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徇私情的伟大领袖毛泽东
旗帜中流网特约评论员 红 烈
一
杨开慧烈士是毛主席的夫人,1930年为革命牺牲,撇下岸英、岸青两个幼子。杨开慧的哥哥杨开智是一位进步人士,杨开慧牺牲后,他不仅担负起照顾老母亲的责任,又从监狱里接回岸英、岸青兄弟俩,一年之后又冒着危险将他们送往上海地下党怀抱中。同时,他也积极支持自己的女儿杨展投奔革命、参加八路军,杨展1941年在晋察冀边区英勇牺牲。
新中国成立后,杨开智曾经写信给毛主席,希望毛主席帮助他在湖南谋一个领导职务,并希望来北京与毛主席面谈此事。毛主席于1949年10月9日给杨开智复信道:“希望你在湘听候中共湖南省委分配合乎你能力的工作,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来京。湖南省委派你什么工作就做什么工作,一切按正常规矩办理,不要使政府为难。”
唉,要说这毛主席,真够“不近人情”的了!
毛主席的表兄文运昌,曾给予过青年毛泽东以很大帮助。青少年时代的毛泽东之所以能争得父亲的同意到长沙读书,文运昌在其中为他做了很多工作。同时,文运昌还曾给青年毛泽东推荐了很多进步书籍,使青年毛泽东大开眼界。1936年在陕北与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交谈时,毛泽东还曾提到文运昌,表示“非常感谢我的表兄”。
新中国成立之初,文运昌就给毛主席写了封信,并随信开了一张14人的名单,都是文家老少,有的是毛主席的表兄弟,有的是表侄和表嫂娘家的亲戚,要求照顾安排工作、职务或保送升学。这份名单转到毛主席手里,毛主席看后不悦地说:“我不管其他领导是不是有这样为亲人做安排找位置的事,这种事,我毛泽东是不会答应的,共产党不同国民党,是因为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而不是为自己的私利去奋斗。”于是大笔一挥,在文运昌的名单上批示:“我不能给亲友介绍工作。”不久,毛岸英回韶山时,遵父命到唐家圫看望文家兄弟,文运昌叫弟弟文南松出面,要求毛岸英回去给父亲说说,解决文运昌的安排问题,并亲自写信,托毛岸英带给毛主席。少年毛泽东在外婆家生活时,与比他大3岁的表兄文南松玩得最好,然而在文运昌的工作安排上,毛主席却没有敬重文南松,他回信道:“运昌兄的工作,不宜由我推荐,宜由他自己在人民中有所表现,取得信任,便有机会参加工作。”这让文运昌大失所望。
革命烈士柳直荀的夫人李淑一,也是毛主席青年时代的好友和同志。柳直荀也是湖南人,参加革命前曾在长沙广益中学读书,与毛泽东、何叔衡等人一起,受到过杨昌济先生的指点和熏陶。柳直荀1924年加入中共,并参加过南昌起义。李淑一则与杨开慧是中学同学,两人关系极好。她与柳直荀结婚三年后,柳直荀外出投奔革命,再也没有回来。李淑一则含辛茹苦、守寡几十年,把儿子养大。解放后,毛主席与李淑一经常有书信交往。1954年3月2日,毛主席给秘书写了一个批示:“李淑一女士,长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书为业,年长课繁,难乎为继。有人求我将她荐到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
毛主席的不徇私情,不仅表现在这些生活小事上,更表现在大是大非、路线分歧之上。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曾遭受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和瞿秋白、李立三、王明“左”倾机会主义的困扰,1934年被迫长征。长征期间,又遭遇张国焘的分裂主义,最后把中国革命的大本营扎在西北。在此过程中,从1935年的遵义会议开始,初步确立了毛主席的领导地位。又经过延安整风,清算了前后两次右倾机会主义和三次“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到1945年党的“七大”形成了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核心。在这个核心中,刘少奇位居第二,因为他不仅在遵义会议上积极支持毛主席,而且在后来一直是毛主席的得力助手,并在“七大”政治报告中提出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概念。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仍然十分信任刘少奇。1959年,毛主席自己退居“二线”,让刘少奇出任国家主席,并担当党中央日常领导工作。所有这些,都是尽人皆知的历史事实,是无法否认的。
