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没有法律支撑,对于发放小广告以劝阻教育为主
一张卡片引发南京路群殴
5月6目下午4时15分许,警方接110报警称南京东路六合路口发生一起多人斗殴事件。黄浦警方派值班警力赶赴现场发现,2名男子受伤倒池,其他斗殴人员均已散去。5月6日群殴事件后,6名发小广告人员被上海警方拘留。针对斗殴事件,警方事后定性为"两伙散发小广告人员打架斗殴"。
当天,严某带一伙人员赶到南京东路,与同业人员韩某发生矛盾,遂纠集他人与韩某等人打架斗殴。据了解,被打伤的韩某等都是安徽人,大约从2009年前起,这批人就一直"占据"南京东路一百广场,在这里散发广告。
"打人的严某此前并没有在南京东路上散发广告,但他看中了这块地盘,很早就想插进来。"据在南京东路353广场散发广告的一位东北人说,就在事发前几天,严某也曾带着几个人前来353广场试探,结采被占据这个地块的东北老板们联合起来,带领几十个友小广告的孩子,将严某等人强行赶走。
5月13日,南京东路步行街,发旅游小广告卡片一族仍活跃在街头。
5月6日一起因发小广告引发的群殴事件在社会上发酵,小广告,这个城市的皮肤病为什么这么难治?
乱发小广告的现象在很多城市热门景点长期存在,是典型的"城市病"。而每天汇聚了大量人流的南京路步行街更是与小广告"作战"已久。早在近10年前,便有关于南京路步行街舌战小广告给游客造成不便的报道,而多年之后,这一顽症依然没有根治。
惩治力度非常有限
散发小广告人员在上海部分闹市区长期存在,有关部门管理上却一直难以找到有效的根治办法,"猫鼠游戏"一直在上演。
事实上,因类似原因引发斗殴事件这已不是第一次了。去年11月6日下午,陆家嘴地铁站2号出口发生群殴事件,民警迅即赴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系为拉游客引发纠纷。据了解,在地铁站附近兜售东方明珠等景点门票、散发小广告等的都是"老面孔","他们不但兜售门票,还‘以散客充团队’的方式拉客,同时还给游客收费拍照,总有二三十人。"
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到底归哪个部门管?这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一直没有确切答案。
针对发放小广告行为,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主任戴其林坦言,从几年前开始,就有一支由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队伍每天在步行街上巡视,而巡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劝阻南京路步行街上乱发小广告的现象。小广告并未由此撤出南京路。
原因何在?戴其林称,最大的原因在于对乱发小广告者的惩治力度非常有限,"一般都是以劝阻、教育为主。"戴其林告诉记者,在当场劝阻、教育之后,乱发小广告者往往马上就收敛了,有时还没等工作人员走上前,他们便已经停止发放离开了。但工作人员一走远后,小广告便又"死灰复燃"。
戴其林表示,由于没有法律上的支撑,今后对于发放小广告的监管依然是以劝阻、教育为主,但在工作人员的人手、巡视的次数和频率上肯定都要加大。
黄浦区政府专门牵头各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动管理机制,对南京路小广告进行清理整顿、长效管理。
小广告违法成本极低
记者了解到,因散发小广告而引发矛盾纠纷、发生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但如果未发生纠纷,警方一般难以直接介入。
除警方外,城管部门也经常参与小广告的治理行动。但市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城管队员在对乱发小广告执法过程中主要面临三大难点。
一是散发小广告者大多为外来人员,年龄小、流动性非常强,往往见到城管队员便立马躲远,很难被城管队员当场抓住,即便抓住,其身上往往只携带几十张小广告,且"很有经验"地不携带身份证,也不揣一分钱,让城管队员无从处罚,只能没收成本极其低廉的几十张小广告。即便将发小广告者扭送至派出所,由于够不上刑事案件,也只能批评教育几句便放其离开,因此散发小广告的违法成本极低。
二是散发小广告者和幕后组织者往往采取单线联系,即幕后组织者单方面通知散发小广告者何时、何地领取小广告和工资,因此城管队员很难通过散发小广告者顺藤摸瓜找到幕后组织者。
三是散发小广告并非城管部门一家便能解决,还涉及到工商、旅游、公安等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通力协作,从源头加强管理,堵住小广告流出的通道。
黄浦区域管有关人士也表示,目前城管队员只能管理街面上的小广告散发问题,能没收的小广告尽量没收,但幕后组织者即便电话联系到通知其来接受处理,也不会露面,因此只能对其小广告上的手机号码采取停机处理,但由于幕后组织者更换手机号码的违法成本极低,因此停机处理效果并不显著。而幕后组织者往往位于民宅或者公司中,即便城管部门发现其所在地,也因为不具有进人民宅和公司的执法权而只能止步,目前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也正协调工商、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共同对散发小广告现象进行管理。
