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一词,是个古老而又焕发出强烈时代气息的词。说其古老,是从其所谓最早源起希腊而说的。说其富有时代气息,是就其所具有的深刻的时代内涵而言的。民主的含义的变迁,是在雷蒙·威廉斯所说的关键词意义上来说的 [1]。随着各个时代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变迁,民主这一看似简单实则内涵潜能无穷的词语,也在不断地建构着它的内涵与外延的限度。
在这里,我所要论述的民主的反思,当然也不是抽象的关于民主的一个讨论。尤其在当今时代,面对民主价值普世、民主万能的甚嚣尘上,特别需要一种能够检讨和反思的思考方式。我认为,真理的获得,是需要理论辩论和实践检验的双重方式来检验的。[2] 在理论上,不仅要对命题的真伪做出充分的探讨,更重要的是将这种对命题的探讨放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之中。脱离开具体时空的那种现代化的目的论的讨论以及实践,都不能得到真正的理论的、更不用说是实践的正面的收获。对于民主的反思来讲,也应当而且必须反复经历这两种途径。
质询民主源起:西方民主的形式特征
关乎民主的讨论,大家多推置古希腊的民主起源。所谓谈论民主、尤其西方文明起源,言必称希腊就是。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的心理和文化状态的表征。作为一个文化相对主义者[3],我觉得有必要对这种单一的、近乎原教旨主义的思考逻辑,进行反思。民主,从来就不是一个孤立的原子式的存在。
古希腊民主,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等级式的民主。它是一种排斥占城邦人口绝大多数的农奴、外邦人、妇女、儿童以外的奴隶制民主。值得指出的是,古希腊城邦民主的“民”,是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性的。[4]
尽管如此,古希腊民主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表现,确实有其自身的历史贡献。古希腊民主,具体来说就是一种城邦民主、城市民主。这就需要从古希腊政治上的建国规模说起,王绍光的相对古代中国的“小不点”式的古希腊城邦的政治规模的描述,非常贴切。[5]这样非常狭小的建国规模,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古希腊民主的实现形式——一种直接参与的方式。古希腊民主,其所涉及的范围,相比于当今的鸟笼民主——仅仅局限于政党政治的领域——而言,更是显其优越性的存在。凡是利益相关者,都是民主的主体,这相比当今的西方的选主民主而言,更是显其古老的魅力。[6] 相对于当今中国的民主发展方向来说,也有其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在这里,反思古希腊民主的利弊,也是寻求和发现一种“主流”现代性之外的现代性的可能。[7]
说到民主,尤其必须谈到西方希腊民主。关于希腊城邦民主的具体描述,可以参见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的《雅典政制》,这是其唯一一部存世的希腊城邦政制研究的著述。它具体描述了古希腊抽签式的直接民主。[8]
在这里,我想从更广一点的角度,来讲一讲源于古希腊民主的西方民主的特征。钱穆先生将西方文明的主要源起,归于希腊、罗马和基督教会 [9],指出了西方民主政治的两大特征,一个就是源于古希腊的“诸市府”的特征,一个就是源于罗马的扩张的“帝国”特征 [10] 。他特别举出了历史上的英国殖民时期在印度和北美殖民地设置总督的例子,英国国内是议会政治,殖民地是总督辖下的直接归属英国国王的殖民统治。[11] 需要注意的是,罗马文明由征服完成,因而在罗马帝国里面,既有“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两部分之对立。[12] 因而,罗马共和国从表面上看比斯巴达与威尼斯要混乱。但是,马基雅维利恰恰认为这种表面上的混乱中恰恰蕴藏着创造性的力量。他在《李维史论》第1卷第4章中说,在罗马,是平民和贵族的斗争导致了良好的法律,从而产生良好的教育,最终产生良好的典范。罗马的不断扩张和成为一个帝国,很大程度上是和缓和内部不断的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分不开的。因为罗马保民官的否决权只能在城内行使,那么贵族更有理由把平民拉出去打仗了,在战场上贵族将领可以说了算,这就加速了罗马的扩张进程。[13] 从罗马的扩张来看,西方文明深深染上了对内追寻民主、对外扩张乃至专制的特征。后来,罗马文化烂熟腐败之后,基督教文化感化下的北方日耳曼民族进一步扩张,到近代列强并立,文化中心也就分散在巴黎、伦敦、柏林等地方,再由这几个中心向四周发散。所以,西方文明具有强烈的从一个中心点向外扩散的特征。[14]
结合西方民主的发展历程,我认为西方民主的这种对内民主、对外扩张乃至专制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也就是在西方民主的发展过程中,一种新的直线式的时间意义上的世界观、历史观的形成过程中,一直被认为是个“坏东西”的民主神话被建构为一种“好东西”的现代民主。[15] 在这一神话的过程中,古典意义上的民主的种种人民的直接参与所带来的“弊端”,逐渐地也就被改造、修饰成为选主的现代民主。[16] 在古典民主观向现代民主观嬗变的过程中,“民主”与“共和”的相互使用,成为不可忽视的事实。然而,在18、19世纪,“民主”与“共和”的词义具有天壤之别,“民主”指向的是人民参与治理国家,而“共和”则指向禁止最高权力的世袭制,实质上是一种分权理论的表达,美国的三权分立即是一种分权的典型,当然也是一种混合政体的典型。也就在“民主”代替“君主”成为最高的正当性权力的来源时,共和与民主的结合,既有着利用“共和”限制、修饰“民主”的成分,同时也包含着事实上的混合政体不得不以民主作为政治正当性——“人民主权”的来源而加以肯定。[17]