尽管刘少奇在“大跃进”中犯有头脑发热、浮夸风的错误,毛主席仍然认为这属于没有工作经验,不属于立场问题。相反,在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在与会全体同志已经开始纠正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等错误倾向,并已经就此基本达成共识时,彭德怀又重新“下战书”,说“党犯了路线错误”,要彻底否定“大跃进”和“三面红旗”,毛主席当然不答应,展开了对彭德怀右倾错误的批判。(毛主席逝世后,邓小平篡权,把已经去世的彭德怀打扮成“反毛英雄”,为刘邓路线作陪衬,那是后话。)照理说,彭德怀也是从井冈山时期就追随毛主席的老部下,在遵义会议上也是积极拥护毛主席的。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内高层对抗美援朝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彭德怀坚决拥护毛主席的意见,临危受命赴朝指挥抗美援朝。但是在1959年,毛主席并没有与彭德怀讲私情。
那么,毛主席是不是与刘少奇讲私情呢?也不是。1959年,毛主席批彭,并不是为了跟刘少奇等人搞什么个人之间的“同盟”,而是为了大局,为了捍卫“三面红旗”。进入1960年代,原先热衷搞浮夸风、“共产风”的刘少奇,面对三年自然灾害,又滑向另一个极端,主张“三自一包”(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包产到户)。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刘少奇只是就事论事地整顿基层干部的多吃多占、“四清与四不清”等问题,拒绝将问题提高到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高度。
在认识到刘少奇已经有一套在工厂里搞“奖金挂帅”、在农村搞“三自一包”的路线、政策,而且已经在党内高层形成一个贯彻他这一套路线、政策的司令部之后,毛主席又一次不徇私情,坚决与刘少奇决裂,毅然发动文化大革命。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是拥护毛主席的。但是,到了1970年的“庐山会议”,在下一步人事安排问题上,林彪与毛主席有不同意见。毛主席提出不设国家主席,林彪就担心他自己下一步当不上国家主席,自己的权威会受到影响。毛主席提出提拔张春桥为政治局常委,林彪认为这不是他的老部下,不值得信任。但是,林彪又不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跟毛主席直接谈,而是让陈伯达、吴法宪在会议期间到各小组去“点火”,一是讲一定要设国家主席,而且假惺惺地要求毛主席当国家主席(试想,毛主席已经于1959年辞去国家主席职务,他可能同意自己再度担任国家主席吗?这分明是违背毛主席意愿的),二是针对张春桥主张在四届人大的新宪法序言中不写那三个副词(即“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去掉这三个副词,其实是毛主席的意见),到处造谣说“中央出了坏人”、“有人要反对毛主席”等等,从而严重干扰了“庐山会议”的主题和议程。
在这种情况下,毛主席明察秋毫,看出了某些人的阴谋,果断停止了陈伯达的工作,开展了“批陈整风”运动。这一举动,当然也是针对林彪的。毛主席此刻仍然不徇私情,而是讲公道,从党性出发,毫不顾及林彪一伙人的小集团利益。正因为如此,才引起了叶群、林立果等人尔后的一系列疯狂政变活动。
在这里,我们不是要讨论当年事件中的各种是非曲直,我们只想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毛主席丝毫不徇私情。
二
毛主席“不徇私情”,但是毛主席也不是只讲原则,丝毫不讲究策略和工作方法。实际上,毛主席也很善于团结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正如毛主席在“无产阶级革命接班人五项条件”中所讲的,不仅要团结与自己意见相同的人,也要团结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甚至那些反对过自己并被实践证明是犯了错误的人。毛主席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文革中发生的“二月逆流”,是众所周知的。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记载,1967年2月16日下午,周恩来在中南海怀仁堂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碰头会,原定议程是谈“抓革命,促生产”问题。谭震林、陈毅、叶剑英、徐向前、李先念、余秋里等在会上对当时文化大革命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导致会上发生了严重的争吵。2月19日早晨,毛主席召开政治局会议,周恩来、李富春、叶剑英、李先念、康生、谢富治、叶群参加。会上,毛主席对谭震林、陈毅、徐向前等人16日在怀仁堂碰头会上的发言进行了严厉批评。会议决定,谭震林、陈毅、徐向前“请假检讨”。2月25日至3月18日,根据毛主席的意见,在怀仁堂召开了七次“政治局生活会”,对谭震林、陈毅、徐向前以及李富春、李先念、叶剑英、聂荣臻进行批评。
