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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

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土改委 · 2009-06-0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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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一书按语

  

                                   左大培(2009年5月27日)

       左大培按:几年前在北京新街口的“中国书店”买到一本旧书《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现全文转载于此。此书所载内容,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土地改革前中国农村的真实状况,明白了60年前那场土地改革的真正原因,甚至可以帮助我们理解20世纪前半期中国共产主义者发动和完成那场革命的主要动力。不仅如此,这本书所述内容,还有助于我们对中国农村今后的发展路线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要忘记,土地改革前中国农村的那些地主,通常也是以“买卖私人所有的土地”的形式取得其土地所有权的。在我看来,所谓的“农村土地私有化并且允许私人买卖土地”,必将导致恢复旧中国的地主经济。如果那样作,这本书中所描写的那些凄惨情景就不可避免地会重新出现。

  

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

编辑兼出版者: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

发行者:上海市郊区、苏南区土地改革展览会(上海陕西南路逸园)

印刷者:苏南新华印刷厂(无锡南门外南禅寺)

1951年9月出版

编印“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我所见到的苏南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后的苏南农村”三本书的目的,是为了供给苏南区、上海市郊区土地改革展览会的观众作参考,藉以了解苏南土地改革运动及土地改革前后苏南农村的一般情况。材料来源,是从各地报章杂志中搜集汇编而成。

                                ——编者

1951年9月10日

目  录

苏南农村土地制度的初步调查

苏南没有封建吗?

从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看江南农村的封建剥削      王树人

血汗积成的横沙岛                                路行

常熟县农村情况

太仓县农村经济概况

谈无锡农村概况                               蒋辛如

无锡梅村区四个乡租佃债务基本情况调查

无锡新渎乡农村调查                           余才友

无锡墙门镇调查材料                             吴甦

地主对农民的几种剥削花样

“公堂”内幕                                 邵荣生

无锡荡口镇义庄田调查

松江专区的“脚色田”

租栈——血腥的收租机器

                           陶冶成、杨乐水、梅汝愷

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苛捐杂税

劳动模范刘天有控诉地主阶级的罪恶 

                                  史成仁、中奇笔记

地主逼租好比恶虎                      宋汉飞、钱惕明

高租重利逼得我家破人亡                        佩联

高利贷逼死俞天福                            潘学斌

曹玉德三代开荒到头来还是立脚无地            梅汝愷

水牢里打滚的周富林                          梅汝愷

钱老太的血泪仇                                安民

朱政海等到了今天                              伍阳

三家村的“老虎”                              薛陵

恶霸地主“老火腿”怎样起家的?                魏白

血衣                                        蒋涵秋

大恶霸匡正的血腥的罪行                刘诗、王崐玉

大恶霸邢华庆的血腥罪恶       李希群、宋科生、邵荣生

恶霸地主陈则先的罪行

大恶霸强学曾的罪恶                               梅汝愷

光福“三生”

江南农谣

地主阶级破坏土地改革的不法罪行

        苏南农村土地制度的初步调查

 

(左大培按:非常遗憾,我买的那本旧书缺了极为重要的前两页,只能从下边开始转载)

(一)

这就是说,占总户口百分之二点三三、占总人口三点零二的地主阶级,占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一九的土地(包括公地在内);而占总户口百分之五十四点五、占总人口百分之五十一点五八的贫农、雇农,只占有百分之十九点四四的土地。但因各地工商业与交通发达程度不同;所受官僚资本的侵蚀与帝国主义的侵略影响深度不一;以及抗日战争中某些抗日游击区经过对敌斗争、减租、减息等种种关系所引起的变化,从而各县地主阶级所占有土地的数量,极不一致。就全区来说,以东部之苏州专区和松江专区部分地区土地最为集中,地主阶级一般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土地。如昆山县地主占有土地和公地百分之五十四点八二。金山县新江乡地主占有百分之六十四点二一的土地。最典型的是太仓县大众乡,占户口百分之二点四二、占人口百分之二点八三的地主,竟占百分之八十三点五九的土地,平均每个地主占有土地一百八十余亩。昆山大地主陈士勤出租土地达一万八千余亩,龚鸣球、钱寅阶等五个地主各占万亩左右土地。他们的土地散布在几个区或几个县范围之内。其次是西部常州镇江两专区的丘陵地带,土地亦较集中,地主阶级一般占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土地。如溧水、高淳地主占有土地和公地百分之三十五到三十八之间。金坛、宜兴两县,地主均有百分之四十七稍强的土地。中部之无锡、武进、江阴等县,地主一般占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土地。如江阴地主占百分之二十二点四五,无锡地主占百分之二十八点九八的土地。只有扬中土地较为分散,据五十七个乡调查,占户口百分之二的地主,亦占百分之十四点九三的土地。

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情况,根据十六个县九百六十四个乡的初步调查:

成    份

户口%

人口%

自耕田

出租土地

佃入土地

亩数

占占有土地%

亩数

占使用土地%

地    主

2.34

3.02

372120.47

1904500.58

83.65

39197.62

9.53

公    地

1.24

0.06

16092.33

379610.72

95.93

1434.29

8.18

工商业家

0.72

0.85

27465.43

69537.56

71.69

5171.29

15.85

小土地出租者

4.73

4.00

120117.80

164289.57

57.77

28426.73

19.14

富    农

2.06

2.90

354007.25

126777.30

26.37

103940.19

22.70

中    农

30.53

34.91

2197162.21

136740.53

5.86

1435537.05

39.52

贫    农

50.21

47.75

1355528.02

52547.71

3.73

1518552.20

52.84

雇    农

4.34

2.83

32951.41

3359.58

9.25

68871.97

67.64

其    他

3.83

3.68

52878.43

27998.22

34.62

27881.52

34.52

总    结

100%

100%

4528323.35

2865361.77

38.75

3229012.86

41.63

从上表可看出:苏南地主阶级封建剥削主要依靠出租土地,出租土地占其占有土地的百分之八十三点六五;而雇农佃入土地,占其使用土地的百分之六十七点六四,贫农佃入土地,占其使用土地的百分之五十二点八四。因此,广大农民因为没有土地,不得不向地主租田耕种,忍受着残酷的封建剥削!

同时,又说明了农村阶级关系极为复杂,各阶层之间都有租佃关系,甚至地主阶级还佃入(占总佃入土地的百分之一点二一),少数土地,连同其自有土地,雇人耕种。少数中农、贫农、雇农因从事其他劳动或缺乏劳动力,也出租少量土地(占总出租土地的百分之六点七二),“但基本上并未改变一般农村经济的半封建性质”。

(二)

苏南地租种类极多,且各地名称不一,但归纳起来,不外“定租”、“活租”、“分租”三种。

定租:是苏南较普遍的一种租佃制度,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定租呆交”,即规定租额后,“丰年不增,荒年不减”,如上海、奉贤、青浦、松江、太仓等县的“板租”,川沙、江阴、宜兴、江宁等县的“包租”,松江、溧阳、丹阳等县的“官租”,金山的“实租”,无锡的“借田”,金坛的“死租”等,即属此类。另一种是“定租活交”,所谓“活交”,即遇年成荒歉,产量降低或颗粒无收时,可少交或迟交些,这实际上是地主阶级欺骗农民的一种手腕。

活租:一般是根据产量多少,按照一定交租比例,临时评产交租,但评议权完全操在地主手中,如江阴的“成色田”,丹阳、丹徒、溧阳、奉贤等县的“活租”,青浦的“看租”等属于这类。

分租:各地通称“分租田”、“分种田”,常熟称“分场田”,吴县、昆山称“合种田”。这种租制以高淳最为普遍,松江约占全县租田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分租比例有“平分”,有“主四佃六”,有“主六佃四”,甚至有“主七佃三”的,还有常熟的“外三七分”,即地主得产量的百分之七十七,佃户得产量的百分之二十三。

租额每亩田一般占正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但各地情况不一,根据五个典型乡的调查,高淳薛城乡租额占正产量的百分之四十,常熟长寿乡占百分之四十一,江阴浦西乡占百分之五十,无锡坊前占百分之五十二,南汇古鹤乡占百分之六十。

此外,还有“预租”、“押租”、“劳役租”等。“预租”各地名称不同,在江阴叫“嶊租”,高淳叫“超租”,丹阳叫“寅交卯租”,常熟叫“烂租”。一般可分为“预收半年租”、“预收翌年租”、“预收几年租”三种情况。“押租”俗称“押金”、“押板”、“赋图”、“小契”、“预首”等。即是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时,先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粮食)为“押租”,如果农民因缴不起地租,地主则扣“押租”。而且地主又将“押金”去放高利贷。所以溧水板桥乡农民说:“押租”是“双保险”、“三剥削”。即是说有了“押租”,不怕佃户跑,不怕交不起租,这是“双保险”;地主收租是“一剥削”,取“押租”是“二剥削”,更以“押租”放高利贷是“三剥削”。有“押租”的租田在总租田中所占比例较大,武进周乔乡占总租田的百分之四十七点四五,上海县占百分之八十。“劳役地租”如丹阳的“分种田”,嘉定的“脚色田”,宝山的“服役租”和“帮工田”等属之。其中以嘉定、宝山两县最为普遍。这种“劳役地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承租地主五亩田,要无偿的替地主耕种五亩田;一种是如承种地主一亩田,要无偿的替地主做工二十天、四十天、六十天甚至八十天。

(三)

苏南农村还有一种租佃制度,它与一般租田不同,主要特点在于“田底权”、“田面权”分裂,“田底权”为地主所有;“田面权”为佃户所有,实际上是一种永佃权性质,有“田面权”的农民可以出卖、出典、转租,但如果佃户三年不交租,地主就要抽回“田面权”抵作地租,另行招佃。这种租田,在松江叫“大租田”,吴县叫“管业田”,太仓叫“单租田”,无锡叫“灰肥田”或“老租田”;分布范围有吴县、常熟、昆山、吴江、太仓、青浦、金山、松江、奉贤、上海、嘉定、江阴、无锡等十三个县,约占有四百万以上人口的地区,但各县田面权租田所占数量不一,地主大都住在城市,租额一般虽较普通租田略低,但农民需用很高的代价,买进“田面权”,故租额实际很高,在抗日战争前一般租额是“八米二麦”,或“六米二麦”(即一年缴八斗或六斗米,二斗麦的租);抗日战争后到现在,部分地区,租额有了若干变化。“田底”“田面”的比价也有了变化,据吴县、无锡、常熟调查,在抗日战争前,一般是一比一(即“田底”“田面”同等价值);抗日战争后逐渐变化,“田面”价值则较“田底”为贵;据常熟三个乡调查,抗日战争前每亩“田底”五石至十石,“田面”五石至十石;抗日战争后每亩“田底”三石至四石,“田面”五石至八石;松江新农乡调查,抗日战争前每亩“田底”八石至九石,“田面”两石至四石,抗日战争后每亩“田底”七石至八石,“田面”两石至四石,解放前每亩“田底”一石至四石,“田面”三石至五石。因此,如果把农民购买“田面权”所付的价格的利息计算在地租之内,则租田的租率实际很高。

