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北大教授质疑袁伟时:国民党与袁世凯的较量可以如此曲解吗?
:尚小明(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史学研究讲究实事求是,要求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有三分材料不说四分话。4月22日,团结网发表了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尚小明的文章(原题《国民党与袁世凯的较量可以如此曲解吗?——袁伟时《迟到的文明》阅后小记》,现标题与小标题为编者所拟),就涉及这个问题,值得重视。
不久前,友人送我一册线装书局2014年所印《迟到的文明》,著者袁伟时先生。书中收录了袁先生近十余年来的演讲、访谈等类文章近30篇。袁先生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于是我认真拜读了一番。书中有句话特别引起我注意,袁先生说:“中国近代史是我的正业。”(第261页)的确,我们看他的文字,常会论及中国近代史事,且多“惊人之语”。然而,冷静思考之后,却又觉得他的一些认识实在肤浅、迂腐,乃至荒谬。若不信,请看他对民初国民党与袁世凯的较量是如何发表“高论”的。(该书容甚为驳杂,这里仅论与此主题相关内容,并非评价全书,读者务请注意。)
“政治就是妥协”,国民党到底懂不懂?
袁先生认为,国民党的“思想高度不理解政治就是妥协,不理解政治上有些东西要尊重现实,做出很多错误的举动,使稳定的局面一再被破坏”。(第167页)甚矣,如此荒诞不经之言,袁先生竟也敢讲!
稍具近百年中国政治史常识者,何人不知民初革命党不论在同盟会时期,还是在改组为国民党后,其实很懂“政治就是妥协”之理。以辛亥鼎革南北议和为例,革命党若不明妥协之必要,孙文怎会辞去临时大总统而举荐袁世凯,国家又如何能够不经剧烈震荡便由君主专制走向民主共和。在实力不济的情况下,孙文等人的抉择难道不是“尊重现实”的“妥协”吗?革命党以妥协换取袁世凯赞同共和、迫使清帝退位,难道不具有“思想高度”?
再从国民党之诞生看,宋教仁等若不懂妥协,如何能够将主张不尽相同的一些党派吸纳进来,组成一个大政党,又如何能够在首次正式国会选举中获得优势。还有,孙、黄若不懂妥协,怎会有1912年秋与袁世凯在京共商国计的“盛举”,又怎会有国民党支持袁世凯亲信赵秉钧组阁,而赵亦加入国民党之事。袁先生既然自称中国近代史为其“正业”,何以对这一系列基本历史事实视若无睹?难道历史解释可以视同儿戏?
1912年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3年就任正式大总统。图为欧洲画报封面上已就任大总统的袁世凯。
“宋案”岂是纯粹的法律问题?
话说至此,袁先生定会以“宋案”发生后孙、黄等发动“二次革命”为例,来证明国民党“不理解政治就是妥协”,以致“法治中断,转向武斗”,最终“误国、害民、辱己”了。(第197-198页)我们且看袁先生又是如何对“宋案”解决发表“高论”的,他说:
“当时民国初建,出现了20世纪中国罕见的政务比较公开、司法相对独立的年代。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在收到租界会审公堂移交的证据后,把罪犯应桂馨和国务总理赵秉钧、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之间往来的秘密电报和函件的要点以‘通电’的形式向海内外公布,把罪犯与袁世凯及其追随者的密切关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迫使赵秉钧不得不发出公开电报为自己辩解。与此同时,上海地方检察厅也公开传讯在位的国务总理赵秉钧。虽然赵氏拒绝到上海应讯,但一个地方司法机构传讯总理和地方官员,公布政府最高官员与杀人罪犯密切往来的证据,真不愧为20世纪中国司法史上空前绝后的大事。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袁世凯被迫批准他辞去总理。这个过程说明,遵循依法追究的原则,案件本身固然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解决,而人们的法制观念的提高和国民党威望的上升更是难以估量的。可是,孙文没有选择依法解决的途径……”(第197-198页)
这真是一段令人捧腹之论。袁、赵是否为刺宋主谋迄今并无定论(此处暂且不论),不知袁先生何以认定赵秉钧就是“杀人罪犯”?袁先生将民初视为“20世纪中国罕见的政务比较公开”的年代,也不过是他的错觉而已,有似痴人说梦。而他将上海地方检察厅传讯赵秉钧说成“20世纪中国司法史上空前绝后的大事”,则适见其出言不谨,所知有限。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长戴修瓒就曾公开传讯执政段祺瑞,袁先生怎敢说“绝后”?袁先生强调“宋案”应“依法解决”,实质是怪罪国民党“太极端和幼稚”(第263页),不懂得“妥协”。在他看来,“遵循依法追究的原则,案件本身固然可以得到某种程度的解决”,袁世凯在强大社会舆论压力下被迫批准赵秉钧辞职,不就是证明么?可要命的是,袁先生的这个有力“证据”,不过是他虚构出来的。
