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之中,必须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充分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积极肯定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为此,必须旗帜鲜明的反驳自由派提出的“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应该私有化”、“国有企业应该把股份均分”等错误观点。
一、党的报告多次明确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作用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同经济成分还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企业都进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通过学习党的报告,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执政党对于国有经济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从来没有对国有经济提出不恰当的限制。党中央的决议之中从来就没有要“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应该私有化”、“国有企业应该把股份均分”等提法。部分自由派学者的提法没有任何的事实和法律的依据,纯属个人的主管偏见,不值一提。
某些自由派学者根据自己的主观偏见,固执的提出“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应该私有化”、“国有企业应该把股份均分”等谬论,已经超过了起码的底线。他们搞不清楚自己的好恶和社会存在、法律之间的关系。如果某些人可以因为不喜欢国有企业,就主张把国企搞垮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主张:自由派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不如下放到西藏、新疆去锻炼,这样可以节约粮食,洁净空气。
二、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的关键在于充分尊重国有的经营自主权,杜绝政府对于国有企业参与微观市场经济的干预
尊重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减少和杜绝政府对于企业的干预,这个命题从改革之初就开始提出,到现在已经30多年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已经到了应该根本解决的时候了。改革开放之前,政府工作实际上是围绕着国有企业开展的,政府各个部门都办企业,都从不同的角度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上项目、跑销售、发工资,都要层层审批和把关,企业的活力和生机也受到了严重的窒息。改革开放之初,国有企业面临着经验困难,当时提出了“不找市长找市场”,经营困难的国企破产倒闭。1998年中国进行了国企改革攻坚和国企职工下岗分流,把国企推向市场。2003年决议设立国资委,统筹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这些举措,总体上是朝着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方向前进。但事实上,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并没有充分的落实和尊重,不同的政府和政府部门仍然以各种形式干涉国企的经营活动。
政府干预企业微观市场行为的主要受害者是国有企业。大家都在谈政府应该减少和杜绝对市场经济的微观干预。很多企业也大倒苦水,比如哇哈哈企业老总宗庆后会抱怨政府办事审批效率太低,审批至少要半年时间。他对于国企颇为羡慕,提出“民企也是中国的企业,也是国企。”在很多人看来,国企似乎享受和很多优惠政策,办事程序也更快。其实大谬不然。事实上,国企根本没有享受多少优惠政策,办事程序也是和其他企业一样的。从根本上来说,国企总是受到有形无形的政府干预,强迫命令、拉郎配、下政治任务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的已经完全影响了企业起码的经验自主权和国企的生机活力,已经严重影响到国有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严重影响国有企业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这个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就没有办法打造成真正的市场主体。
可能有些人会问:政府办的企业,为什么政府部门不能干预经营呢?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事实上,这么一问,又把问题绕回了原点上来了,几十年我们事实上一直没有解决这个思想问题。打个比方:比如你养了一个儿子,小时候吃喝拉撒的伺候着,无微不至的关怀着。等在十八岁之后,你就应该放手,让他自己选择自己的道路。考什么大学、跟谁谈恋爱、跟谁结婚,去从事什么工作,这些都属于你儿子的自主经营权。如果你总是觉得看不顺眼,这也要干涉、那也要干涉,那么你儿子如何成长呢?将来怎么独立自主?国有企业也是一样,虽然在成长之初政府有关部门凝聚了大量的心血,但是既然国有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就到了应该放手的时候了。政府应该像对待其他企业一样,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平等的对待国企的发展,坚决杜绝人为干预。
还有人会问:既然政府办的企业,政府不能干预,那政府何必去办这个企业干什么?辛辛苦苦的累死了,还不是跟民企一样?这个问题也问得非常好。回答是:办国企就是跟养儿子一样的,养儿子很辛苦的,从小吃喝拉撒、喂奶粉、洗尿布,哪像都不轻松。稍微长大一点,逃学、调皮捣蛋、早恋什么的,哪样也没有少干。但是能够因为这样不养儿子吗?如果你说可以的话,那我祝愿你没有儿子(女儿)好了。不管怎样,我们都要相信,儿子永远是自己的好,自己的儿子不管怎样,都是对父母更加亲近,更加可以信赖。企业也是一样,民企、外企都在千方百计的偷税漏税,唯有国企不会主观故意偷税漏税。说实话,民企、外企的税你能收上一半已经算不错了。另外,真到了关键的时候,你去跟民企、外企讲政治任务,谁理你?还不是国企默默的风险,不计代价的承担风险?
