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国企改制大跃进被叫停对各地都是一种警示
东北国企改制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按指标突进”后,目前开始悄然转向。《经济观察报》2月26日报道透露,国务院国资委最近出台一份直接针对各省级国资委的文件,文件要求地方国企改革的方向要服从中央整体战略,不许刮“变卖风”,不许“赶进度”,不许让当地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并具体要求:地方在决定当地国资要在哪些领域退、哪些领域进时,必须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这意味着,以后地方国企改革不能再“随心所欲”的卖企业。
在这一大背景下,辽宁省国资委已对外发布资产处置新规,该部门出资监管的企业以及所属企业、省直各部门管理的省直企业,转让房屋建筑物、土地及单项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机器设备等,必须由监管企业、省直部门报省国资委审批。几乎在辽宁省国资委新规发布同时,哈尔滨市也明确发出“加强对易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重点监控,避免国有资产低估贱卖”的政策信号。
振兴东北战略的实施,让三省争取到了中央的倾斜政策。为了获得这来之不易的“国企改革成本”,三省都希望抢在中央对东北的倾斜政策(社保并轨政策即中央出50%资金,省里出30%,企业只出20%)2005年年底结束前,彻底甩掉困扰本省多年的国企包袱,国企改制的突进也由此展开。2005年无疑是东北国企改革深入推进的“重要一年”。在吉林省的社会总资产中,国有比例高达80%,资产总额近2800亿元。该省希望通过“国有资本退出”到位后,国有股比例在竞争性行业中降到20%。为把政策用足,吉林省决定利用2005年一年时间,打一场国企改革攻坚战,基本完成全省国企改制任务。调查得知,吉林省99.6%的国企当年完成转制。辽宁省的情况也非常乐观,隶属该省的601户国有中小工业企业有488户改制完成,40户国有大型工业企业有25户改制完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当年计划90%国有企业启动改革,70%必保完成。
[信息观察员] 在国家振兴东北战略推动下,2005年东北地区普遍加快了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步伐。其中,黑龙江省列入改制范围的106户国有大中型企业15户已完成改制任务,32户取得实质性进展;吉林省列入改革范围的816户国有工业已有769户基本完成改制,占全年改制计划的94.2%,辽宁省除对煤炭等大型重点骨干国有企业实行国有绝对控股外,目前已有562户国有企业完成了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21.9%。有媒体用“四大效应”(改制效应、重组效应、减负效应、招商效应)来形容东北国有企业改革出现历史性的重大变化。中央国资委不许刮“变卖风”、不许“赶进度”、不许让当地国企“从一切竞争性领域全部退出”的“三不”,犹如一剂清醒剂,让我们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和评估包括东北在内的突进式国企改革。大跃进式的国企改制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问题,东北地区改制成本很大也说明了这一点。事实上,类似东北这种国企改制大跃进现象在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国企改制大跃进与流行的“冰棍理论”息息相关。这一理论认为:国企改革的紧迫性,有如手中的冰棍,如果行动不够快,转眼就会融化成水,而这本身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与之内涵相同而表述有异的是“女大不中留”和“早卖鲜菜”理论。黑龙江省一位人大代表透露,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原因是在国有资产转让和出售过程中,将国有资产高值低估,低价转让。有些地方利用行政手段,将国有资产千方百计地缩水,打折并隐匿,最终实现个人非法占有。东北国企改制大跃进紧急刹车,不仅对当地国有资产“变卖风”等是一种遏止和纠偏,对于各地正在攻坚的国企改制都是一种警示。随着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各种法律、法规的完善,大批出售国企的情况将得到遏制。各地应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三不”要求,减少国企改制的失误,推动改制健康深入进行,其中最重要一点是,加强对易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环节进行重点监控,避免国有资产低估贱卖,全面重估国企的价值,使我们的决策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来源:中国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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