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始皇》是“逢君之恶”吗?
——试与张汝伦先生商榷
近日读《东方早报》载张汝伦的文章,题为《并未远去的封建郡县之争》,文章的提要云:“延续近二千年的封建和郡县之争——集权与分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以种种现代形式出现在一百多年来关于地方自治、联邦制、连省自治、国家主义、社会主义、专制与民主的争论中。而近三十年中国政治经济实践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分歧,也都集中在这个问题上。”这样便把中国古代历史上关于分封与郡县制的争论泛化了。古为今用,这本来是应有之义,但这也有前提,必须先弄清“古”的本来面目,“今”所遇到的问题是什么?才能“古为今用”。在中国历史上,古为今用,历来如此,各个时代、各个人物都是根据他所处时代及其面临的社会矛盾,借历史的经验教训,为处理现实问题寻找适合自己需要的参照系数,使历史与未来在现实矛盾中寻找一个契合点,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矛盾,为未来社会的建设,提供一个较好的方案。我想张汝伦先生的论文要点的中心,也是如此吧!
张先生文章是从一九七四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小册子《论秦始皇》破题的,这本小册子是由柳宗元的《封建论》、王夫之的《读通鉴论·秦始皇》、章太炎的《秦政记》和《秦献记》合编而成,张先生在文章中认为,“之所以要给这四篇文字加上一个《论秦始皇》的书名,无非是曲学阿世、逢君之恶而已。”要弄清楚这“逢君之恶”四个字究竟是指什么?其所谓恶真是他所谓的恶吗?这个君又是指谁呢?没有明言,但只要说清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那么尚未明言的内涵就很清晰了。说实在话,我就是当事人,书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的,也非任何人授意所出,当时上海人民出版社的负责人是贺如仪与张杰,张杰原来是上海市委宣传部理论处的副处长,去人民出版社工作以后,常来我办公处所走动,贺如仪是原来华东局的负责人之一,七四年时,他负责上海人民出版社工作。那时由于工作上的关系,我去上海人民出版社时,也常与他闲聊,如何出书那是他们出版社职权范围内的事,我不可能具体干预他们出版的每一本书,《论秦始皇》这本书确实是他们主动出的。
这四篇文章是谁提出来的呢?那都是毛泽东通过姚文元要我组织复旦大学中文系和历史系的教师标点和注释,并印成大字本上送给毛泽东看的。标点注释的时间是七三年的八月五日到八月中下旬,直接上送中央的。《封建论》是八月十一日上送,印送的份数亦有限制,只有《封建论》上送了二十三份,大概那时中央的领导都看到了,其他三篇只上送了五份,除了毛泽东以外,其他只有当时少数中央领导看到。那么毛泽东在那个时候为什么会提出要印这四篇大字本呢?其用意是什么?这个用意,也就是他的“动因”有“恶意”吗?恶在哪里?张先生作出这样评语的根据是什么呢?
我记得七三年八月五日,姚文元的秘书胡鼎君找我去兴国招待所姚文元在上海时的住处看文件,看的是毛泽东写的《读<封建论>呈郭老》,要我看几遍把此诗背下来,诗文如下: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我找人标点注释柳宗元的《封建论》也就是这一天,就是通过历史组王守稼去找历史地理研究室的谭其骧老师,毛泽东要我们组织人注释这四篇文章的动因就在毛写作的这首诗内。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促使毛写这首诗的呢?那是七一年发生的林彪事件,林立果在上海搞的小舰队,那个三国四方会议所搞的《“571”工程纪要》,有三次把毛泽东说成为当今的秦始皇,把毛泽东说成是“执秦皇之法的中国历史最大的封建暴君”,那时,还没有公开正式在报刊上批判林彪,而郭沫若写的《十批判书》中最后一篇文章,便是《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郭在这篇文章中咒骂秦始皇。毛泽东是借郭书作题,而诗的核心思想是批判林彪,批评郭沫若的《十批判书》只是一个切题的口子而已。他这时肯定秦始皇是为了批判林彪,讲儒法斗争、尊法评儒的目的是为了批林。那么究竟是林恶还是毛恶呢?我看林彪叛逃这个案是翻不过来的。张汝伦先生这个“逢君之恶”不正是把是与非黑与白完全颠倒了吗?当然,那时张先生还年轻,没有亲身具体经历过那段历史,闹出这样的失言也难怪。而且贺如仪、张杰二同志亦早已作古,也不该责难他们出版《论秦始皇》这本书。
那么怎么具体理解毛要我们标点这四篇文章与毛泽东《读<封建论>呈郭老》这首诗之间的内在联系呢?