实际上,这一古典民主与现代民主的转变,本质上是西方文明本身的一个内在弊端的表现。西方文明追求的始终是孟德斯鸠所说的那种政体意义上的政治民主,这从亚里士多德的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及共和政体的划分,到启蒙时代启蒙思想家的坚持,即使后来一直风靡的共和混合政体亦是如此,就是当今西方各国所盛推的“民主”的颜色革命,都无一例外地遵循着同一个范式。
被置于西方文明之下的西方民主,其实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渊源,那就是西方基督教文明。犹太教、基督教是西方文明的起源。众所周知,无论犹太教、还是基督教,从本质上都是一种一神教。从《旧约》、《新约》中,我们可以非常明显地找到这种一神教所内涵的教义上的双重标准: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从这一种宗教的起源来看,西方文明及其之下的西方民主所具有的双重标准,就可以得到一个文化上的解释。在西方内部,尤其在基督教统治内部,普通信仰者都具有向上帝祈祷的平等权利,而非基督教信仰者则会受到歧视、乃至宗教审判。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欧洲的十字军东征的残酷与血腥,就是一种典型例子。当西方(主要指西欧)接触到东方伊斯兰与土耳其时,那种基督教教义上的一神教的专制,就被转化到了对东方的恐惧。到近代,欧洲为了维护自我成为一个整体,采用了一种东方主义 的融他者于自我的视角、幻影,将一切非西方的文明视为落后的、野蛮的、需要西方文明加以挽救、乃至消灭的对象。[18]新航路的发现、殖民主义的兴起,从本质上来讲,乃是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又一场“十字军东征”。不过,这次的主角乃是新兴的欧洲资本主义。
西方资本主义的强权,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军事侵略,将前资本主义的全球体系[19],渐渐地变换为以欧洲为主导的新的全球体系。在资本主义的殖民霸权之下,西方民主的对内民主、对外专制,体现的淋漓精致。正是在这种不平等的国际秩序之下,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主义的思潮才蓬勃而起。
当今,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国际垄断资本的全球大联合,新一轮的“十字军东征”也随之而起。西方基督教文明所内涵的平等、道德资源,已经远远不足以制衡国际垄断资本的这种高速的流动性、投机性,西方的政党政治民主受到严重削弱,最近欧美爆发的“占领运动”就足以说明西方现代民主的危机达到的惊人程度。[20]。这种扭曲的现代西方民主的形成并不断发展,根本上反映了西方文明的内在危机。
当然,西方现代民主的历史贡献还是存在的。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伟大成果,就是将中世纪以来的属于“第三等级”中的资产阶级解放出来,这是西方社会发展的伟大历史成果。“民主”、“自由”、“平等”的理念,及现代民族-国家的“人民主权”的原则,都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西方现代民主的伟大历史贡献,不容置疑。
但是,西方现代民主的这种财产等级制的、技术性质的特点,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形式民主,正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21] 。问题的关键,就是在统治阶级的少数内部如何更好的实行“民主”,无论古典的民众的直接参与、抽签的雅典奴隶制民主,还是现代的西方选举民主,都是如此。在这里,也就是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到底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实质的民主?面对这一对“民主”的质询,我想需要我们将目光从遥远的西方转回到古老而又现代的中华文明之中。
另类思考: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民主
中国所崇尚的是重质的民主
我想指出的是,如何对待我们自身的历史,也就是一个如何看待我们现在和决定未来去向的问题。面对西式“民主”的质询,究竟如何才能把握中国传统历史的脉络,看待中式民主之道?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破除对西式“民主”之名的宗教式的信仰,以为只要实现“民主化”了,其他所有事情、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这种迷思。这种迷思,从根本上来讲,还是西方的政体决定论的思维。[22] 既然要破除这一对西式“民主”之名的迷思,那么是否就是说西式“民主”之名对于我们看待中国传统历史毫无用处?
