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也有法律,“《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引自中国网 china.com.cn )”所谓的“这天底下还有王法吗?”就是流传下来的经典古话。关于中国封建时代法律的本质特征,草民采纳这样的观点:“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古代封建经济是建立在地主官僚对农民的剥削压迫基础上的,因此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封建措施都是以剥削压迫为手段,以维护地主官僚的利益为核心,以维护封建统治为根本目的。”(来源:百度所得)。资本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一、资本主义法的阶级本质: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法律,它的本质首先是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则是垄断集团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二、资本主义法律基本特征(一)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二)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三)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据百度)】这在现在看来也说得通,应该是这样的。那么,关于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草民就无须百度了。还是先参阅一下新中国最早的《宪法》吧。
毛主席在1954年亲自领导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以来,至2004年3月共进行了七次修改。第一次修改:75年。第二次修改:78年。第三次修改:82年。第四次修改:88年。第五次修改:93年。第六次修改:99年。第七次修改:2004年。现行的宪法就是经第七次修改后的产物。
1975年颁布的《宪法》中有这样一些条款:
【第八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第十条 国家实行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在社会生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反对官僚主义,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级干部都必须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国家机关都必须实行精简的原则。它的领导机构,都必须实行老、中、青三结合。
第十二条 无产阶级必须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各个文化领域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的专政。文化教育、文学艺术、体育卫生、科学研究都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第十三条 大鸣、大放、在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第十四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国家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地主、富农、反动资本家和其他坏分子的政治权利,同时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成为守法的自食其力的公民。】
以上这些条款中的有一些内容,已被批驳得体无完肤,比如第十三条,在第三次修改中连同第十四条一起被删除了,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人敢于竭力散布卖国言论,全力兜售西方破烂了。而从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四大”的威力所在,有些人就是害怕“四大”,实质上就是害怕人民群众。大众民主权利的被剥夺,是人民群众从国家主人翁沦为弱势群体的根本原因所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象重现后,尽管“特别是派”不愿意承认,但事实终归是胜于雄辩的。毛主席早在延安时的“窑洞对”中说,共产党找到了破除历史周期律的办法,那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及其干部。而缺少了人民的监督,就成了今天的这副样子。老百姓看着也觉心酸心痛。老虎越来越大,苍蝇越来越多,汉奸分子越来越猖獗,法律党的号角越吹越响亮,旧中国时代的余孽越来越放肆……
1988年颁布了宪法修正案,如:【第一条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请注意,在此的提法是“私营经济”,并非“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但从今日的形势看来,已经不是“补充”,“私营经济”覆盖了大半壁江山了。
终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出台了:【第十六条宪法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由“补充”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才过了几年的时间啊?“补充”仅仅是锦上添花,而“重要组成部分”则是不可或缺的了。
2004年颁布的宪法表述:【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新中国化马列”越多本是好事,但如同念佛经一般,歪和尚往往会把佛经念歪;同理,自诩的“改革精英”们恰恰将“新马列”给念歪了。
对于宪法,本应具有敬畏之心,严守之意,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群众意志的最充分体现;慢说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否完全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姑且不论每个人懂不懂一般的常识,草民在此让大家“欣赏”引录于网络上的“奇文”,名曰转载《宪法》,实际上却在肆意妄为地糟践《宪法》,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
时间:2014-03-12 20:29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律网 点击: 次
链接:http://www.5law.cn/b/a/falvzhuanti2/grsqwt/2014/0312/9634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世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集会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世界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按照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世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集会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批改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世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集会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批改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世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集会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批改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世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集会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批改案》批改)
中国是天下上汗青最久长的国度之一。中国各族人民配合缔造了光耀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庆幸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0年往后,封建的中国逐渐酿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度。中国人民为国度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举办了前赴后继的英勇格斗。
二十世纪,中国产生了雷霆万钧的巨大汗青厘革。
一九逐一年孙中山老师率领的辛亥革命,清扫了封建帝制,创建了中华民国。可是,中国人民阻挡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汗青使命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首脑的中国共产党率领中国各族人民,在经验了恒久的艰巨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情势的斗争往后,终于颠覆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权要成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巨大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中国人民把握了国度的权利,成为国度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创立往后,我国社会慢慢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出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革已经完成,人聚敛人的制度已经没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工人阶层率领的、以工农同盟为基本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层专政,获得固定和成长。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犯、粉碎和武装搬弄,维护了国度的独立和安详,加强了国防。经济建树取得了重大的成绩,独立的、较量完备的社会主义工业系统已经根基形成,农业出产明显进步。教诲、科学、文化等奇迹有了很大的成长,社会主义头脑教诲取得了明明的成效。宽大人民的糊口有了较大的改进。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奇迹的成绩,是中国共产党率领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头脑的指引下,僵持真理,批改错误,战胜很多艰巨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恒久处于社会主义低级阶段。国度的基础使命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梯,齐集力气举办社会主义当代化建树。中国各族人民将继承在中国共产党率领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头脑、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头脑指引下,僵持人民民主专政,僵持社会主义阶梯,僵持改良开放,不绝完美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成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长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重生,费力格斗,慢慢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能的当代化,敦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力文明和谐成长,把我国建树成为兴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度。
在我国,聚敛阶层作为阶层已经没落,可是阶层斗争还将在必然范畴内恒久存在。中国人民对仇视和粉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海表里的敌对权势和敌对分子,必需举办斗争。】——此人莫非神经错乱?于是,草民感到万分的纳闷,想,新闻办、网警到哪里去了?难怪严重违宪的言论在网上畅行无阻了。
法律的演变,昭示着历史、时代的进步或倒退,优越于资本主义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律,就必须最充分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唯有人民群众的意志,才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立法的依据。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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