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
——兼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
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中央党校开班式上的讲话中,严肃地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总的讲话,绝不会是无的放矢。多少年来,人们总是在强调“特色”,却忘了社会主义本义。特别是有些人,总是有意无意地背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导致国人思想的混乱。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习总的提醒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能不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遭遇迷茫之际,起到拨乱反正的作用!
如果仅从字面上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吗?这原本就是一件好事。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充分证明:没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不会有中国革命的胜利。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硕果
马克思主义即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列宁说:
“马克思的观点极其彻底而严整,这是马克思的敌人也承认的。这些观点总起来就构成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世界各文明国家工人运动的理论和纲领。”(列宁:《卡尔·马克思(传略和马克思主义概述)》)
马克思主义作为“文明国家工人运动的理论和纲领”,也就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它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真理。
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的革命政党,理所当然地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然而,中国共产党在实践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过程中,必须要与中国革命的具体情况(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国情)相结合——实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只有这样,中国革命才能取得胜利。
早在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必须通过民族形式才能实现。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每一表现中带着必须有的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毛泽东:《论新阶段》)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源于对中国革命进程中正、反两个方面的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特别是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经历过两次失败,尝尽了右倾投降主义与“左”倾教条主义的苦果。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中,逐渐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并为全党所接受,指导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历史证明,毛泽东思想的形成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
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工农联盟思想,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条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大众的(亦即联合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反帝、反封建和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从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开辟了一条正确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
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暴力革命思想(“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共产党宣言》),应用于中国革命实践,不搞教条主义的“中心城市起义”,而是创建了一条“工农武装割据”,“以农村包围城市,夺取全国胜利”独特的暴力革命道路,使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
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消灭私有制”的思想,(“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总量”——《共产党宣言》),在1953年提出了“一化三改”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使中国的民主革命及时地完成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从而在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学说(“共产党一分钟也不忽略教育工人尽可能明确地意识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敌对的对立”——《共产党宣言》)与两个“最彻底决裂”思想(“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宣言》),总结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创造性地提出反修、防修,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进行继续革命理论与实践,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探索向共产主义过渡而斗争。
┄┄
上述种种,足以证明:“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一切工作的指针。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共七大《党章》)
正是毛泽东同志忠实地秉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进行艰苦探索与创造性的实践,这才完成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成为中国革命胜利的保证。
可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决不是背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搞离经叛道;“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就是忠实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又不教条僵化——而是使马克思主义在实践过程中得到发展与创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其结果应该是使中国革命距离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目标和美好理想越来越近——而不是越来越远,更不应是倒退,甚至是南辕北辙!
哪些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习总书记“上位”伊始,一亮相就告诫全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这实际上就是他向国人庄严宣告的“就职宣言”,无非是要告诉大家:
我们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丢弃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那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我们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如果丢弃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那中国共产党就会沦落为资产阶级的社会党;我们中国是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丢弃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中国的革命就会前功尽弃,几千万革命先烈的鲜血就会白流,就会上演像前苏联一样——国家解体、资本主义复辟的历史悲剧!
那么,科学社会主义究竟有哪些“基本原则”?或者说,马克思主义究竟有哪些“不可丢弃”的基本原理呢?这是我们必须明确、且不能含糊的问题,丝毫马虎不得。笔者以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虽然很多,但以下三条应该是最为重要、万万丢不得的: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
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整个庞大而严整的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立足点、出发点与最终归宿。
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写道:“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恩格斯说:
“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伟大历史变迁的行动”;正是这些广大群众的、整个民族的、整个阶级的行动,才能造就“重大历史变迁”。(《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说白了,就是个立场问题。是站在唯物史观——即占人口极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一边,还是极少数的剥削者、压迫者一边的问题。
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群众的主体是劳动人民,“是指一切体力劳动者(如工人、农民、手工业者等)以及和体力劳动者相近似的、不剥削人而又受人剥削的脑力劳动者。”(《毛泽东选集》第1285页)
只有始终站在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为代表的广大人民群众立场上思考问题,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信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英雄人物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并由此派生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等等。
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用毛泽东思想来表达,就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是真正的英雄”;“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丢弃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实质上就是背弃马克思主义立场。只有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才会彻底摒弃“精英”政治,真正地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把社会主义的事情办好。
第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
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包括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无疑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基本原理。1848年,标志马克思主义问世的《共产党宣言》,在其第一章开头的第一句,就赫然写道:
“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按: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马克思主义的全部革命理论,都是建筑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四年以后,马克思在《致约·魏德迈》的信中又指出:
“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1875年写就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又一次明确: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列宁结合在俄国(后为苏联)进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更是一再指出: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具有它的客观性与不可避免性。
“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整个历史时代。只要这个时代没有结束,剥削者就必然存着复辟希望,并把这种希望变为复辟行动。被推翻的剥削者不曾料到自己会被推翻,他们不相信这一点,不愿想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在遭到第一次严重失败以后,就以十倍的努力、疯狂的热情、百倍增长的仇恨来拼命斗争,想恢复他们被夺去的‘天堂’”。(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并没有终止,相反地,这种斗争会变得更广泛、更尖锐和更残酷。”(列宁:《关于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的提纲》)
“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后,阶级斗争并不是消失┄┄,而只是改变它的形式,在许多方面变得更加残酷。”(列宁:《向匈牙利工人致敬》)
以赫鲁晓夫为代表的现代修正主义,彻底“丢”弃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核心基本原理,提出“全民党”与“全民国家”歪理,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学说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结果,党变修、国变色,终于导致1991年社会主义苏联解体、资本主义复辟的悲剧。它从客观上反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学说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无比正确性。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消灭私有制。
“消灭私有制”,无疑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纲领。《共产党宣言》说得好:“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五千年不同形式的剥削制度,说到底,就是推行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生产资料私有制导致剥削、压迫与奴役,制造了人间的所有不平;私有制的社会存在,又萌生出私有观念,导致人间产生出数不尽的罪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要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的解放,消除一切剥削、压迫与奴役。因此,只有从根本上着手,“消灭私有制”——主要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才是核心的问题。
人们都在追求“博爱、自由、平等”,只要不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其结果必然仍然是“资本专政”,劳动就永远只能成为资本的奴隶。这对劳动者来说,又何来“博爱”?何来“自由”?何来“平等”?
人们都在追求“民主”、“法治”与“公正”,只要不消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其结果必然仍然是“资本专政”,资本永远是不劳而获;劳动就永远只能是劳而不获。既然社会发展仍然是1%富豪与99%相对贫困的对立,那又何来“民主”?何来“法治”(“法”就是保护资本)?何来“公正”?
如果把马克思主义“造反有理”(反剥削、反压迫有理的暴力革命理论)看作是一种手段的话;那么,“消灭私有制”实质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目的——实现无产阶级与人类解放创造前提条件。
要问: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者说,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上述三条就是它最重要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
群众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立场;阶级斗争学说与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是马克思主义进行革命的手段;消灭私有制才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目的。
马克思主义需要在斗争中不断发展与创新,否则它就会失去生命力。但这种发展与创新,绝不能背离它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应该是在新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它应该是毛泽东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正因此,他才开宗明义地高声向世人宣告: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