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阻碍了中国制造业的腾飞
——兼论市场和创新的悖论
淘宝平台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的同时,创造了很多就业机会,但也存在一些难以回避的问题。
淘宝平台的假货为什么屡禁不止?淘宝平台能否产生名优产品品牌?淘宝平台是创新产品的孵化器和是羁绊创新的沼泽?
淘宝作为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网络消费平台,每天交易量和人次都冠绝全球。正常来看,这么一个完全开放的平台,几十万的商家、海量的交易次数、天量的交易额,是一个最理想的大市场。在这种基于全国消费者的完全竞争市场中,是催生优质产品、品牌和生产厂商的理想场所。但在现实中,淘宝平台从诞生到君临天下十几年的时间里,并没有产生什么知名的品牌,也并没有创造什么一举成名横扫市场的新产品。
而随着淘宝平台不断发展壮大的,还有越来越多的假冒伪劣产品。虽然淘宝采取了一些方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但效果很不理想。假货产品横行淘宝的状况并没有多少改观。
作为普通消费者,通过淘宝上投诉假冒伪劣产品成功是相当困难。看看天涯论坛上以为普通消费者投诉假货的遭遇《打假?淘宝客服告诉你,没门,与淘宝客服对话的全过程》http://bbs.tianya.cn/post-free-4957598-1.shtml
从供应商来说,淘宝是一个最理想的交易平台。其逻辑是,只要产品质量好,有创新卖点,服务优质讲诚信,就能够扩大销售规模,能够降低单位产品价格,最终提高总体利润。
而厂商能够将获得的利润,进行扩大再生产,能够投入新产品研发,不断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最终打造一个名优品牌。这也是很多小微企业,能够依托网络销售,和大型厂商竞争,寻求差异化、个性化、创新化产品策略,进而不断发展壮大的憧憬。例如,如果一个初具规模的运动鞋品牌,想在已经充分竞争的运动鞋市场中脱颖而出的话,想要创立自己品牌的话,淘宝平台将是最短的捷径。
这个看上去很完美的交易平台,供应商和消费者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好处。供应商利润并没有大幅增加,而消费者也经常遭受假货危害。但由于缺乏品牌、渠道,那些中小生产厂商,没有自有品牌的厂商,只能依托淘宝生存。
淘宝平台确实是繁荣了网络消费市场,但如果消费者想购买一种产品,需要进行大量的甄别挑选,如果购买正品旗舰店的产品,则并和实体店没有有什么价格区别。而供应商在淘宝平台,需要交纳不菲的各种交易保证金、推广费用等,则已成为很多供应商苦不堪言的沉重负担。即便有了销量的增加,但在残酷的价格战和给淘宝交纳平台费用之后,只能降低产品质量,只能获得微薄的利润。
即从整个消费市场看,淘宝平台的交易量虽然巨大,但并不是凭空创造的,而是原来实体店面销售的转移。本文不讨论已经被反复争论的网络销售总体运输成本远高于实体店面运输成本,淘宝销售平台压榨供应商等问题。仅尝试讨论淘宝对创新、对品牌的阻碍作用,即淘宝平台在微观上扼杀了品牌产生,宏观上阻碍了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而产品创新、自主品牌打造,是中国制造业由大向强转变的必由之路。
淘宝平台这种看上去很美,但实际却阻碍了实体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残酷现实,其实是由其内在的市场竞争逻辑所决定的。
淘宝平台非常符合西方微观经济学定义的“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包括数量巨大的厂商、自由进入不受限市场、同类产品产品公平竞争,供求信息完全充分透明,由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理,能够使市场个体获得良好竞争收益,而从市场整体看将具有帕累托效应,对于消费者而言将获得透明而合理的“边际成本定价”。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但实际情况中,有的只是产品数量、交易量、供应商等数量上的增加,却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
淘宝平台的假货为什么屡禁不止?
淘宝平台作为价格大杀器,为什么很难产生名优品牌?
淘宝平台为什么不能诞生风行天下的新产品?
淘宝平台是创新产品的孵化器和是羁绊创新的沼泽?
回答这些问题,必须意识到,淘宝其实并不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完全竞争市场是不存在的。
淘宝是一个基于完全垄断平台的表象完全竞争市场。
这是因为,完全竞争市场实现帕累托效应,依赖于非常严格的假设前提。比如,它要求大量的小厂商的存在。当产业中由于规模经济(即规模生产商),而减少了大量小厂商时,就无法实现完全竞争的效率。这就是规模经济与自由竞争的矛盾,即“马歇尔冲突”。
因此,完全竞争市场要求的因素,淘宝都能够提供。但淘宝提供了这些要素,就意味着将制造和淘宝平台本身相对立的博弈对手。这个悖论,决定了淘宝平台不能够也不愿意产生品牌,也没有保护和促进创新产品的意愿。如果平台上出现了这种厂商,由于具备了巨大的产能和品牌号召力,将脱离淘宝自立门户,或者和淘宝进行激烈的议价。所有这些,都是淘宝平台不能容忍和乐见的。
淘宝能做的,就是尽量扩大供应商,降低产品价格。而这些,都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垄断平台地位,提升自身的议价能力,获取更多的超额利润。这和沃尔玛等大型超市,挤压供货商的行为如出一辙。
上述分析表明,一个完全竞争市场,是不存在。因为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维持一个公平的竞争市场,需要供需双方,或者市场提供者支付巨大的成本。这个成本,就是秩序提供者,或缔造者必须的支出。
但世界上没有平白无故的付出,交易市场的维护者,即淘宝平台,在难以遏制的牟利冲动下,将作出趋向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维持自己超级垄断者地位。
从这个逻辑出发,就会发现,淘宝假货是不可能杜绝的。
厂商因为没有树立自身品牌可能,也就没有长远利益追求,在微博的利润,甚至生存压力下,而又缺乏具有威慑力的打击手段时,假冒伪劣产品就会成为一种选择。
而淘宝平台作为一个强大的交易平台,尤其是一个可以从商品销售、运输、售后评价等全程掌控供应商销售行为的平台,是有很多办法制止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比如没收质量保证金,比如清除出淘宝平台,比如将供应商销售商品资料提供给工商、警方,等等。但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己砸自己的饭碗。
这就如一个裁判员,是不能有自己的利益牵涉其中的。
如果政府将市场的交易评判权力全盘托出,那么就会出现有人代行公平市场提供者的职能,将会从中获取巨额利润。
同时,从淘宝平台运行商也可以发现,市场交换本身并不能推动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市场和创新之间,并没有正相关的联系。而在很多时候,市场还可能遏制了创新投入和对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追求。
前一阵,林毅夫张维迎的产业政策争论,其实也是对市场和创新关系的争论。
淘宝现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达到了市场维持者,规则制定者的超级地位。而由于其自身利益所限,对产品创新,培育品牌等有利于产品升级换代的举动,都是消极的。
当前,中国正在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推动产业升级换代,正在实施品牌战略驱动产业发展,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政府需要发挥更大、更强的作用,担当更重、更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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