还有人问:我感觉国企总是不顺眼,看外企、民企就是顺眼,这是怎么回事?回答是:这个还真的和养儿子很相似。家里儿子经常在身边,鞍前马后的伺候着,做父母的往往看不到儿子的好处,经常挑三拣四,骂个不停。几个住得很远的亲戚逢年过节过来看看,带点土特产什么的,家长就开心的合不拢嘴,做了一大桌子菜接待,一个劲的夸他懂礼貌。人们对待国企也是这样,国企干得太多,很多人都看不到,一个劲的肆意攻击。资本家的促销的时候搞点打折的小恩小惠,就吹嘘道天上去了。这种心理也不是很正常。
还有人问:你说的貌似有点道理。国企确实做过一些事情。问题是,国企经营机制不灵活,经常要请示汇报,没有创业的冲动。而民企经营机制很灵活,创业冲动很足,这是怎么回事?回答是:你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国企的经营机制不灵活,问题可能出现在政府身上啊。就像养儿子一样。小时候大包大揽,百依百顺,凡事都给他准备好,不去给他锻炼的机会。长大之后,又动不动干涉他的行动自由,交朋友、谈恋爱、找工作家长都要操心,那他怎么能够健康成长呢?国有企业,政府管的太细、管的太多、管得太死,动辄把国企当作政府的下属机构,乱摊派、乱压任务、拉郎配,另外经常弄很多会议,搞得管理层没有自主权,没有精力去谋求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应该转变观念,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充分尊重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凡事国有企业自己能做的,放手让国企自己去做。
政府不干涉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那政府管什么呢?回答是:政府只要管宏观调控、收税、以及国企保值增值就行了!国企也是企业,企业追求的就是利润和市场。政府应该放手让国企遨游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就行了,少拿乱七八糟的事情来打扰国企!
三、市场经济有多大,国企的舞台就有多大
理解了国企的企业地位,理解了国有企业与私企、外企一样应该具有完全平等的经营自主权,国企面临的各种思想障碍就会清除,制约国企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就会被清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市场经济有多大,国企的舞台就有多大。具体来说,国企的经营自主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国企的具体经营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安排生产、销售、广告、内部管理,这些都是任何一个企业自主经营必要的权利,不能由政府部门主观想象,乱拍板、胡乱决策、乱下指示。同时,国企也和其他企业一样,自己打开销售市场,自己承担经营风险,也可以依法倒闭和破坏。
二是国企的经营领域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不受行政干预和其他限制。既然国企也是企业,就应该享受与私企、外企同样的经营自主权。既然市场是全国统一的公开市场,自然不应该对国企的经营范围设置任何限制。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国有企业都可以进入。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各自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某些人提出的“国有企业应该退出竞争性领域”没有任何根据。政府也不应该人为要求国企退出某些领域,比如房地产领域。既然私企可以进入,国企自然也可以进入。
三是国企选择合作伙伴,应该由企业自主决定。国企选择何种所有者企业作为合作伙伴,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合作伙伴,应该由国企根据自身实际情景和战略规划,以符合市场经济一般原则来确定。不能人为拉郎配的一定要在什么时候搞“混合所有制”,不能搞一阵风、强迫命令,一定在某个时间段之内达到什么目标。同样,国企选择和合适的合作伙伴,政府也不能人为的干预和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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