当然,西式“民主”之名,作为我们分析和看待中国传统历史的一个维度,是可能的,也是可以尝试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西式的“民主”之名是西方所独有的,它并不是从中国固有的历史传统之内所生发的。但我仍然认为,在这种西式“民主”之名的维度下,看待中国历史的所有论断和评价,也并非都是臆想、妄断。
前面说到,西式民主的唯政体论,这里我想引用王绍光的中式政道的民主理念的创新。中式政道的民主,从本质上来讲,是政治学本土化的表征。中国政治实体自商周始,空间规模和人口规模已相当大,远非古希腊式的城邦规模可比。所以,出自不同政治实体规模的中西先哲,其所思考的重点自然也就各异。中国先哲考虑最多的是政道,即为政之道、治国理政之道,也就是要思考治国的理念、治国的方式,并非那种古希腊式的仅仅考虑改换某种政治体制的形式。[23]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里,也强调“中国的立国体制和西方历史上的希腊、罗马不同。他们国土小,人口寡。”而“中国到秦、汉时代,国家疆土,早和现在差不多。户口亦至少在几千万以上。”[24]
从更深的层面来讲,中式政道下所讲的民主,是一种更加注重实质性的民主。钱穆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就认为中国政治上的传统观念,对意见的从违抉择,往往并不取决于多数,譬如西方的所谓民主精神。中国人的传统,则常常寻求取决于贤人。在春秋之时,就有“贤均从众”之说(见《左传》)。哪一人贤,就采纳哪一人的意见。假若双方都是贤人,才使用西式民主之下的多数裁决。从本质上看,贤属于质的方面,众属于数量的方面。中国传统重视质量不重视数量。中国人认为,只要其人是贤者,就能够代表多数;不贤而仅凭数量,也是无足轻重的。[25]
从中国人的贤与众之间的取向来看,我们也能够发现“民主”之名在中国的传统里的另类含义了。《尚书·多方》中就有,“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这里“民主”指的就是君主。《三国志·吴志·钟离牧传》中有,“仆为民主,当以法率下”,这里“民主”指的就是官吏。也正是从贤与众的分别中,我们可以发现,从法理上来讲,中国政道之下的民主,无论君主还是官吏(官吏分流之前,后当别论胥吏),必须具备贤人的资格才能胜任,必须从多数人的利益出发才能担当。
中式政道之下的民主核心是讲究政治上的责任论
考察中国传统政治之下的民主之道,就必须深入历史的事实。从历史事实之中,尤其是对历史上的制度的考察。人们常说的对人治的理解,我想这大都是多看重人事的问题,很少看到人事变动之上的制度性的层面 [26] ,再加上晚清近代中国的衰落、遭受挨打,更使国人丧失信心,很难正面客观注视中国的古往以来的制度建设。
前面说到中式政道之下的民主,是重视质的方面。我想,这从中国一直以来就注重制度的建设里,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解释。正是源于重质不重数的观念,才有了古往今来大多数政治学家讨论与思考的,都是统一与分裂、土地制度、选拔考核制度、财政税收制度这些政治的真问题。基于中国秦汉以来庞大的政治规模,这些政治的真问题,也就理所当然地需要加以认真考虑。没有一系列的制度的建设,仅仅依靠皇帝一个人的所谓“专制”,我想那是难以想象的,也是不可想象的。[27] 比如, 据当时统计,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先后八日间,内外诸司送到皇帝手里的章奏,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每件章奏里,有讲一件事的,也有讲两三件事的,共计有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28] 所以,除非君主个人得有非常旺盛的精力,才有可能做到。
中式政道之下的民主,其核心是讲究政治上的责任论,也就是王绍光所讲的“政道细化”,进而分别讨论各主体的行为准则,譬如为君之道,为臣之道,为吏之道,为人之道。另外,还要讨论各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譬如天人关系,人伦关系,君民关系,君臣关系,中央地方关系,官民关系等等,因为所有这些“道”及“关系”都会影响到理政。[29]
中国传统政治,自古就讲究职分的准则,也就是各主体要做好自己的分内之事。《尚书》中有,“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孔子《论语》中有,“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中有,“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寇何服之有?”这里,明白地就是一种君职论的表现,也就是皇帝、国君作为天子位的应有职责,强调的是政治上的最高的一个官位。而且,臣有臣责,“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这里强调的就是臣的责任。天子和君,在政治上各有其应有的职分和责任。天子和君不尽职,不胜任,作为臣下可以把他易位,甚至全国民众也可以把他诛杀掉。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政治理论的重点。[30]
其实,这种对天子和臣的职责的规定,是一种重视制度的表现。任何一项制度的出现,必先有其理论上的奠基。没有理论上的基础,制度只会形同虚设。这里,就涉及到一项制度的生命周期的问题。当一项制度,失其本意,沿用数百年之后,弊端必然丛生,这就需要对制度加以改进以达到与实际相一致。[31] 君主和臣的职分的规定,本质上是一种制度的表现,因为它追求的是易人不易职的变动。中国传统政治延续千年,改朝换代,形成周期性的循环,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自然地制度衰败、制度重建的过程,也是一种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政道式的民主的表现。
中式政道的经济基础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与典型的区别于西方的自由经济
前面谈到中国传统政治理论重视政道的细化,重视各主体相互间的关系,从而达到各司其职。在这里,需要着重提到的一点就是,中国古代社会性质的问题。现代人动辄就称千年封建专制社会,我认为这是一个仍然需要探讨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阶段论的描述,从本质上是源于对西方社会的发展历程而言的。对于中国历史的描述,如何更契合历史的事实,如何处理马克思主义社会阶段论的经典表述与中国历史的某种内在张力,仍然值得重新思考。[32]
中国从春秋到战国,井田制向初税亩也就是履亩而税逐渐过渡,封建制的经济基础就逐渐地崩溃。农民从井田制下的雇佣农,转变为拥有小块耕地的自耕农,这从根本上就异于西方中世纪的农奴。实行初税亩,具体就是君主、贵族的税收只认田不认人,民田可以自由买卖,这个过程中土地所有权无形之中就从国有变为私有。当然,弊端也就接踵而至,土地的兼并也就随之而起。[33]