“改开”之后,有人造谣说,毛主席是在林彪事件之后,提出给“二月逆流”“平反”的。其实,这是明显的造谣。根据《毛泽东年谱》记载,1968年10月30日,毛主席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讲话,谈到“二月逆流”时说:“这件事嘛,要说小,就不那么小,是件大事。要说那么十分了不起呢,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因为他们有不同意见,要说嘛。他们也是公开出来讲的,没有什么秘密嘛。几个人在一起,又都是政治局委员,又是副总理,有些是军委副主席,我看也是党内生活许可的。”而且还说:“对党内一些老同志要一批、二保、三看。所谓保者,就是帮助他们嘛。看,就是看他们以后的情况,改不改嘛。我的意见,改了也可以,不改也可以,强迫人家改,我就不那么赞成。至于有一些老同志,将来还可能工作嘛。”
由此可见,毛主席从一开始就是对“二月逆流”采取原谅的态度的。毛主席当时还说:“比如九大代表,这个二月逆流的同志们如果不参加呀,我看就是个缺点。所以还是推荐在各地方把他们选举为代表。一个党的代表大会,有各种不同意见,我看是好事,只要基本的部分保证能够反映工农兵的意见就好了。”根据《毛泽东年谱》记载,1969年1月3日,毛主席一个批示中写道:“所有与二月逆流有关的老同志及其家属,都不要批判,要把关系搞好。”1969年3月15日,中央文革碰头会讨论“九大”政治报告,毛主席说:“我主张报告不讲二月逆流,他们有些气,也是可以原谅的嘛,共产党人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他们都是公开讲出来的,要允许他们上九大主席台。”
当然,从毛主席的态度中看,也谈不上什么“平反”。1969年3月22日,在中央文革另一次碰头会上,毛主席又说:“二月逆流,在政治报告中不讲。我们还是要按过去的老规定,凡是能团结的,都应团结,允许人家犯错误,允许人家改正错误。大多数当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当敌我矛盾处理。”
毛主席善于团结犯错误的干部,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73年重新起用邓小平。毛主席当初起用邓小平,暂不论后来的效果如何,毛主席当时的初衷绝不是因为跟邓小平有什么个人私交,而是完全从党和国家的全局上考虑,从争取、分化那些对文革不理解的老干部这方面去考虑。
邓小平自己后来越滑越远,辜负了毛主席对他的期望,那是另一回事。
三
毛主席敢于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徇私情,同时又善于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这两者互相矛盾吗?我们说,一点儿也不矛盾。毛主席团结各种不同意见的人,不是为了个人私利、私情,而是为了“公”。正因为是“为公”,所以在坚持原则时,与自己私交很好的同志发生了原则分歧,他也会不徇私情、敢于放弃几十年的私情。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毛主席的“大公”境界。
这一点,很值得我们今天的某些“左派”学习。
我们今天的某些“左派”,采取的是双重标准,对与自己私交不错的,即使观点上有原则分歧,也可以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而对于跟自己没有什么私交的,则非常“讲原则”、不留情面。这样的“讲原则”,即使口头上再“拥毛”、再“拥护文革”,也只是流于口头的。反过来,对于与自己有私交的,他们则“讲团结”,即使有分歧,也能“求同存异”,根本不是“为公”。
毛主席在1937年9月发表的《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就曾经指出,自由主义的第一种表现就是:“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
这种倾向成了风气,致使我们今天的某些左派,面对问题,缺乏那种敢于坚持原则的大无畏精神,即使面对自己私交不深的人,也不是坚持原则第一,而是“怕得罪人”第一。这种“怕得罪人”的人,有时候还自诩为“能团结各种人”。但是,他们“团结各种人”,明显不是为“公”,而是为“私”。
等到冒犯了自己的意志、尊严的时候,这些自由主义者往往又“不是为了团结、为了进步、为了把事情弄好,向不正确的意见斗争和争论,而是个人攻击,闹意气、泄私愤、图报复。”(见毛主席《反对自由主义》一文)
毛主席指出,上述这些自由主义者,“他们赞成马克思主义,但是不准备实行之,或不准备完全实行之……。这些人,马克思主义是有的,自由主义也是有的:说的是马克思主义,行的是自由主义;对人是马克思主义,对己是自由主义。两样货色齐备,各有各的用处。”
在我们今天的“左派”中,是否也存在上述一系列自由主义倾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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