(四)

苏南地主大部分住在城市或集镇上,其收租办法,既狡猾又毒辣,花样很多,善于运用政权力量,压榨农民。在苏州,地主组织有“田业公会”,大小地主一千七百余人参加,会中雇有“催粮警”一百余人,并设有“收租总栈”,下设若干“分栈”,分布各市镇(吴县光福镇就有十多个“租栈”),如遇佃户抗租欠租,即由伪警察下乡逮捕。在太仓,地主组织“评租委员会”,设立“催租局”(县有“总局”,区有“分局”或“催租站”)。局有局差,可指挥警察保卫队,由大地主陈士勤、钱寅阶、龚鸣球等三人为首,召开全县地主代表会议,拟订租额,经反动政府批准,谓之“官租”,评议后,伪县府出布告,地主开会收租。在青浦,地主与伪县府合组“租佃委员会”,统一收租。在无锡、松江一部分地区,地主则利用伪农会(实际上是地主阶级御用的农会),规定租额和收租日期。在常熟、吴江有“催租处”,采取“租赋并征”办法,“指佃完粮”,国民党反动政府县长潘××对所属人员训话时说,“倘有歹徒鼓动抗租、阻碍征实及发生暴动等事情,一经查察,即格杀勿论。”国民党常熟县政府于1946年的“整顿租风实行办法”中规定,凡区镇保甲长都要“挨户劝导佃农,迅速交租”。总之,地主阶级与反动政府“瀣沆一气”,残害农民。有些地主为了欺骗农民达到迅速收租起见,曾规定“限前有让,限后加罚”。如嘉定地主规定“七月七折”,“八月八折”,“九月九折”。正如“租核”所载:“……田禾至十月方登场,而租限已自九月中始,及其脱粟而粜,则租限早满,无毫发让矣!”实际非但“无毫发让”,反而只有加罚。青浦太仓等县规定“三限”;“头限”十天至半月,过期按原租额加一成(亦有加十斤的);“二限”七天至十天,过期按原租额再加一成(或加十斤);“三限”五天至七天过期再加一成(或再加十斤,共三十斤)。吴县光福区地主汪秋生曾用“三比”酷刑对付欠租农民,“三比”是三天一“小比”,五天一“大比”,七天一“血比”。“比”的方法是把欠租的农民,安置在一种特制木架上,掀翻屁股,用鞭子猛打,一直到见血,才叫“血比”。句容县桥头镇地主华锦之的牢房里,五年中关过四百多个农民,有些则被杀死在牢里。溧水板桥乡地主王明德并且造了堡垒来监禁农民。无锡梅村区地主薛念恩堂逼租时用“滚笆斗”、“吃毛竹筷”、“坐冷方砖”等残酷刑具,对付欠租农民。昆山、常熟两县地主对欠租农民采用游街、锁庭柱、栽田、站笼、人质、戴枷、滚笆斗、拷打、开差船、放水灯等二十四种逼租方法。不少地主备有手铐、脚镣、铁锤、棍棒等凶器,动辄扣押吊打农民,逼得无数的农民家破人亡,和逼死了无数的善良农民。据常熟大义区十一个乡统计,农民受地主逼害的共有二千七百十六人,其中吃租米官司的九百七十多人,被逼逃亡的三百五十人,坐牢致死的四十七人,被逼死的五十一人,送掉婴儿和小孩的有一千二百多人。

地主阶级不仅残酷地逼取地租,而且还有许多额外剥削加在农民身上。如一亩只有八分的弓口、用大斗大秤收租、要农民做白工、逢年逢节要农民请酒送礼……等。地主陈健行的“司马秤”每担要大二十五斤。江阴地主庄杨氏,收租放债有两种斗,收租大,放债小,放债斗底暗藏木块,放给农民一斗实则九升。太仓地主汪家镇,还用一种“活底斗”,斗底用机器制成,能上能下,量进有一斗二升,量出只八升。常熟地主龚国太有一个特制的二十一位大算盘,当地农民说:“钱算盘一响,种田人哭断肚肠”。真是一字一泪,道出了农民的血泪仇!

(五)

解放前,地主和国民党反动派相互结合统治着苏南农村。江宁、江阴、常熟三县八个区七十三个乡的统计,地主一千八百六十四户,九千七百十六人中,曾任伪职及参加反动党团和封建会门组织者,就有一千四百二十三户,占地主总户数的百分之七十六点三四。其中曾任伪乡保长职务者四百八十一人,区长以上者一百三十八人,伪军官一百零二人,其他伪职二百十八人,参加反动党团特务者四百十六人,参加封建会门组织者三百九十一人(其中有些人是一人参加几种反动组织者)。这些地主、恶霸、土匪、特务,不仅吮吸了农民血汗,而且对农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镇压。根据江阴、常熟、江宁三县六十六个乡不完整的材料统计,在五百六十八个有血案罪行的地主中,曾杀害群众及我地下工作同志八百三十三人,烧毁民房三百七十一间,霸占土地一千四百零一亩,其他被敲诈勒索、强抓壮丁等毒害者二千八百九十六人。又据五十个恶霸地主的罪恶统计,他们曾经杀害人命二百六十人,烧毁房屋五百十二间,抢船两只,强占耕畜十九头,敲诈稻子三千五百六十斤,米二千九百斤,银元七百元,人民币九百五十万元,抢夺猪仔十二只,鸡六百只,砍伐树木二万四千五百斤,荒废田亩六十六亩二分。类似这种例证,简直举不胜举。更有些恶霸地主如溧水张锦山(抗战前任顽乡长、日伪时任县自卫团长、伪剿匪司令等)一个人就杀害一百二十六个人。句容地主廖在康,备有煮人锅,在一九二九年夏天将农民张道打死,碎尸六块,放在锅里煮熟,喂给他养的十几条狗吃。昆山陈元俊用蜡烛放在马桶里烧农妇下身……这些骇人听闻的酷刑,他们都毒辣地一一用过了,血债累累,罪恶滔天。

(六)

综观上述,苏南农村不但存在着封建剥削土地制度,而且,封建剥削很厉害。地主除以地租方式残酷地剥削农民的血汗外,并放高利贷,重利盘剥。加之,国民党反动政府苛捐杂税的榨取和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侵蚀,因此,造成了苏南农村经济的破产,广大农民过着悲惨的生活,终年辛苦耕种,结果则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地主阶级却过着荒淫无耻、穷奢极欲的生活!

但是,苏南农民是具有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传统,经历过一九二七年大革命运动,十年内战时期,抗日战争时期以及解放战争时期,在共产党领导下曾经进行了武装暴动、减租减息、抗丁、抗税、抗租等英勇果敢的斗争,经过反复胜利与挫折,坚持不屈,终于配合了人民解放军的渡江作战,澈底摧毁了国民党反动统治,取得了最后胜利!

(摘自“苏南农村经济研究资料”四期,一九五O年九月)

苏南没有封建吗?

苏南是指长江以南的江苏省地区,土地肥沃,出产丰富,交通便利,人民文化水平也比较高。城乡人口共有一千一百七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八人,农村人口约占百分之七十五弱,土地总面积十一万七千二百五十平方市里,合四千三百九十七万八千三百七十五市亩,除去山陵湖泊与住地,实际耕种土地约二千一百七十四万九千二百四十亩。解放后,设有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四个专区,一个无锡市,二十七个县。这一地区的农民,解放前是长期处在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统治压迫下。

封建的土地制度

苏南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是比较集中的,特别是在吴县,最大的地主有万亩以上的土地,地主富农民占有的土地在75%以上,最多的如该县淞北区甚至占有90%,那里有很多的村庄居民有完全是佃户的。其他各县土地的极大部分也是占据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据句容天王乡的调查,我们能更明显的了解地主、富农与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的悬殊情况。据苏南行署粮食局统计材料,全部田亩如照人口分配,平均每人为二点一七七亩,在各地区来说,也有因田少人多,田多人少的,如无锡田少人多,每人平均一点一九一亩,其他各县每人一点五亩至二亩,二点一亩至二点六亩,二点七亩至四点一亩者各有三分之一。但是在封建的土地制度与地主富农剥削强占下,地主每一人占地达一十三点五亩之多,富农每人占地也有三点五亩,贫农每口人只有零点三亩。

地租剥削

苏南农村封建的地租剥削形式,基本上分为包租制与分租制二种,其中以包租制为主要,这是比分租更残酷的一种剥削形式。

包租制,也叫定租制,地主租给农民土地时,规定好租额和押租(也叫坐租),交租时间、地点、手续,或者也有出租年限规定,以后地主一般的是不管年成好坏,佃户经济情况,按照规定收取稻或米、麦、钱、草等租额,照收不欠,不增不减,在此种制度内又有几种分别:

两熟租:麦熟收麦,稻熟收稻或收米,如武进有些地区是这样收的。

一熟租或二熟租并一熟收:如句容大多一熟,如无锡、武进大多两熟并收(稻后收),较一熟租苛刻,因有麦租折米剥削重。

预租,在太仓叫“上交租”。即在耕种前至迟收获前就要交足租额,此种剥削比两熟并收还苛重。

借租田:如无锡部分地主、富农、中农自耕田因外出或缺乏劳动力,无法自种,暂借佃农租种,一待业主有法自种,立即拔田,且租额比任何包租要高。

第二种分租制:一般的也称做活租制,不预定租额,每熟视实际产量按成分收,有多收多分,少收少分,不收不分的原则。但不少地区规定有分租的标准,如句容规定主佃完全平分,无锡则有三种标准:主三佃七,此种约占全县二七点七八%,主四佃六,占全县五八点七五%,主佃平分,占全县一四点一三%,这一种规定标准的分租,形式上虽轻于句容,但由于成本负担大部归于农民,实际上则重于句容。

分租制中的耕种成本负担也不是统一的,如句容完全由地主负担,农民至多以自己仅有的少数农具使用到农作上。无锡基本上由农民负担,统计全县六十六个乡,完全归佃户负担的七一点二二%,另二八点七八%的乡,佃户成本负担七O%至九O%,地主负担只五%至三O%,只有个别乡主佃各负担一半。

