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钉子户事件讨论会上的发言
范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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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钉子户事件的社会意义——兼评《物权法》及江平言论
嘉宾:巩献田、张宏良、郭松民、范亚峰、陈永苗
时间:2007年4月7日星期六下午3:00
地点:北大资源宾馆三层1308室 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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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有这样一个机会来讨论这么重要的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热点问题。我记得去年十月份来到,以后到现在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也引起一个分歧,但是我个人对这个变化有很高度的评价,就是说在这之后组织了很多左和右的关于原罪的对话,这个对话当中有很多争论和分歧。但是,左和右走到一起对话,我认为是近年思想界最为重要的一个变化,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变化对中国未来影响的意义超过了我们的想象。2002年吴国光先生提出了改革的终结,去年陈永苗有一篇文章就是《改革的死亡》,秋风、永苗和我们又有一个讨论“改革和宪政”。我们基本的结论是改革时代已经终结,一个宪政的时代已经开始。今年的重庆钉子户事件,表面上看是一个《物权法》的问题,在我看来实际是一个宪政的问题,是一个宪法的问题。冯象先生在北京的演讲对于巩献田教授去年提出《物权法》违宪问题给出自己的理解和解释,我觉得这个理解和解释非常精妙。冯教授说《物权法》违反宪法原则引起的轩然大波,表面上是引起了民法学界非常激烈的争论,也导致了《物权法》推迟一年通过。但实际上从法律规则的角度来讲是强调了宪法在中国社会生活当中的地位,迫使民法学界不得不就物权法是否违宪的问题进行一个辩护,这样的辩护使得《物权法》的修改和通过的过程要慎重考虑《物权法》和宪法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巩教授对中国的宪法规则的积累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在改革共识已经破裂之后,现在想修补改革共识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我们已经开始了一个新的时代。现在和谐社会是一个和稀泥的理论,改革完了之后怎么办,那我们就和谐,但究竟怎么和谐这个问题没有讲清楚。怎么样和谐?这需要经过讨论形成新的共识,这个新的共识是什么呢?目前来讲就是把名义上的法治民主落实到实处。
重庆的钉子户事件里面有很多问题。最根本的它是一个宪法问题,是一个宪政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看到钉子户事件当中有很多张力,第一个问题就是说在我看来钉子户事件最大的一个变化和左右的对话很一致,左右两股合流来遏制社会的两极分化。左右合流参与维权运动这是最大的变化,这个变化通过一段时间的维权游击战就有可能使左右合力这样一个民间的共识,弱势集团的共识能基本形成,这种也体现出一个很大的问题,所谓的铁三角在我看来不是铁板一块。重庆钉子户事件表现出来的法律人共同体内部的分歧,乃至分裂,本身就表明了所谓的精英联盟实施权力实际是很不牢固的,例如,我们知道江平和贺卫方教授可以说是师徒关系,关系非常铁,但是两个人在重庆钉子户事件上持截然相反的立场,这本身就很说明知识精英的内部存在着很大分歧。只要左右合力的共识做不到,就有可能迫使铁三角面对强大压力的情况下让步,重庆钉子户事件在我看来就是这样一个互动,经过左右合流从总体上评价,钉子户事件还是不错的结果。
钉子户事件发生在传统意义上的四川,我们知道四川这个地方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一致蜀未致。所以说在四川地区发生的事件对于整个中国的命运意义巨大,大家都很清楚,辛亥革命的发生就是由四川的保地运动引起的。2003、2004年重大的变数就是2004年10月份、11月份在万州、汉源发生的事件,所以说在四川发生的事件对于中国未来几年的命运影响是巨大的,而重庆钉子户事件看上去是一户人,实际上这里面折射出来的已经预示了中国未来几年可能发生的重大的变化的趋势。
第一点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左右合力维权,第二就是法律共同体的分裂,使我们看到铁三角的脆弱性和铁三角的不稳固性,也使我们看到中国社会转型的并不是只有一个确定的前景,所以我非常不同意很多人的崩溃论或劫机论,认为中国未来就是一个权贵资本主义前景的看法。因为整个社会的结构取决于资源的分配和规则的积累,胡温的和谐社会理论把民主法治放在第一位,现在社会面临的是非常微弱的要求兼顾发展和社会公平的政策的趋向、倾向,但这种倾向怎么样把和谐社会操作到位,最根本意义上不是取决于强势集团,对强势集团而言,它维持自身的垄断地位是它自然而然的结果。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讲改革共识破裂之后最根本的希望不在于铁三角本身,而在于民间的左右两股力量能不能有这样一个真正的对话,而形成新的共识。那么这种新的共识,民主法治应该是基本的共识,其次就是新文化的建设,也就是说中道的整合。中道的共识、法治民主的共识我认为应该成为两个最核心的共识,现在中国面临了两大问题,一个是政治、法律变革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新的文化建设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民主法治和中道应该是两个新的主流共识。
