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帮助维基解密的最好方法是起诉阿桑奇
: 方鲲鹏 2010-12-18
“Will we survive? That depends on you.”(我们能否活下去?这取决于你们。)
— Julian Assange(朱利安·阿桑奇)
一、 特工身份泄密案介绍
维基解密事件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美国政府正在研究如何起诉维基解密网站的负责人朱利安·阿桑奇。
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审理案件要遵循先例。美国历史上发生过多起泄密案,这些先例对于美国政府起诉阿桑奇都很不利,我以近年发生的CIA特工身份泄密案(媒体广泛称之为“特工门”案)作些比较。选择这件泄密案,是因为其性质与维基泄密事件十分接近,而且公众对此案还记忆犹新。
2002年2月,中央情报局(CIA)派遣约瑟夫·威尔逊前往尼日尔,核实一份有关伊拉克企图购买铀以制造核武器的情报。威尔逊曾任美国驻加蓬大使,在1991年美国第一次攻打伊拉克前,是美国驻伊拉克大使馆内相当于临时代办的高级官员。威尔逊在尼日尔调查了一个星期之后断定,有关伊拉克购买铀的情报是假情报。
威尔逊回国后据实写了一份报告,结论是没有发现伊拉克尝试从尼日尔购买铀的证据。可是布什总统在2003年1月发表国情咨文时,仍然声称根据情报,伊拉克企图从尼日尔购买铀。2003年3月20日,美国发动第二次攻打伊拉克战争。在入侵后,美军没有在伊拉克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7月6日威尔逊在《纽约时报》发表一篇文章,抨击布什在国情咨文中使用“伊拉克试图从尼日尔购买铀”的假情报,指责布什政府蓄意夸大伊拉克的威胁,制造战争借口。
一个星期后,2003年7月14日,《华盛顿邮报》刊登了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的文章,抖出威尔逊的夫人瓦莱丽·普莱姆是以能源顾问身份为伪装的CIA秘密特工。其时普莱姆作为CIA的秘密特工已将近20年,许多次派往国外从事间谍工作。她真实身份的曝光,不仅使她的职业生涯戛然而止,也给她本人、CIA的同事、她在国外的联系人、线民等带来危险。普莱姆的一位同事表示:“在海外曾与她共进晚餐、购物或玩过网球的人,我相信他们现在都在心惊肉跳。如果我是他们的话,现在肯定躲了起来。” 而且文章把CIA作掩护给特工挂职的公司名字也捅了出来,这造成巨大的潜在破坏力,任何与这家公司有联系的人,都有可能被怀疑是为中情局工作。
威尔逊认为,布什政府故意泄露他妻子的特工身份,为得是报复他揭露了布什政府在“伊拉克试图从尼日尔购买铀”的情报上弄虚作假。而泄密文章的诺瓦克本人后来也承认,他当时清楚地意识到,白宫官员向他泄露威尔逊夫人的特工身份就是为了报复她的丈夫对布什政府的批评。
根据美国法律,泄露中情局秘密特工身份的做法属于重罪。在CIA的要求下,美国司法部从2003年9月底开始正式对这一事件展开调查,任命帕特里克·菲茨杰拉德为特别检察官,设立一个大陪审团调查此案。调查发现,除了《华盛顿邮报》的诺瓦克,还有5名记者在同一时期从政府方面获得普莱姆是CIA特工身份的机密信息。泄密的消息源指向三名政府高级官员,即使其中职位最低的刘易斯·利比也是一位握有实权的大官,他是副总统切尼的心腹,当时任职副总统办公室主任。
虽然经过大陪审团两年的调查,特别检察官已经确切知道哪些白宫高级官员向记者泄露了普莱姆的特工身份,但是在大陪审团2005年10月28日调查结束后,他只对利比提出起诉,罪名还不是泄密,是作伪证和阻碍司法。为什么只起诉利比一人?为什么不起诉泄密事件本身?法律问题遇到政治就道不清,理更乱,因此只可雾中看花,不能苛求真相。