租额一般占产量五O%左右,但以无锡来说,少数借租田及租额特高的占产量六O%至七O%。

永佃权

“永佃权”的来历:永佃权是农村中地主残酷剥削农民的一种表现,由于封建地主强买农民土地,或是农民受高利贷盘剥,最后无法清偿债务,以田抵押或被迫出卖给地主,但是地主夺得土地后,自己仍不耕种,仍然租给农民,农民为求活命,经过无数次的反抗,争得在自己出卖的土地上永久耕种权。这样,地主以低价夺得了土地与租额,农民以交租换得了耕种权,当然比耕种自己的土地更苦了,而且一般的如三年交不出租,地主就要摘田了。土地改革前,农村封建地主是常以摘田(取消永佃权)来威胁、镇压、吓唬农民的。由此可见所谓“永佃权”者实际上是把农民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永远被地主奴役与剥削。

有了“永佃权”以后,产生了所谓田面与田底之分:地主占有田底,即土地所有权,农民占有田面,即土地耕种权,地主与农民都可卖买,有一地双卖现象,而互不相涉,但是地主摘田,那农民仍然一无所有了。

农产及副业

苏南农村以产米为主,其他有麦、豆、棉等,据一九四八年国民党省田粮局产量估计:水稻三千五百六十四万一千五百八十市担,小麦八百O八万二千五百九十八市担,大麦二百二十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市担,大豆三百七十四万O九十九市担,棉花十七万O九百十九市担,油菜六十万三千六百八十四市担,麻二万二千O五十五市担,产销上海、南京及浙江、苏北等地,主要农产品不够苏南自给。

在苏南大部农村中,整个生产过程还保留着全套的落后技术与农具,少数地区也有用戽水机灌溉,肥田粉肥田。戽水机如在无锡有二千多部,苏州有一千多部,但四分之三都操在地主富农手里,戽水机燃油与肥田粉均来自英美,故这种情况一方面表现了地主富农对农民的剥削,另方面也表现了解放前苏南农村依赖帝国主义的特性。

副业生产主要是蚕、桑、茧丝,产量和收积,与战前比较,真是每况愈下,战前副业生产收获占农村总收入三O%,以后下降至六%至五%,解放前下降到零了。据研究有以下原因:

第一,茧价太低,抗战后,日寇压价收买蚕茧,茧价逐渐下降,战前每担合米十石,下降至去年,合米四石。今年低到二石至一石五斗(当然与无市场有关)。

第二,没有市场,中国市场受日帝及美帝统治,世界市场被日货、意货代替,中国货无出路。

第三,蚕种受日寇、国民党匪帮的战争破坏。

第四,收益太小,农民伐桑种麦,桑田减少,仅余桑田,不注意施肥培植,且夹种杂粮,桑叶减收百分之五十。

解放前的苛重负担

苏南农村中征粮以银元折实为赋额之基数,银元赋制创于清代,国民党统治时代,因纸币贬值,故在战后改银元折实征收,一九四八年定每元折稻四十斤,分夏秋二季征收,实际上除正额外苛收数字甚大,作蚀耗费与保甲长的办公费。农村粮征全由乡保长、地主、恶霸操纵,苛收大部加在农民身上。

国民党统治时期除田赋以外的苛捐杂税,某些地区实际上还超过田赋,如户口捐、保甲捐、工事费、办公费等等名目多达三十余种,尤以壮丁费占苛杂中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七十九,如句容老塘乡第五保为例,一年苛杂总数稻一万四千九百十斤,壮丁费达一百十八石占苛捐杂税中百分之七十九。

农村苛杂负担,按户、按田亩、按经济状况计算摊派是很少的,由于过去农村在国民党官匪和封建势力统治下,因此形成占农村土地最多、不劳而获的地主富农负担最少,无地少地的生活贫困的农民负担最重。

解放前农民的斗争

大革命开始,苏南农村中发展过反地主恶霸、土豪劣绅的斗争,部分地区发生争取永佃权的斗争,内战期间亦曾在淞浦、江阴、常熟、溧阳、宜兴、无锡组织过农民暴动,大革命失败后,虽然革命的组织与群众运动遭受了严重的破坏,但是革命的影响依然在农村中存在。抗日战争期间,自一九三九年以后,共产党领导新四军东进,开展了南京近郊、茅山地区、及太湖、澄锡虞、苏常太等地区的抗日游击战争,同时领导与支持农民,进行了让租让息、减租减息的斗争。

人民解放战争期中,由于蒋介石反动政府与封建势力更进一步的压迫与剥削,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及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和苏北土地改革斗争影响下普遍掀起了抗丁、抗捐运动,抗租斗争也在不少地区发生,有些县份农民交租只二O%左右。这些运动坚持直至江南解放。

事实证明苏南封建的土地制度下,产生以包租制为主的残酷地租剥削,帝国主义经济侵略,蒋介石反动政府卖国内战、压榨、搜刮,致农业生产与农村副业生产低落甚至破产,赋税苛杂,农民负担奇重,使广大农民渡着贫困生活,这是苏南农村中暴发无数次农民革命斗争的基本原因。

有些人认为“江南地主无剥削”、“江南农村无恶霸”,无疑是毫无根据的想法。实际上苏南封建剥削,比之北方是更狡猾些。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化,曾使苏南农村各阶级起了很大的变化,不少地主将长期间剥削所得,在宁、沪、杭沿线城市购买房产,兼营工商业,但不是说,他们不进行封建剥削了,只要有一点还可在农民身上剥削,他们是不轻易放弃的。

(一九五O年三月二十三日“解放日报”)

从松江县新农乡的调查

看江南农村的封建剥削

             王树人

(一)

五月间,记者来到了松江地区,在五个多月时间里,曾访问了一些农村和许多农民的家庭,并搜集了不少当地关于农村土地情况的调查材料,从这些访问调查材料里生动地说明了这一带农村在土地关系上,其封建本质与其他各地毫无二致,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剥削,是同样苛重的。

就拿松江县新农乡的情况来说吧!

新农乡距上海西南三十八华里,辖八个行政村,八八八户,三五九八人,在乡地主一六户,六十九人,富农(包括半地主富农)三十二户,一七五人,中农三四三户,一五二一人,贫农四二四户,一六二二人,雇农五六户,一五一人。共有土地一四六八四点六四亩,其中地主(包括外乡地主)占有百分之六一点四,富农占有百分之九点三,中农占有百分之一三点四,而雇贫农合起来只占有百分之三点二。农民使用的可耕土地,自有的只占百分之一二点五,租人的占百分之八七点五。

根据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地主把一半以上的土地都占去了,而占全乡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农民,却没有或很少土地,这样,农民们便不得不在地主苛刻的条件下租入土地耕种,而且不得不以自己成年累月劳动得来的果实的一部或大部,去满足地主的贪腹。

在土地使用情况中,有一个情况也是应该说明的,全乡租入土地户,中贫农民占百分之九六点五,富农只占百分之三点五,中贫农租入的土地占全部佃入田的百分之九四点七,而富农租入的只占全部佃入田的百分之五点三,这个比例,正证明了这一带农村的封建的实质。

(二)

新农乡的租佃关系,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地主有田底田面权的,叫召租,数量很少。最多的是地主只有田底权而农民有田面权。租制叫虚租,约占全部租入田的百分之九五以上。这个田面权是曾经被某些人据为“江南无封建”的依据的。但这个田面权的实质是什么呢?农民保有田面权有这两种情况,一种是向地主出“顶首”顶来的,一种是被地主盘剥以后,把田底卖给地主,仅保留田面的,还有便是农民之间的相互买卖。但无论那种情况,田面权的使用都不是绝对的,如果农民三年交不起租,地主就可以随时“锛田”(抽地),像贫农程志林,种地主朱王氏四亩地,仅仅二年没有交租,田就给“锛”掉了。田面权并没有改变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封建剥削,根据新农乡的调查,租额一亩是一石至一石二斗米,按年成好坏交租,每年秋收时,由大地主与伪县长、伪参议会议决公布照收。

(三)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带农村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实际情况,记者在新农乡调查了四十八家农民的家庭生活,包括二十九户贫农和十九户中贫,并根据陈伯达同志在中国地租概论一书中的计算方法,计算了他们的全年收支状况。从这些数字调查里可以看出,农民的剩余劳动量是如何微小。而被剥削的份量又是如何严重。

二十九户贫农平均每户有自田O点二亩,佃入田一一点三四亩,他们全年的收支平均如下:

全年支出平均数:(按大米计算)

(一)生产资料支出

种子:O点五八石

肥料:二点四六石

农场设备:O点四八石

畜养:O点八五石

包车水:O点七四石

合计:五点一 一石

(二)生活费用支出:一七点一二石

全年收入平均数

(一)农场收入:二二点一四石

(二)其他(家庭手工业帮工)收入:二点一二石

合计:二四点二六石

如果仅以全年农场收入算,则除去生产资料的成本五点一一石,除去生活费用一七点一二石,尚不够O点O九石,即使连同其他如帮工等收入计算在内,剩余劳动量也不过是二点O三石。

但这二十九户农家所受的地租剥削,平均是七点二石,地租等于剩余劳动量的百分之三五四,这样地租不仅采取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侵占了农民必要劳动量(生活费用一七点一二石)的百分之三OO。

再看十九户中农家庭的收支状况。十九户中农平均有自田四点四七亩,佃入田二O点七四亩,全年收支平均如下:

(一)生产资料支出

种子:一点三三石

肥料:七点八八石

农场设备:一点二四石

畜养:二点二九石

包车水:O点二一石

合计:一二点九五石

(二)生活费用支出

 二四点五二石

全年收入平均数

农场收入:四九点九二石

合计:四九点九二石

根据以上情况,全年收入除去生产资料成本一二点九五石,除去生活费用二四点五二石,剩余劳动量为一二点四五石,较贫农为大。但这十九户中农所受地租剥削为一五点五七石。地租等于剩余劳动量的百分之一二五,这样地租也不仅采取了这些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侵占了必要劳动量(生活费用二四点五二)的百分之一三。

这就是这一带广大农民,被地主阶级剥削的实际情况。

除此而外,地主并且用其他种种办法如“石虚斗实”、“大斗大秤”、“认契”、“加顶首”、“收租照粜价”、“老鼠粮”、“鸽子粮”、“小孩粮”、“限期”等等,来额外剥削农民。

(四)

由于这些苛重的剥削,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搜刮,农民的生活陷入了可悲的境遇,农民赵书根说:“往往我伲交了租,就顶不上吃的”。而农民为了怕“锛田”怕“开租”(派警察来抓人)怕“吃官司”,只有忍痛把打下的粮食先交给地主,自己再想别的办法,这样,农民为了生活,或是为了生病、死牛、婚丧等意外事件,在租米苛捐以外,又背上了利债。