执法权限"自缚手脚"
针对这个问题,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副教授邹荣表示,有关部门首先应该梳理小广告这个利益链,不能仅仅停留在对"散发广告"这一单一行为的堵塞、打击和处罚上。华东政法学院行政法副教授邹荣这几年一直在关注"卡娃"(张贴、散发小广告的未成年人的集体称谓)现象,他认为治理街头"卡娃"散发小广告,不应该是目前被表象化的处理方式,查处"卡娃"并不具有实际意义,目前真正应当承担责任的雇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制约,"政府部门应该从雇主人手,如果雇主是无证经营,工商部门应通过查获的小广告信息顺藤摸瓜,对经营者取缔,如果是有证经营,则应对其违法发放小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邹荣认为,现在的难题是,包括小旅行社和所谓的"航空公司指定售票点"在内的部分雇主,他们本身就是"游击队",要查处这些非法雇主,对有关管理部门是种考验。
对于目前城管部门所处的执法困境,邹荣认为责任应归于有关部门的内在协调不当,而深究其原因则在于长久以来的机制问题。"政府行为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但在目前的体制下,政府部门都面临一个权限问题,一个行政部门按照社会分工去分类,所以当这些相对独立的行政主体面对复杂交错的社会问题时,就会发生执法尴尬。"邹荣认为,正是这一执法权限,将政府部门自己的手脚束缚起来。
社会学者胡申生也认为应该从根源上进行根治,相关部门一发现苗头就应该打掉。"小广告上面往往会留有电话号码,可以通过立法程序把号码禁止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有所作为,还要善于作为。
小广告背后的利益链:广告来源大多是非法公司每单生意"老板"提成10元
广告来源:都是"老板"们拉来的广告"模板","老板"们自己掏钱复印的,然后交人散发广告提成:客户公司会给每一个"老板"印刷的广告上留下不同的电话,如果有人凭这个电话消费,客户公司就能分辨出是哪个老板拉来的,每个60元一100元的"单子",客户公司会给10元提成。
深度关注:
小广告背后有着怎样的利益链?据了解,南京东路上散发的小广告,目前最主要的有两种:旅游广告和打折机票广告。广告业务都是"老板"们"拉"来的,客户会交给这些"老板"们广告卡片的"模板",由"老板"们自己掏钱复印,然后交给卡娃们去散发。
"来南京东路的大多是外地游客,他们需要这两种服务,所以来找我们散发小广告的也都是些旅行社和票务公司。"老板"许大头"认为他们的业务光明正大,并不忌讳向人介绍他们的生意模式。
"许大头"说,客户公司会给每一个"老板"印刷的广告上留下不同的业务电话,这样,如果有人凭这个电话前来旅游或者买机票,客户公司就能分辨出是哪一个"老板"拉来的"单子",每个月底就凭这些"单子"与"老板"们结账,"通常,每个60元-100元的‘单子',客户公司会给我们10元提成,依次类推。"
"许大头"特别强调,与他们合作的旅行社或票务公司都是正规公司。不过据调查却并非如此。
以卡娃们散发最多的旅游广告为例。从这些广告卡片上标出的旅行社来看,一部分是些莫须有的旅行社,例如有标注"上海旅游局下属单位"的"上海国旅总社",查询下来,上海旅游局许可旅行社中,根本没有这样一家旅行社。
还有一部分标明的确实是正规的旅行社,据查证下来,也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例如一张广告卡片上印着"中国xx旅行社",地址是上海市洛川中路。查询下来,中国xx旅行社是注册在北京的一家旅行社,目前其在上海的分社只开设了2家门店,均不在洛川中路。
另一张"春秋×旅"的旅行社也是确有旅行社。据调查,该旅行社回复"我们从来不会通过散发小广告拉客人,小广告上所列的旅游线路,我们从不经营。"仔细分析小广告上的旅游线路及报价,旅游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所谓的旅行社其实都是没有工商注册,没有旅游许可的"黑社"。
同样,打折飞机票广告卡片上也都印有"xx航空公司指定售票点"、"xxxx指定售票点"等字样,也印有清晰的各航空公司的品牌标志。但这一切都不过是看起来像回事而已,来自所有航空公司的回答都是:我们根本没有授权他们。
尽管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气的旅行社和所谓的"航空公司指定售票点",但这并不妨碍这些无证、非法公司和发卡"老板"们共同发财。对待一些拨打电话追根究底的顾客,客户公司的统一回答都是我们免费送票,你没必要过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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