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媒报道,美国国会议员推出新的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草案。法案规定总统在给与香港任何新的优惠政策之前需要事先核实香港享有足够的自治。
《美国-香港政策法》于1992年设立。这项法律将香港与中国大陆区别看待,并给与香港诸多优惠。《美国-香港政策法》于2007年终止。
新推出的法案将对1992年香港政策法作出更新,包括强化美国国务院有关香港发展的年度报告,并要求总统对香港的自治程度做出评估与核实。
新法案11月13日星期四由国会参众两院两大政党籍的议员联合推出,包括众议院民主党领袖佩罗西和有可能参选2016年总统大选的共和党参议员鲁比奥 (Marco Rubio) 。
法案主要发起人之一、民主党籍参议员布朗(Sherrod Brown)在一份声明中说,香港的民主和自由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一块基石,然而香港的自治和自由正受到来自中国大陆的威胁。
香港人权和民主法案的主要发起人布朗参议员和共和党籍众议员史密斯计划11月20星期四召集一场听证会,就香港民主发展的未来听取证词,并推动国会对这项新法案的审议和通过。
11月12日,习近平、奥巴马联合举行记者会。习近平表示,香港“占中”是违法事件,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处置。奥巴马称,美国在煽动香港的抗议活动这些事情没有任何参与,因为这些问题最终是由香港人民和中国人民决定的。
香港大公网今年4月报道,反对派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向美国国会建议,重启《美国─香港政策法》。李柱铭曾妄称“确保香港是香港,大陆是大陆,也用来管著美国政府,不能将香港当成中国其中一部份。”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迺强表示,美国国会企图通过所谓的《美国─香港政策法》“巧立名目”,真正的用意是方便自己对香港内部事务妄加干预。
新加坡《联合早报》2006年3月曾刊发评论,美国介入香港事务由来很久。在言论层面,主要借助三种形式:一是通过美国驻港总领事的表态,二是通过每年发表的各国人权报告,三是发表一年一度的《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
据2008年第11期《现代国际关系》杂志,美国国会1992年通过《美国─香港政策法》。到2007年6月底,除了1994年外,美国国务院依据该法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对美港双边经济文化关系和美对港政策作出界定,香港回归后其另一个主要内容是对中国的香港政策以及香港的自治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小布什时期,该报告更是涉及到香港特区政府的政制发展和香港的政治生态,对香港的政制发展进行监督。报告多次指责中国政府阻碍香港民主进程、在选举中打压香港“泛民主派”,批评中国政府“干预”特区自治,反复声明“美国坚决支持香港人民要求在香港实行民主、选举改革和普选的愿望”。
2004年4月1日发布的《美国-香港政策法报告》明言“香港发生过多次支持或反对政府立场的游行活动”,以此佐证香港的“自治”地位。而在次日发布的报告声明中,更是妄称“允许香港人民决定宪政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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