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内涵的原始究竟
《申辩篇》,由柏拉图记录的,年届七十生平第一次走上法庭面对生死指控的苏格拉底,再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传道,与其说是法庭上的自辩辞,倒不如说是苏式风格或其思维方式的再一次突出并全面系统的展现。
其中,“以上是我针对第一部分原告的指控进行的辩护。现在我准备反驳墨勒图斯的指控,据他宣称,他是出于高度原则性和爱国热情对握提出指控的,然后,我再一一反驳其他人的指控。”
那么,如何才是真正的“出于高度原则性和爱国热情”?
苏格拉底对“爱国热情”究竟是如何界定的呢?
“忒提斯的儿子宁死也不愿受辱?他渴望杀死赫克托耳,但他的身为女神的母亲这样警告他:‘我的儿子,如果你要为至友帕特罗克洛斯之死复仇杀死赫克托耳,你也会因此而丧生,赫克托耳死后,厄运就会降临。’即便听到这样的警告,由于不愿忍辱偷生而要为朋友复仇,他蔑视死亡和危险。他说:‘让我为朋友复仇后立即去死吧,这胜似躲在战船上受人耻笑,成为大地的负担。”
“尊敬的陪审员们,这一故事的真谛是,一个人只要找到了他在生活中的位置,无论这是出于对自己有利还是出于服从命令,我相信为了荣誉,他会正视危险,不惜付出生命和一切。”
“尊敬的陪审员们,当初你们选出的官员们命令我去波提代亚、阿姆菲波利斯或得利乌谟的某一岗位,我也像别人一样坚守岗位正视死亡,然而后来,我确信神指派我的职责是度过爱智的一生,检查我自己和他人,如果我由于惧死或怕担其他的风险而放弃神所委派的职责,这将极大地违背我的本性。”
“不论是神还是人,做坏事或者不服从上司都是邪恶和可耻的。”
“如果我宣称我比周围的人明智,那是因为我自觉意识到我不具备阴间的任何知识;我所具备的这一点就是我高于众人的本质所在。”
——包括苏格拉底引用的这段故事在内的几段庭前陈词,所表达的内涵和实质,就是一再强调在“完善人类的天性”之时,如何“完善社会的性质”,而且这两种完善是同步的互为条件进行的。这里所讲的“完善社会的性质”所表达的“完善”是指:
“不愿忍辱偷生;
找到了他在生活中的位置;
坚守岗位正视死亡;
度过爱智的一生,检查我自己和他人;
做好事;
服从上司;
神所委派的职责”。
也即,一个人必须要勇于担当和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角色——生活中的位置、某一岗位等,或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或忠孝悌义,一个人的社会角色不是单一的,而是集众多角色于一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实质,就如俗话所讲的尽“本分”有“担当”:
君要尽到君的本分和担当,像个君或领导的样子;
臣要尽到做臣子的本分和担当,像个臣子或下属的样子;
父要尽到做父亲的本分和担当,像个父亲或长辈的样子;
子要做到做儿子的本分和担当,像个儿子或后辈的样子;
……除特殊情况外,几乎每个人都是集不同角色于一体的,即便如今的社会关系要丰富得多,但基本模式仍超不出这个范畴。那么,对此一体化角色的担待,既不能懈怠不尽本分,也不能超越责任而僭越。去满足自己本具的社会属性的内在要求,做到了,就是“出于高度原则性和爱国热情”。
简化一点,角色担当即体现高度的爱国热情,同时也体现了“高度原则性”。例如:
是战士,就要把保家卫国的角色履行好;
是将军,就要把指挥运作的责任实施得当;
是统帅,就要把运筹帷幄的意志体现出来;
……直至“群龙无首,吉”。因为履行或担当这些角色,是“神所委派的职责”,否则,“这将极大地违背我的本性”,“才真正是不信神和违背神谕的”,“这种无知,即以不知为知,是最糟糕的无知”。
至此,针对近现代以来,究竟何为“爱国主义”,如何体现并做到“爱国”……概念的原创者——苏格拉底已说得很直白了。因为,简单得实在很好理解,“爱国”就是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个体的社会角色担当或责任履行。
结论:后来者应该不会再有虚无缥缈之惑而幡然醒悟了,至于动辄拿“爱国”上纲上线之徒也更应该幡然悔悟了。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