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中央当前反腐败的实践和要求。“老虎”、“苍蝇”都是对腐败分子的比喻,如跟现实工作中什么腐败分子是“老虎”或者是“苍蝇”挂起钩来,查看了一下还真没有。要给“老虎”、“苍蝇”确切定义,或者说较准确定义值得商榷。只有能给“老虎”“苍蝇”定义,怎么打老虎,拍苍蝇也就有了具体目标,工作也就比较明确,反腐败更加到位、彻底。这两个概念,应该进行澄清一下。
给“老虎”定义好说,指那些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从生物学食物链上讲,是属于食物链顶层的动物,他不直接祸害老百姓,但带来的后果,比直接祸害老百姓还严重,它是在传递一种腐败的邪气,使整个社会科学的管理层次,变成弱肉强食动物世界。什么是“老虎”应该是在管理阶层那些买官卖官;审批建设项目和处理问题,吃拿卡要下一级;为经商大老板提供违反规定的方便,收取礼金;签批签拨投资资金获得不正当利益等。不管在哪个阶层这样的腐败分子都应该成为“老虎”,高阶层的是大“老虎”、地阶层的是小“老虎”,都是一个性质,必须得打,这种腐败分子祸国殃民。
“苍蝇”也比较好理解,是属于群众身边的,是一些管理人员或者是干部蜕变而成,它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危害看起来是小,总是想法设法蚕食群众的利益,而且种下可恶的败坏社会风气让人们恶心的蛆虫。虽然它们很少影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它们的作祟,使整个管理阶层乌烟瘴气,很有颠覆社会,破坏社会秩序的能量。“苍蝇”各个阶层都有,在基层就是那些给群众办点事就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徇私枉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单位把管理单位的公共资产视为私产,便利自己,克扣百姓和干部职工;包工头扣农民工资;建筑商偷工减料,制造豆腐渣工程,等。虽构不成巨额贪腐,但直接影响干部职工和群众利益的,也败坏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苍蝇”多指级别比较低的腐败分子,但高级别的也一定程度的存在。
这样什么是“老虎”、什么是 “苍蝇”,就显而易见了,寻找“老虎”和“苍蝇”也有了具体目标。现在中央省市打“老虎”如火如荼。大“老虎”、小“老虎”陆续落马,对腐败分子大大起到了震慑作用。但覆盖还不够,一些偏远地区或基层的小“老虎”还没有收敛,依旧在“吃”人,“咬”人。“苍蝇”就不用说了,尽管爆出一些“苍蝇”被拍,对乱哄哄“苍蝇”震慑作用较小。这些“苍蝇”,自认为比起“老虎”差远了,拿我奈何?基层反腐力度应该加大,让纪检基层力量发动起来消灭“苍蝇”,至少拍的让这些“苍蝇”不敢去叮咬老百姓和一线干部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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