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资本主义复辟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在逐渐的“还魂”,那么我们就必须首先明确一个问题,资本究竟是什么?
其实只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能够弄清楚所有相关的问题。
关于这一点 ,马克思早在《资本论》第三卷就有过如下的描述:
马克思:“资本不是任何物,而是一定的、杜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品上,给这个物品一种独特的杜会性质。”
马克思“资本不是任何物,而是一定的、杜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品上,给这个物品一种独特的杜会性质。” 货币,财富只在一定条件下才是资本,这一点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也有过如此的解释:“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
也就是说,资本不是某种特别的货币或是桌子、椅子等我们看的见的财富,实际上他表示的是生产关系,本质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那么我们说的资本,实际上指的是在资本主义特定的制度之下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那么这种关系究竟是什么,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的话,资本就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实际上反映了以物为媒介的、人对人的剥削关系,即资本也是一种由剩余劳动堆叠形成的社会权力,掌握了这种权力的人可以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对别人进行支配。
所以我们看到,之所以说是资本主义社会,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通过掌握物就可以无偿的控制、剥削别人,不用解释地太多,今天富人、企(zi)业(ben)家、“有钱能使磨推鬼”的各种现象就足以使我们不言而自明了。(商品堆积、资本主义演变、剥削、雇佣劳动等等是以后慢慢解释的话题)
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资本仅仅就是某种财富呢,比如具体的货币、厂房?回想我们受教育的历史,我们都把资本和财富、货币等对等,但其实无论在经典文本还是在实际的现实中,这都是不符合的。这是为何?简而言之,如果某些食利者真的告诉百姓“资本是人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而不是某种财富,而且我们又号称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严格意义上和剥削关系是相排斥的,那岂不是会产生百姓屁民们的反思?那岂不就是干扰到社会稳定了?所以以定不能让屁民们了解资本的真实内涵。
所以,我们还是要把资本相关的概念解释清楚。
所以可以看到,资本在实质上是一种生产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在社会的尺度上来看就是“阶级和阶级的关系”,资本家剥削无产者,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这里很和谐,不要删除啊!)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人与人的关系,那么这中关系一定要在运动中实现:就像老师上课,没有上课的话,从职能上来讲,他就不再是我的老师,只有在上课的时候,从职能上来说,他才是我的老师,在这个语境中,师生关系要靠讲课来得到确证。资本也是如此,如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没有在进行,那么资本这种剥削关系也就不存在,生产与再生产不仅生产物质、精神财富,还生产者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本必须要在资本主义的生产中得到确证。
因此我们还要回顾一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进行的过程:任何一个资本家,在开始他的剥削活动时,手里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以便从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和招雇工人,进行资本主义生产。资本家用货币在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时,也购买了工人的劳动力。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是一种商品,和其他商品一样,它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过,和其他商品相比,劳动力商品具有这样一个特点,即:它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源泉,劳动力的使用或消费,就是劳动,就是创造价值的过程,而且会创造比它自身更大的价值。这样,生产的整个流程因此成立,资本在运动中的得以存在。
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的得出结论:资本如果想复兴,必须依靠于生产运动,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运动如果想开展,必须具有自由市场(劳动力成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雇佣劳动等两个因素,这有拥有这两个因素,资本才能在运动中得以复兴。
