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2003年至2013年期间,廖小波在担任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受贿价值3221.5万元人民币、40.55万港元和34万美元。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身为地方发改委官员的廖小波,是一个典型的“审批掮客”。其凭借在国家部委人脉超广的巨大“能量”,通过钻高速公路等项目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不透明的空子,帮助企业老板疏通关系大肆受贿。(4月7日《新华网》)
疯狂受贿的背后是“权力市场化”思维。完全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抛于脑后。官员贪腐基本上都是利用了手中的权力,用权力帮人办事,用权力进行寻租,而且领导干部的权力往往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从道德滑坡开始,最终走向腐败的深渊。
而且这样的审批寻租具有非常大的隐蔽性。在这类的受贿案件中,企业获益、官员获益,似乎缺少直接的受害者,很难被检举而东窗事发。这或许也是廖小波等敢于疯狂受贿的原因之一。
我们从这个案件中看到,一些官员权力观极度扭曲,把在领导位置上取得的成绩当成个人的功劳,贪功揽功。一旦仕途受挫,很容易心态失衡,从追求名誉、地位、政绩转而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最终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捞取钱财的工具。
因此,笔者认为,有针对性地对官员开展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是防止腐败发生的重点,必须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带电高压线是绝对触碰不得的,必须要守住自己的心和手。(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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