特别检察官说,副总统切尼疑云重重,但是由于利比在大陪审团调查期间作伪证和阻碍司法的犯罪行为,无法拨开副总统身上的疑云。在大陪审团调查期间,特别检察官曾派人去切尼办公室对他作正式询问。能当选为美国副总统的人必定极为聪明,可这位副总统先生的记性却奇差,在该次作证调查中,切尼有72次回答“记不得”。
在审判中,利比声称他在泄密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只是执行上级的指示。他作证说,是副总统切尼派他去St. Regis旅馆接受《纽约时报》记者朱迪斯·米勒的采访,在那次谈话中,他把普莱姆的特工身份泄密给了米勒。利比进一步作证说,在会见米勒前,他告诉副总统,由于属于机密档案的性质,他不能把普莱姆特工身份信息告诉米勒,副总统回答他:“总统授权你泄露出去。”
2007年3月6日审判结束,陪审团判决利比的被控罪名成立。随后一位联邦法官根据陪审团的判决,判处利比服刑30个月。
利比在判决宣判后对记者说,他是白宫抛出的替罪羊;而判决利比有罪的陪审团成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同意利比的这一观点。
二、对照比较
(一)
威尔逊夫人的CIA秘密特工身份曝光,给她本人、CIA的同事、她在国外的联系人、线民等带来危险。而且泄露是在没有预警下突然发生,受影响的人士没有可能预作准备降低危害。
维基解密今年七月公布美军阿富汗战争文件后,美国政府予以猛烈谴责,称此举让阿富汗线民身处险境。阿桑奇辩解道,维基解密在公布这些文件前,曾要求美国政府协助甄别和除去文件中会危害个人的信息,但是遭到美国政府的拒绝。几天前(12月8日),阿桑奇撰文进一步辩解,其中写道:“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在一封写给美国参议院的信中承认,没有任何敏感情报来源或途径,因为维基解密公布的阿富汗战争文件而中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维基解密的报道导致了任何人在阿富汗受到伤害。”
维基解密在发布密件前,先传送给包括《纽约时报》在内的四、五家世界著名的大媒体。《纽约时报》当然有渠道向白宫通报,所以在密件上网前美国政府有比较充裕的时间知道何种文件泄密了,可以预作准备降低危害。另一方面,即便维基解密听从劝告不传上网,这些文件已经失密了;而且泄密源还可能提供给其他机构、个人,甚至于敌对势力。故无论维基解密是否传上网,美国政府都有责任对相关线民采取保护措施。
(二)
在特工身份泄密案中,检察机关只追究谁是泄密者,对于传播者,即记者和媒体,则是小心翼翼不越雷池一步。
共有6名记者在普莱姆CIA特工身份见报前获得这一信息,他们十分痛快地(也许还是得意地)承认这一事实;但对于谁是消息源,都众口一词,坚决表示不能透露,如果说了出来,就没办法在新闻界混下去了。泄密文章的诺瓦克向大陪审团解释,他的消息来源是两名不愿公开姓名的政府高级官员,他必须信守采访时的承诺不公开消息源。
检察官方面要知道是谁泄密,但记者们要格守职业道德,保护消息源。加之美国党派政治的推波助澜,全美各新闻机构和组织的强力支持,涉案记者们个个表现斗志旺盛。僵持了很长一段时期后,记者们先后得到泄密者的弃权书,放弃他们接受采访时的匿名要求,授权记者可以说出消息源,僵局才慢慢打开。其中最富戏剧性的发展,要数米勒的坐牢事件。
其时,米勒是《纽约时报》的记者。虽然她采访利比后得知普莱姆的特工身份,但还没写报道,诺瓦克的文章已经在《华盛顿邮报》刊登了。尽管这件事她慢了一步,但在捍卫记者职业道德这个问题上,同行们却比不过她。由于她屡次表现出同特别检察官和大陪审团出格的不合作态度,在接到传票后仍拒绝到庭,法官2005年7月6日以藐视法庭的名义把她送进监狱。法官规定,如果她愿意与检察官和大陪审团合作,随时可以出狱,否则将一直在监狱里呆到大陪审团调查结束。