在这一带,高利贷的剥削是相当普遍的,根据新农乡的调查,十家就有八家欠债,像王家村,解放前全村八十六户,欠债的就有七十五户,欠债米总额共九三五石八斗,平均每户负债十石四斗,由此可见农民受债利剥削的严重。利息一般一石加息五斗,春借秋还,有的高至加息七斗、八斗至一石。

因为这些情况,很多农民破产了,很多中农卖了土地下降成贫农,很多贫农变成了雇工。像小长村农民金昆生,兄弟两个一个老娘,原来种十三亩租田,每年交租七石至八石,一九三八年大水全部荒掉,交不起租,三九年就给地主锛掉八亩田,老娘一气一病死掉了,欠下债,生活更苦,没办法把五亩田也顶给人家,弟弟去做“招女婿”,自己就出外当雇工。类似这样的故事是讲不完。新农乡一个老农民说:“我伲农民头顶上有三条绳,租米、捐米、债米”,而农民也清楚的知道,这三根绳子中最基本最致人死命的一根,就是地租。王家村杨进书说:“我伲穷就穷在没有土地上”。

由于封建的土地关系所导致的这些苛重的剥削,使得广大农民濒于破产的危机,因此更谈不上扩大和改善他们的经营,农民的生产长期被限制在一定的落后的水平上,而且在逐步下降。新农乡农民姚孟余说:“在别人的土地上做生活,总提不起劲来”,也有的农民说:“过去我伲也会想有条牛,有称手的农具,多交点肥料,多打点粮食,但是想得到,办不到”。这些话都讲出了一般农民的心事,也讲出了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怎样严重地束缚了农村的生产力。

但是解放一年来的农民的觉悟,在共产党的领导与教育下空前提高了,不只是新农乡,在每个乡村,农民都表现了他们对土地改革的迫切的要求,他们说:“土地改革,愈快愈好”。现在这一带农村,农民不仅敢于讲出他们的心事,而且已自己起来实现他们的心事。

(一九五O年十月二十二日“解放日报”)

血汗积成的横沙岛

                   路    行

“挑圩开荒五六年,青沙海滩变良田。

粮户(即地主)心狠计又毒,重租高利又抽田,

卷卷破被去逃荒,心酸肉痛泪汪汪。”

“横沙地壮‘好赚钱’,一去二三年,

想要回家祭老坟,没有过河钱。”

这两首在横沙岛普遍流行着的民谣,深刻地说明了横沙农民如何用自己的血汗,把沙滩变成良田,结果给地主掠夺去的惨痛事迹;反映了垦荒的农民未到横沙时的满怀希望,和被残酷剥削成贫困的无限辛酸,下面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沙滩怎样变成良田?

横沙是川沙县境东海中的两个小岛,现有五万四千四百余亩田。土质极肥,大部地区全年不用下肥,每亩能收两百余斤棉花。但这块肥沃的原野,原来却是渺无人烟的沙滩,涨潮时,满滩都是滚滚的黄水。

这片沙滩是五六十年来由长江、钱塘江入海冲积而成。这些年来一直是官僚豪绅及恶霸争夺的血腥场所。国民党伪江苏省长韩德勤,川沙县伪教育局先后在这里设立过“教育公团”、“沙务局”以兴办教育事业为名,来尽情地吸吮劳动农民的血汗。土地兼并者只要向“团”“局”纳上一笔款,扯了“执照”,便获得了公开抢夺土地的权利。更有恶霸及帮会头子带了打手以武力来相互争夺沙地。一九一二年恶霸黄兆录、徐洪元为了争夺滩地,各自带了打手二百余名,用刀、棍展开械斗,结果徐洪元吃了败仗,死伤二十余人,于是黄兆录便在沙滩上插了标记,这块沙滩便算属于他的了,任何人不能动一粒土,现在他已成了拥有三四千亩地的大地主。

沙滩圈定后,地主们组成堤务局,招来成千工人、农民来筑圩,开荒。

筑圩开荒的大都是苏北海门、启东等地的破产农民,他们在租得土地之前,先向堤务局敬了礼物,写了契约(名义上农民每挑四十方土可以租种一亩田,实际上堤围好后农民租到的都是破田低田,而且一亩只抵到七八分),然后搭下茅草棚,不论酷冬炎暑,起五更睡半夜,一担担地挑泥筑圩;又一根根地砍了芦苇,挖了茅柴,排除积水,用辛勤的劳动把沙滩改造成可耕的土地。可是荒开好后的第一年,农民即需向地主每亩交上押租一百斤,以后茅柴田渐渐变好,押租也就每年加重着,由一百斤到二百斤、三百斤,最高到六百斤。等到第五、六年土地完全变成良田后,地主就来抽地或高价出卖,农民们含着眼泪,卷卷破被到旁的地方再去筑圩,开荒,再去遭受同样辛酸的结果。红星乡农民徐才主的遭遇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自祖父、父亲、自己直到儿子四代,共挑了五十二年泥,参加围好二十多个圩,亲手把一百十六亩茅草田变成良田,但是每次到田成熟时都给地主抽去,直到现在他还没有一分田。地主除了这样残酷的剥削农民外,还以更卑劣、更毒辣的手段进行强盗式的掠夺。横沙人民永远记住民国三十一年六月中那个血的日子:地主黄兆录勾结了伪区长梁国安、游击队长陈才清(就是土匪头子)等,用尖刀强迫横沙每户出一人,在沙滩架起了机关枪强迫大家无代价的帮他围作新安公司(约一万亩田)。那时正是六月炎暑,挑着一百五十多斤重的泥担在烫脚的沙滩上不停止的工作,简直不是人所能支持的。可是哪个不如地主意就要被鞭打;生了病也不准休息,在一个月中农民在沙滩上光是发痧死的就有二十三人。红星乡四圩六十三岁的老农民施志明在沙滩上发痧倒下了,这些强盗们硬说他装假,召集了筑圩农民,当场把他活埋在海塘上“示众”,“杀只猫儿给猢狲看”。

沙滩也就在这样的情形下变成良田。

地主的罪恶数不清

在这种血腥的手段底下,“教充公团”“沙务局”和地主,霸占了全岛百分之九十的土地。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削也从这里开始。

每亩的地租,一般为一百斤到二百五十斤。地主都按“口叫田”来收租,实际上超过了产量的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口叫田”就是把不能耕种的路基、河面计算在内,只抵实际亩数八成到七成。近二十年来地主把田亩的度量缩得更小了;以前是五十六平方寸为一步(二百五十步为一亩),后来缩小到四十二平方寸,租米仍照样,大大地加重了实际租额。

农民佃田时要先交顶手(即押租),每亩三石,交不起顶手时,写给借票,利息出到百分之一百或一百二十,到第二年收谷时,租、利一算便囤底朝天。地主计算农民欠租,看市情将米折麦或把麦折米的来“翻扛子”。农民常常因此负债终身,弄得家破人亡。如塘东农民马红宝在民国三十一年欠地主黄兴国租米五百斤,第二年春天收麦时,米贵麦贱,米麦比价为三比一,黄兴国便强迫着把五百斤大米折成一千五百斤小麦,到秋季稻子登场时,米贱麦贵,米麦比价为一比一,于是又强迫折成大米一千五百斤(利息还不计算在内);折来折去,第五年已变成大米九千斤。黄兴国并勾结伪警察去逼债,除了把马红宝三亩二分自田抵给外,又把他准备看病的二斗米抢了去。马红宝被弄得没钱医病,不几天送了命,他的老婆在他病死的当天晚上上了吊,就这样家破人亡。大地主黄兆录、范巧林等,手段还要毒辣。民国三十年,黄兆录勾结土匪黄兆兴,运来大批罂粟种,强迫农民种植,第二年即增植至三万多亩(占总田亩百分之六十),这样他不但可多收租(罂粟价钱很贵,他收租要比原来增加二倍),而且使农民吸上了鸦片,家破人亡后,土地即大量集中在他的手里,二年中,增加到八百多亩。谈起范巧林,横沙人民无不切齿痛恨,他的罪恶多得数不清。例如在民国廿九年的时候,农民姜小三被他放高利贷滚得倾家荡产后,被逼到海里去捉鱼度日。可是那时连海洋也是地主分块霸占的,姜小三因为事先没向他送礼就到他“领海”中捉鱼,给他爪牙碰到,立即把渔网撕得粉碎。姜小三被逼得情急打伤了他一个爪牙,第二天范巧林带了自备手枪亲自出马,碰到姜小三一语不发连打四枪,当场身亡。农民们畏于范巧林的淫威,忍气吞声,任凭摆布。

地主们在掠夺到农民财产后,荒淫无耻地尽情挥霍。例如:黄兴国娶了四个老婆,终夜聚众狂赌,输赢都以金条计算。黄兆录在上海造洋房,买汽车。范巧林蹂躏妓女极尽能事。而农民却终年辛勤地在土地上劳动,不得温饱,成年地吃粗粮野草,住着抬不直头的“环洞棚”。这就是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呈现的包藏罪恶的凄惨图景。

天灾是谁带来的?

伴随着残酷的封建剥削,是一次又一次的水灾。有的圩一年中连遭三次水淹。一九三一年,全岛三十多个圩即有二十多个决了口,淹没田亩三万余亩,使一万八千余灾民流离失所。这个天灾也是由人祸带来的,亲身经历痛苦的横沙人民记得很清楚:解放前横沙设有堤务局,但是,实际上它是当权地主压榨农民的机关。连在堤务局做过事的人都发了大财,拥有了土地。而大水来时堤务局人员乘船逃走了,农民眼巴巴地看着将要收割的玉米、黄豆被滚滚黄水淹没。如果农民自动的把堤岸加宽,这些统治者们又怕农民自己修塘后明年加不到租,拿了藤条把修塘农民赶散,农民只有眼巴巴地看着秋季大汛来了,堤岸上发现了漏洞,海水不住的灌进来,人命、田亩、将要收割的棉花,都葬送在海浪里。

这就是国民党、地主阶级统治下横沙农民几十年来生活的写真。

(一九五O年九月十五日“苏南日报”)

常熟县农村情况

一、农村经济特点

常熟县境位于上海之西二百华里,苏州之北十余里,无锡之东九十余华里,北滨长江。农村人口稠密,主要是因为土地肥沃,农产富饶,副业生产发达,整个农村离大城市和铁路线较近,农村经济受着资本主义的侵蚀,因此,反映了农村经济的复杂性。农村的劳动力向都市流动,农民在农闲或农隙中便去都市做工,或兼营其他手工业,商品经济也从城市逐渐侵入,洋货倾销到广大的农村,而农业生产品也主要供给上海等大城市。过去广大农民受着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三种势力直接和间接的剥削和榨取。

