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西山先生
你知道现在农村有粮食种植补贴,那你知道现在农村正在推进庄园化吗?上级的政策是如果某一种粮户面积种植达到多少亩,可以得到拨款的事情吗?大面积种植的土地从何而来?其实主要是小农户专包汇集而成的。目前还没有通过政府的行政命令来进行,但是已经进行了政策性的诱导了。长远看,这会形成新的“地主阶层”,而把自己现有的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会成为农场工人,无产阶级,但是你不能把这件事简单地看作是历史的倒退,相反,这是为了适应新的生产力的一种必然!!难道不是吗??
我关注农村的土地流转有一段时间了,我的主张:
1、对于当前的农村一个字:稳。农村生产效率不高是事实,更大的事实是城市在房价泡沫破灭之际正处于急需要疗伤阶段,只有稳定农村才能为国家的自救提供空间与回旋余地,农村的变是必然的,但决不是现在,一切都没有准备好,盲目行动的后果只能是把农村搞乱。
2、全国全党全体干部一个字:紧。第一个紧是官紧,十几的年的土地财政已经把中国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官民共渡难关是唯一出路,公共消费必须紧,勒紧腰带准备过几年紧日子应该成为全体官员的共识,不能再在我们自己吹出来的泡沫中做大梦了,我们根本没有腐败的资本。第二个紧是促进工作的创造,实业的发展,对虚拟资本、泡沫资本要限制,只有实业才是真正可持续的;西山先生你是搞企业的,对我国的经济形势与经济状况感触应该更深,我们的实业发展如何?第三、紧靠民生,把反腐成果直接用于民生,根据人们的收入状况,以人头为单位,按照倒收入的方式直接发放补贴,并采用以省为单位直补方式避免中间的截留,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严重处置。
3、对现行的土地流转,没有通过行政命令来进行是好事,政策性诱导有点作用但并不靠谱。我认为千万不能相信所谓的试点,土地流转必然产生劳动力的溢出效应,小范围内的溢出社会可以容纳,如果一旦在全国推开,将产生多少的失地农民?虽然农业庄园中可以吸纳一小部分,但更多的必然被抛向社会,我们却根本没有准备好,这种情况下的圈地必然是灾难甚至直接带来社会动荡,这是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引起质变的道理,所以千万别用变量中的成功例子来推论足以引起质变的程度的结果,这是异质的问题,不能同比;
4、其次,不要相信财政补贴,这不具有普遍性。刚试点时,政府可以集中财政资金进行补贴来人为造就成功例子(这类政绩工程搞过太多了,此类昔日的英雄今安在?烟消云散了),但是一旦全面推开,政府有多么大的财力来进行普遍大力度补贴吗?建立在大额财政补贴下的个例成功对于全盘推开后财政补贴作用被稀释的情况有什么意义呢?结果只能是轰轰烈烈开局,灰头土脸结束。因此必须核算我国财政支出中的这部分总额,再算好需要补助的对象,两者加以平均,这种数额的补贴究竟能有多大作用?吃饭穿衣量家当,心急喝不上好粘稠。这种灾难是将是全国性的,所以不能不慎之又慎。事关整个农业、广大农村及全体农民,我们只能办好,不能办砸,如果抽调出一个国务院副总理,进行为期五年的调研,能在下来一任期制订出解决三农问题的系列切实措施,他将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功臣,其历史定位远高于一届普通总理,我甚期待这类人物的出现;如果拍脑袋决策,后果不堪设想。
5、土地流转是不是必然形成新的地主阶级?答案是否定的,其形式不是唯一的,虽然有人正作这种努力,但这是不符合农民根本利益的,也是当时可以也能够避免的。从理论上讲,农村的土地是劳动者集体所有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从根本上来说,土地属于农民持续所有的,不仅仅属于这一代农民,在农民的生存保障没有彻底改变之前,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容否定。土地流转所带动来的只能是土地使用权的限期流转,农民继续拥有收益权,这符合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政策,大承包商必须与农民集体鉴订定期的土地转包合同,约定浮动性的土地收益分成,他们享有国家给予的种植补贴及相关优惠。这种经营方式下,农民收益、粮食生产安全是目的,大承包商的收益是衍生品、附属物而不是主宰者;相反新地主阶级的产生意味着他们本身是目的,农民、国家是手段或牺牲品;另外一点需要提示的是,随着大农业承包商的出现,农业主要的产品的垄断、农产品的垄断高价将成为现实的可能,国家必须提前设计预案。
没有绝对的平均,绝对的平均意味着不公平,共产主义一样奉行“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原则,不是吗?对弱者,应该体现人文关怀,但是应该表现在社会福利制度上,让穷者弱者不因教育、医疗、养老、住房而犯难,这才是关键!庸碌者骑自行车,有才能者开轿车这不能算是社会不平均,国人也并未因此而诟病,国人诟病的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差劲,民生的差劲,在普通百姓民生问题没有改善的情况下出现官僚腐败严重,这才是问题。马列主义的核心是消除贫富差距吗?马列主义的核心是搞绝对的平均吗?马列主义在不同的国家执行了不同的政策,但主体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在前苏联、古巴、中国、朝鲜……众多的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社会制度的表现并不完全一致,你不能说只有哪家是正宗,哪家不正宗,因为大家都是在共同的指导思想下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本土化改良之后的结果!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国内和国际形势的变化,还会进行各种不同的适应性调整,一切为了推动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为了更好地造福于人民,这都是必要的。
没有谁追求绝对的平均,也不存在绝对的平均,但社会必须保障公平。就收入分配的公平而言,有两层含义: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应过分悬殊;(对最低收入者来说)必须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社会分配将在劳动与非劳动两个意义进行,即社会公益分配与劳动分配,这种公平是相对,哪怕是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中也存在着资本主义法则,但总体是优越的,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远越于私有制度下的通过饥饿纪律强迫劳动者的劳动;共产主义条件下实行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劳动的人的第一需要。与现实远了些,暂且不论。社会分工是一个总体的系统,任何一项有益的劳动都是其有机组成部分,都是善的、都是美的,都是值得尊重的,都应该取得相应的报酬。劳动之间的数量质量是有差距的,所以报酬也应该有差别,但不应该过分悬殊。才能调动各个层面的劳动积极性。我国引入市场机制后,形成了以资本为主宰的民间层面的分配模式,劳动报酬被过分压低,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不够,失位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落实却不承担法律后果,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及支付保障机制的落实不到位,即认识到问题却不能执行或选择性执行。马克思主义的正确不在于它的设想的美好,这一点在空想社会主义那里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转变它找到了现实理想社会的现实力量与现实道路。社会主义在各国的实践在着个性差异,与各国的现实条件有关,但他们也必然具备社会主义的共性,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对于计划经济的历史作用谁都无法否定,现在变革的理由是它在不适应变化了的复杂起来的经济现实(存疑);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在此前提下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发挥它们在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方面的优势。
说实话,我个人不喜欢强调什么主义,我更喜欢关注另外两个字:“民生”!!民主这个词太空乏,民权也不接地气,还是民生最实在!!任何政府,只要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了,就能够得到民心!!
民生、改善民生,是大家的共同愿意,但这种愿意能否成为现实需要一系列物质保障与政策保障,所以没有真正离开主义的民生,错误的主义与政策只能伤害民生。坚持正确的思想、主义,站在广大劳动者的根本立场上,才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才能搞好民生,从而赢得民心。
注:本回复是对话性质的,因此逻辑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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