把米勒送进监狱,是成全了她的好事;据狱方管理人员对媒体说,她的行为就像到监狱里开设自己的办公室。《华盛顿邮报》2005年9月17日发表了米勒狱中生活的详细报道。米勒每天有30分钟可以接见来访者,每天最多可有3名访客,因为要朝拜这位捍卫新闻自由斗士的人太多,她雇了律师来帮助筛选来访者名单。《华盛顿邮报》从狱方得到一份文件,米勒入狱的前两个月,有99位社会知名的重量级人物排着队来探视她,其中有联邦参议员、联邦众议员、美国驻联合国大使等政府高官,也有很多各大电视台政论节目的当红主持人。另外不少向狱方申请晋见米勒的人虽然也很有名气,可是米勒的律师实在爱莫能助,排不出时间,只有向隅了。由于米勒宁愿坐牢,也要格守记者职业道德,不泄露消息秘密提供者,为东家《纽约时报》撑足了面子,从《纽约时报》集团的总裁到各部门的头面人物,按序赴狱亲切慰问米勒自然不在话下。
就在《纽约时报》以她为荣,同道对她羡慕不已,年轻的记者们更是幻想天降良机也被抓进监狱过过瘾时,米勒却过腻了狱中的生活,每天隔着玻璃接受达官显要社会名流膜拜的游戏也玩腻了。在《华盛顿邮报》刊出米勒狱中生活的报道不过一个星期,她向特别检察官表示,由于秘密消息源写信给她,放弃原先他们间的匿名约定,授权她充分同检察官合作,所以她解脱了承诺,可以在大陪审团前作证了。
更煞风景的是,利比的律师却向媒体爆料,米勒完全可以避免监禁,因为利比允许她说出消息源的信,在米勒入狱前很多天就托专人送到她手上了。所以不是法官把米勒关进监狱,实在是她削尖了脑袋,自己死命挤进去的。
2005年9月29日,经过85天的监禁,米勒出狱了。第二天开始她在大陪审团前接受特别检察官的问话。米勒积极配合,反戈一击,大肆揭发利比,还把含有采访利比详细记录的一本笔记本交给了大陪审团。而从《纽约时报》的文章可知,在检察官起诉利比后,米勒的律师和利比的律师还互相攻击,指责对方撒谎。
米勒马上受到同事们鄙视。10月16日,她的三位战友在《纽约时报》头版发表长篇文章,对她的人品有很多批评。10月22日,另一位同事在《纽约时报》撰文,标题就称她是一个大规模杀伤性女人(Woman of Mass Destruction),暗讽她迎合小布什,为小布什攻打伊拉克制造借口,编造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eapon of Mass Destruction)的假新闻。而该文的内容是介绍她与同事们相处的德性,她被描绘成一个十足的流氓记者。11月9日,57岁的米勒灰溜溜地被《纽约时报》退休了,这时距离她出狱才一个月多一星期。
朱利安·阿桑奇精通计算机技术,不过在创建维基解密前他的主要职业是新闻记者。他把维基解密定位为一个新媒体。阿桑奇称维基解密最想知道的是政府密件,最不想知道的是泄密者的个人信息。维基解密采用比军事系统级别更高的安全技术和加密技术,匿名的泄密者将文件上传到维基解密的网站后,上传的文件马上获得加密保护,然后经过复杂路径运输到散布于世界各地的后台服务器,而数据源的信息则自动销毁并具不可追踪性,以确保泄密者的安全。
在特工身份泄密事件中,检方只追究泄密者,对传播机密信息的媒体负责人和记者是不动如山。因为维基解密的信息源不可追踪性,所以无法从维基解密网站这一头来追查和破获泄密者,但是相当于媒体负责人和记者双重身份的阿桑奇,却没有特工门案中报社负责人或记者的特权,成了追究对象。
司法部还在研究法律,寻找起诉阿桑奇的依据,美国前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佩林已经等不及了,日前提议要像追捕恐怖分子头目本·拉登那样追捕朱利安·阿桑奇。她天真可掬地责问美国政府:“为什么没有像追捕基地组织和塔利班领导人那样追捕他?”