自从井田制崩溃以来,为了平抑社会上的土地兼并,从而保障王朝的税收,皇权与大地主、豪绅阶级的围绕土地、人口(小农)的争夺,一直从未停息。到汉朝,王莽新政改制,一举废除土地的私有制,将所有小农、大地主及豪绅的土地收回国有,重新实行公田制,仿效上古井田制,平均分配土地,但最终改制失败,西汉也一蹶不振而灭亡。[34] 东汉兴起,豪家大族更是发展迅速。再加上当时的教育的不普及,以致形成有累世经学向累世公卿的重新封建化的趋势,门第士族日渐壮大。[35]
说到汉朝,有一点必须指出。晁错首提屯田,主张“徙民实边”(《汉书·晁错传》)桑弘羊轮台屯田的奏议,也提到屯田。桑弘羊和赵充国等人最早提出大规模军屯方案。赵充国认为,屯田“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赵充国传》)。桑弘羊也认为,屯垦“散中国肥饶之余,以调边境”(《盐铁论·地广》)。下到魏晋时期,曹操也实行屯田制,将战乱时期的荒地实行收归国有,逐渐地改变了土地私有的状态。农民也由强宗豪族的“部曲”身份,逐渐地成为国家的纳税对象。这一个转变,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又转移到政府手中。[36] 在“部曲”的情形下,得到更多利益的就是那些强宗豪族。所以,才有西晋初期的“官品占田制”、梁武帝时期的“官品占山制”,这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皇权与豪族对土地、人口的争夺的表现。[37]
北魏时期,实行“三长制”,测定户口、户籍。接着,实行均田制,这种土地制度实际上是上古井田制的变形,土地分为“露田”和“桑田”,“露田”是国家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土地,年老时归还国家,而“桑田”则是国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可以植桑种稻。这种土地制度,具有孟子所说的“为民制产”的意味。[38] 下到隋唐,均田制被因袭下来,最终奠定了唐初的“贞观之治”。[39] 到唐代中期,因为户口、户籍的混乱,均田制崩溃,不得已实行两税法。两税法的实行,“户无主、客,以见籍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实际上正式承认了认田不认人的规定。另外,使用货币征收收税,从此下开了古代社会货币税收的先河。从两税法起,古代中国就一直以土地的地主私有为主,实行自由经济,进行税收。[40] 虽然,宋朝王安石变法,想要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实行方田均税法,但因受到种种的实际的、用人方面的以及技术上的阻碍,而最终告以失败。[41]
传统社会经济的相对民主与几点特殊现象
政府一方面,需要数以万计的小农为其税收的基础,维持政权,一方面就必须裁抑大地主、豪族的兼并,压抑商人资本的的过度膨胀,所以中国古代社会既不会出现西方的农奴制度,也不会出现资本主义制度。纵观中国历史的土地制度的变迁,我认为,中国自秦汉以后经济上就正式地结束了封建制,是典型的区别于西方的自由经济。中国古代没有产生出资本主义制度,就是典型的例子。
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地主的土地私有制,主要地还是小农的土地私有制之下,绝大多数的小农都相对比较平均地拥有一块土地,这种相对平等的经济地位,必然要求其所拥戴的代理人必须代表他们的利益。中国传统政治的贤人政治,职分制,政道的细化,都是这种经济基础的必然决定。
在这里,中式政道民主的优越性,就非常明显地凸显出来。古希腊民主、乃至当今的西方民主,都是一种等级制的民主,更是一种资产的民主。而中式民主的优越性之一,则就是其社会经济的相对民主。经济的民主,也就必然决定了政治的民主。中国自古就强调重农抑商,这种社会经济的相对民主,是其最大的贡献所在,其广泛性就连当今西方民主都无法相媲美。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来看,中式政道之下的民主,是一种天下之下的民主,是一种实质性的民主。再联系近代中国的民族解放,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里确有其历史发展的深厚的基础。
在这里,有几点需要加以特别指出。第一个是,汉朝时期的解放奴隶的现象。在这里,汉朝的奴隶,其含义不同于西方中世纪的农奴。西汉后期,由于赋税加重,农民不得不、甚至自愿充当豪家大族的奴隶,从而可以逃避沉重的赋税和徭役。但这并不就是说,附庸于豪家大族的农民,就正式脱离汉朝政权的管辖,而只是在赋税、徭役等方面,相对减轻而已,仍然是政权的征税对象。这一点,是区别于西方的农奴的根本。[42]
第二个是,魏晋时期的“部曲”现象。魏晋时期,战乱频繁,农民多依附于当地或者附近的豪强,成为他们的“部曲”。在这里,涉及到一个农民身份的转移,从国家的正式纳税对象向豪族的私属转变。当时,中央统一政权形同虚设,兵队代替农民,只有军队而无农民,所以才会有曹操募民屯田于许下的事,这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想复兵于农的实践。[43] 下到北魏时期,农民身份的这种恢复,也就是成为政权的正式纳税人,渐渐有所起色,最终造成大唐盛世。
第三个是,王朝末期的所谓封建割据问题。按照黄仁宇的大历史的观点来看,王朝末期的割据、中国历史上的分裂时期,实则是一种从基层重新塑造一个坚实的赋税基础的过渡期。[44] 两晋南北朝时期,五代十国时期,乃至近代中国军阀混战、土地革命、解放战争时期,都是如此。[45]
讨论到这里,我想有一点可以非常明确,那就是在中式政道之下的民主,首先必须有一个经济的民主。也只有在一个经济相对平等的社会里,才会有真正的政治民主的出现。
皇权制度与专制的分析[46]
王朝末期的起义,从本质上是一次全民的大选举
前面说到,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经济基础,乃是以小农为主体的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为主。中式政道之下的民主,就是建立在这一经济基础之上的。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更迭,从根本上,乃是一种具有必然性的循环,也就是所谓的“一治一乱”的循环现象。
