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授受不亲”究竟何意?
子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亲”是有分别、有差异的意思,这个差异或分别是基于每个人各自所担当的社会角色而言的,不同角色就要有不同对待,否则就会贤愚不分,仁恶不清,角色错乱。
《易·系辞上》:“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従;易知则有亲,易従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这里的“亲”,同样是指有层次、有差别、有环节。客观规律本身就需要体现出“君、臣、佐、使”的差异、担当和匹配。任何组织都需要分工合作,各自角色的担当也必须体现出差异。
关于各角色的对待,须遵循“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的原则。
《礼记·大传》:“亲者属也。”
——属,类别,归类,有管辖关系的。《徐曰》:“属,相连续,若尾之在体,故从尾。”同样印证了“亲”之本义。
同理,“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在亲民”之“亲”,也是上述含义。朱熹把“在亲民”解读为“在新民”实在是离题远矣,而且,把“在亲民”解读为“在新民”,则与前述的“在明明德”在内容上重复了,不可取。这里的“在亲民”的实质,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意。
如“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所述,正是反映了孔子对不同社会角色的担当及其关系定位、要求和处理的正反评价。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实质,就如俗话所讲的尽“本分”有“担当”——君要尽到君的本分和担当,像个君或领导的样子;臣要尽到做臣子的本分和担当,像个臣子或下属的样子;父要尽到做父亲的本分和担当,像个父亲或长辈的样子;子要做到做儿子的本分和担当,像个儿子或后辈的样子。
除特殊情况外,几乎每个人都是集不同角色于一体的,即便如今的社会关系要丰富得多,但基本模式仍超不出这个范畴。那么,对此一体化角色的担待,既不能懈怠不尽本分,也不能超越责任而僭越。否则,就是有饭,我能吃得下吗?享用得安稳么?
从齐景公的回答可以看出,他还是认同甚至感同身受孔子所讲的这个基本原则的。夫子若闻“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等级化、愚忠迂腐、奴化矮化……之扭曲流变,非狂骂怒目攻击其愚蠢不能解恨。有意思的是翻遍后世儒家经典,居然找不出其中有哪怕丝毫此类的这些记载。
始作俑者究竟为谁,需详查之;
望文生义不求甚解者,需慎用之。
基于上述有关“亲”的原始含义,那么:
《孟子·娄离章句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说文》:“受,相付也。”即交接。其本义分化为“授(给予)”和“受(接受)”两字。“不亲”,即表角色担当和互动上无分别、无差异的意思。因此“男女授受不亲”,实指男女社会关系中的互动交往是对等的,杜绝性别歧视,才符合“礼”。而朱熹“男女不亲授受,以远别也”的解读本身也符合原意。非其他任何流变扭曲之解。
《礼记 ·内则》:“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以篚或无篚受“祭丧”之器,均需体现恭敬而取之,仅此而已,无关性别。
承接这个意蕴,理解“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之“权”,决不能把“权”解读为“变通、权衡”。而是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之意,也即援手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
陈独秀同学在解读“男女授受不亲”时,是犯了典型严重的望文生义毛病,并以此攻击谩骂孔孟之道。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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