佩林的浅薄一如既往,无药可救。佩林是前阿拉斯加州州长,共和党2008年推举她为副总统候选人,当记者问她有什么外交经验,佩林一本正经地回答:“阿拉斯加是离俄罗斯最近的州,在阿拉斯加土地和小岛上可以看到俄罗斯。”言下之意,由于从她所在州的某些地区可以看到俄罗斯,所以她不缺乏外交经验。佩林是下届总统的热门人选,如果佩林当选美国总统,美国人别无它途,唯有忍受比小布什更可怕数倍的恶梦了。
在一片追杀声中,加拿大总理前高级顾问汤姆·弗拉纳根(Tom Flanagan)的声音格外刺耳。维基解密发布的文件中迄今还没听闻有涉及加拿大政府的丑闻,可这位政府前高级顾问公然号召:“我认为阿桑奇应该被暗杀 ... 我认为奥巴马应当悬赏刺杀阿桑奇 ... 如果阿桑奇突然失踪了,我不会感到不高兴。”(I think Assange should be assassinated ... I think Obama should put out a contract ... I wouldn't feel unhappy if Assange does disappear.)
如果加拿大真的是一个认同人类文明价值观的现代国家,对于在国家电视台上发表这种煽动暗杀他国公民的赤裸裸恐怖主义言论,加拿大的警察和检察官就不能装作没看见没听到。同理,澳大利亚政府也不该如此窝囊,对暗杀本国公民的威胁装聋作哑。
(三)
除了米勒的闹剧,特工身份泄密案最后没有一个人进过一天监狱。切尼副总统办公室主任刘易斯·利比虽然被法官判了30个月监禁,但在发监前夕布什利用总统特赦权取消了这个刑期。
布什在特赦利比时声明:“我尊重陪审团的判决。但是我得出结论,判处利比先生入狱太过分。所以我赦免利比先生30个月刑期这部分判决。”(I respect the jury’s verdict. But I have concluded that the prison sentence given to Mr. Libby is excessive. Therefore, I am commuting the portion of Mr. Libby’s sentence that required him to spend thirty months in prison.)
是我的理解力太差还是布什的声明过于深奥?怎么我的感觉只有两个字:“虚伪”。布什“我尊重陪审团的判决”这句话还在空气中弥漫,判决太过分的结论就蹦了出来。再下一句话,利比先生30个月的刑期已经化为乌有。这算是哪门子的“尊重陪审团的判决”?
因为维基解(泄)密事件仍在追究中,还无法对照两案的结果,有待历史见证。
维基解密在把美国政府密件放上网前,先把密件传送给《纽约时报》,然后《纽约时报》与维基解密同步公布密件,只是《纽约时报》没有公布从维基解密得到的所有密件。
《华盛顿邮报》敢于公布威尔逊夫人的CIA秘密特工身份,《纽约时报》敢于公布政府密件,并非它们以身试法,也不是全然仗持报社名声显赫和财大气粗,根本上是美国法律对记者和媒体公布政府秘密文件网开一面,不认为是犯法。所以在特工身份泄密案,检方只能追究泄密的源头。
阿桑奇不是泄密的源头,从特工门案可以肯定,起诉阿桑奇泄密,必然困难重重。
三、 其他可能起诉途径
维基解密是泄密未窃密。从泄密这条道起诉阿桑奇,路漫漫,其修远兮。所以,应该另辟捷径。
据新闻报道,美国司法部正与联邦调查局联手,考虑依据1917年的《间谍法》对阿桑奇提出指控。也许从这部古董法典里可以捡出几十年都没有用过的宝贝来套阿桑奇,但是只要阿桑奇没有在美国本土作案,就很难办。
不是老古董法典能套上就解决问题了,还应考虑道有道法,行有行规。间谍的事说起来难听,哪一国政府都羞于承认在别国安插间谍,可是这种事从来没有停止过。即使是亲密盟国以色列,对美国进行间谍活动的案子,新闻报道也时有披露。国际上间谍反间谍的游戏规则都是只抓间谍,但不会顺藤摸瓜,起诉在国外派遣或指挥间谍的人或机构。这不是什么国际法、国内法的规定,是大家默契遵守的道规。如果逾越了,岂不乱了套?如果可以起诉派遣或指挥间谍的外国机构或负责人,首当其冲的恐怕会是美国中央情报局和它的局长。
维基解密和它的负责人朱利安·阿桑奇远远没有走得这么远,不过是在国外接受泄密者的文件。这难以问间谍罪,道理和上面所述一样。