历来攻击秦始皇是暴君的根据主要是两条,一条是建立在中央集权制基础上的郡县制,一条便是焚书坑儒。那么这二条是不是秦始皇独创的呢?所谓焚书坑儒是否如后人所诅咒的那样呢?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毛泽东《读<封建论>呈郭老》这首诗是从正面回答二千多年来对秦始皇的诅咒,而这四篇前人的文章则从历史事实来回答了二千多年来对秦始皇作为暴君的诅咒缺乏事实根据,说明那些诅咒都是以讹传讹。要标点这四篇文章,是毛借古人的作品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是非弄清楚了,那么林彪、林立果他们,以及一切借秦始皇是暴君来攻击毛也就缺乏历史事实的根据了。毛泽东为什么那个时期要我们标点注释那么多古文呢?要理解那时毛已经是八十出头的人了,健康情况又不允许他自己执笔写长篇大论来阐述这个问题,所以只能借古人之言来说自己的心思,说明那些借攻击秦始皇来攻击他是暴君的人,根本不读书,不知道历史,完完全全是瞎起哄、瞎胡闹而已。所以要理解毛泽东这首诗,必须读懂这四篇文章,了解这四篇文章所处的时代背景,了解毛泽东当时要我们标点注释这四篇古文的历史背景,否则的话,那就是胡说八道了。现在有些媒体上胡说八道的东西太多,故人们也不以为奇了。所以会如此,我们一些媒体的总编和编辑的脑子里也是一片浆糊,以己之昏昏,何以使人昭昭呢?
柳宗元的《封建论》关于秦始皇究竟说了什么?文章的主题是论证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优劣,论旨之一是强调分封制是历史自然形成,不是圣人的创造发明和专门制定的。我想这个论旨是对的,历史事实也是如此演化过来的。郡县制同样如此,也是历史发展演化自然形成的。在秦统一六国之前,各国都已推行郡县制了,这也有历史事实可以证明,这方面的事实我不在这里多费笔墨了。我在明史讲稿关于明代地方行政制度这一讲的第二节已作了详细的说明,下一周再转载这一节,大家就可以看明白了。顾炎武的《日知录·郡县》有这样一段话,他说:
“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中西河、上郡则因魏之故,云中、雁门、代郡则赵武灵王所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则燕所置。”
可见秦始皇灭六国之后在全国设三十六郡,大都因战国之旧,并非秦始皇个人的创造发明。秦始皇议论全国统一设郡县的时间是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二二一年),《史记·秦始皇本纪》云: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王绾他们建议秦始皇为诸子在边远地区建立封国,李斯反对,他强调的是天下一统,最后秦始皇拍板,他不愿意为自己子弟“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仔细读这些话,秦始皇的这一决策是出于公心,还是为了个人集权呢?我想这个问题应该很清楚了。不搞分封制,选择郡县制是为了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此同时,秦始皇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还“一法度量衡丈尺,车同轨,书同文”,这些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国家的统一,国家和民族的统一由此成为中华民族的主基调,迄今为止这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最根本的核心利益。我们的国家民族在国际大家庭中得有今天的地位,秦始皇当年正确的决策选择是有功的,怎么能凭这一点诅咒秦始皇是暴君呢?同样的道理,毛泽东建国和统一大陆的功绩也是不可能埋没的,拿秦始皇来攻击毛是暴君,无论在理论还是在事实上都说不通。
当然,郡县制与分封制的争论并没有因此便结束,汉初平定了异姓王以后,又封了大批同姓王,历史事实证明这是刘邦的失策,故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说: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汉代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解决了汉初分封制留下的祸害,不仅苦了国家,也苦了刘邦的子孙。至于晋代也局部恢复了分封制,结果闹了一个八王之乱,王朝偏安于南方,北方五胡十六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历史代价。明代的藩封制度,朱元璋分封诸子于大城市带兵,结果也是失败的。这些试图恢复分封的意图都是“私其卫于子孙也”,结果是国家速祸,子孙也受罪。这些反面案例证明了秦始皇当年的选择确实是出于公心,是有益于我们民族和国家统一的。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还有这么一段话,其云: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还说: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这两段话透露了柳宗元写这一篇文章的历史背景,中唐以后,藩镇割据侵袭着唐王朝的统一,问题的根子不在郡县制,问题是如何加强对军兵的管理和控制,军政合一势必引起尾大不掉,导致军阀在地方割据的局面,晚唐对藩镇失控之祸便由此而来。这一段话也是引起毛关注的焦点,因为林彪是分管军队的,林彪的问题,势必给军队带来不良的后果,军人常驻一地,与地方的利益合成一体,历来后果不好,这也许就是后来八大军区司令调防的一个原因。毛批评许世友在南京呆了快二十年,这个不好。文革夺权以后,相当多的地区是军管,或者军队干部三结合参加地方工作,又不脱离军队的职务,势必带来军政合一的倾向,历代的教训都证明这种现象时间长了效果不好。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年间,马周曾向他提出“刺史多武夫勋臣”的问题,明朱元璋洪武年间,也有人提出武官兼任地方官的现象不好。其实这个问题曹操就提出过,在建安八年(公元二〇三年)发布过《论吏士行能令》,令的开首便讲:“议者或以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臣郡国之选。”也就是武官只管军队,地方则由文官治理,在地方上实行文武分治。这个传统在中国由来已久,故邓小平复职以后的第一件事是整顿军队,整顿军队的干部作风,当时军队干部的作风不正,不仅败坏军队,而且败坏地方,这也许是毛泽东要大家重读《封建论》的另一番用意吧!
