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辩析
超级评论员
1、草根网“lingbin”网友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所有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的科学论断提出质疑说:你可能忽略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句话的上下文吧。这个被忽视的上下文是这样的:按某TS的意思,社会主义之前的所有社会制度,都有个共性:剥削和压迫,而社会主义因为消除了剥削和压迫,因此能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极大地”可不是旧社会制度的1-5%的程度,而是20%乃至等比级数发展!”
超级评论员答:这位小哥,DTS的理论基石并经典原话是这样概述的:“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认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的概括和发展。
大家都知道,按马列毛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原理和成功实践”来看,社会主义是其固定含义的。因为其有“以公有制为主体或基础”这个经济载体形式做为社会主义可以成立的理论和实践基石,并有以“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两种分配方式为主导和统领的财富分配的实现方式,那么这个“社会主义”就是不存在剥削压迫的,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是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至多这“剥削压迫”也只能是占“补充地位”之很少的一部分(如有一定比例的个体私有和外资等私有制经济成分)。
也就是说,从整个“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主体或基础来看,是不存在“全社会普遍化的剥削压迫和贫富两极分化”的。当然,做理论概述就不能针对这个“补充部分”下结论的,而只能针对这个“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主体或基础”来下结论。
因此,既然在目前的所谓“科学社会主义”阶段,已经“没有剥削和两极分化”了,那么你还强调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从逻辑上讲,似乎不是在说“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奋斗目标”,而是在说“有剥削压迫和有贫富两极分化”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封建资本主义等社会制度的“任务和奋斗目标”。
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任何朝代,都是在极大地追求着。只是因为科学技术的发达程度有很大的不同,对人类赖以“衣食住行用娱乐安全”等生存生活生产的物质财富的生产影响太巨大了,才出现所谓的经济发展速度快慢和“短缺经济与过剩经济”的问题。
比如:在封建社会,由于科学技术主导的农业机械化等不发达,虽然中国还是这块国土面积的中国,但没有大机械化开垦出更多的耕地和种植的高效率,没有“良种化肥农药水利”等保证粮食增产增收。所以,粮食等供人类生存生活的食物就很短缺,并养活不了更多的人。即一旦人类发展到粮食等食物养活不了更多人口的时候,就会因为争夺生存权,特别是到了灾荒的饥饿时期,而引发改进换代的战争,用以消灭多余的人口,并重新制定相对公平的财富分配政策。
这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所有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的另一佐证。
所以,DTS所谓的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新的(理论)概括和发展”,除了最后“共同富裕”这四个字是有用的外,而且还用“最终”两字一杆子支到了3000年了,其他都是与“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等概念的“本质特征”没有关系的字句。而且就这个“共同富裕”的理论概述词语而言,虽然通俗易懂,并让人容易接受,但也不是很准确并严谨的理论化术语(可参见我前面的文章《共同富裕与财富共享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文。
即DTS那段话的第一句是:所有社会制度的“普适共有共同”的基本特征(由科学技术主导)。你说本朝更重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那人家李世民、朱元璋等就不重视吗?李世民等的“土地均分化的土地改革”,也是有历史记载的;那清朝诸位皇帝,为治水修水利,鼓励农耕保丰收和大力发展手工业等都是惮精竭力地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 就算历史评价最不济的隋炀帝杨广,也是集中国力修建京杭大运河地为农业生产创造条件和发展贸易之互通有无呢,那个“赵州桥”,就是那个隋朝科技发展的经典杰作。只是杨广太超前地超出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能力,因为辛苦了农民,才怨声载道的,但直到今天的人民也在受恩惠于他建设的京杭大运河呀。
综上,对你所提出的“前因后果、前言后语和上下文”的逻辑关系问题,我这样抓住重点地进行逻辑和理论解读和辩析,不知你能听明白不?
2、草根网“lingbin”网友进一步提出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关于老D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表述,如果我来说,就改为:“社会主义本质,是通过消灭剥削,从而极大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最终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老D不提公有制,我也没提公有制;老D不提的原因是,他没有丝毫的信心,以至于他宁愿摸石头(也许这是你不满的原因吧?);而我的表述不提的公有制的原因见第二点;
二,公有制不可能消除剥削,因此当然也就不可能“极大地”解放生产力,这是毛模式和苏联模式失败的根本原因;对社会主义的表述应该以“消灭剥削”为核心,而不是以“公有制”为核心;为什么伟大的公有制居然不能消除剥削呢?,见第三点。
三,剥削不一定以货币方式进行;大量的剥削模式是非货币的,如性剥削,代际剥削,职务剥削,地方剥削等等;公有制基本上可以消灭货币式剥削,但无法消灭非货币剥削;甚至在公有制经济里,非货币剥削比传统经济更严重!
