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11家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日前,审计署发布11家国有企业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披露了许多问题,包括违规发津贴、投资亏损、以及“一些企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甚至与民营企业或个人串通牟取私利,严重损害国有权益”等等,引起舆论哗然。
笔者看了这则消息后,可以说一则以忧,一则以喜。忧的是在经历了这么多年改革后,国企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当然,有许多问题是近年来新出现的),还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解决;喜的是国企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被揭露,这就为加强和改进对国企的管理创造了前提。审计署把国企纳入审计范围,标志着我国对国企的监管已经开始步入常态化、法制化的轨道,这必将有利于国企的健康发展。
说到喜,许多人可能会认为这又是在“负面事件做正面文章”,其实并非如此。以笔者对国企多年观察的经验看,就企业内部而言,国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已早非当年的吴下阿蒙,各种规章制度已经非常完备,薪酬体系划分细致,工时定额计算准确,质量追踪详尽可靠,经营绩效有章可循。这些制度不仅保障了国企职工的权益,也有效遏制了腐败。就企业外部而言,国企不仅要像其他市场主体那样,受到社会舆论和国家法律的监督,同时还要受到国资委、各级党委和政府乃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这次审计署审计出不少问题,可以说正是这种监督有效性的表现。
但目前在舆论上存在一种不好的倾向,就是以国企存在种种问题为由,否定国企的生存权,要求进行私有化的改革。长期以来,这种逻辑积非成是,成为许多经济学家、财经类媒体乃至普通网民的一种集体无意识,但其实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国企存在问题,是加强和改进国企管理的理由,而不是取消国企的理由。这正如私企同样存在的很多问题,是我们推进私企由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的理由,而不是取消私企的理由是一样的。
事实上,和国企在管理及监管上逐渐走向成熟相比,私企存在的问题甚至更为严重。比如目前我国私企正处于创业的第一代向第二代交接的转折点,但众多的案例和调研报告都显示,在依靠制造业起家的私企“富二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兴趣继承父母的产业,而是希望转行从事金融投资。由于私企家族企业色彩浓厚,缺乏监管和监督,一些“富二代”竟将制造业母公司当作“提款机”予取予求,投机失败后留下一个个债负沉重的空壳企业停产、破产,给当地政府留下一大堆不良信贷、失业员工等问题。昔日全国最大民营钢铁企业山西海鑫集团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从有利于经济稳定发展的角度来看,私企改革的迫切性比国企还要严重。
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结构经历了一个国有企业大规模退出、民营企业大踏步前进的历程,目前在国民经济中,国有、各类民营、三资企业所占比重,大体是30:60:10的关系,可以说结构调整已经基本到位,现存的国企多处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部门。舆论对国企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多从加强和改善管理的角度提出批评和建议,而不能再把私有化作为百试不爽的唯一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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