攻击秦始皇为暴君的另一罪行便是焚书坑儒,这也许是引起一些不满现实的知识分子们对秦始皇切齿痛恨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实细究当时的历史事实,并非如后人所言是秦始皇灭绝文化那样的暴行。章太炎的《秦献记》讲的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事,这件事发生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二一四年),起因是博士齐人淳于越建议恢复分封制,就这件事秦始皇让朝廷商议,李斯认为淳于越是“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于是他建议: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这条建议,“制曰:可。”问题是李斯这条建议是否能完全彻底地付诸实施,恐怕是一个问题。章太炎在《秦献记》中说:“秦虽钳语,烧《诗》、《书》,然自内外荐绅之士,与褐衣游公卿者,皆抵禁无所惧,是岂无说哉?”那是讲,秦国焚书的法令并没有贯彻到底,缙绅之士都是抵制的,事实上《诗》《书》诸子都保留下来了,而且六艺相当一部分是口耳相传,焚书是没有办法禁止的。故在秦二世时,“叔孙通以文学征,待诏博士,而陈胜之起,诸生三十余人得引《公羊》‘人臣无将’以对。”章太炎是以此为据说明秦始皇时,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政策法令,并不可能一竿子到底。所以章太炎还说:“诸子与百家语,名实一也,不焚诸子,其所议者何?诸子所以完具者,其书多空言,不载行事,又其时语易晓,而口耳相传者众,自三十四年焚书,讫于张楚之兴,首尾五年,记诵未衰,故箸帛为具。”他这些话说明焚书令并未得到真正贯彻执行,后人夸大了焚书令的效果。其实如红卫兵破四旧烧书的事一样,是烧了一些私人藏书,但所烧亦有限,很快便被制止了。究竟是谁鼓动起红卫兵破四旧这件事,亦还需要考证一下,只有弄清真相,才能作出合情合理的评价。
关于坑儒的问题,章太炎也作了说明,他说:“若其咸阳之坑,死者四百六十人,是特以卢生故,恶其诽谤,会诸生传相告引,亦犹汉世党锢之狱,兴于一时,非其法令必以文学为戮,数公者,诚不以抵禁幸脱云。”《史记·秦始皇本纪》关于坑儒的记载也很具体,并非儒生皆坑,那是因为卢生诽谤而逃亡,“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并非全部坑儒,是因卢生案发,诸生之间相互告发举报而牵涉到的四百六十人,所坑者术士居多,儒生并非坑的对象,别人不说,孔子的后人孔鲋曾任陈涉的博士,章太炎在《秦献记》中为秦始皇说的这些话,不能说没有事实根据吧!