每当至王朝末期之时,政治腐败,社会上土地兼并严重,社会平等丧失殆尽,以选举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流动性形同虚设,阶级矛盾极其对立,王朝存在的合法性丧失无遗,往往再加上偶然性的天灾的影响,这必然激起社会的加速分化,失地农民或者所谓流民揭竿而起,最终一个王朝被埋葬掉,新的王朝被建立起来。我认为,这样的一种王朝更迭的方式,并非就是农民起义成为改朝换代的工具,农民起义所埋葬的腐朽王朝,其根本上不足以维护民众的利益,尤其农民的利益。相反,我比较赞成刘仰的一个说法,那就是王朝末期的起义,从本质上是一次全民的大选举,农民战争所带来的一个新的王朝,必定是以维护农民利益为主的王朝,否则任何王朝都不能够从这次民众直接选举之中胜出。正是因为,新诞生的王朝,无论从执政理念上、制度建设上、社会保障上,都切实维护了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但是,一到王朝中期乃至晚期,其根本的制度建设,都因固化而失去本意,成为掠夺民众的工具,再加上皇帝家族的也渐趋腐朽,都促成了王朝更迭成为一种带有规律性的现象。这也正如前面所说的,诛一暴君即如诛一独夫而已。我认为,这在以小农土地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古代社会中,其一治一乱具有历史必然性,有点类似资本主义社会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一般。[47]
我在这里,讨论中式政道之下的民主问题,是从具体的历史环境出发。王朝更迭之下的之乱循环,根本上还是以一个家族为核心建立起来的皇权政治。在此,就遇到了一个非常令人头痛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中国传统政治必定是以皇权为核心的?在传统政治中,皇权究竟是否就是专制的?皇权与所谓的国家公权力是有区分的吗?若是皇权与公权力有区分,是否有具体的制度支撑?
回答上面的这一系列问题,我想还得回答究竟中国传统历史究竟是怎么样的,是否是所谓的一贯的专制。前面我从中国自古以来的土地制度的层面做了一个简单的梳理,从中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社会的一面。下面,就来具体地来谈一谈这一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制度的建设及中式政道民主的另一面。
皇权制度的制衡结构
中国传统政治之中的皇权制度,其建立具有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前面说到,中国自古建国以来,就是一个庞大的政治实体,如何统摄这一庞大的政治实体,是摆在几千年以前的古代先哲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认为,这里受到历史环境的局限,很难做到像当今时代的这般信息发达、技术手段先进,建立一个非家族式的政治中心。但即使就在今天,家族政治也是非常常见,当今海湾国家的政治,就是如此。以当今社会的条件,来一味的苛责古人,我认为这是不必要的,也是极其简单的教条式的思维。
中国传统政治制度,是以皇权为核心的,这是毋庸置疑的。皇权是否是专制的,这就需要分析皇权系统的具体分配。我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将王室私权力与政府公权力区分的十分清楚。[48] 上古时期,君主、贵族家中都有专管祭祀的家宰,在外就称作相。宰相,在封建制下就是君主、贵族的家臣,而在封建解体郡县确立之后,贵族只剩皇帝一家,自然以前的管家家宰就变成了国家的宰相。[49] 汉初,皇帝的秘书只有六尚,就是尚书、尚衣、尚食、尚冠、尚浴、尚席,都是由宦人担任,直到后世尚书才渐改为士人充任。而宰相秘书处,却有十三部,即“相府十三曹”,包括主持府史署用的西曹,主持二千石长吏迁除的东曹,主持祭祀农桑的户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的奏曹,主持词讼(法律民事部分)的词曹,掌管邮驿科程的法曹,主持卒曹转运的尉曹,管理盗贼的贼曹,管理罪法的决曹,掌管兵役的兵曹,掌管货币盐铁的金曹,掌管仓谷的仓曹,还有一个主持簿录众事的黄阁。单从汉初的这样一个秘书的配置,就可以看出相府十三曹比较皇室六尚书的范围要大得多,权位也很重。[50] 汉初的中央政府机构,有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文长官)、御史大夫(副丞相)、太尉(武长官),九卿包括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大司农、少府。从九卿的名称来看,还带有很大的封建的意味,但职位已经是非常清晰的。例如,大司农就是掌管田租收入,负责国家的公费支出的,而少府则仅掌管山海池泽的税收,供天子的私用。[51] 但是,到汉武帝时代,因为其武功非凡,开边卓著,国库费用不足,少府的费用也被其充作了公费之用,尤其是对盐铁实行政府专卖。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纯属处于无奈,延续直到汉昭帝时期废除,有名的《盐铁论》就是记载当时的激烈讨论的。但是,到后世盐铁这些关乎国计民生的商业权利,还是由政府专营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虽然商业繁荣但最终没有产生出资本主义的一个原因。
更具体来看汉代的官职制衡,汉代御史大夫有两个副官。即两丞。一个是御史丞,掌管外朝的监督,也就是政府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吏的监督;另一个就是御史丞,它是设在皇宫之中的,在宫内统领服侍皇帝的侍御史十五人,受理公卿奏章,举劾案章。一般来说,天子的事下到中丞,再到御史大夫,最后达到宰相。从这个流程来看,皇帝的一切事宜都会受到宰相的领导。从这里来看,所谓的皇帝专制,更是从何谈起。[52]
中国官制发展到唐代日臻成熟,有三省六部制。三省有,中书省掌管草拟诏书制定命令,中书令是其最高长官;门下省给事中掌管封驳权,就是审驳权,侍中是其最高长官;尚书省负责执行,最高长官是尚书令。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中书门下是具有真权力的宰相。在这样的体制之中,所有的国家大事都要首先通过中书舍人的相互讨论,中书侍郎、中书令审核,给事中、黄门侍郎封驳改正,皇帝才能画敕发出政令。在这里,中书舍人的相互讨论,也叫做“五花判事”,这一制度也是后代也即明代“九卿会议”的先声。皇帝的敕旨经过给事中,黄门侍郎有所驳正,这一制度也是明代“抄参封驳”的渊源。唐代,宰相议事一般在政事堂,这也就是政府的最高机构,由宰相分直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尚书省长官,必须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后世称为“同平章事”及“参知政事”的头衔,才能参与政事堂议事。[53]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式政道之下贤人政治的特色,也可以看到当今西方学者热议的商议式民主的特点,其实中国传统政治早就驾轻就熟。
透过对唐代政治体制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所具有的那种相互制衡的特点,十分细密,而且周到,相比于当今流行的所谓“三权分立”式的权力制衡的民主政治,分毫不差。当然,唐代政治体制,也有其不足之处,那就是机构臃肿,相互重叠。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九卿制和六部制的并存,许多机构相互重叠,造成了政权机构的扩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九卿到六部的名称改变,其所带来的进步,更加反映了政府和王室、公权力和皇帝私权力的分别,也是一个伟大的进步。可以确定无疑地就是,它从一个侧面较真切地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政治是极其讲究制度的。
