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根底上的“自由意志/美”究竟是什么?
在《“理性”究竟是什么东东》一文里有这么一个表:
苏格拉底的人之识结构 |
第一部分 |
第二部分 |
第三部分 |
第四部分 | ||
知识 |
理智 |
信念 |
想象 | |||
理性(关于实在的) |
意见(关于产生世界的或灵魂状态) | |||||
能理知的 |
能意见的 |
能理知的 |
能意见的 | |||
佛学八识 |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
意识 |
末那识 |
藏识(阿赖耶识/无垢识) |
结合上表,恭请读者查找一下《理想国·第五卷·4部分·5全部》中,由于比较长就不再全文引用了。
在上述文中,苏格拉底详细论述了“有和无”,“存在和不存在”之间关系:
“在知识和无知之间有一种被我们称之为意见的东西。”
“意见既非无知,亦非知识。”
那么,“意见”究竟是什么呢?
“意见”是这样一种能力:
“如果有什么东西显得既是有,同时又是无,那它就处于完全的有和完全的无之间,与之对应的能力就既不是知识又不是无知,而是处于这两者之间的一种能力。”
“把两端的东西与两端相关联,把中间的东西与中间相关联。”
——有谁看得懂?悟得明白?苏格拉底究竟在说什么?由于后世的西方哲学家掉入了“理性”或者叫“眼耳鼻舌身意”的境地,他们再如何的逻辑严密,始终不能登堂入室。
至于很多人或疯狂叫嚣、或顶礼膜拜、或不明所以的所谓“自由、平等、民主”等概念根本就是在隔靴挠痒,拿个鸡毛当令箭。
还是用东方的语言去阐述吧?
简言之,“意见”的这种能力,即是能够处在“藏识”以至“无垢识”的能识状态,这种状态“既不是知识又不是无知”,类似佛说“涅槃”。
在实用性的总体上,“涅槃”分为两大类,“无余涅槃”和“自觉涅槃”。前者,几乎就是处在本体状态;后者,则是自由出入本体和客体。后者,也是现实中的“人”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的状态,其整合一体化了“是我、异我、相在”和“非我、非我所者”,恰当掌握并处理了“若有若无”,即是“说于中道,而离两边”,即是“天人合一”,即是“自觉涅槃”,即是“自强不息”,即是“从心所欲,不逾矩”。
处于“意见”或“自觉涅槃”或“自强不息”这种能力状态,就是“美”本身,就是“正义”本身,就是本质意义上的“自由意志”。在这个状态下的选择,即是“自由意志的选择”,该选择是终极自由的。否则,就不是真实的“美”,也不是真正的“正义”,更是不得真相的“自由或平等”。而后世流变的西方神学也好,哲学也好,其研究或体验都没有达致“中道”水平。
举个不是太恰当的例子谨供理解参悟那个“相关联”:
很多人都会骑自行车或开车,当非常熟练时,几乎就不需要再刻意关注操作控制的细节了,自然而然以至人车一体。显然,这个“相关联”,关联的是人的外围意识之理性和具相之物,这时的状态几乎可以拿“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来对比理解。而这种境界,其实是一种能力,但这种能力既不是知识更不是无知,而且是人可以达到和具备拥有的。
之所以说这个举例不太恰当,在于人车一体之例的具相化成分太浓重,该能力的达成,多属于“眼耳鼻舌身意”之外围分别意识条件反射下的不断固化和累积而形成的,跟杂技团的动物掌握娴熟的表演技能差别不大。
而“无垢识”或第四部分的“想象”不同于现实生活直观下的实体性具相化实在,因此,整合祂们和“前六识、理性”的能力显现,才是“自觉涅槃、美……”的境界。因此,达此境界的一个大前提,须把更为关键的“无垢识、想象”先显现出来,这是整合而生那个能力赖以存在的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条件。
而“无垢识、想象”被遮蔽的后果,就会使得整合的对象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外围意识、人心或理性”,如此,再谈所谓的整合以及其后的能力出现无疑于痴人说梦。这也是人类各地域的源文化为什么都在如此追求、极为强调和侧重约束条件极弱的“克己”状态——“无知也、空空如也、一以贯之、一以穷之、中(执中)、一是以终、执一、抱一、无为、无争、无常、无我、涅槃、亚伯之失、神贫、美……”的根本原因。