《秦政记》讲的是秦始皇用人的问题,他说:“古先民平其政者,莫遂于秦。秦始负乙以断天下,而子弟为庶人;所任将相,李斯、蒙恬皆功臣良吏也。后宫之属,椒房之嬖,未有一人得自遂者。富人如巴寡妇,筑台怀清,然亦诛灭名族,不使并兼。”换一句话说,秦始皇不让自己子弟及贵族子弟们世袭,用人是量才录用。章太炎还说:“自法家论之,秦皇为有守。非独刑罚依科也,用人亦然。韩非有之曰:‘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显学篇》)”“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这个话还是对的,人才是靠实践来培养,一个人的才能现在还无法靠血缘关系,靠遗传基因而获得,分封制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世袭制度,那不可能出名相和猛将。当然秦始皇不是完人,也有缺点和错误,这个问题,章太炎说:“如贾生之过秦,则可谓短识矣。秦皇微点,独在起阿房及以童男女三千人资徐福。诸巫食言,乃坑术土,以说百姓。其佗无过。”毛泽东对秦始皇也是抱着一分为二的态度,他曾在不同场合指出过秦始皇的过失,然而在反击别人借秦始皇攻击他是暴君时,当然把重点放在秦始皇对中国历史巨大功绩的这个侧面。
王夫之的《读通鉴论·秦始皇》议论的重点也是在郡县制与分封制的比较上,他是否定分封制肯定郡县制的,故其云:“两端争胜而徒为无益之论者,辨封建者是也。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意思是难道这种制度没有存在的理由而能维持垂二千年,而上下古今皆能安之,为什么?因为它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根基所在。他也强调“郡县之法,已在秦先”,不是秦始皇一个人拍一下脑袋,突发奇思妙想,而是事物自然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柳宗元那儿称之为“势”,即是事物发展演化的大趋势,认为它最根本的优势在于打破了分封制下的世袭制,其云:
“古者诸侯世国,而后大夫缘之以世官,势所必滥也。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而天之生才也无择,则士有顽而农有秀;秀不能终屈于顽,而相乘以兴,又势所必激也。封建毁而选举行守令席诸侯之权,刺史牧督司方伯之任,虽有元德显功,而无所庇其不令之子孙。势相激而理随以易,意者其天乎!”
从分封制到郡县制,最根本的一条在地方行政官员的任命上打破了世袭制,为士农工商之间流通开辟了一条道路,这一点至今仍是很重要的,什么太子党、裙带风、关系网,实际上还是企图维护世袭制的各种变相的形态,故重提一下这个问题还是有其现实意义的。
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读一下毛在那个时候提出的四篇与秦始皇相关的文章,应该还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这个意义往往随时代的变化而赋予新的意义。
张汝伦先生在文章中还提出了顾炎武的《郡县论》,及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对郡县制的批评。顾炎武与王夫之处于同一时代,是从不同的视角来考察郡县制,任何制度都是历史形成的,都有其利弊得失,任何一种制度实施久了,因为人事的变化,会呈现出各种弊端,这也是自然的,问题是如何权衡其利弊得失之轻重缓急。顾炎武强调的是郡县制下,权力过度集中于中央,对地方发展带来的祸害。其在《日知录》卷九《守令》条称:
“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而权乃移于法,于是多为之法以禁防之。虽大奸有所不能逾,而贤智之臣亦无能效尺寸于法之外,相与兢兢奉法,以求无过而已。于是天子之权不寄之人臣,而寄之吏胥,是故天下之尤急者,守令亲民之官。而今日之尤无权者莫过于守令,守令无权而民之疾若不闻于上,安望其致太平而延国命乎!《书》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盖至于守令日轻,而胥吏日重,则天子之权已夺,而国非其国矣,尚何政令之可言耶!”
顾炎武与王夫之是同时代的人,两个人是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这个问题,王夫之是从宏观与全局的视角来考察,强调郡县制之势所难易,而顾炎武是从微观的视角,从守令处境矛盾的视角来考察,同时也有见于明代地方州郡对清兵入关毫无抵抗能力,南宋末年文天祥也提出过类似的困境,这是其提出“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这个设想的重要原因。其实这个设想朱元璋早就有了,他在《皇明祖训》中讲亲藩体制,“大抵惩前代之失,欲兼用封建郡县以相牵制。故亲王与方镇各掌兵,王不得与民事,官亦不得预王府事。”事实上明代的藩王制度也是失败的,给明王朝添了不少麻烦,如“高煦之叛”和“寘鐇之叛”都是藩王起兵作乱,明神宗末年,福王之藩耗费了国家那么多财力,到明末南方的诸藩王并不能改变明朝最终覆灭的命运。顾炎武说明地方官员的困境,也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地方官员在执行中央政令过程中,亦还有变数,拿不到台面上的东西,否则哪来那么多贪官污吏啊!张汝伦极力推重顾炎武的“寓封建于郡县”,甚至提出以“复古为解放”的模式,变相地恢复分封制。此路恐怕不通,这种设想的背后,无非是照西方的直选制、联邦制,或者民国年间的连省自治,这正是目前一切反华势力所希望的,唯其如此,藏独、疆独、台独才有机可乘,中国才能重现分裂割据的局面。