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虑向外资开放电力领域
据中国官方媒体《中国日报》(China Daily)周四报道,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正考虑是否允许海外私人资本进入中国配电、售电网络。
《中国日报》援引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高级官员王强的话称,发改委正在准备一份电力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将列明哪些领域将限制外资进入。这项举措是更广泛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部分。
报道没有说明改革筹备工作将于何时完成。
中国政府承诺加大电价市场化程度,正研究允许更多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办法。中国电力领域长期被少数几家国有发电和电网公司主导。
银行间市场进一步开放 境外投资者投资范围将扩大
中国银行间市场将进一步对境外投资者放开。
路透援引消息人士透露,上述政策最快或于今年5月实施,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额度将由此前的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可投资范围也将扩大至大额可转让存单(CD)、回购交易、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交易。最快5月相关制度或会放开。
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上周就曾表示,今年将努力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其中就包括要是境内境外的个人投资者更加便利化。目前国外居民投资中国目前主要通过QFII,方便和灵活程度不够。
在《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中,中国央行就曾表示,将进一步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主体资格,增加投资额度,“条件成熟时,取消资格和额度审批,将相关投资便利扩大到境内外所有合法机构。”
路透援引另一位消息人士称: “RQFII之前规定是可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固定收益产品,料后续会进一步放开,不排除回购、互换、同业存单、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相关投资便利也会扩大到境内外所有合法机构。”
2011年末,中国央行和国家外管局批准RQFII试点正式启动,2012年3月,申银万国(香港)等18家RQFII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2013年,QFII获准进入银行间市场。2013年三类境外机构(境外央行、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亦允许投资银行间债市,随后RQFII资格的申请标准已经放宽到多个设有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
据路透整理,截止2月27日,QFII累计获批机构为265家,累计获批额度为697.23亿美元,已批准RQFII 103家,获批额度共计3,115亿元人民币。其中已有14家QFII、超过60家RQFII成为了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可以委托商业银行来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和结算。
发改委、商务部同意外资控股钢铁等企业
据新华社3月14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下称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其中明确取消了外资进入钢铁行业的股比要求。
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商务部3月10日发布第22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其中明确将钢铁行业纳入外资鼓励条目。指导目录下的鼓励类目录共有349项。,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
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项吹风已久的改革措施可能出台太晚,对中国陷入困境的钢铁行业提振有限。
早在一年前,就有中国政府官员表示,政府正在考虑取消实施了九年的禁止外资控股中国钢铁企业的规定。中国政府之前将钢铁定位为战略行业,是某些最重要的行业的支撑,因而不愿意让其受到外部控制,不过附条件的少数持股还是允许的。
2014年召开的 “第八届国际钢铁大会”上,工信部副部长苏波也曾明确表态称,工信部将研究解决钢铁行业外资准入限制问题,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国内钢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工艺技术、管理理念和智力资源,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
分析人士称,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重新放开实行了九年的外资控股国内钢铁企业禁令,实际上是国内钢铁行业采取的一种割肉求生的无奈措施,“引进外资控股国内钢铁企业,意味着钢厂又有钱了”。
2005年,国家发改委在《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就对外资控股国内钢铁企业设立了“门槛”,即对投资中国钢铁企业的外资企业作出了产权、产量、资金实力等方面的资质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外资控股中国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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