通过对汉、唐官制的考察,可以初步地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中式政道下的民主特征,是比较全面的,既囊括了经济民主的层面,更具有商议民主、实质民主的一面,迥异于西式现代民主的虚假特征。当然,本文对中国传统政治的政道式民主的描述,与其说是对中国传统政治和社会的一种重新正名的努力,毋宁是一种对中国传统政治和社会所内含进步因素的一种重新发掘。中国传统皇权制度,在近代崩塌,并被以人民主权为最高法理的共和民主所取代,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传统皇权制度的弊端(另文讨论)。因此,如何更好地汲取中国传统政治中的现代元素,服务于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仍需要探索。
初稿于2012年5月
修订于2015年4月
注释:
【1】[英] 雷蒙·威廉斯著 刘建基译:《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导言第6-7页。关于《关键词》,认为,“这本书不是词典发展史的一串注脚,也不是针对许多语词所下的一串定义之组合。它应该算是对于一种词汇质疑探寻的纪录;这类词汇包含了英文里对习俗制度广为讨论的一些语汇及意义——这种习俗、制度,现在我们通常将其归为文化与社会。”“我称这些词为关键词,有两种相关的意涵:一方面,在某些情境及诠释里,它们是重要且相关的词。另一方面,在某些思想领域,它们是意味深长且具指示性的词。它们的某些用法与了解‘文化‘、’社会‘(两个最普遍的词汇)的方法息息相关。”“对一连串的词汇下注解,并且分析某些词汇形塑的过程,这些是构成生动、活泼语汇之基本要素。在文化、社会意涵形成的领域里,这是一种纪录、质询、探讨与呈现词义问题的方法。”又,汪晖:《旧影与新知》,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08页。他认为,威廉斯的关键词的意义的转变并非偶然,“文化一词的原初意义以及这些意义之间的关系的演变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
【2】汪晖 :《“后政党政治”与未来中国的选择》,《文化纵横》2013年第一期。他认为,“理论辩论不能被视为孤立于政治实践的抽象讨论,它实际上也是对实践的总结,包括以实践的结果和新的实践来检验先前的理论及其实践。中国革命的经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理论辩论和政治斗争来纠正过去的错误,从而为新的方案和新的实践创造前提。”又,汪晖 :《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文化纵横》2010年第二期。他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口号提出了实践的绝对重要性,但这一命题本身是理论性的,我们只有在理论辩论的意义上才能了解这一口号的意义。
【3】崔之元 :《不懂第三世界就无法跳出西方中心主义》,《第二次思想解放与制度创新》,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认为,西方中心论的弊病,就在于它对第三世界文化中的多样性和能力极不敏感。同时,也提到了文化相对论的弊病。“根本上说,文化相对论是一种伪历史主义。它坚持认为,我们所能运用的关于我们对社会生活的主观经验的唯一话语是一种特殊的话语,即试图详尽简述和解释使一种文化区别于所有其他文化的各种假设和前提。““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化相对主义的“什么都行”的立场正是不加批判地推崇特殊传统的另一种形式,在这一方面方面,它与西方中心论并无二致。”在这里,我认为崔之元的论述,比较中肯。
【4】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第一讲第3-4页。对希腊雅典“民主”的“民”进行了分析。譬如,“只有年满20岁的雅典男子才可能具有公民资格”,“如伯里克利时期的法律规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人才能成为公民。”“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公民人数在整个人口里面的比例是比较小的,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又,白钢:《中国民主的理论体系》,《经济导刊》2015年02期。同样指出,“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以雅典为代表的民主制度将占城邦人口大多数的奴隶、外邦人、妇女、儿童排除在外,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基于普遍化的奴隶劳动而存在”。
【5】胡鞍钢 王绍光 周建明 韩毓海:《人间正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5-186页。
【6】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第一讲第4-8页。认为,就民主的“主”而言,当时的“民”的确能在很大程度上做“主”。又白钢:《中国民主的理论体系》,《经济导刊》2015年02期。也指出,“不可以否认的是,在被其认定为具有合法资格的城邦公民(polítēs)体内部,政治权利-权力的分享与实施实现了即便在当代民主实践中都很难达到的平等状态[ M. L. 芬利,《古代世界的政治》,商务印书馆2013, 89-107页。] 进一步指出,“这种民主制度以平等为根本特征,而对雅典人而言,平等不但体现在质的相似(hómoios),更体现为量的均平乃至等同(isos)。”
【7】汪晖:《现代性问题答问》,《去政治化的政治》,三联书店,2008年。指出,现代性是一个存在着内部冲突的结构。与其追求一个现代性的规范性的定义,不如把现代性当做一个历史的、社会的建构来看待,研究它的一些进步作用如何掩盖了现代世界的历史关系和压迫形式。从历史的和思想的方面看,我们要问现代性是单元的,还是多元的,或者是互动的?欧洲现代历史产生了一些独特的历史模式,诸如民族国家及其主权形式、市场社会及其生活价值、法律结构及其保障机制、严密的劳动分工及其职业化取向,等等。欧洲资本主义用殖民主义的政治、经济和贸易形式把这些特殊的社会模式推广到全世界,同时也把民族主义、世界主义以及各种相应的意识形态传播到每一个“现代社会”。但是,民族国际、市场机制、劳动分工,甚至法律机制,真的仅仅起源于欧洲历史吗?其他地区的历史没有自己的“历史”吗?欧洲资本主义究竟是从哪里产生出来的?又,更多的相关性的理论分析,参见汪晖:《韦伯与中国的现代性问题》,《去政治化的政治》,第365-403页。