这几年较早提出在中国实现联邦制的不是别人,是台湾的李登辉,他主张把中国分解为七大块的联邦制,这是日本反华势力借李登辉之嘴说出的一个异想天开的分裂中国的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一个地域都是属于全体中国人民的,上海不仅是上海人民的上海,更是全国人民的上海,对西藏、新疆而言也是如此,那里不仅是西藏人民的西藏、新疆人民的新疆,更是全国人民的西藏和新疆,任何地域不能任意地决定本地域的事务。一九三一年,东北发生九·一八事变,日本人侵占东北三省,我们不会认为这是东北三省的事,这是全国人民被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起来反抗侵略的不仅是东北人民,而是全中国人民。故考察地方的问题还得有一个全局的观念。从全国的根本利益来考察地方的利益,还是毛泽东在《十大关系》中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时,强调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集权与分权,无非是中央与地方权力如何分割的问题,这中间有一个度,地方服从中央,局部服从全局,这是一个大局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动摇。近三十年来,中央对地方是放权多、集权少,所以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用足政策”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实际上是分散主义的表现,有一些政令贯彻不到底,往往是受地方利益的牵制,难免有人会说“政令不出中南海”,如房价偏高,房地产政策的宏观调控变空调,迟迟难以落实,恐怕是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在作祟,土地财政便是官商勾结的产物,大量土地闲置也是官商结合的产物,既要治商,更要治官,而且应从严治官。中央的政令,从决策的实施过程,实施部门与地方,具体操作的人员往往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一项良好决策,在实施全过程往往收到的不是原来设想的效果,问题不完全是在政令,及发布这些政令的动机上,而是实施这些政令导致各个部门及地方相关人员对自身特殊利益的考量上,变着法儿使政令的原意根本无法实现,而且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和矛盾,问题出在哪里?出在具体执行这些政令的部门和地方行政机构的相关人员。出在具体相关的负责人和操只追求局部或者他个人的利、不讲义,这个义就是政治。政治是讲道义讲大局的,然而过去追究责任时,往往简单归结在出令者,这不公平,也不可能弄清真相,应逐级追查问题出在哪里,才能解决问题。说到底还是孟子讲过的义与利的关系,要把义放在第一位,不是把利放在第一位。所谓义,就是把大局和全局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个思想必须贯彻到方方面面。如果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长期处于上下交争利的状况,那么这样的问题,二千年前的孟子早就给梁惠王发出过警告,那就是“国危矣”。共产党在重大经济问题上,不讲政治行吗?近日,杜光又在《炎黄春秋》上鼓吹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勾掉社会主义四个字的经济市场化,鼓吹现代经济自由主义和全盘私有化。首先市场不是万能的,人逐利的本能,不加以控制,结果是丛林法则到处占统治地位。最近这两年,美国的金融危机不就是一个鲜活的证明吗?真正“逢君之恶”的是自由主义者,那个君不是别人,是华尔街那些金融巨鳄、是新自由主义在思想理论上为他们鸣锣开道的。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利益驱动,而利益驱动的往往是人们的贪欲,怎能放纵不加管束呢?再加上通过全盘私有化,再一次瓜分国有资产,瓦解公有制,把过去偷偷摸摸地瓜分国有资产、公有经济的种种罪恶行径,使之合法化、公开化。这正是华盛顿共识的中心,更有俄罗斯叶利钦搞的私有化前车之鉴。那么杜光经济改革的模式,究竟要把中国社会引向何方,不正是不言自明了吗?杜先生在文末署的单位和身份是中央党校的教授,我不知道他是那个党校的教授?至少不会是中共中央党校的教授,至于是美国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党校的教授则就不得而知了。杜先生文章的观点中还有许多问题,恕我不在这里多说了,我将另文作答。
张汝伦先生还只是一个中年的学者,是搞近现代外国哲学的,转而谈中国哲学,论中国历史上的分封与郡县之争,也许对中国历史的情况还不熟悉,有些出格也难怪。中国有一句老话,不知者无罪嘛!要管理好中国这么一个大国,做怎么一个大国的学者,不懂一点中国的历史,看来是不行的。我想张先生不过五十出头罢了,往后的生涯还长着呢!所以只要今后好好学习就是了,学问这个东西需要长时间的积叠,不能太急功近利,对于中国历史则尤其如此。这对我自己而言,也是如此。要学而不厌,问而不倦,有一点失误不要气馁,继续努力吧。中国历史是世界上最大的文化宝库,有许多事不必舍近而求远,外来的和尚念的未必都是真经,在洋人面前不要做京剧《法门寺》中那个贾桂。做一个有尊严的中国人,应挺直自己的腰板才是。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