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伟大创举
──纠正一种错误说法
任 中 杰
一提“一国两制”,一种最常见的看法认为,这是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伟大构想。不过这次纪念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却用了一种新提法,他说“‘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伟大创举”。的确“一国两制”的发明权并不属于总设计师,它是“中国的伟大创举”,是毛主席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举。早在建国之初解决和平解放西藏问题时,就有过这方面的实践。后来毛主席在谈到解决台湾问题时也明确提出过类似搞一国两制的设想,只是当时没有使用“一国两制”这个词就是了。
1951年人民解放军准备进军西藏,西藏上层反动农奴主屯兵昌都,打算武力抵抗,结果大败,阿沛.阿旺晋美率部投降,西藏地方政府不得不派代表到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协商和平解放事宜。当时达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凡十七条。相关内容有:“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希望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祖国国防。”“西藏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收入中央不予变更。”“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协商的办法解决之。”“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埋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请看,这些办法,与如今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的做法何其相似乃尔!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人民回到祖国大家庭;人民解放军进藏、中央在西藏设军政委员会;中央统一处理西藏的涉外事务;藏军改编为解放军。这些表明,西藏的解放意味着西藏回到祖国大家庭,西藏与内地是一个国家。但西藏政治制度不变,达赖、班禅地位职权不变,官员照常供职,改革不强迫,要与西藏领导人协商。这意味着西藏暂时还保留封建农奴制不变,与内地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同的两种制度。这不就是一国两制吗,只是当时没有使用“一国两制”这个词而已。
正因为当年处理西藏问题的方针政策没有使用“一国两制”这个词,所以在有些人看来,现在我们处理香港、澳门回归实行的“一国两制”政策与当年对西藏的政策似乎不存在渊源关系。他们强调“一国两制”是总设计师的“伟大构想”。是总设计师在20世纪70、80年代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后来用在了处理港、澳回归上。他们找出了总设计师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涉及台湾问题的差不多所有言论,力图说明一国两制是总设计师经多年的精心思考才最终形成系统成熟的国家方针政策的。他们说一国两制构想始于1978年,在会见缅甸总统奈温时提到解决台湾问题,当时说了这样几点:“尊重台湾现实”;“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国、日本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话方式可以不动”。据说这属于“一国两制”的初步构想阶段。1979年1月访美时曾提到台湾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并表示“我们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同年12月会见时任日本首相的大平正方时提出“三个不变”:“台湾的制度不变;生话方式不变;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这些被认为已经有了“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框架。到1983年1月接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基时第一次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1983年6月会见美国教授杨力宇时进一步阐述了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六条具体构想,包括和平统一;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赞成完全治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不是统一,而是台独了);台湾可以有自己独有的权力,可以有军队;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中央政府给台湾留出名额。方式是两党平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国共合作。1984年又提出“一国两制”方计长期不变。70年代谈台湾末来的改革时他曾戏说要等一百年、一千年,这次他量化了,说是50年不变。从1978年总设计师第一次提出“初步构想”,到1985年3月全国人大正式将“一国两制”确定为解决台,港、澳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方针,前后用了七年时间,才最终完备,成为成熟的基本国策。这当然可以称之为“伟大构想”了。