第三点在这个事件当中,正好像北大法学院院长提到的,重庆钉子户事件严格讲它根本不是法院的力量,在这里面看到了法律的无力和无理,以及互联网民意的力量,这点是实质。现在的中国事实上真正能够制约权力的不是司法,司法本身没有硬起来,也不能硬起来,司法严重的腐败问题,使得整个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即使想硬也硬不起来,一个是它内功不行,第二现在即有的诸侯式的权力结构使得现在的司法根本就不是江平先生所强调的这样一个公正的司法,在这个意义上来讲,以现在这样一个并非独立的司法所制订出来的这样一个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从这个意义上来的话,这样不合理的裁决、决定它没有被执行,本身而言是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而不符合表面上的法律精神。所以说秋风先生今天一篇评论我看提得非常尖锐也非常到位,就是说是服从法律还是服从法治,这个问题很尖锐。而且在这个当中也看出来江平教授也和既往的立场不一致,所以在这个当中我们就发现像吴敬琏先生、江平先生都是非常有张力的人,这个当中最核心的问题是经济和法律、政治的关系没有处理好,我认为是面对矛盾当中没有处理好这种关系。
既然重庆钉子户事件的核心力量实际上是互联网、民意的力量,是媒体监督的力量,在这个当中我们还看到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最后我总结的就是重庆钉子户事件对于中国整个转型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这一点和下半年以来一系列的变化是一致的。比如,轻判维权运动的重要人物高智晟律师,大家知道去年被抓的高智晟判得非常轻,判三缓五。我们知道高智晟为法轮功辩护这是影响很大的事件,给高智晟判三缓五这是非常轻的,内部的理由就是说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我们要轻判。第二个,我们知道今年以来的“禁书”事件,经过复杂的博弈,邬书林和民间力量在“禁书”事件上形成了有限的妥协和后撤,也形成了了一个相对而言比较良好的互动。
在重庆钉子户事件当中我们看到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市长唱黑脸、书记汪洋唱红脸,首先是比较充分地开放媒体监督,然后政府给了最后的期限,先硬了一手,接着主持协调达成了拆迁协议,但是很有意思的是在这之后为了防止其他的拆迁户或者其他问题效仿,我昨天看到了一个报道,重庆的装甲巡逻车开上了街道,重庆市市委市政府的执政能力可见一般,对于软和硬两手的灵活运用在这个事件上我们看得非常清楚,从我们也看到汪洋对这个事件的处理也得到了回报,在钉子户被拆除的第二天新华网就发了对汪洋的高度赞扬。从这个事件当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互联网民意和媒体可以构成非常现实的力量,而且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的一系列重大事件,给我们一个启发是什么呢,就是说整个中国政治法律结构和中国的社会结构的转型,一个官民和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是有可能通过官民互动的形式逐渐演化生成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创造历史的不是权贵,也不是精英,而是每个公民自己,这是我要强调的。
总结:
非常感谢这样一个机会在一起坦诚地充分地沟通和交流,今天下午我们的讨论从很多不同层面上展开,印象非常深的有这样几点,第一点就是无论是什么样的方法、路径,无论是左还是右,我们都关注共同的问题,就是中国公民对自己权利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关注。第二点就是,经过这样一个对话对重庆钉子户维护自己权利和利益给予了肯定。对于整个中国社会来讲最需要防止的是对法律的虚无主义倾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对于宪法的尊重就是对于公民维权的支持。第三个,我们对很多问题,就像巩献田教授讲的那样,就是说一些分歧,一些分解,一些看法,每个人都是有限的人,这样的话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所以我用四句话来说明了我个人对今天下午的感受。我们未来要做的实际上是超越左右、深化维权、凝聚共识、积累规则。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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