋才能的差异,实际上远没有我们所设想的那么大;这些十分不同的、看来是使从事各种职业的成年人彼此有所区别的才赋,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紧接着,他尖刻地补充道:“从根本上说,搬运夫和哲学家之间的差别要比家犬和猎犬之间的差别小得多,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分工掘成的。”
简单的分析便足以破除流行的迷信。我们经常会听到某些“能人”的抱怨,嫌几百万的年薪太少了,按他们的贡献应该拿更多;还有很多人说,要给优秀的人才更高的报酬,这样才能激发创造的积极性,如此等等。这些人不肯直面的问题是,分工本身便是社会给人的回报,如果没有分工背后蕴含的社会性因素的支持,他们就无从获得超越大多数人的能力,也就不会有跟社会要价的本钱。
那些身居高位的人,首先想到的应是如何贡献社会,而不是加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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