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家土改经历看《软埋》的虚假和反动
刘 络
我的老家是南洞庭湖一处农村,上辈时是当地一户大地主,有一千多亩田地,有一幢六缝五间兼及两头出橫屋(正屋和横屋都是两进)的大瓦房。到我出生时我家家道中落,大瓦房已经破旧,但从房梁上褪色的花纹和雕花的格子窗户仍可看出它当年的豪华和气派。
我的老祖父年轻时习儒,书读得很好,毛笔蝇头小楷字堪称当地儒生之冠。然参加县学考试几度落榜。时值晚清,科举场中贪贿公行,有人劝他送礼行贿,老祖父不屑一顾,故终其一生未中秀才。过后他弃儒从医,且医术精湛。老祖父行医有个“习惯”与众不同:富家延请,一要坐轿,二要备饭,三要“包红”(酬金),一项也不能少。否则,一墨不点,甚至拂袖而去;而穷人来请则大不相同,不乘轿马,一律步行。病家烧茶煮蛋以示尊敬也一律不吃,“四诊”已毕,执笔开方,还要询问家属有否药钱?贫家必诉艰难和忧愁。老祖父总是安慰道:“不要着急,病不要紧,吃几副药就会好的。至于拣药的钱,你拿我的单子到镇上##药铺去拣,叫老板记我的账。我的字他们认得。”为此,老祖父每年要向药铺多付一、二百担稻父的药费。故他在家乡方圆数十里范围內有“善人”之称,踵门求治或迎接至家诊治者络绎于途。若遇时疫流行,更是席不暇暖,活人无数。祖父1919年考入长沙船山中学,1921年就读于北京民国大学,毕业后怀着实业救国理想,创办长沙“亚东”纺织公司,初时还可支撑,后来产品受“洋布洋纱”冲击,公司倒闭,负债累累,只得将千亩田地全数出卖,以抵偿债务。从此,我家除了一幢瓦屋和32亩渍水田外,别无长物了。家贫之后,祖父以教“经馆”和行医所得维持一家生计。父亲青少年时期因家里尚未致贫,曾就读于省城长郡高中,后因病辍学,解放前作过短时期的胥吏,大部分时间是以教小学和行医为生。
1951年土改运动中,土改干部见我家有那么大一幢瓦屋,一査还有32亩田地,划阶級成份时要将我家划为地主。 当地贫雇农不同意,说他家不能划地主。干部说:他家有一幢大瓦房,还有三十多亩田,几代人不脱鞋袜(指不参加农业劳动),怎么不是地主?贫雇农说:他家虽有瓦屋,但家穷了;虽有32亩,但都是“渍水田”,十年九不收,一、二十年没见他家去收过租。干部说:不划地主也要划成破产地主。贫雇农说:地主不是要有剥削吗?他家没有剥削,为穷人诊病还要出药钱,怎么能划地主?破产地主也不能划!就这样,僵持了半月,最后申报上级达成妥协:将我家阶级成分划为自由职业者。可见,土改还是讲道理讲政策的,并不胡来。贫雇农也是讲人道主义、实事求是的。至于土改中个别地方或个別人有过火行为,当然是有的,大规模的社会运动难免泥沙俱下,但瑕不掩瑜,不能以偏概全。而共产党员的方方主席却以其生花妙笔,将共产党领导的土改写得那么腥风血雨,将土改中的贫雇农写得那么凶残暴戾,要不,《软埋》中的主人公怎么会挖坑“软埋”呢? 也不知方主席当年是怎么入党的?举手宣誓了没有?作为高知的作协主席,难道连《共产党宣言》中的“消灭私有制”都不知道吗?方主席不仅反对共产党领导的土改,而且还反对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历次农民起义领袖的“等贵贱,均贫富”,甚至连管仲的“相地衰征”、商鞅的“军功授田制”、汉初的“均田令”、北魏的“受田制”、明初的“垦田制”都在其反对之列,方主席对历史的虚无,真是登峰而造极矣!同时,也暴露了这位“著名作家”的虛伪和无知。只要略懂中国历史上地主阶级贪婪而疯狂地兼并土地造成贫富两极分化导致农民大起义大动乱对社会和生产力造成严重破坏的残酷事实,就决不会写出《软埋》这种虚假的肤浅的文章。
《软埋》发表后,有人拿其艺术手法说事,吹嘘其如何“巧妙”,如何“创新”云云。真是这样吗?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关于艺术表现手法有一条最重要的法则,便是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请问:《软埋》中的土改环境是典型的吗?其中的主要人物形象是典型的吗?答案是否定的。都是从地主阶级反动立场出发凭主观臆想编造出来的,并无任何典型性。
就是这样一位为地主阶级鸣冤叫屈的孝子贤孙,通过《软埋》,企图将地主阶级这具僵尸唤醒救活,并为其鸣锣开道,以图复辟“昔日的天堂”;就是这样一个披着红色外衣的假货,到底是怎么混入党内并当上了大官的?难道不应当向湖北省委宣传部党组有关领导问责吗?难道不应当向湖北省作协党组和省文联党组有关领导问责吗?近年党中央颁布的党内问责条列是干什么的?对于上述党组来说,问责条列仅仅是一种摆设吗?
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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