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现政企分开,这对确定政府与国企的关系非常重要
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明确提出: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不再履行出资人职责,政府不直接管理企业的经营事务,国资管理机构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
简政放权是李克强本任期的重要关键词。上任伊始他就表示要将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在今年两会闭幕后,3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他告诫与会高官:“希望我们的一些同志,不要贪恋手里那点小小的权力,阻碍政府工作的大目标。那样做得不偿失。”一周之后的3月26日,李克强在沈阳主持召开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他再次强调,“政府要当裁判员,不要老想当运动员。”并且加重语气说,“不要总让人觉得‘政府的手闲不住’,出现什么都要摸一摸。”
国企企业是政府乱伸手、乱干涉的主要受害者,也是政企不分的主要受害者
这些年,舆论界一直流传着“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的说法,这句话看起来很有道理,也可以说是一句废话。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应该归政府、什么应该归市场?这个问题一直是讳莫如深,从来没有人从理论到实践好好的探讨过。事实上,某些人某些势力一直在操纵这个话题,玩弄双重标准。如果遇到私企和外企,他们就会笑脸相迎,关怀备至。如果遇到国企,就会恶语相向,不准越雷池一步,必欲搞垮而后快。李总理提出“政府的手不要乱伸”,说得很好很及时。这个问题不光是地方政府有,中央部委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仅仅私企外企是受害者,国企其实是更大的受害者。如果中央部委没有解决手乱伸的问题,那么地方政府更加没法解决。中央部委应该率先垂范,首先不要干预市场经济,不要拉偏架,出台不公平政策。
政府的手不要伸得太长,首先是不要乱向国企伸手,中央部委应该率先垂范。没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去干涉私企、外企的经营自主权,没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去强行要求私企、外企承担非市场义务,没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强行要求私企、外企应该把自己的优质资源放开与其他企业共享,没有人认为政府应该强行要求私企、外企必须削减股份,与其他企业搞“混合所有者”。但是一旦发生在国企身上,很多人就觉得很正常。他们觉得不能向私企、外企乱伸手,但是向国企乱伸手,很多人则故意视而不见。在很多人的脑海之中,就从来没有真正把国企当作企业,没有真正的尊重国企的经营自主权,而是一直在玩弄双重标准。个人认为,政府的手不要伸得太长,首先是不要乱向国企伸手,其中,中央部委应该率先垂范。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永远没有办法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面这些政府向国企乱伸手的行为应该坚决禁止:
一、强行要求国企承担非市场义务而不给予补偿
我们经常可以在电视、报纸看到,某地深处大山深处,居住没有几个人,为了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于是花费几百万,拉一条电力线路过去,可能其一年用电量不到几百块钱,成本永远也收不回。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邮电、公路、电信等,尤其是最近的高铁已经成了大家争抢的对象。大家都想上高铁线路,但是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又不拿钱出来,一个劲的叫铁路总公司投资,这样下去怎么玩得转?国企往往为了履行所谓的社会责任,明明知道要亏本,还是愿意去做这些事情。做了之后大家觉得你应该做的,没人感谢一句。反过来,还有人会质疑说国企的效益低下。真是费力不讨好。
个人认为,国企本也是企业,企业的本职就是要追求利润。各级政府应该时刻牢记市场经济的底线,尊重国企的经营自主权,不能人为的不惜代价的要求国企承担非市场义务,不能直接压制国企亏本投资或者亏本经营。不能杀鸡取卵,压制国企的生机活力,影响国企的长远发展。要求国企承担社会责任,最低限度必须要达到保本经营或者保本微利。如果因为政府领导人政治决策导致国企亏损的,政府应该予以同等的经济补偿。我们以前上高铁,被媒体恶意攻击,这固然不好。但是现在上了这么多的高铁,每年八千多亿,很多高铁是在偏僻的西部地区和贫困山区运行,在可预见的未来难以实现盈利。既然这样,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予以直接的财政补贴,或者大幅度的增加政府资本金。现在国务院一毛不拔,什么都要铁路总公司自己去筹集资金,并且投资规模要不断扩大,请问这是国企不尊重市场规律还是中央部委不尊重市场规律?
二、某些中央部委拉偏架,给特定群体设置特殊政策,严重影响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这段话的关键词就是“平等”,就是说各种所有制企业,包括国企、外企、民企,大家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在同样的规则下开始公平竞争。国企所要求的绝对不是特殊化,而是平等。同样的,私企、外企也不能搞特殊化,也只能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我们的政府部门是怎么做的呢?事实上政府部门广泛的大量的给外企和私企大量优惠政策,已经严重损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比如,为了招商引资,大量的给外资企业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请问这些是公平竞争吗?在考核政府工作的时候,单独把吸引外资作为一条,而不是把外资、内资一起考核,请问这又是哪门子的规则,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吗?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出台的“非公36条”和“新36条”。2005年2月25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这份文件在我看来,严重危害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理由很简单,该文件涉嫌为特定群体制订特殊政策。党的报告早就强调了要公平竞争、平等保护,那么也就排除了任何为特定群体制订特殊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你制订“非公36条”,那么请问有没有出台“公有制35条”呢?这在任何一个真正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请问美国、英国、日本政府会出台“非公38条”“非公39条”等政策吗?违背市场经济的不是国企,恰好是某些中央部委!中央部委不停止乱伸手,中国的市场经济就难以真正建立!
