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思想,毛主席早就有了,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的讲话: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主席说:这个宪法草案是完全可以实行的,是必须实行的。当然,今天它还只是草案,过几个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就是正式的宪法了。今天我们就要准备实行,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毛泽东选集》第五卷,P.129)
改革开放后,我看到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到了依法治国,只不过没有讲依法治国这四个字,但话中有其含义。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说:“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们下决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那些小萝卜头漏掉一点关系不大,当然不是说就可以放松。我看,真正抓紧大有希望,不抓紧就没有希望。高级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的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要真正抓紧实干,不能手软。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p.152)
我认为,毛主席和邓小平的话,包含有依法治国的意思。据媒体说,在党中央全会,通过决议提出依法治国,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这就是说是,四中全会公报提出依法治国,不是某个领导人的想法,是中央委员会一致的意见,全党服从中央,也可以说是全党的意见。但对于依法治国的理解,各有各的看法,正如西方一句名言:一百人看哈姆莱特,会有一百个不同的哈特雷姆。
有人提出,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有的人认为,是法大,党不能超越法律,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党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的人认为,党领导一切。还有人干脆回避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不讲党大还是法大,说这是一个伪命题。
我是一个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官职,没有任何专家、学者的头衔。我是中学退休高级英语教师。大学毕业后,30多年,一直从教至退休,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年轻时,读了斯诺写的《西行漫记》中的《毛泽东自述》后,我开始崇拜毛泽东。
我崇拜青年毛泽东“开怀天下事,不言家与身”。“百舸争流”,“粪土当年万户侯”。“到中流击水”。写了篇《我这样崇拜毛泽东》,投到《》,竟想不到被采用,刊发了。我向毛主席学习,自学成才,终生读书。我通读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四卷、《列宁选集》四卷、《毛泽东选集》五卷、《邓小平文选》三卷。我还乱七八糟读了《四书五经》、《古文观止》、《今文观止》等中国古代,近代、现代的著名文学家,鲁迅、郭沫若、魏巍、曲波、路遥、贾平凹、莫言等人的作品。我读过奥斯特洛夫斯基、托尔斯泰、普希金、高尔基、契科夫、莎士比亚、狄更斯、罗素,巴尔扎克、福楼拜、莫泊桑、卢梭、萨特、歌德、海涅、尼采、马克吐温、杰克伦敦、马斯洛等人的文章或著作。我读过国学大师季羡林的自传以及季老写的书,读过克林顿的《我的生活》,希拉里的《举全村之力》,赖斯传,普京大传、《普京文集》、奥巴马的《父亲的梦想》、《无畏的希望》等书。
尽管我对抽象的理论看不懂,但我能看到抽象理论的实质。我读了易中天的《品三国》后,一句话平此书:工农打天下,知识分子坐天下。尽管我不能写出抽象的理论,驳倒我不认可的抽象理论,但我能用具体的事实说明一些抽象的理论不对。尽管我是人民中的一员,我要参加这场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辩论。通读四中全会公报,我认为,党比法大,同时,又比法小。其理由如下: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公报说的很清楚,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这个老祖宗。邓小平生前多次说过,马克思主义这个老祖宗不能丢。为什么?他说:“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它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几百年间,发生过多少次王朝复辟?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某种暂时复辟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规律性现象。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收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不要惊慌失措,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P.382,383)
公报有四段提到“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八大政治报告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讲到。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领导什么意思?我认为,领导是领路人、带头人,当然比其他的人要大。
毛主席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主席又说:“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党要领导工业、农业、商业、文化教育、军党和政府。”(《在扩大党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1月30日)
为什么党要领导一切?因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新中国是中国工农群众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通过党的领导),经过近30年与帝、官、封三大敌人,浴血奋战、英勇牺牲,牺牲了2000多万烈士,才建立起来。建国后,党领导人民,完成了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和小农经济,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唱句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党是新中国的母亲,新中国是党的儿女。依法治国,好比养育好儿女。
法律由谁制定?谁来执行?为谁服务?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所以,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法治,四中全会公报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党大于法,有人读不懂,有人故意歪曲,我们就要与他们进行的辩论。
资本主义社会,什么最大?资本,也就是金钱最大。法律是由维护资本家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制定,法律追求资本家的最大利益,法律是维护资本家剥削和压迫工农劳苦大众的工具。资本主义的股市的规则,就是索罗斯、高盛、克洛菲勒等大财团大大地发财,亿万普通公民亏本。股市是一小撮大资本家掠夺大多数人民群众的钱的赌场。
改革开放后,由江平、贺卫方、陈有西、吴敬琏、厉以宁、茅于轼之流留美被洗了脑的精英,参与制定的近万部法律法规,导致两极分化比过去更严重,腐败越反越多,就是很好的说明。
2010年10月11日,我写了篇题为《我国现有的近万部法律法规——大多数是是亲美精英制定的》,11月5日,写了篇《近万部法律法规为何不能解决问题》,投到网站,《》刊发。希望网友上网搜看,我讲的有道理,请给与支持。说的不对,请批评、批判。
法律制定出台以后,人人都应该遵守,任何人无例外,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毫无疑问,党必须遵守自己领导制定的法律,不遵守就是违法。说具体些,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要带头遵纪守法,各级党委的书记,政府的部长、省长、市长、县长、乡镇长、村长要带头遵纪守法。打铁先得自身硬,领导带了头,群众有劲头。官风影响民风。民风不正的根子在于官风有问题。依法治国主要是依法治官。
1954年6月14日,毛主席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做的题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毛主席强调说:(宪法草案)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
毛主席要求“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毛主席语录》p.146,147)
毛主席是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毛主席的一生,是为人民奋斗的一生,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毛主席一生都遵守党纪国法。大家可以从在毛主席身边工作过的人写的文章、书中看到。我不在此罗嗦。人民高唱《东方红》、《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毛主席给人民的恩情比地大、比山高、比海深、比水长。
我们要世世代代,永记毛主席的恩情,继承毛主席的遗志、习近平总书记,像毛主席那样,领导党和人民制定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把毛主席开创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共富和谐安全幸福的事业继续下去,完成他老人家开创的人民伟业,实现民富国强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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