【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著 日知 力野 译:《雅典政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77-97页。
【9】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章,第12页。
【10】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章,第10页。
【11】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144-145页。
【12】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章,第9-10页。
【13】章永乐:《马基雅维利论共和宪制:“新罗马主义”的力量与限制》,《北大法律人》。
【14】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235-236页。
【15】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前言 第2页。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民主”已经有2500年的历史,而在头2300年,它一直被看作是个“坏东西”,直到最近100来年,才被当作“好东西”。17世纪下半叶启蒙运动到来,那些熟悉希腊史的启蒙思想家却往往对民主政体十分反感,弥尔顿、洛克、皮埃尔·贝尔、孟德斯鸠、伏尔泰、狄德罗对民主的评价就是例子。卢梭发表《社会契约论》,宣扬“人民主权论”,倾向于直接民主,是少有的例外。参见《民主四讲》第1讲,第22-24页。法国大革命因其暴力、剥夺有产者,也被咒骂。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出现以争取男性普选权为主要诉求的宪章运动。1848-1849年,法国、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匈牙利相继爆发民众广泛参与的革命。这些革命运动虽以失败告终,却促使欧洲精英阶层中的一部分人开始意识到民主潮流,托克维尔和穆勒便是代表。他们尽管不喜欢民主,但都认识到民众的民主要求不可逆转。在这种背景下,“民主”便成为了“好东西”。不可避免地,民主的被异化、对民主的限制也就接踵而至。参见《民主四讲》第1讲,第32页。
【16】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第1讲,第33-70页。对此有了详细的梳理。“自由”和“宪制”限制了民主权威的适用范围,“代议”限制了民众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自由竞争选举”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还强调,普选的实现也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值得一提的是,1942年熊彼特出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提出精英竞争式民主理论。从此之后,现代西方民主就逐渐地被指向为这样一种严格界定在精英范围之内的竞争选举体制。
【17】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第1讲,第27-31页。又,白钢:《中国民主的理论体系》,《经济导刊》2015年02期。揭示了这样一个有趣的事实:罗马的“混合政体的学说虽不乏深刻,却在罗马人中全无影响,而在罗马帝国覆灭后漫长的中世纪也很少为人提及。直至16世纪以降,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西欧生成壮大与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混合政体学说才真正引起各方的重视”。还谈到,1642年英国内战之前的一份正式文件,宣称实行混合政体而非绝对君主政体,“这可以视作混合政体学说被现实政治力量认可、正式进入主流政治话语体系的标志。它呼应并见证着马基雅维利通过其《君主论》与《李维史论》所开启的罗马古典共和传统的复兴。”承认,“在欧洲的启蒙运动与以美国独立建国和法国大革命为代表的政治运动中,罗马式共和政体均被表彰为现代政治值得追随的典范,而对这种共和政体的解释几乎均突出其混合政体的特征。”
【18】萨义德 著 王宇根 译:《东方学》,三联书店,1999年,绪论,第6-12页。
【19】[德] 贡德·弗兰克 著 刘兰成 译:《白银资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又 [日] 滨下武志 著 朱荫贵 欧阳菲 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20】杨斌:《“占领华尔街”显示了美国人民的觉醒》,《红旗文稿》,2011年。又 王静:《“占领华尔街”运动与美国资本主义的危机》,《红旗文稿》,2012年。又 吴京平:《“占领华尔街”运动折射出西方工人运动问题》,《世界社会主义研究动态》,2013年。
【21】王绍光:《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第3-4讲,第137-256页。又 汪晖:《再问“什么的平等”?》, 《文化纵横》2011年5-6期。
【22】胡鞍钢 王绍光 周建明 韩毓海:《人间正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6-189页。
【23】同上。
【24】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2页。
【25】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35页。
【26】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1-2页。钱穆认为,本来政治应该分为两方面来讲:一是讲人事,一是讲制度。人事比较变动,制度由人创立亦由人改订,亦属人事而比较稳定,也规定人事,限制人事。他认为,要讲一代的制度,必先熟悉一代的人事。而现在往往出现专讲人事,忽略制度的倾向。