如果我们把对“社会主义”表述,从以所有制,以生产力为中心转移到以“消灭剥削”为核心上,概念就相当清晰。
超级评论员答:关于你提出的三个问题,也是许多人存在于思想中的模糊认识问题。其实,谈这样重大的根本理论问题,显然不是普通认知水平和理论水平的人能说清楚的问题。这显然也是难为了你。
我们知道,谈这样重大的根本理论问题:一是首先得明确“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定义是什么?即确定“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是什么含义。按照马列毛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原理和成功实践,很显然是证明“社会主义”是没有或基本上“没有剥削和两极分化”之普遍性问题的。如果这个结论是正确的。那么你的“社会主义”还要努力去“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就是一句多余的废话。
如果“社会主义”被定义为是“有剥削和两极分化”的社会,那么就与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资本主义社会等是一样并没有任何区别的社会制度了,那么这个“社会主义”的概念就没有任何存在的必要和意义了。 因为之所以事物要有不同的概念或是不同的名称,就是为了让人们能够区分“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区别”。这是我们建立“新概念”,或是给“新生事物“起个“新名称”的根本立足点。
也就是说,在你谈“社会主义“这个根本理论和实践之大是大非问题之前,你必须得给你所理解的“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确定一个定义或是含义,否则别人是没法理解你谈的“社会主义”是个什么东西的。
二是你又谈到“剥削”这个概念。很显然,你所理解的“剥削”,也肯定与别人不一样的。所以,你还是得给这个“剥削”和“两极分化”的概念下个定义,或确定一个含义。否则你认为“按劳分配”也属于剥削的范畴,那就没法对话了。因为你认为“公有制不能消灭剥削”,而公有制主要就是以“按劳分配和按公权力分配”两种分配方式进行分配财富的。
当然,“按公权力分配”是没有剥削的(一人一份的各种医疗、养老、教育等的社会公共福利等)。那你肯定是认为“公有制”中的“按劳分配”也是剥削的一种分配形式了。至于“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即腐败”这是违法犯罪性分配方式。是不在此列的。
那么什么“所有制之经济载体形式”能消除“剥削”呢?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按资分配”方式呢?还是“以公权力谋取私利分配,即腐败”这是违法犯罪性分配方式能消灭“剥削”呢?
三是“毛模式和苏联模式失败”了吗?俺觉得没有失败,至少在其执政时期是成功的。这就足够了。只是因为换了领导人没坚持下去。如果一直是当时的领导人继续执政,或是同一想法的人传承性地执政(象朝鲜、古巴那样),这种模式是不是到今天还要坚持下去呢?而你面对这样的状况,你又怎么说呢?
四是如果你认为“伟大的公有制存在剥削,并且居然不能消除剥削”,那么这种“伟大的公有制”的“剥削”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呢?你能说明一下“公有制”是怎么实施“剥削”的吗?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怎么“消灭剥削”的?
五是你认为:“剥削不一定以货币方式进行;大量的剥削模式是非货币的,如性剥削,代际剥削,职务剥削,地方剥削等等;公有制基本上可以消灭货币式剥削,但无法消灭非货币剥削;甚至在公有制经济里,非货币剥削比传统经济更严重!”
在你看来,公有制里都是靠卖淫之性剥削女工的呗? “代际剥削,职务剥削“等这种通过职务、职称、年龄等所确定的”按劳分配“的工资差别收入也是剥削呗? 那么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有这种“按劳分配”方式获取的收入,那你就认为“按劳分配”是一种剥削的分配方式了呗?那么你认为什么分配方式是没有剥削的分配方式呢?
六是如果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表述,不从“所有制”出发,而是如你所说的“以生产力为中心转移到以消灭剥削为核心上”,那么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那么什么又是“剥削”呢?因为不明确“剥削”这个概念的含义和表现形式是什么?那么这些概念就会相当地不清晰。
3、草根网“lingbin”网友对以上质疑提出的回答如下:一是我给“社会主义”这个概念下的定义是:“社会主义就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基本上消灭了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将彻底地解放人类,因此能极大地提高生产力,消灭两极分化等等。”
二是关于“剥削”的定义。所谓“剥削就是不劳而获”。这个“劳”指的是个人对社会有益的、积极的、创造性的劳动,即对社会提供了某种物质或者精神上的价值。
超级评论员答:lingbin网友,虽然理解不了你关于“社会主义、剥削”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但你比那些说话云里雾里的人强多了。至少你肯想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地说事情。
但你这样的定义,却很难清晰明确地说明问题和表达“社会主义”的实现方式。因为你对“剥削”的定义太不明确了。
定义不需要罗列现象,定义的逻辑抽象概述力必须能解释与之相关的所有现象。所以,这些定义都不是合格的定义。你再好好想一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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