县境北部,沿江是沙土,地形较高,不种稻,宜植棉,靠南是黑土,土地肥沃,而且便于灌溉,种稻子。南乡多湖沼,地形较低,部分田亩每年仅种稻一次,名叫一熟头田,余者为稻麦田,一年二熟,全县的田亩是“稻七棉三”,就是三成棉田,七成稻田,根据最近县粮食局的统计,高田(旱田大部分植棉,但亦有少数种早稻。)五八O四一三亩,低田(水田,种稻麦。)一二二四六O三亩。这也是常熟农村情况的一个特点。

全县共有耕地一八O五O一七亩,自耕田只有四七八一O八亩,就是说全县四分之三以上的田是租田,而这些租田绝大部分在地主手中,租给农民耕种。其次,在四十七万余亩的自耕地中,还大部掌握在地富手里,自耕农在农村中是很少的。全县人口共有九十八万人,市区有十万人。全县地主富农占人口的9%,全县农民在八十万以上,单以农村人口来计算,更为明显。如支塘镇董滨乡的情形:全乡跨越高低两地,共有田亩二四九一五亩,其中租田占二一二OOO亩,自耕田只有三七一四亩,自耕地只占全部耕地的六分之一多。而且在自耕田中,地富也占有大部分的土地,农民受着长久的剥削。以上数字是最近调查材料,在过去土地集中的情形更甚于今。

二、佃租剥削

1、田制:

①租田——常熟的田制分“田底”、“田面”:田底是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田面是佃农对土地的耕种权,两者分开,而且都有价值,就是有田面权的佃农要向有田底权的地主交租,与其他各地一样,农民不能因有“田面”而欠租,过去,佃农欠租,地主除自行催讨外,还可请官府追租,“关佃户”是年常的旧规,在抗战期间,反动地主,依旧凭借敌伪势力,设立租栈,武装追租。

②花利田——如果田底田面全在地主富农手中,这种土地,再放给佃农耕种时,便叫花利田。花利田收大小租,即米麦二熟,都要缴租,或者也收一熟,但他们收的都是实物,这种租田地主可以任意收回来自己耕种或租给别人种,佃农没有权力交涉。

③接手田——即佃户和租耕一亩田,有二个地主,在地主与农民之间,再加上一个二地主的剥削。

④沙田——常熟沿江一带,每年由长江里的泥沙冲积起来的土地,地主向“沙田局”领了执照,便可以去围田,围下来,租给农民耕种,有分租的,有折租的,而且在种田之前,先缴下租来,还有交“田顶首”(即押租),统称“榷租”。

2、租制:

因为有田底田面之分,所以在租制上有着不同,一般实包租,以田地的优劣,决定田的租额,每年每亩租额最高一石二斗,最低是六斗,这是以糙粳米计算的。租额之外有所谓“领尖不动手,脚米归胀房”的一套额外剥削,在地主的仓厅上(收租的地方),放置着筛子和风车,当时租籽的纯净也是一个附带的条件。在抗日战争以前地主为了省事,使用了“折价”,折价是以租籽的市价折为钱币,佃农可以用钱币去交租,这个折价是由田业(地主集团)公定的,依照当时的市价为准,但是有一定的限期,每限加上一成,三限不交便要“开追”,即地主交给“官府”来追租。

在反动派统治时期,对农村负担的加重,如收军米(一九四五年),“指田完粮”和“抽壮丁”等,农民对地租的负担,更其无法负荷,兹将三个时期的田租、负担比较列表如下:

地区:梅李区塘水乡

战前

年产:二点O——二点五石

租籽:一点二石

百分比:四八——六O%

抗战时期

年产:二点O石

租籽:一点二——O点六石

百分比:三O——六O%

大义区大义乡

战前

年产:二——二点五石

租籽:一点一石

百分比:四五——五五%

抗战时期

年产:二点O石

租籽:O点七五石

百分比:三七点五%

塘桥区塘桥乡

战前

年产:二点五石

租籽:米八斗麦二斗

百分比:四O%

抗战时期

年产:同上

租籽:同上

百分比:同上

注:(A)上表所列年产系除去戽水、种籽、肥料等代价之劳动剩余所得。

(B)租籽减轻,并非农民负担减轻,许多转嫁负担及额外负担相反加重。

这里有一个附带的说明:包租制的田亩,农民耕作时所有种籽、肥料、戽斗等成本,也由农民负担。又因为江南土地较为肥沃,产量富饶,人口充沛,在耕作技术上,亦较为精湛,所付的劳力与成本较大,在合算地租剥削时,应该注意佃农的成本支出。如塘桥长寿乡的调查,每亩田所用成本代价如下:

戽水(用机器)稻七五斤,肥料稻七五斤,种籽七斤,除劳动力外,以上各项亦均由佃农负担。

三、农村高利贷

常熟县农村高利贷剥削也很严重

名称:放债米,俗称:粒半头,方式:借米还米米上加利,剥削程度:一般:一石米还一石五斗,最高:一石米还二石,最低:一石米还一石二斗,期限:六个月到十个月;名称:卖青苗,俗称:捉麦账、捉米账,方式:稻麦在田里时先借钱,收成后交还,剥削程度:一般:比普通市价低30%,最高:比普通市价低50%,最低:比市价低10%,期限:一个月到三个月;名称:放豆饼,俗称:借饼,方式:借饼还饼,剥削程度:一般:十块加二块,最高:十块加四块,最低:十块加一块;名称:放过洋,俗称:押头鸟,方式:借钱还钱利上加利,剥削程度:一般:日息5%,最高:日息10%,最低:日息1%,期限:十天为期利上加利,备注:现已没有。

关于以上各种农村高利贷中,现在在常熟农村中最盛行的是放债米“过洋”是过去敌人统治时期恶性通货膨胀下的产物,现已绝迹。而且农民信任实物,债主也信任实物,放债米和放豆饼现尚流行。关于卖青苗,解放后商人都不敢公然做这些勾当,但秘密进行的仍然有;如唐市区去夏尚有发现。解放后当地粮饼行采取了封锁农村的顽固态度,一般停止了高利借贷,另一方面,正确的借贷关系很不普遍,故使农民造成了极大困难。

(一九五O年一月二十九日“解放日报”)

太仓县农村经济概况

一、一般概况

本县地势较高,产棉丰富,在抗战前棉田占总地亩数70%以上,棉织业甚发达。由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外货倾销,和交通阻隔,使棉织业受到影响,种棉数量,逐渐减低,据目前的统计,棉田只占总地亩数60%左右。另外种薄荷的也不少,主要是供应外国,自解放后因销路困难,也减少了。

土地大部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全县八十余万亩土地,租田即有三十八万六千多亩,占总田亩的48%,又能根据双凤镇九保的统计材料,可以看出地主富农占有土地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如下表:

成份

户数

占%

人口

占%

占有土地

占%

地主

5

2.3%

24

2.3%

569.99

28%

富农

21

9.6%

110

11.9%

517.6

25%

中农

96

44%

439

46%

747.83

37%

贫农

95

43%

371

39%

180.92

8.9%

合计

217

944

2016.34

二、租佃关系

1、租田种类及其剥削:

①单租:田是地主的,佃户租地首先买得田面权后,才能种地,田面权的价钱能占该地总价的三分之二(即一亩田值三石米,买田面须用二石米)。田面权买到后再每年向地主交租,租额多少是由伪政府领导下地主组成的评租委员会来评定,分稻田棉田二种,按地区划分等级。如去年全县划为四等,一等租米六斗六升,二等租米三斗三升,三等租米二斗七升,四等租米二斗五升。棉花:一等十五斤,二等十二斤,三等十一斤半,四等十一斤,租额一般占总产量的比数:棉花为21%至36%,稻为25%至30%,两熟田占总产量的20%至25%。

②双租:有两种,一种田是底田面都是地主的出租给佃户,一种是二地主买来田面权再租给佃户,这种租额一般是单租的两倍,占总产量40%至50%(若两熟田即占不到),另外是二地主的田面租给佃户,每亩要完租米一石,同时还要完三斗四升给原来的大地主,这种租额最高,占总产量的三分之二,这样的很少是稻田,这种田地主可随时抽地。

③板租:田底田面都是地主的或是二地主的田面出租。在未种地前,先将租价议定好,不管收成好坏每年按原数完租,这种田,地主可随时抽地。

④分种:一种是地主只出地,再什么不管,收成平分。一种是麦子不分,是佃户的,当作肥料,秋收平分。一种是种麦子出力少,肥料少,地主自种,种稻时租给佃户种,什么不管,收成平分。

⑤预租:今年收明年租,这种租额一般是六斗米,占总产量的40%,租入对象是苏北人。

2、收租方法与额外剥削:

①由伪政府出布告,限期完齐。收租时有的小地主自己收,有的用收租人收,期限大体如下:

第一期:十天至半月,过期按原租额加一成,若物价上涨,按物价上涨规定。

第二期:七天至十天,过期再加一成。

第三期:五天至七天,过期再加一成,并送催租局(是伪政府办的)。

以后由催租局用流氓去收,每去一次,得向佃户要跑路钱和饭钱,不给,则随便拿东西,再不交租,报告警察局,捉去,带枷锁,坐牢狱,并限期交,若过期,又要加每亩棉花十二斤,至最后结束,每亩须棉花六十斤。(按:此数可能有出入,依照最高租额每次加成合起来只有三十一斤半。)每年每保都有三四个农民被绑去以做榜样,使其他农民赶快交租。

②佃户三年不交租,即丧失田面权;地主收回田面权,以过去佃户买田面权的钱顶租,所以佃户买田面权等于地主顶收了几年租,这种地主很厉害,他将卖田面权的钱,再去放高利贷。

③交不上租,将地押去,无地权了,再与农民分种,这样也很多。

④收租用大斗大秤(有专门收租用的斗),要顶好的米。

⑤地主有事,靠近的佃户须帮短工,每年还要送礼。此外佃户还要受地方图长的剥削,地方与图长每年收米和年份子,不给,明年催租特别紧,一时不交即送政府吃官司。另一种图长的赋额分到群众身上,若要到政府里去查,又得化钱,还不如不查,多拿一点。

三、高利贷种类及其剥削

1、借米:年利——借米一石,利息最高一石,普通六斗七斗八斗不等,最低五斗。

月利——借米一担,每月最高三斗,最低一斗。

2、丢稻钱和丢麦钱:利息占总借贷的20%,即接近收成前一二个月借米,须先扣利息,最高的借一石米须先扣四斗(实借六斗),低的扣三斗,到收成还一担。

3、利加利:即米变麦,麦变米,这种利息最高。如第一年春季借米一担,至麦季加利二斗米,时米贵麦贱,每石米等于三石麦,若无力还米时,须将一石二斗米折麦三担六斗,到秋季收稻后,那时麦贵稻贱,再将三石六斗麦,改还三担六斗米,若再不还,到第二年夏季变为四担三斗二升米,再折成麦十二担九斗六升,到秋收时又变成十二担九斗六升米了,如此循环,重利盘剥。