【27】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3页。钱穆认为,我们不该单凭我们当前的时代意见来一笔抹杀历史,认为从有历史以来,便不该有一个皇帝,皇帝总是要不得,一切历史上的政治制度,只要有了一个皇帝,便是坏政治。这正如一个壮年人,不要睡摇篮,便认为摇篮是要不得的事。但在婴孩期,让他睡摇篮,未必要不得。又 苏力:《作为制度的皇帝》,《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2卷(2013)。苏力认为,“现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废弃了皇帝制度,理所当然。但作为一种宪制/政体,世袭皇帝为何并因何发生?仅仅源自历代王朝开国皇帝‘家天下’的私欲?从经济学理论上看,仅仅个人私欲不足以构成一个长期的制度,除非这种私欲与某些社会需求吻合,有某些社会的功能。因此,帝制可能有什么社会的功能吗?以及对于谁的功能?仅仅对皇帝吗?而作为制度,其利弊究竟何在?”苏力认为,“我有理由相信,个人可能愚蠢,人类不可能愚蠢,不可能长期愚蠢;人类历史上的任何制度,只要是长期的实践,就很少可能只是罪恶或愚昧,而更可能是,相对当时的社会条件,已是足够的明智或合理,尽管未必是‘最’,并且很难说‘最’,即便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这些实践已断然不合理。”苏力进一步论述,“即便中国秦汉之后的皇帝制与西方政治学一人治理的君主制全等,那也不丢人。硬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标准,它就是宪制/政体的一种;而直到卢梭之前,君主制一直得到了有史以来最多数量伟大思想家的推崇。而在名著《英国宪制》中,就专门以两章篇幅着重讨论和分析君主(monarchy),这个英国的第三个最重要的宪法制度(constitutional institution)。”苏力承认,“本文探讨的是皇帝对于古代中国的制度意义。这意味着,我不是将皇帝作为古代中国政府的构成部分,因此不讨论诸如皇权与相权之演变这类有关古代中央政府结构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今天的政治学和法学看来当然是宪制或至少是准宪制问题,研究数量不少,质量也很高;我关注的是作为古代中国政治文化共同体或称其为文明国家(civilization)的构成部分的皇帝制度。“
【28】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96页。
【29】胡鞍钢 王绍光 周建明 韩毓海:《人间正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7页。关于这些分“道“的论述,可参见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岳麓书社,2008年。
【30】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岳麓书社,2008年,第3-18页(《原君》、《原臣》)。
【31】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2页。又 刘仰 :《超越利益集团》,中国书店,2011年,第207-217。以宋代王安石变法为例,分析了制度是有生命的。
【32】韩毓海:《五百年来谁著史》,九州出版社,2010年,第154-160。韩毓海从财政、金融的角度,提出了中国为什么没有形成独立自主的财政和金融体制,为什么长期没有建成统一的国家财政制度,从而没有完成向现代国家体制的转变的问题。他认为,这里的核心就是:中国五百年来的“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问题。他认为,封建制度,在宋代之后并没有被彻底清除,恰恰相反,具有中国特色的”封建制“在宋、明乃至后来的清代获得了新的、更为稳固的形式,而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影响中国历史甚巨的”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宋、明、清之制,官常有升迁、有调防,而吏却是永不升迁、无调防,这就使得中国的政治、税收和司法操纵在”吏“这个最大的地方利益集团手中,师徒相授、子承父业的吏,与地方豪强相结合,于是成为近代中国最大的封建贵族阶层,这也就是所谓的”吏有封建“。同时,士大夫阶级徒慕虚文事务,作为政治精英又是极不合格的。进而认为,要国家富强,就要进行彻底的反封建。关于吏的论述,可见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岳麓书社,2008年,第173-181页(《胥吏》)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111-114页。瞿同祖 著 范忠信 晏锋 译:《清代地方政府》,法律出版社,2003年,该书对于清代地方政府的吏的构成、来源等问题做了详尽的叙述。
【33】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84-87页。
【34】同上,第152-153页。
【35】同上,第184-186页。
【36】同上,第314-316页。
【37】同上,第317-321页。
【38】同上,第332-336页。
【39】同上,第406-411页。
【40】同上,第415-421页。
【41】同上,第565-580页。
【42】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24页。
【43】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313-316页。
【44】[美]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增订纪念本),中华书局,2010年,第51-56页。分析了北魏改革的作用,强调“这些法规以一种人为的观念从下至上地将整个帝国组织起来“。
【45】[美]黄仁宇:《中国大历史》(增订纪念本),中华书局,2010年,第162-167页。提出国民党与蒋介石创造出了一种高层机构,中共与毛泽东通过土地革命创造出了一种新的低层结构,强调毛泽东的农村改造更有长远影响。
【46】苏力:《作为制度的皇帝》,《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2卷(2013)。而我在文中的分析,则是更多地涉及到皇权、相权的制衡。
【47】刘仰 :《超越利益集团》,中国书店,2011年,第196-197页。
【48】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35页。
【49】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5页。
【50】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3-4页。
【51】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6-9页。
【52】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5-6页。当然,明、清废除宰相,设立内阁以代之,的确表现出了专制的趋向。
【53】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年,第35-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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