特别是,如果被阿桑奇拖进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网络自由这潭浑水里,就更难办了。美国政府对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一向高调支持,今年春天在Google对抗中国政府之际还提出了网络自由的概念,当时克林顿国务卿代表美国政府宣布,今后将把国际网络自由作为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标。要是美国政府与阿桑奇的官司中扯上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网络自由的话题,美国以往批评别国缺乏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网络自由的高分贝言论,就会像回声似的轰隆隆地返回来,轰炸在自己头上,成了自取其辱。
总之,美国政府与阿桑奇打官司只要与政治沾上了一点儿边,定会搞得灰头土脸,尴尬万分。瑞典人显然聪明得多,最近向全世界作了一次绝妙的示范。
阿桑奇去瑞典出席一次学术会议时艳遇美女发生一夜情,过程中避孕套破了。在瑞典,套不破,是卿卿我我,男欢女爱;套破了,定不了强奸,也可以套个性骚扰。金发美女尽情享受了一番云雨后,翻脸速度赛过翻书,去警察局报了案,随后就有了全球通缉令。
这个案子办得干脆利索无与伦比,而且与政治无涉。只不过有一个小小的技术问题还没明朗。如果阿桑奇申辩,套破了不能怪他,乃套的质量欠佳,是否将做套的列为共同被告一起套进?
四、美国政府帮助维基解密的最好方法是起诉阿桑奇
维基解密是一个不受意识形态左右的新媒体,它的宗旨不是专揭美国政府的疮疤。毋庸置疑,如果维基解密得到像“xxx密件”一类的中国政府绝密文件,它肯定会放上网免费出版。
如果作个客观冷静的分析,美国政府应当发现维基解密的存在,是利大于弊。维基解密没有窃密,秘密文件是美国人自己送上门的。没有维基解密,这些美国人很可能把密件发送给别的网站,甚至于美国的敌人。
相比于密件落入捉摸不定的对手或敌人手里,由维基解密承接这些文件真所谓“不幸当中之大幸”。维基解密每次都提前好多天通知美国政府哪类密件将公布;又提前把密件发给《纽约时报》,使美国政府可以预先知道具体的失密文件。扪心想想,历史上的泄密事件可曾有过如此君子风度?
而美国政府若欲投李报桃,帮助维基解密的最好方法莫过于起诉阿桑奇。个中道理无需细说,看看把维基解密赶出美国后一星期里发生了什么,就可明白。
12月1日维基解密租用的美国亚马逊公司服务器(主机)被亚马逊收回;12月3日,维基解密注册在美国的网站域名被供应商除名。至此,无论是维基解密网站的有形部分(服务器),还是无形部分(网站地址),都被踢出了美国。维基解密被迫短暂停止运作,去别的国家租赁服务器和注册新网址。维基解密中断服务的时间不长,一、二天而已,但打压的结果却使维基解密远比打压前强大。
本来维基解密拥有的带宽不怎么样,稍多些访问者就会塞车,一遇网络攻击就停摆,这些情况在上个月发生了多起。12月5日维基解密网站再开通后在互联网上呼救,志愿者们积极响应,迁出美国不到一个星期,12月11日互联网上“克隆”出的维基解密镜像网站已达1,885个,而且这个数字还在增长。从技术上说,现在攻击封杀维基解密网站,任何力量都无能为力了。
泄露国家机密是违法的行为,但老百姓希望把政府为非作歹的机密事揭露出来,因此对于这种泄密行为就不反感,甚至还同情。导致尼克松总统下台的水门案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水门事件泄密者触犯了保密法,但几十年下来,联邦调查局顺从民意不去追查谁是这个违法的泄密者。
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糊。作为旁观者来看,执政当局(不限于美国政府)损失极小化的应对方法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少作恶,管好自己的密件,对维基解密们听之任之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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