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金融创新”,非常重要。但问题是,中国需要什么样的金融创新?秉持什么原则?要不要有方向性的引导?这才是一个最核心的问题。
最近在关于余额宝的讨论中,很多支持余额宝的高官、学者都在用“金融创新”掩饰一个重要问题:余额宝引发的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货币空转;而且,把舆论导向所谓利益之争。
笔者支持互联网金融,但坚决反对“创新”、“互联网金融”名义之下的货币空转。日前,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健康”二字,他指的是互联网金融必须是在“监管框架下的‘健康’发展”。为什么要强调“健康”,强调“监管”?笔者认为,因为失去监管的互联网金融很容易走向“金融自我循环”的歪路。
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目的性非常明确。比如,纳斯达克为什么会出现?就是为了让成长性很高、代表未来经济发展趋势的中小企业获得资本市场支持,进而为美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高了良好的金融环境。此外,纳斯达克还最先扶植了个人电脑市场的开始发育,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互联网同样如此。这是不是非常伟大的金融创新?毫无疑问。
再看次贷危机。由于次贷衍生产品的自我循环,最终导致了次贷泡沫的破灭。但美国政府、格林斯潘为什么曾经大力支持住房次级贷款市场的发育?因为,住房次级贷款这样一个金融创新,实际是在给美国的穷人买房子。之后的次贷衍生品不断创新,那实际是在分散住房次级贷款的风险。通过次贷证券化,把风险分散给全世界投资者;然后再用衍生品分散信用风险。不可持续的金融自我循环的泡沫必定破灭,但这个破灭将由全世界的投资者买单。美国是得多还是失多?
这就是事实,美国引导金融创新的手法极其高明,而不会毫无目的地允许金融(货币)空转。这一点,才是中国金融创新真正应当学习的本事。
笔者建议,中国政府应当明确中国金融创新的原则。中国金融创新的原则和前提必须围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实体经济效率”展开,并将其作为金融创新的评价标准,去除金融创新的认知浑沌,这对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都将具有极高的现实价值。包括互联网金融,如果真能通过廉价的互联网减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提高老百姓的收益,那笔者将第一个站出来鼓掌欢迎。
但遗憾的是,中国一些所谓的金融创新,其本质不过是“货币空转”,而且在空转中提高了全社会的融资成本。有人说,贷款利率是贷款市场借贷双方竞争的结果,与存款成本无关。这样的说法明显违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明显违背《中央银行学》的一般性原理。
所以,存款成本上升不影响贷款价格的说法,第一,根本不符合事实;第二,否定中央银行功能;第三,格林斯潘、伯南克、耶伦以及全世界中央银行行长都不会同意。
总之,中国需要真正意义上的金融创新,而绝不是打着创新旗号的金融空转、货币空转,更不是通过提高社会经济成本而获利的一切金融行为。
笔者之所以反对余额宝这样的“金融创新”,根本原因就是它引发了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金融空转、货币空转,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幅度,抬高了中国的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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