马克思:“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货币所有者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遇到自由的劳动者。这是二重意义上的自由。当作自由的人,他要能把本人的劳动力,当作本人所有的商品来处皿。另一方面,又要他没有别种商品可以出卖,没有实现劳动力所必要的一切东西,对于这些东西,自由到一无所有的地步。”
——《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所以,在流通领域之外,不和其他的商品所有着发生接触,商品生产者是不可能;使价值增值,并由此使货币或商品变为资本的。”
——《资本论》第一卷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前三十年的社会主义中国,资本是不存在的。无论是自由市场还是雇佣劳动,即使在事实上存在,但是当时我党的态度是严格的通过种种方式消除这二者的,在生产计划的中央指导之下,生产开始逐渐不以利润而是以直接满足人的需求为目的,所以从这种趋向上来讲,资本即使存在(而且作为一种社会权力,资本确实存在,这个会在以后进行分析),但也在逐渐趋于灭亡。
但是既然作为一种社会权力的资本确实存在,那么在这种权力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复辟的可能性就同样仍然存在,干部的贪污腐败、旧有的吃定息的民族资本家、工厂中厂长的专制制度都是作为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社会权力的具体表现:
“人们指责党的官员和干部采取传统达官贵人和国民党官僚的态度,并享有相似的特权;他们住在特殊的住宅里,雇有佣人,把自己的子女送到“贵族学校”就读,享受专门的度假胜地、娱乐设备和医疗条件——所有这些都与群众无缘并且以牺牲群众的利益为代价。一位批评者问:“那些享有很高生活水平的人是谁?”“他们是党员和干部,过去他们穿着草鞋,但是今天却坐着小轿车穿着是毛制服”。一位老革命者在致毛泽东和党中央的一封长信中得出结论说:“存在着一个特权阶级,即便还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的阶级,这个阶级的萌芽也正在形成和发展。”[注:引自麦克法夸尔:《百花运动》,第75页。]党脱离群众,特别是脱离农民,以及党从劳动群众那里占有日益增多的不相称的产品份额的权力,这意味着将产生一种存在于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新的分裂。”
——《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莫里斯·迈斯纳
可以看出,党的干部脱离群众,享有特权,无偿占有劳动者劳动产品。在缺乏普遍的群众对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参与监督决策的情况之下,官僚主导政治,开倒车——通过扩大特权等方式谋取更大的利益,“回到”资本主义制度对于他们来说,不是完全的不可能,甚至出于自身的特殊利益,可能会是一种有倾向性的选择。
“大隆机器厂老板也有同样的感慨,就是有钱没有地方用。1962年外汇紧张时期,他一次汇了一万美元给他在美国福特汽车厂当工程师的小儿子作零花钱。那年国庆时,他在国际饭店顶楼开了十七桌,每桌人民币一百元,用现在的物价水平来衡量,我看差不多是一桌价值一万元。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只不过一个朋友开玩笑让他国庆节请客,他就订了十七桌。当时上海全市职工平均年薪还不足以付这顿饭的一半价钱。他家的花园在江苏路、愚园路一带,占地五千平方米,现在还在,一直是私产。”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建国初期民族资本家的日常生活
旧有民族资产阶级虽然在名义上消灭了,但是事实上,他们无偿占有劳动者劳动成果的现象仍然大量的存在,在上海等解放前资本主义较发达的地区,过去的民族资本家仍然过着相当奢侈的生活。不仅是在生活习惯上,而且也是在其思想意识上,这些也都是基于他们所处的经济地位之上。
关于农村自发地资本主义倾向、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在社会广泛的影响,等等因素,在这里暂时不做具体叙述。这些资本主义的残存因素都不是一时半会、仅仅通过短暂的十几年社会主义改造就可以根除的,这一点,列宁早在俄国革命中,就早已有所提及:
列宁:“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性。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幼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
——《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
所以说,社会主义阶段,本身就是共产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相互持续斗争的一个动态的过程,也就是必然存在着阶级斗争。具体上来看,就是上面所叙述到的:工人群众民主权利的缺乏(政治、经济、文化多方面的民主)、官僚特权、在生产关系上还未被完全消灭的资产阶级、农村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和广泛在社会中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所以,还是主席那句话:
毛泽东:“革命的谁胜谁负,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要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才能解决。如果弄得不好,资本主义复辟将是随时可能的。”
因此,为了防止资本主义的复辟,彻底清除资本这种无偿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社会权力,也即这种人对人的剥削关系,就必须继续斗争下去!这场斗争的尝试及其具体实践历史,就是那段被我们尘封了的绯红色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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