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福剑同志主持央视“星光大道”等贴近劳动群众的栏目,曾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成了广大观众津津乐道的“毕姥爷”。可是,当他用下流的脏话,骇人听闻地攻击人民领袖的时候,顷刻就失去了头上的光环,遭到了劳动群众唾弃和指责,成了众矢之的。一夜之间,毕福剑同志在落差极大的过山车上,经历了冰火两重天,这可能是他没想到的。
在人们看来,毕福剑同志是所谓公众人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精英们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普世为公众人物。言外之意,不管有什么社会影响的人物,都是我们大家的人物,甚至是我们大家应该精心呵护的人物。但是,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物,就能成为我们大家的人物吗?我们说,不见得。蒋委员长有社会影响,可是他压迫人民,成了精英们大家的人物,并不是劳苦大众大家的人物。毛委员有社会影响,可是他领导人民闹翻身,成了劳苦大众大家的人物,并不是精英们大家的人物。在我们这个阶级现象突显的社会里,所谓公众人物,只是精英们杜撰的神话。过山车上的毕福剑同志,就是这个神话的精彩注脚。
精英们不但杜撰了公众人物的神话,还给这个公众人物规定了权利和社会责任。什么权利呢?有言论自由,有私密空间。什么社会责任呢?就是讲究说话之道,不能越过“底线”。不管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百姓,都应该有言论自由和私密空间,这倒是好理解,可是不知道精英们说的“底线”,到底是何方神圣。公众人物据说是各阶级公共的人物,既不姓社,也不姓资,要把他的“底线”定为不能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不能攻击人民领袖,不能攻击人民军队,似乎不大可能。那么,抽去了社会性质,所谓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底线”,到底是什么“底线”呢?按非常时髦的最大公约数理论,就是不能违反公共道德,即不能骂大街。这就是精英们为公众人物规定的社会责任。在精英们看来,毕福剑同志在不太私密的私密空间,骂了一回大街,越过了公共道德底线,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但不涉及法律责任,因为道德规范是由社会舆论调整的,不能动用政权力量强制执行。照此“底线”,所谓的公众人物,除了讲点儿社会公德,还有什么社会责任可言呢?我们的社会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多数是工人阶级成员,或者是为劳动阶级服务的人员。如果这些人都成了公共人物,他们的社会责任仅限于守住道德底线,那还讲什么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
所谓公众人物,是具有西方意识形态特征的舶来品。敌对势力编了一个公众人物的篓子,一些有点社会影响的同志,就对号入座往里钻,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了供人驱使的虾兵蟹将。在这场输不起的意识形态战争中,毕福剑同志打了败仗,而且败得令人扼腕。毕福剑同志可能忘了,他的确是有社会影响的人物,但不是什么公共人物,他是中共党员,是我党意识形态工作要害部门的重要成员,肩负重大政治责任。在这场输不起的意识形态战争中,毕福剑同志的工作单位中央电视台,也打了败仗,而且败得惊心动魄。事实证明,依靠“公众人物”、“道德底线”这样的普世信条,想守住工人阶级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无异于缘木求鱼,是打不赢这场意识形态战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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