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不管取得了多么辉煌的成绩,都回避不了一个事实:4000多万”下岗工人”在劳动权利、生存权利、特别是前30年积累的社会财富的应得份额的分配权利,受到了侵害,应该从法律角度给一个说法.否则,从建设民主和法制社会的高度讲就不完美,就有失公允.
最近,十八届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视察东北老工业基地时特别提到了”下岗工人”的实际困难.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新的中央领导更是肯定了建国后前30年的政绩和业绩.这是实事求是的、客观公允的!
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是无源之水,无桥之木,要是没有2000万烈士的鲜血,农村何以可以分田到户,.土地还在地主手里.你分什么! 没有解放初期的高积累低工资,四大银行咋建立,铁路、公路、工厂、海运企业你何以建立! 这是改革开放的物质基础.五六十年代,一个纺织工人年贡献利润四五万元,月工资只有28元.一个金加工师傅,月工资四五十元,年贡献十数万元,一个石油工人年薪一千八九百元,年贡献四五十万元.特别是广大的粮食职工、供销社职工、百货商店职工、外贸、二轻系统职工,他们到了七十年代,工资还停留在十七八元、三四十元.他们没白天没黑夜,战斗在供给战线,为社会主义建设奉献了青春和血汗,换来了祖国的强大昌盛,所有经历目睹了那个时候的人都不会抹杀这铁一样的历史事实! 从法律层面讲:中国在前30年是一本帐一盘棋.走到改革开放,要分家,要拆伙,就应该清盘.把全国从四大银行到土地矿山企业的设备、设施、库存都盘点一遍,把债权、债务、残值清算一下,看均摊到每个工人,应该分多少债权,摊多少债务,摊多少残值.国家不能大包大揽.因为我们不吃大锅饭了,要散伙了.工人不怕摊到债务.可真实情况是邓总设计师和赵江等总书记没有把问题弄清楚,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股脑全让下了岗.特别是一个工厂,一个企业倒闭了,就算这些工厂企业破产了.工人就得下岗了.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还在良性经营,铁路、海运、钢铁厂、化工厂、航天器还都在良性运转,这些企业都是建国后中央财政从国库中给他们拨的款和物资,好多都是全国大汇战搞起来的.所以照理讲这些因一个企业破产下岗的工人也应分一份,那怕是十亿分之一.十三亿分之一,不能剥夺他们的所有权!可这么大个问题,总设计师及他的技术员们都没有给个交待.这完美吗?同时,好长一段时间,企业派负责人是组织部指令的,上项目是经党委,计委后来叫发改委指定的.批准的.工会工人并没有发言权,表决权,拍板权!对于国有企业、粮食系统、供销系统、百货系统、外贸系统、二工、二轻系统是怎么被捣鼓垮的.国人都清楚.不就是为了证明社会主义不好,计划经济不行,国有企业不行,应是从银行断奶、市场商业贿赂、增值税提前截留流动资金、打开国门让走私商品涌入、给特区免税等开始,才把国有集体挤兑垮的嘛!你能怨工人吗?
有人说,”改革是阵痛,工人应忍耐,这只是一个过程”,要不是在这个过程中有权有势的人凭一个信息,一个垄断行业,一个中介可以获利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十亿,几百亿元.可以象曾国藩、袁世凯那样富裕家族几代人,工人为了祖国就得下岗,子女受苦,甚至逼良为娼又何妨呢! 有人说了嘛:工人要为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气人的是有人借助人民建的电视台一支歌挣几万元,几十万元.有人利用人民的血汗建的银行,保险公司,一年收入几千万元.这个过程对一部分人太美妙了,对另一部分人太残烈了! 在中国谁快乐! 在中国谁忍饥挨饿又受屈辱! 祖国母亲怎么能这样对待她的儿女?
做儿女的要孝顺,百善孝为先,孝又以顺为本!我们只是向母亲说:既然分开过,把该给我们那一部分给我们,也就是一个锅片,一只盛饭用的碗! 是为了活着!
工乞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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