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台湾土改前,这得先说说两件事:台湾“二二八”事件和台湾的「白色恐怖」。
这两件事是于台湾土改是密切相关的。
1、台湾“二二八”事件,笔者不累述了。
2、台湾的「白色恐怖」。
1949年5月19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发布戒严令,同年6月蒋介石溃退到台湾。该戒严令则维持到1987年7月15日为止,总共长达38年。
在戒严期间,当时的立法院为了防止中国共产党在台湾扩散(但实际上台湾环境不适合共产党发展)并吓阻台湾人民追求民主,通过了《惩治叛乱条例》以及《动员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扩充了解释犯罪的构成要件,纵容情治单位机关网罗所有人民的政治活动。国家公权力在长期戒严中受到滥用,人民的基本权利完全失去保障。
根据法务部向立法院所提之一份报告[来源请求]的资料显示,在戒严时期,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达29,407件,无辜受难者约达14万人。然而,据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达6、7万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计算,受军事审判的政治受难人,应当在20万人以上,他们就是「白色恐怖」的牺牲者。
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为例,国民党政府在台湾至少杀害了4000个至5000个,甚至於8000个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谍」、知识份子、文化人、工人和农民,并将同样数目的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这就是一般所谓的「台湾五零年代白色恐怖」。一直要到1984年12月,最后两个五零年代的政治终身监禁犯林书扬与李金木,在坐满34年又7个月以上的牢后,才释放出狱。
1991年由於废除《惩治叛乱条例》,以及1992年《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的修正,终结了言论叛乱罪的法律依据,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台湾白色恐怖的真正结束。
对於「白色恐怖」受难人数,白色恐怖基金会呈报行政院的数据,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为止,申请补偿的件数为八千五百件,已领补偿金者为一万三千人。白色恐怖基金会执行长倪子修表示,这些只是领取受难补偿的人数,并非确切受难人数。
台湾之白色恐怖相关案件部份列表
1940年代
国立台湾大学及国立台湾师范大学的「四六事件」(1949年)
杨逵的「《和平宣言》事件」(1949年)
钟浩东、蒋碧玉等人的基隆中学「《光明报》案」(1949年-1951年)
蔡孝乾等人的「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案」(1949年-1950年)(蔡孝乾确实为共产党员、但是此案除了他以外的人几乎都被处死,国民党对付共产党的手段被视为太狠毒)
台湾的白色恐怖第一大案:澎湖案:本事件受害者几乎为山东人,又称为「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
(许多只身来台的外省人也有遭到白色恐怖、但他们不太可能有亲人替他们平反,因此许多悲剧已经消失於历史)
和台湾之「白色恐怖」相关的史料及研究书目
(按照姓氏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柏杨,1996,柏杨回忆录,台北市:远流出版社。
许雪姬,2001,林正亨的生与死,南投:台湾省文献会。
柯旗化,2002,台湾监狱岛:柯旗化回忆录。高雄市:第一出版社。
蓝博洲,1991,幌马车之歌。台北:时报文化。
蓝博洲,1993,白色恐怖。台北:扬智。
蓝博洲,1997,高雄县二二八暨五○年代白色恐怖民众史。高雄县:高雄县政府。
蓝博洲,2000,天未亮:追忆1946年四六事件。台北:晨星出版。
李祯祥等编撰,2002,人权之路:台湾民主人权回顾。台北:玉山社。
李镇洲,1994,火烧岛第一期新生:一个白色恐怖受难者的回忆。台北:时报文化。
林书扬,1992,从二二八到五零年代白色恐怖。台北:时报文化。
吕芳上计划主持,1999a,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相关人士口述历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访(上)。台北: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吕芳上计划主持,1999b,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相关人士口述历史:白色恐怖事件查访(下)。台北:台北市文献委员会。
任育德,2003,从口述史看1950年代政治案件的女性受刑人,近代中国第154期。