(一九五O年一月二十九日“解放日报”)

谈无锡农村概况 

——“天堂”里的农民挨受地狱里的痛苦——

蒋辛如

有人说江南是天堂,然而在江南过着天堂生活的,只是绝少部分的剥削者。他们的“天堂生活”,可说完全建筑在千万个被剥削的劳动者的痛苦上。就无锡来说,这个有“小上海”之称的鱼米之乡,农民被剥削的情况是残酷而严重。这里介绍一些无锡农村中的材料,可以使我们在研究租佃关系以及对减租减息的认识上,可能有些帮助,更可使我们看到旧社会的罪恶。

一、租佃关系中田地的种类

无锡的田地,有“田底”和“田面”之分,“田底”是田的所有权,“田面”是田的使用权或永佃权。由于这种情况 ,剥削方式很多,但归纳起来,可分“租田”和“借田”二种。兹综述如下:

甲、租田  无锡人称为“灰肥田”,和苏州的“管业田”相同,是田底属于田主,田面属于佃户,有永佃权。一般说来,租额较低,但是不管有无收成,定要还租;否则,欠租数量近田面的价格时,田主即要收回自种或借与别人,或将田面权卖给别人,三年欠租等于田面价格,田主就有权处置这块田的使用权了。

乙、借田  这是无锡最普遍的田,田底田面都属于田主,所以耕种亦是临时性的,不限年份(有的不写租约),地主可以随意处理它,假使有人肯出更高的租额,或田主另有用途,可任意收回租给别人或自用,所以这种田的租额很高。

一般田都属于以上两种,此外还有各种不同的方式,犹如:

“三租田”、富农(亦有二流子)向地主租的土地,自己不耕种或种不完,便转租给别人,从中赚取了二斗米的租(亦有一斗的)。无锡人称这种富农(或二流子)转过来的田叫“二老板田”,种这种田的佃户是被剥削最重的。

“乾租田”  是一种典田,大都是被剥削的佃户经济窘迫,无以为生时,将自田典给富农耕种,每亩典大米二石或三四石,三年六熟,田不收租,粮不起利,但期满后既须还本购田。类似的还有“活期田”,活期田是和“乾租田”一样,但典钱较少,期满后不必还本。这二种田的纳粮纳税,仍须原田主负担,所以原田主就像借高利贷,承典者比放高利贷还合算,因为不必担心收不到本,三年内田中出产都是他的,到期还不出本(干租田),仍可占下去种,往往这种田典出时很肥沃,而收回时则变成瘠田了,因为承典者知道三年后即要归还,就少下肥料了。

“工租田”  其实这亦同于借田性质,不过是不要还租,租田户每亩须为地主做十个工或十余个工,这种现象并不普遍,很少。

其他还有“厘租田”等不同称呼,但大都还脱不掉“租田”“借田”两个范围,不过是按剥削或租佃方式之差别而分。

不论是租田借田,田口大小都不一,(即所谓口号田。意思是田的大小随剥削者说说而已,有的田仅七分八分,但地主们出租出借时,便说是一亩,佃户便要照一亩完租。)最大的七百“把”作一亩,最小的四百“把”作一亩,一般是四百五十“把”到五百五十“把”作一亩,每“把”二十四颗稻可产糙米一斤。

二、这样多的剥削

江南农民被剥削的状况,是许多人所意想不到的。除了大家都知道的交租形式外,还有很多的额外剥削,我们可以在无锡农村里看到这一些现象:

甲、交租  借田租额比较高,抗战以来,没有大变化,因为佃户没有永佃权,少交租业主就可抽回去。最高的像梅村三保、五保、杨墅园,每亩要糙米一石二三斗,像浜湖区十保每亩交一石二斗的,竟占该保全部借田的百分之六十七左右,有的还要交二斗麦租,一般要剥削去一年生产之半或一半以上;最少的是每亩年交糙米一石,麦租二斗,麦租亦有高至三斗的。

租田(灰肥田)的租额比较低,抗战以来变化亦大,抗战前交糙米七八斗,麦租二斗,无麦租的则统交糙米九斗。抗战开始后,地主有的逃了,减到六斗或六斗五升。到一九四八年,国民党反动派曾在有些地方搅农会,像墙斗、薛典等镇,租额曾减低至四斗至六斗,但勒索敲诈却不止减去的数目。就一九四八年说,租田最高租额交六斗半糙米、二斗麦租;最低的交糙米四斗左右、麦租一斗半。

乙、额外剥削与陋规  除交租外,地主富农们想出花样来加重剥削的情况很多,大约有下列几种:

(1)借田不借埂。地主租借田给佃户,田埂算未租借,仍由地主使用。一亩田中有二分田埂,农民却要交一亩的租,损失二分收益,这是很普遍的;连田旁树木茅草还算业主的。

(2)秧池屋基要交双租。地主说这种田地比平田还好,但佃户并没有双倍收益,秧田连麦都不种的。

(3)收租时自带大斗,通常加一,狠心点加二亦有,有时还要“拍一拍,踢二脚”。

(4)口号田交实租,田中有墳亦要算租。

(5)交租挑上仓,那样的还不多;个别的有时还要筛,剥削几个人工。

(6)缴租缴米或白米,本来用稻计算,折合成米交租,但在折合之间,佃户总是贴工的。

(7)除交米租外,还要交草租,每亩约交草二担,但这现象不普遍,有的要佃户送上门。

(8)押租:这是地主对客籍佃户的额外剥削,借口怕逃租,必须先在耕种前交押租若干,不交租就将押租抵偿,并抽回田地再租借给人。这种押租,在新凟区约占百分之三十,高的到七石,最少亦有五六斗,并且押租不起息。(江南地区押租现象很多,像宜兴、松江,有的本籍佃户还要交押租的。)

(9)无偿劳动:佃户有时要帮地主做几个工,可是没有报酬。

(10)预借租谷,熟收扣算。这种“隔熟收租”的现象,一般是地主要急用,但并不起息,用摘田等方式要挟来的。

(11)高利贷:农民大部很穷,不得不向地主富农借高利贷,来挖肉补疮。有的借麦冬季折还米,有的借米春季还麦,一般加三利。最厉害的高利贷是买青颗(或作青稻)其次是粒半头(加半利);乡语“八斗九年三十石”即是指借八斗米九年后要还三十石。

(12)交租过期要加利,普通交租在言明日期后十天,便要加一。这是解放前常例。

其他剥削方式还很多,如旱田同样要交和水田相仿的租,每年逢时逢节要送礼,地主到佃户家要吃鸡吃鸭……你看,“天堂”里的农民尚有这样多的剥削,中国广大农民的生活于此可见了。

三、农民的收获和成本

无锡农民有句土语:“汗淌勒田里,清水鼻涕落勒碗里”。这是说庄稼老一年辛苦到头,还是穿不暖,吃不饱,“眼泪鼻涕和了清水粥吞到肚里”。

地主富农总是说农民靠了他们的田才能过活,其实不要说他们是不劳而获,就看农民种田的成本收益的细账,就可知道是农民养活了地主。

以下是农民种一亩田的细账(以糙米折算):

成本:肥料  米三斗(用豆饼要五斗左右)

打水  米三斗(往往要先付或起利五升)

种籽  米五升

砻工  米六升(另供饭)

包工  米四斗(四斗至六斗,惯例四斗,加息要粒半。且挑割还在外)

耕田  米四升

挑割  米六升(另供饭)

轧种  米二升(另供饭)

供饭  米五升(砻工,挑割工,轧种工)

共计一石二斗七升左右

这是最低的成本计算,实际上还不止此数,因为农民大部是穷的,包工费肥料钱大都是地主用高利借出,一般是“粒半头”,所以又得加上约四斗米的利钱,便要成本一石六斗余了。最好的田还不过收糙米二石五斗,一般是收二石米,差点的仅一石五斗或一石。你想,除掉成本和付利息外,还要交一石左右(最高一石三四斗,一般是一石)的租,还有额外剥削,叫他们怎样不一天一天穷下去,一点一点将卖尽典绝呢?

麦季比较好点,交二斗麦租(有的三斗)外,余下三斗还可抵成本。稻季亏本最大,有的地主还要“三七”分租(佃三主七)。农夫虽然搞搞副业,帮工,养蚕,但无论如何是年年要举债的。以前农民有“靠天吃饭”的想法,这便是因为地主剥削得太重,农民在无法可想,只能盼望年成好,少亏点债,过过穷日子。否则年成欠收,更有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可能。

从算细账中,我们便可以知道农民和地主,到底是“谁养活了谁”;更可以了解在目前到底要不要减租减息了。

(一九五O年二月二十一日上海“大公报”)

无锡梅村区四个乡租佃债务基本情况调查

                                 惠林

参加梅村区农代大会(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顺便邀了八位代表(四个乡八个保)举行了一个调查座谈会,反映了不少材料,对于认识无锡农村,研究租佃情况,如何贯彻具体实施华东新区农村减租暂行条例,对于我们有很大帮助,特整理,供大家参考。

甲、参加调查座谈会八位代表家庭情形

一、赵根大

大墙门十字乡,十五保三甲四户。四十五岁,一家大小六人,妻子四十三岁,有劳动力,三个儿子(一个十六岁,一个十四岁,一个一岁),一个女儿十岁。家中有自田七分(包括荒、坟在内),租田二亩二分(内桑田八分),借种田一亩。有屋一间一隔。有一头猪、一只鸡。今年养秋蚕半张种,收十二斤茧,曾买桑叶一百卅斤,蚕种值价四升米。

每年的收入不够吃,靠卖零工。每年要帮人家做五六个月的工,解放后,只做了三个工。据赵自己说:他并不欠债,因为人家不肯借给他,嫌他穷。

去年借田收稻二百五十斤,还租稻一百九十斤。田主王子初,在无锡城里做药房,有田廿余亩。租田收稻八百斤,还租稻一百六十五斤。田主王可厚,是老乡长,有田三百余亩,为该乡大地主。

二、范寿根

大墙门一保十一甲十户,卅六岁。家中共有五人,母亲六十五岁,妻卅二岁,儿子七岁,女儿九岁。家里种租田三亩,自田九分(包括坟、荒、屋基),去年增加借田一亩(哥哥的田),另有房屋一间一隔,羊一头。本人共欠债十五石稻(因为母亲病,父亲死,妻子害疔,几次借用),有的是去年借的,有的是两三年前借的。