基于上述逻辑,单纯依赖“外围意识、理性”而彻底遮蔽“无垢识、想象”,没有了“无垢识、想象”的约束和强化,其后果类似那些被训练的杂技团动物,其极端就是再回归野性。也即是说,那些动物要有更为智慧的人去纠正或者训练,而“滥用神所给予的权力”,不服从“神的启示”,违背“神谕”……等等一味顺从或放纵“外围意识、人心或理性”之执着,此时的人之行为不如那些动物的几率要大得多,而且破坏力更强。
比较起来,本质上,“意见”或“自由意志”是人人都具有的或者讲潜有的,就好比佛家称人人都有佛性一般。而这里的“意见”或“自由意志”之能力能否显现以及呈现的程度,就好比佛家里所说的能否达到罗汉、菩萨和佛这一层高过一层的修为一样。
当处于“意见”或“自由意志”这种状态时,就可以关联两端及其之间的东西,这种关联的结果,美即是美,丑即是丑;美也是丑,丑也是美。即是“美与丑(或善与恶)是对立的,它们是二。它们既是二,各自则为一”,具备了“二而一,一而二”的能力,就是“理”“想”的状态,就是美的、正义的状态。这是柏拉图《理想国》之所以称之为“理想”的根由,也是其全书所有内容欲指向的唯一对象。
后来者把《理想国》侧重在政治思想去理解,则是严重的舍本逐末了。当然,但凡某个个体或组织或谈论或展望或实现自己的某某“理想”时,千千万万要注意苏格拉底或柏拉图的最初意图究竟为何?否则就会落入人云亦云而贻笑大方了。至于有“理想主义”情节的人士,则是非常令人敬佩的,毕竟成佛的道路既坎坷又光明。
在“理想、美”层面,“上帝”既可以显示耶和华神的凶神恶煞,又可显示真主的至仁至慈;就像佛门中常说的,有怒目金刚的菩萨,也有慈眉善目的菩萨,但都是至仁至义至爱。
需要提示一点,以苏格拉底为代表的古希腊之“美”并非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景色之“美”、几何之“美”、强壮之“美”、女性之“美”、音乐绘画雕塑之“美”……甚至也不是现在大行其道的所谓西方“美学”。
回顾《理想国·第五卷·4部分·5全部》中苏格拉底和格劳孔的对话:
“现在让那位爱看景物的人有话可以说出来,我要让他答复我的问题。他不相信有永远不变的美本身或美的理念,而只相信有许多美的东西,他绝对不信任何人的话,不信美本身是‘一’,正义本身是‘一’,以及其它东西本身是‘一’,等等。我们问他:我的好朋友,在这许许多多美的东西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丑的东西吗?在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不正义的东西吗?在许许多多虔诚的东西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不虔诚的东西吗?”
“你还记得吗,我曾说过,后一种人专注意于声色之美以及其它种种,他们绝对想不到世上会有美本身,并且是实在的。”
“那些只看到许许多多美的东西,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许许多多其它的东西的人,虽然有人指导,他们也始终不能看到美本身,正义等等本身。关于他们我们要说,他们对一切都只能有意见,对于那些他们具有意见的东西谈不上有所知。……”
这里的“美本身”,是处在“一”之“涅槃、上帝、自强不息……”状态时的美妙之“美”。如何追求美本身?插上“想象”的翅膀,坚定“信念”,神一定会助你一臂之力。
强调一点,选择的自由意志确实也在于人本身,因为每个个体人都具有到达那个状态的潜在能力和可能性。要使那种潜在能力和可能性显现,也只能靠自己,再如何全知全能的上帝,也无法越俎代庖。也即,“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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