从“宋案”发生直至“二次革命”爆发,何曾有过袁世凯在强大社会舆论压力下被迫批准赵秉钧辞职之事?我们只须认真翻翻《政府公报》和当时一些报刊便可知道,赵秉钧于“宋案”发生后,为自证清白,曾屡屡提出辞职,可袁世凯的态度很明确:请病假可以,辞职不准!于是,我们便看到赵秉钧遵从袁世凯的意思,一次次续请病假,并以病体未复为由抗不到案,最终拖到“二次革命”爆发,“宋案”不了了之,袁世凯这才允许失去“挡箭牌”作用的赵秉钧解职。袁先生连“宋案”的这些基本史实都不清楚,却振振有词,大发其谬论,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其实,从上海地方检察厅两次发出传票而赵秉钧拒不出庭(背后实有袁世凯支持),我们已可清楚看出,当时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宋案”,根本就行不通。孙、黄等人也并非一开始便决定武力反袁,他们也曾想利用法律手段找出“宋案”真相,可结果如何呢?在司法机关软弱无力、不能真正独立的情况下,寄希望于一个表面声称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宋案”,实际却不遵法律的政府,不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么!何况“宋案”发生与民初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较量密切相关,并非纯粹的法律问题,袁先生之论何其迂哉!
袁先生治学的特点其实就是两个字:“敢说”
更值得警惕的是,他这种建立在虚构史实基础上“高见”,“流毒”却不浅。有名唤张耀杰者,就写了一本书,叫做《谁谋杀了宋教仁:政坛悬案背后的党派之争》(团结出版社2012年),看看其中某些论调,与袁先生的“高见”何其相似!当然,其人无论如何不能与袁先生相提并论,其书以扭曲心态叙述宋案,识见之浅薄、逻辑之混乱、史料之匮乏与曲解、结论之草率,是极为典型的粗制滥造之作。仅就史料而言,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宋案史料,该书根本不知,其中包括多达数千页的共进会档案,而被利用过的史料中,又有至少百分之八十以上未能准确理解,甚至完全不解。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就是这样一本书,却有几位“知名教授”甘愿为之吹捧,袁先生更是头号吹鼓手,竟然说什么“不管人们是否同意他的结论,都不能不承认这部书不愧是20世纪中国研究的新收获”。(见该书推荐语)显然,袁先生不仅对民初政治史一知半解,而且未曾仔细阅读该书,否则他怎能说出如此不知轻重之言?!
由袁先生之书可以看出,他对陈寅恪先生是很敬服的,可惜他对历史太缺乏陈先生所云“了解之同情”。他怪罪国民党不懂得妥协,不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说到底是因他内心对“革命”不感冒。他甚至认为辛亥革命不该发生,因为它“打断了”“大清帝国”“开始进行现代社会的制度建设”的进程。(自序,第3-4页)看起来,在袁先生头脑中,君主立宪还是要好过民主共和。他的一些论断实际上是建立在假设革命没有发生的前提下,可革命毕竟一次次发生了,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客观事实。与其漠视历史事实,立足于虚假的前提和虚构的史实高谈阔论,何如直面真实历史,汲取经验教训,不是更令人信服,更能给人以启发么?
袁先生还很喜欢谈他对治学的理解,称“学术就是不断求真、不断证伪的过程”。(第262页)然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袁先生本人对历史的解释却常常背离基本事实,甚至可以说糟蹋历史,这在民初政治史研究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袁先生治学的特点其实就是两个字:“敢说”。有一分材料敢说三分话,有三分材料敢说五分话,有五分材料敢说十分话,至于所说是否与史实相符,是否会误导读者,袁先生毫不在意。然依愚见,对当今中国学界而言,没有什么比严谨治学更重要的了。我们需要研究者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去做,而不是仅知皮毛,便信口雌黄,哗众取宠。不知袁先生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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