平时不够吃,帮帮零工,过去原在浒墅关做席子,鬼子来后,因为父亲死了,才下乡来种田,附带上街卖菜卖柴,维持生活。

三、薛永寿

周泾乡第二保二甲朱孔圩人,一家共六人。母亲六十多岁(由兄弟四人轮养,每年养三个月),妻卅九岁,小孩子四个(大的十四岁,最小的一岁)。家中有租田半亩,自田半亩,借田一亩半(半亩桑田)。租田每年要缴出租糙米四斗,借田则白米一石。今年收秋茧十二斤,换白米二斗多,,仍然不够吃。解放前帮人家开机船(每年一季四个月),得五石米工资,又帮人家开碾米机,二个月可以得两石米,生活可以维持下去。

解放前,曾做过地下党的通讯工作,解放后被选为农民小组长,没时间做工,现在生活很困难。工作队下乡后,在秋荒借粮中,借到廿八斤面粉,现在吃麸皮。

欠债两石米,到医院里去看病才借下来的。有屋三间,没猪羊。现在希望政府能贷出麦种(因为麦种已吃完了)。粮不够吃,希望政府能够想办法。债务利钱太大,希望政府要想办法合理解决。

四、单泉根

周泾乡第十七保四甲三户前单巷人。家中老小十一人,婶母五十多岁(由他供养),有老父母,妻卅九岁,六个小孩(最大十四岁,最小五岁),破屋三间。自田有五亩二分,租田二分半(租额每亩大米八斗),借田二亩半(租额每亩大米一石),桑田有八分。今年养了一张秋蚕。家中劳动力很少,只有妻子可以帮助耕种,自己一年忙到头,田总算勉强可以种下去。

前年因为腿生病,不能做生活,先后借了三石米与八石稻看病,利率百分之五十。病好了,日子却越过越难了。每年还租米、利米,剩下来的,就不够吃。这次在秋荒借粮中,共借得大米廿八斤,面粉十斤。家中人口多,这些数目不济事。女人从去年冬天起,就到上海去替人家做奶妈,月薪八斗米,贴补家用。解放后,自己做了农会小组长。据他反映:农民对于高利贷问题,很迫切需要解决。他认为:自己有力量就还,没力量再说。

麦种他已经有了,不需要再贷。

五、吴新耕

薛典乡六保八甲二户人,四十二岁。有三子四女,其中两个女儿已经出嫁。自田有二亩半,租田七亩。每亩田收成白米二石,减去租额每亩五斗糙米,肥料每亩三升折米(河泥),戽水费每亩二斗二升白米。另外小麦每亩可收七十斤,但还是不够吃。因为每月食米要一石五斗,一年就要十八石,再加去年国民党的捐税。如:春秋两季的乡保长经常费税,就有五斤麦与十五斤稻,外加稻草五十斤(每亩);特别费每亩大米一升。壮丁费去年共缴白米二斗(因不适龄)。

七亩租田的田主是两个人(邹文海五亩、邹凤生二亩),邹文海的田面(使用权)是于民国廿四年以卅石米的代价买成的。卅四年,邹文海要收回。吴四出找人调解,当时用去大米十余石。去年又要收回,请国民党农会调解,又用去两石多米。邹文海有田一百余亩,都出租。佃户不敢欠租。有邹于举者,只欠了一次,便被抓去吊打,还用去十余石米,打伤医药费又用去不少。现邹文海在逃。

六、杨文彬

薛典乡一保七甲三户人,四十五岁。妻四十九岁,有三女二男(大的十七岁)。有自田一亩三分,租田四亩半,借田三亩。每亩收大米约一石八斗,缴租每亩糙米五斗。地主是翁家里的翁义樗,是大墙门自卫队的图正。催租很厉害,不缴租的,就把那家的门踢下来。

收入不够吃,做短工。女人下田帮着种田。现在吃南瓜。欠债四十余石稻。因为卅六年死了母亲,用去四十担稻(借),冬里标会还去一半。卅七年嫁女,又用去廿余石(借),去年把自田一亩三分,租田一亩二分,卖出田面,得稻廿三石,现还欠四十石。

七、陆金荣

梅村镇第三保三甲三家村人,四十岁。母亲已死,父亲住硕望桥黄家祠堂,属大墙门。妻蔡氏,有女三(九岁、五岁、二岁),原籍南通人。自田一亩,租田二亩七分半(一亩是张仲树的,一亩七分半是尤其昌的),另外尚有一亩是万家祠的田,不要还租,但每年要给祠堂三百五十斤桑叶(春天二百五十斤,秋天一百斤)。今年祠堂不要桑叶了,要他缴租,他准备秋后缴。今年养秋蚕一张带三个圈。

自己兼裁缝,解放前,每天要做到三升米到四升米,解放后跌价了。每天只得二升米。现在为止,才做两个工。过去春季普通一个月要做十个工,每年要做七十个工。

八、谢桂泉

梅村镇第五保十一甲十一户高田村人,卅九岁。四弟裕泉,卅一岁,妻顾氏,女惠芬十二岁。家有自田一亩七分(内桑田七分),借田四亩三分(地主谢百明,小学教员,八分田是谢家祠的)。田中有坟田八分半,屋基七分半。有四间屋。今年养蚕半张种。

过去他是制麻雀牌的手艺工人,每年秋收后到城里去做工,开年二月才回来。种田实际上只种四个月。欠债二石五斗米(白粳),内欠富英三石,欠侄女五斗,侄女做厂,另外还欠继根三百斤。

乙、租佃情况

一、自田、租田、借田的大概比例:

自田

租田

借田

总计

梅村五保

60%

10%

30%

100%

梅村三保

40%

40%

20%

100%

薛典六保

30%

60%

10%

100%

薛典一保

20%

70%

10%

100%

墙门一保

10%

90%

100%

墙门十五保

30%

70%

100%

二、租田:又叫灰肥田,田底归地主,田面归佃户,有永佃权。一般说,租额较低,不管有无收成,都要还租。但是如果佃户三年不缴租,三年欠租就等于田面价格。地主有权收回自种,或出借给别人种,或再将田面卖给别人。

三、借田:无永佃权,租额较大,一年不缴租,一年就可拿回去。

四、租田全部是地主的。借田大部是富农的,一部分是商人、工人、中农、贫农中无劳动力的。

五、租田租额:抗战以来,变化很大,抗战前由地主在城里开大会,统一规定,不问土地好坏,租额一律。有的有麦租,有的没有麦租。不收麦租的,则秋天的稻租增加。

▲薛典六保:抗战前每亩租额糙米七斗五升(稻一百五十斤),麦二斗。抗战后,因江抗来了,地主有的逃了,每亩缴稻一二O斤—一三O斤,麦二斗。胜利后(一九四七年)每亩缴稻一OO斤——二OO斤,麦二斗。一九四八年,每亩缴稻八一斤——九O斤,麦二斗。去年缴得少,是国民党农会搞的,按田亩大小折实计算。

▲梅村五保:抗战前,每亩租额糙米七斗(稻一百四十斤),因为地主都在无锡开店,不缴租也不来讨。

▲梅村三保:抗战前,没有麦租,每亩租额仅糙米九斗(稻一八O斤)。抗战后,每亩缴稻一七二斤。胜利后一九四七年每亩缴稻一四O斤,一九四八年每亩缴稻一二五斤。梅村没有农会,去年租额系由强学增规定。

▲墙门十五保:抗战前,每亩租额为糙米七斗五升(稻一五O斤),麦二斗。抗战后,每亩缴稻一二六斤,麦二斗。胜利后,一九四七年每亩收稻九四斤,麦一斗五升。一九四八年,每亩收稻七十八斤,麦一斗五升。因为该保有国民党农会,说是二五减租(交七十五斤,多三斤作为农会办公费)。

▲墙门一保:抗战前,每亩租额收糙米七斗五升(稻一五O斤),麦二斗。抗战后,收稻一OO斤——一二O斤,麦二斗。胜利后,一九四七年,每亩收稻一OO斤——一一O斤,一九四八年,每亩收一OO斤——一一O斤,麦二斗。

六、借田租额:抗战以来,没有变化,因为没有永田权,如少交,业主随时可收回。

▲梅村三保、五保,每亩租额白米一石——一石二斗(每石糙米折合白米八斗五升)。

▲薛典六保:每亩租额白米一石。

▲薛典一保:每亩租额白米一石,有的还有麦二斗。

▲墙门一保、十五保:每亩租额白米一石,麦二斗(该地极少借田)。

七、无论租田、借田、弓口大小不一(有的叫着口号田),最大每亩可割稻七百把,最小四百把。一般在四百五十把到五百五十把。每把廿四棵稻,可产糙米一斤。

八、每年每亩田(包括上下两季)需工卅个,包水工每亩田白米三斗(梅村),或白米二斗,麦十五斤(墙门),如果田漏水,戽水机费还要增加一些。

丙、债务情况

一、欠债的人,占户数比例:

▲薛典:70%;

▲梅村三、五保:50%;

▲墙门一保:70%;十五保:50%。

二、凡是种租田的人,差不多都要欠债。欠债的原因,大半是婚丧喜事,还有壮丁费,和有生病,有的时候举债还债。

三、高利贷:以卖青棵最厉害,其次为粒半头(加五)。乡间有句话,叫做“八斗九年卅石”,即是借八斗米,经过九年,要还卅石。

四、解放前常例:缴租每亩一百斤,如超过缴租期间,其超过日期,凡十天,加稻十斤。

五、解放后,卖青棵、粒半头等高利贷没有了,借不到债。工作队下乡后,梅村乡能借到粮,一般是二分利,有些地方亲戚朋友,互相挪借还是有的。

丁、其他情况

一、今年秋荒不够吃,是因为:

①去年秋收不好,只有六成收,每亩收三百斤左右(平常可收五百斤)。

②国民党壮丁费抽得太凶,去年秋收后到解放前,抽过三次壮丁,每名适龄壮丁抽八斗米到一石,不适龄壮丁一斗到三斗不等。此外还有经常费、户口捐、乡保长出外开会费等苛捐杂税。

③今年麦歉收,主要还是第一、第二两个原因。

二、解放后,零工工资降低,一斗米能请四五个工,解放前,一斗只请两三个工。工资便宜原因:

①地主、富农怕富,有些应做的工不做,让他去荒,而且自己也参加劳动。

②农村劳力过剩,失业工人回来,大家抢工做。有些生活困难,宁可不要工资,只要有顿饭吃就行。

三、小偷乡间多,偷菜、偷南瓜、偷稻子,偷的人不一定是二流子。

(摘自“苏南农村经济研究资料”二期)