施明雄,1998,白色恐怖黑暗时代台湾人受难史。台北:前卫。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a,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一):中外档案。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b,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二):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c,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三):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d,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四):个案资料。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1998e,台湾地区戒严时期五零年代政治案件史料汇编(五):附录。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王欢,1999,烈火青春五○年代白色恐怖证言。台北:人间。
魏廷朝,1997,台湾人权报告书,1949-1995。台北:文英堂。
叶石涛,1991,一个台湾老朽作家的五零年代。台北:前卫。
叶怡君,2000,台湾「五O年代白色恐怖」集体记忆的保存、复苏与建构。国立政治大学新闻学系硕士论文。
张光直,1998,蕃薯人的故事:张光直早年生活的回忆及四六事件入狱记。台北:联经。
张炎宪、高淑媛,1998,鹿窟事件调查报告。台北:台北县立文化中心。
张炎宪、陈凤华,2000,寒村的哭泣:鹿窟事件。台北县板桥市:台北县政府文化局。
曾薰慧 ,2000,台湾五O年代国族想像中「共匪/匪谍」的建构。东海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
朱德兰,2001,崔小萍事件,南投:省文献会。
胡慧玲、林世煜,2003,白色封印。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
二、言归正传。关于台湾的土改,建议有识之士看看江南版的《蒋经国传》,里面写的很详细。
笔者说说个人看法:台湾因为人少地少,凭着蒋校长从大陆带去的黄金,可以用温和的政府赎买的方式,从地主手中购买土地,然后分给农民,以换取社会中下阶层的支持。。。
并不是蒋介石的土改有多好,只不过,是从大陆带去钱有足够的财力支持。。。
1、台湾屁大的地方,不能跟大陆比,至少,台湾和大陆有以下几点差别:
A、国民党拿着大半个中国的财富,拿着美元,他当然有财力去赎买台湾的土地。
B、台湾的地主都或多或少跟日本人有联系,你不卖地?嘿嘿, 我说你的资产是日资,没收 !( 参见吕秀莲她爹的遭遇 )
2、国民党在大陆没搞武力土改,很大程度上就是他本身就是地主起家的,或者和地主和很大联系。就算他想搞,他有那么多钱买下全大陆的地吗?但是在台湾基本就是靠血腥政策进行土改,几年前的“二二八”事件已经把台湾人给杀软了。1949年台湾人口才600多万,蒋带过去的军队和随员就超过100万,地主们根本就没有反抗的机会,只能乖乖的认命,用土地换那些一文不值的“国民股份”。
3、陈诚当时除了任台湾省“主席”,还兼任警备总司令,他的土改政令是以武力为后盾的。他下令:对反抗的地主,抓送警备司令部以军法审判。他在台中视察时讲了一句很著名的话:“我相信困难是有的。调皮捣蛋不要脸皮的人也许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总不会有。”此话一出,形势立刻大变,刚刚经历过“二二八”的台湾地主们哪敢反抗?一位大地主一下子刻了20枚私章,只为与各处佃农签约时更快捷,地主们简直是求着农民来签约减租,原来以为几个月才能完成的签约换约,一个月就全部完成了。
4、不是所有的地主都能适应这种转变,不少中小地主因此破了产。他们在事隔半个世纪后,在已经实现了言论自由的台湾发出不满之声,要求重新补偿,那是另话。但也确实有不少地主成功实现转型,如海基会前董事长辜振甫,原是鹿港的大地主,土改后成为“台湾水泥”董事长,便是最著名的一例。 这归功日占时代台湾地主的教育程度还是比较高的,可以转型为工商业者。
5、私人武装的严重不足。日本占领时代,上下由强大的国家机器镇压着,不会也不用地主民团的生存。这和清晚期以来大陆一直发展势头良好的民团不一样。这也说明了,一旦有事情,台湾地主是很难高速使用武力的。228事件后,可以武装反抗国民党的力量很少,如果除去台共。余下可用力量可以等于没有。
最后:大陆搞土改,也没有杀死地主,地主同样也保留了田地,和分他地的贫农一样,过着日子,最后寿终正寝。
当然,也有地主被杀死,那是他们犯有人命等其他罪行,与土改没有关系,不土改,他们也会被杀。
比如,笔者老家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某乡,我们村有很多个地主,只有一个地主被枪毙,那是因为他当了汉奸,勾结日本鬼子。
笔者的亲外公是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某某乡最大地主,当时的民国乡长,50年代土改时,没有被杀,只是家产(含土地)被没收。笔者的亲外公在70年代末期因病逝世,笔者的亲外婆于2003年逝世。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