三、所谓政府部门向社会资本开放市场领域,这恰恰是严重干预市场经济秩序的表现
发改委官员:将推动油气勘查、公用事业、水利、机场向社会资本开放。6月20日讯,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周五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油气勘查、公用事业、水利、机场等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孔泾源今天参加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称,发改委此前公布的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的示范性项目,主要涉及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6个领域。在12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司长黄民就80个项目表示,有一些项目是“名花有主”,有些项目还没有,还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领域部门去做公开选择项目业主的工作。“社会资本总量比例只会多不会少,民营资本的比例也会越来越多”。
看了这则报道真是觉得有点搞笑的味道,请问国家发改委,这些市场领域是发改委独揽的吗?如果说不是,你有什么权利去开放?难道这些领域一直是政府特殊经营,禁止私企、外企进入吗?如果说没有谁禁止,又何谈要去开放呢?至于说开放了,而私企不愿意进来,那只能说这是私企追逐更高利润的表现,或者说私企能力不够。如果说仅仅因为国企占据优势的话就要打破,那么请问国企是企业还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发改委有没有尊重国企平等的经营自主权?国家发改委应该反躬自问,你们有没有把国企真正的当作企业?你们是在营造公平竞争的竞争环境,还是在拉偏架,开小灶?你们这么赤裸裸的干预市场经济,是发改委而不是别人才是搞乱市场经济正常秩序!
四、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正常市场行为,媒体和很多政府部门往往不加以尊重
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企业,企业必须讲经济效益,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江泽民同志早就说过,银行也是企业,如果欠银行的钱不还,正如拿企业的货物不给钱一样。这么多年过去了,真正尊重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主体地位的人还不是很多。因此,政府部门和企业必须把银行看成是市场主体,不能把银行当作提款机,不负责任的乱贷款,不负责任的强行要求银行给其他行业提供所谓的金融支持。
银行没有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义务,中小企业贷款难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在我们很多媒体和专家会经常发表这样的言论:发展高科技,要求提供金融支持;发展环保,需要金融支持;搞保障性住房,需要金融支持;发展小微企业,还是需要金融支持。某些人经常会义愤填膺的说,银行嫌贫爱富,只热衷于和大企业合作,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不去关注,而且这个问题你再怎么做都不够。个人反问一句:如果这家银行是你开的,请问你会随便发放贷款吗?你难道不会仔细考察,看看这家企业有没有足够的还贷能力,有么有适合的抵押物,以及合适的利润。这是任何一个银行都必须考虑的问题。难道说你随便注册一个空壳公司,就要银行给你贷款几十万、几百万,发财了就是你的本事,失败了亏空给银行。世界上有这样的道理?那你还不如去抢银行得了?!奇怪的是,那些抨击银行的人,往往是所谓的自由派人士如吴敬琏、张维迎等,他们难道不知道银行也是企业,也要遵循市场规律吗?这不是赤裸裸的人格分裂和双重标准吗?
我们有些政府领导人对于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根本不予重视。比如温州有些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欠银行的钱还不上来。按照市场经济的逻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企业还不了钱,银行应该催缴,再不还钱,就应该依法破产倒闭嘛。但是有位大人怎么说:“要适当提高银行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请问这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吗?企业还不了钱,银行不但不能抽贷,却还要一个劲的跟企业投钱,那由此导致的风险谁来承担?世界上这么多市场经济国家,请问那个政治领导人会说出这种话出来?美国、日本、德国的领导人会要求银行提高“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吗?资本家会理睬你?
五、有些政府部门强行要求国企按照行政思路推进所谓改革、强行要求国企牺牲优质资产、强行限制国企经营范围、强行要求国企搞拉郎配,这些都从根本上损坏了国企的经营自主权,必须彻底纠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动不动抛出一个什么研究报告,强调要引进什么外资、民资,要把国企的比例降低到10%。然后国家发改委闻风而动,召集国企来推进什么“混合所有制”企业。请问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吗?请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发改委尊重国企的自主经营权吗?难道你们不懂得,国企也是企业,应该享有起码的自主经营权吗?国企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自主发展壮大,自主选择发展道路。不能任由外界的行政压力强行要求所谓额改革。试问一下,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能不能对私企、外企发表研究报告,强行要求私企、外企按照你们的思量进行所谓的改革?如果不能,那么请问你们凭什么要求国企按照你们得思路进行所谓的改革?你们把自己当成什么?上帝吗?!这是赤裸裸的政企不分!这是赤裸裸的干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这是赤裸裸额非法干预市场经济!
国家发改委经常施压国企,要显示诚意,把优质资产拿出来,降低国企所占份额,甚至强行要求国企退出房地产领域,这些都是严重的政企不分、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国企作为一个企业,应该享有起码的经营自主权,不能接受法律限制之外的非法干涉。既然私企可以进入房地产,国企当然也有权进入房地产。没有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主体会自我阉割,国企追求做强做大是合理和必要的,要求国企自我阉割自我限制则是完全错误的和非法的。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双方谋求互利合作,不是单方面的自我牺牲和严格,以换取一时的所谓合作,这种合作注定是不能长久的。中央部委应该管好自己的手,不要乱摸。不要为了手中的那点权,妨碍了政府的大目标和国企的发展壮大。不要对国企这也干涉、那也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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