但是这一伟大构想的“发明权”真的属于总设计师吗?好像并非如此。总设计师的多次关于该问题的言说,概栝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点: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中央政府为台湾留名额。其他说法主要是对这几项的内容含意做阐释或加以充实。那么这几项最早是总设计师提出来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毛泽东年谱》有这样一段记载:1956年10月3日毛主席在中南海颐年堂会见香港新闻记者曹聚仁时谈台湾问题,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台湾只要同美国断绝关系归还祖国,其他一切都好办。现在台湾的连理枝是接在美国的,只要改接到大陆来,可派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台湾一切照旧。台湾何时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这要取得蒋先生的同意后才做,现在可以实行三民主义。可以同大陆通商,但不要派特务来大陆破坏。”(《毛泽东年谱》第3卷,第4页)据说后来周恩来总理等人将主席的这些构想概括为“一纲四目”,一纲是“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蒋的意见妥善处理。”四目为“1,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事安排悉由蒋全权处理;2,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由中央拨付;3,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4,双方均不派人进行破坏团结之事。请看总设计师的三个“不变”,毛主席的“台湾一切照旧”一句话就全概括了。而且总设计师最早提这几个不变是1978年,而毛主席1956年就提出“台湾一切照旧”,比总设计师早22年。1983年总设计师说中央政府要为台湾留名额,而毛主席讲的台湾可派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国委员会比总设计师要早27年。如果追索到搞一国两制的源头,即具有法律效力的1951年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则要比1985年全国人大将“一国两制构想”确定为国家统一问题的基本方计早出30多年。十分显然,硬要将“一国两制”说成是总设计师的“伟大构想”是没有根据的。
其实诸如处理台湾、港、澳与祖国统一这类问题,我们党选择“一国两制”这样的方针是有其必然性的。我们党在毛主席的教导下一直强调实事求是,强调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处理西藏和平解放的问题,就是实事求是,运用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方法的典范。西藏一定要解放,一定要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一定要进行民主改革和进一步的社会主义改造,百万农奴要翻身做主人,这些都是必须竖持的原则。但是西藏也确实尚不具备马上进行民主改革的主客观条件。西藏从上到下对共产党、解放军并不了解;旧中国长期实行的民族歧视和大汉族主义政策,致使藏民中仍普遍存在一种对汉人的敌对情绪;百万农奴和最基层的劳苦大众长期受反动上层的愚民教育和精神控制,使他们还没有产生翻身求解放当家做主人的愿望。而革命是不能包办代替的,人民必须自己解放自己。所以只能采取暂时保留封建农奴制度这种灵活的方针政策,待人民解放军进藏,我们的进藏机构建立后,再通过我们的解放军、我们进藏人员的一言一行,在基层群众中扩大影响,提高他们的觉悟,为进一步的民主改革创造条件。事实也正是这样,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我们党,我们的人民解放军在西藏人民中深入人心,人民的觉悟大大提高。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改革愿望的逐步高涨,西藏的反动高层坐不住了,1959年他们在外国势力挑唆下罕然发动叛乱,解放军很快平定了叛乱。而正是叛乱的平定,既减少了进行民主改革的阻力,又进一步提高了百万农奴和人民大众进行民主改革的积极性,使西藏的民主改革得以顺利完成。比原先中央与达赖约定的1962年以后进行改革提前了3年。毛主席、党中央在处理台湾问题上贯彻的同样也是从实际出发,坚持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台湾一定要与美帝国主义断绝关系回归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今后一定要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统一。这些都是必须坚持的原则。但是马上进行改革的条件并不成熟,所以必须采取暂时保留原有制度不变这种灵活的政策,即“一国两制”的政策。
“一国两制”体现了我们党处理问题的灵活性,但是灵活不能丧失原则。“一国两制”不能固化。不是说香港的“一国两制”50年不变吗,那么2047年以后的香港会是什么样子呢?这恐怕就要看我们党是不是坚持原则不动摇,是不是积极为今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条件了。比如在应当依靠谁、团结谁、反对谁问题上是否清醒(包括决策层面的清醒和实务层面的清醒,以及具体执行人的清醒)。是不是坚持了我们党一贯实行的依靠进步势力(首先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孤立顽固势力(那些出于自身利益,想保资本主义制度永久不变的大资产阶级),坚决打击最反动的根子在帝国主义方面的港独势力。一国两制不可能永久不变。它不是向前变得进步,变成完全统一的社会主义的“一国一制”,就会倒退,退到被国外帝国主义势力控制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
总设计师的“一国两制”主张不是他的创造,应当是我们党在处理这类问题上一贯做法的延用。不过在某些具体做法上是不是坚持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我看倒是值得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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