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停办,改为《求是》,屈指一算,已经36个年头,从《红旗》的“实事求是”到《求是》的“实事求是”。两种实事求是,有哪些差异?
从一个历史片段说起,据记载,1962年7月6日,毛泽东应要求先后与田家英、陈云谈话。两位都强烈提出分田单干。
其中田家英之前在5月16日,以韶山大队等要求,提出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毛泽东劝导说:“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这次再提,毛泽东直击本质:“你的主张是以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
陈云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据姚依林回忆:1962年5月,陈云在上海找姚依林、陈国栋等谈恢复农业生产问题,认为包产到户还不彻底,与其包产到户不如分田到户。……姚依林担心地说,这个问题,毛主席怕不会接受。陈云说:毛主席是实事求是的,我去讲。先搞分田到户,这更彻底一点。集体化以后再搞。”
7月8日,毛泽东召集高层会议,提议起草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文件,经反复讨论,在八届十中全会通过,贯彻到全党。(以上均见同日《毛泽东年谱》))
由此看来,毛泽东和陈云,有各自不同的“实事求是”。
毛泽东的实事求是,是通过集体经济,建立社队企业,离土不离乡,农业产业升级为工业化,改造中国,共同富裕。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但是也有两重性,毛泽东多次引用列宁说,小生产每日每时都在产生资本主义,只有集体经济,才能防止多数农民丧失土地,防止两极分化,这是改造中国的唯一正确途径。
毛泽东实事求是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保护农民的自留地。“大集体,小自由”。自留地,也就是胡德平先生高度关注的私有经济,毛泽东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在占比5%至15%之间做了探索。
农田生产责任制和自留地,是基层群众在集体化热潮中创造出来的。毛泽东调查研究,分类归纳,将其总结为合作化道路中的经验之一,这是最早的集体经济和家庭经营。刘少奇等人在工作探索中“左”右摇摆,借纠正“反冒进”而刮“共产风”、“浮夸风”,出现饿死人恶果之前一年,毛泽东最早发现苗头,努力纠正,自著名的致六级干部信以后,紧接着,一九五九年五月七日以中央名义发文紧急通知恢复自留地和家庭养猪禽鸭鹅(同日《毛泽东年谱》)。毛泽东的农村私有经济和家庭经营政策,是努力纠正“左”、右倾认识的产物。
而陈云、田家英主张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在困难形势下,单干肯定可以“刺激农民积极性”,从一部分人的立场,从眼前考虑,这也算是一种“实事求是”。但是毛泽东认为,它代表了“三分之一的富裕农户的立场”,放弃了“三分之二的基本农民群众的立场”(《毛泽东年谱》1962.8.9)。单干风“越到上层风越大”,事关社资两条道路和阶级斗争。
两种“实事求是”有两种客观效果。毛泽东已不像七千人大会之前的纠偏,而是上升到阶级斗争,保卫了集体经济。粮食产量从1961年的低点明显恢复,到1966年已达历史高点。
七十年代后期,安徽率先家庭承包,如万里在视频中坦承,“违反党的决议,又不合宪法”,得到陈云“双手赞成”。但是,从生产要素看,家庭承包后,粮食增产主因是化肥的应用。
家庭承包后,1985年11月24日,薄一波汇报,农村党员干部在个人致富中,部分人“依仗特权谋私致富”、“雇工经营”,邓小平答复,“要管一下”,“将来还是要引导到集体经济”(同日《邓小平年谱》)。
三十年后,2017年在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作出评价:
在“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普遍在20%左右”,贫困县“贫困发生率平均在23%,县均贫困人口近3万人”,“贫困村,全国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居住着60%的贫困人口,……四分之三的村无合作经济组织,三分之二的村无集体经济”。(人民网,2017-09-01)实际上,触目惊心的贫困和集体经济凋敝,和家庭承包制几乎同步。这些正是毛泽东所担心的。
解海龙摄影并记录
毛泽东的实事求是,得到习近平的继承。2016年习近平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当下正在讨论审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力图深入规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家庭经营,振兴农村,适应人工智能时代。
2021年2月,新华社文章报道,“中国宣布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毛泽东、陈云的两种“实事求是”,核心区别是对待私有经济。
陈云、邓子恢、田家英的“实事求是”着眼救灾恢复生产,具有实用主义特证。1962年6月下旬,陈云比毛泽东先行回京,其分田单干主张除周恩来提出“不应再散”外,受到一些赞同。7月2日,邓小平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说:“现在所有的形式中,农业是单干搞得好。不管是黄猫、黑猫……”(金冲及、陈群主编:《陈云传》三,1332,中央文献出版社)
前中宣部理论局局长回忆,1989年陈云和李先念反思改革开放,共同认为毛主席说的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是正确的。(卢之超:《海边忆往——围绕中南海的回忆与思考》,173页)这是老一代革命家陈云对自己提出的“交换、比较、反复”唯物辨证认识方法,在晚年完成的最后实践。
由以上可以看出,毛泽东对私有经济有三点基本态度:
1、在无产阶级专政下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承认个人权益,反对损害集体和国家,以公有制主体为前提,保护适度的家庭经营和生产资料私有,公主私辅;
2、始终维护多数人的利益,保护群众中蕴藏着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3、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胜谁负的斗争”去把握,“需要一百年到几百年的时间才能成功”。(《毛泽东年谱》1964.7.5)
之所以回顾历史片段,是告诉胡德平先生,新中国至今的私有经济政策始终是排除“左”和右的产物。改革开放后,我国私有经济的变化,有经济补充的需要,更有严重受到西方经济学误导,私有占比畸高部分。一些信仰马克思主义者,如胡德平先生,在西经误导下,产生只有私企才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只有私有化才有“活力”的认识误区,把与“国营”对应的“民营”完全定义为私有经济,拉大旗作虎皮。
他们脱离群众,不懂得社会主义新鲜经验来自基层创新,看不到也不感兴趣民营经济中,有远大共产主义志向的先进企业家和员工群众的积极性:在劳动主体统御资本中产生活力,力求科技和客户服务的世界领先,在变革企业的生产关系中,力克效率与公平悖论,探索创新公有经济形式。
他们离开马克思主义指导,回避公主私辅,回避资本驱使劳动的关系对社会的控制,否认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消极于限制两极分化机制。
他们用实用主义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停留在片言只语,来支撑错误主张。例如胡德平先生避开恩格斯关于私有制导致产生对抗阶级和国家机器的观点,一厢情愿地谈论私人经济、私人资本和私人财产“自我消灭”,完全无视苏联解体,社资谁胜谁负远未解决,国家命运充满风险的现实,甚至提出“回击……大搞反和平演变的逆流”这样丧失立场的荒唐话语。
顺便提出,胡德平先生4月13日的文章把摩尔根的话错引作“恩格斯所言”,忽视恩格斯对此文的文责划分,这不是偶尔的粗枝大叶,而是漠视恩格斯此文的核心观点。难道之前批评胡先生“主张让私有制自发地演化、演变”批评错了吗?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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