无锡新凟乡农村调查

                                          余才友

年初我从上海到无锡新凟桥,主要搞这一个乡的农村生产关系调查,三月调查完毕回上海,四月底又到皖南农村作调查,以下是这次调查的笔记。

农民迫切要求土改

在新凟乡进行调查时,百分之九十的农民都异口同声问我:“就快要分田了吧?”从他们那种纯朴而诚恳的微笑里,看出他们对今冬的土改抱了很大的希望。后来到了皖南,那里农民的情绪也是如此。如在宣城桂峰村、玉粒村,减租反霸运动开始以后,农民就提出了分配土地的要求。徽州专区的农民也纷纷询问华北土改的情况,他们对减租简直感觉得不够劲了。

我很早就从统计表上知道:到去年十月底,苏南全区已经发展了农会会员一百二十八万余人,无锡等二十四个县已经培养了一千八百六十六个积极分子,各地自卫武装相继建立,据十二个县统计共有七千七百五十七个小组,二十一万二千三百六十五人。皖南也是一样,据去年十二月统计,农会会员是五十万零五千三百一十七人,仅徽州专区,民兵就有一万以上,占全区人口三十分之一。

上面的数字说明:苏南和皖南的农民已经有步骤、有组织地发动起来了。但这样的概念还是十分模糊和抽象的,下乡以后,我才看到了大多数农民迫切要求土改的具体形象。

农民们对于土地的正义要求,是有其历史根据的,这是数千年来封建剥削的必然结果。

土地关系·剥削关系

根据我个人的调查材料,这一个乡的土地占有情况如下表:

新凟乡阶级划分和土地占有情况

成份

本村人数

百分比

土地占有情况(单位:亩)

在本乡

在外乡

合  计

地  主

地  主

一八

O·五八

四三·九三

二三八·O一

二八一·九四

地主兼营工商

七O

二·二六

一 一二八·二五

一七一八·二O

二八四六·四五

小  计

八八

二·八四

一 一七二·一八

一九五六·二一

三一二八·三九

富  农

富  农

一五六

五·O三

三O三·八三

一七六·O三

四七九·八六

富农兼营工商

二五

O·八一

六O·O七

七O·八九

一三O·九六

小  计

一八一

五·八四

三六三·九O

二四六·九二

六一O·八二

中  农

八五六

二七·五五

八五一·一八

一二四·九八

九七六·一六

贫雇农

一七五七

五六·六四

一O七一·九六

五九·五八

一一三一·五四

商  人

一O二

三·二九

一三九·三八

三O·八O

七O·一八

其  他

一 一八

三·八O

一七·三五

二O·五O

三七·八五

统  计

三一O二

一OO·OO

三五一五·九五

二四三八·九九

五九五四·九四

从表上的数字,可以知道这一个乡的土地占有情况,就以“在本乡”的来说,也还是相当集中的:地主仅占全乡人口百分之三弱,但占有全部土地百分之三三以上;贫雇农占全乡人口百分之五六强,但仅占有全部土地百分之三十。

其次关于剥削关系,这一个乡的地主剥削农民,主要通过“定租制”的地租形式。据调查结果,贫雇农和地主发生租佃关系的,每户最少的一起(一个业主),最多的十五起(十五个业主),总计有一千零六十二起。这里面:租租额为产量百分之五十的一百五十七起,租额为产量百分之五十五的六十四起,租额为产量百分之六十的三百五十五起,租额为产量百分之六十五的八十起,租额为产量百分之七十的一百五十起。换句话说,就是在这一千零六十二起的租佃关系当中,租额占产量百分之五十到七十以上的,一共有八百零六起,占总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另外这一个乡的中农和地主发生租佃关系的,总计有四百零一起。同样,在这里面,租额占产量百分之五十到七十以上的,一共有三百一十一起,占总数百分之七十七以上。

此外,他们还要遭受到各种各样的超经济的剥削。其中最普通的一种是“口号经丈”,一般叫做“处田实租”。以上面的一千四百六十三起租佃关系而言,这里面没有遭受这种额外剥削的只有两起,其他一千四百六十一起都遭受了这种额外剥削。普通是八分算一亩,还有七分五厘算一亩的,有七分算一亩的,有六分六厘算一亩的,甚至更有五分八厘算一亩的。

剩余劳动率和剥削率

我曾在三十九户雇贫农中做过一项统计:他们平均每户有自耕田一亩五分。另外有租田二亩六分,每亩租额八斗米、二斗小麦,共计二石零八升米、五斗二升小麦。全年支出生产资料(种籽、肥料、农舍、农具、畜养)合米二石六斗,生活费用十四石六斗,共计十六石六斗。全年农场收入十石零五斗八升,副业收入七石,出卖散工收入一石,共计十八石五斗八升。

×100=13.56%

一般人对剩余价值这个名词都很熟悉。这里所说的剩余劳动就是剩余价值。剩余劳动率就是全年总收入减去全年总支出的盈余和全年生活费用的一种比例关系。根据陈伯达同志在“中国近代地租”一书中所应用的计算方法,可以知道这三十九户贫雇农的剩余劳动率非常之渺小:

=

18.58-16.60    1.98

14.60    = 14.60

×100=131%

剩余劳动率只有百分之十四弱。再看地租的剥削率却非常之大。二亩六分田要缴租二石零八升米和五斗二升小麦。如果以一斗小麦折一斗米,则要缴租米二石六斗。全年收支相抵,只有一石九斗八升盈余。根据同样的计算方法,可以知道地租的剥削率是:

2.60

1.98

另外二十户中农平均每户有自耕田八亩五分,租田七亩二分,每亩租额八斗米,二斗小麦,共计五石七斗六升米,一石四斗四升小麦。全年支出生产资料(种籽、肥料、农舍、农具、畜养)合米十九石四斗,生活费用三十七石五斗,共计五十六石九斗。全年农场收入四十七石一斗,家庭工业收入二石二斗,副业收入十五石,共计六十四石三斗。

同样,剩余劳动率非常之渺小:

×100=19.78%

=

64.30-56.90   7.40

37.50    = 37.50

×100=97.29%

剩余劳动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弱。而地租的剥削率也非常之大,七亩二分租田的租额是五石七斗六升米和一石四斗四升小麦,如果以一斗小麦折一斗米,则要缴租米七石二斗,全年收支相抵只有七石四斗盈余,这样,地租的剥削率是:

7.20

7.40

陈伯达同志说中国农村几千年来的一个最大的秘密,就是剩余劳动率非常之渺小,剥削率非常之大。这个真理可以说得到了一个实证。

所谓“永佃权”

这一个乡的租佃关系虽然从表面看来十分复杂,但实际归纳起来只有两种:一种是出租田的租佃关系;一种是灰肥田的租佃关系。出租田的所有权(田底)和耕种权(田面)都归地主所有;灰肥田则所有权虽属地主所有,但耕种权却归农民所有,田底田面可以各自转让买卖,对方不得干涉。一般所说的“永佃权”,就是这种灰肥田的耕种权。但这种耕种权在这一个乡并不普遍。

上面说过,这一个乡的贫雇中农和地主发生的租佃关系,总共有一千四百六十三起。而在这里面,出租田占最大多数,就是说没有永佃权的占最大多数,有一千零五十一起,占百分之七十一;而灰肥田只有四百一十二起,占百分之二十九。就是说,这一个乡的永佃权在整个租佃关系当中,仅仅占一个最小的比例,换言之,这一个乡的贫雇中农有永佃权的仅一小部分。

永佃权是怎样发生的呢?相传在太平天国时代,本地人绝大部分死亡,或逃往别处,田地多荒芜,后来由别处农民开荒耕种。但少数豪强说他们原是本地地主,田地应该是他们的。诉讼结果,官方判决所有权归他们掌握,开荒的农民则有耕种权。租额仍然要缴,不过较一般稍低,比如说,一般租额如果是一石的话,有永佃权的农民就只要缴八斗、或者七斗。所谓永佃权,不过如此而已。

因之如果不考查永佃权的来历和性质而单看问题的表象的话,那当然会造成一种错觉,好像有了永佃权,地主就没有办法约束农民了,甚至好像就没有封建剥削了。但本质上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永佃权不但不能够辩白没有封建剥削,反而更可以证明封建剥削的卑鄙和无耻。

根据上面三方面的分析,可以知道这一个乡的生产关系是封建剥削的生产关系,而不是什么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

江南无封建?光这一个乡的事实就可以给这个问题以否定的答复。

(摘自“新观察”第一卷第五期)

无锡墙门镇调查材料

                                            吴甦

土地占有和租额情况

梅村区墙门镇全镇折实平田是三万八千亩,总人口是二万一千三百余,平均每人约占土地一·七八四亩。根据不完全材料:五十亩以上地主四十户,占田七千七百四十五亩。全镇户口四千二百户,五十亩以上的地主只占总户口的百分之O·九五,而土地却占百分之二O·四;即在一百户中尚不足一户的地主,却占总土地一百亩中的二十亩四分。土地集中在少数不劳而获的地主手里,而占全镇人口百分之九O·O五的农民,却占有土地极少。

该镇租额,在民国廿五年时,每亩糙米八斗至一石,折稻一百六十斤至二百斤(夏季麦租二斗不在内)。每亩平均产量是四百斤,租额占产量的百分之四十至五十。在民国卅四年,租额降低到六斗、七斗(降低的原因,是由于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实行减租与农民群众斗争的结果),但尚占产量的百分之卅至卅五。不过由于日寇的残酷掠夺,汪伪政府的苛捐杂税,将负担转嫁到农民头上,农民实际的支出,却反而超过了民国廿五年时期。到去年,由于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影响,农民斗争的结果,租额降低到占产量百分之廿至廿三。但是,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壮丁米、门牌捐、户口捐、经常费等等,全部转嫁到劳动农民的身上。至解放前二个月内,伪保安队与伪自卫队全面“倒瓮头”,把农民极少的口粮全部抢去,弄得十室九空,无以为生。而不劳而获的地主,在收到了租后,又无什么负担,所以生活和农民相差是很显著的。如该镇一保大地主邹绍梅,去年在苏州修饰一所房子就化了一千担谷子。

地主怎样剥削农民的?

由于这种严重的封建剥削,使农民无力再扩大生产,甚至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如一家四口种五亩租田,在锡东讲来,已经不算差了,平常五亩田可收谷二千斤,但去掉租子一千斤,留下种子、肥料就所剩无几,勉强只能维持五个月口粮了。

可是,地主还想尽各种办法来掠夺农民劳动的果实。(一) 两种变相剥削:一种是强迫“送礼”,如该镇一保大地主邹绍梅结婚时,每一个佃户被迫“送礼”谷十斤,名义上叫佃户吃喜酒,实际上是还要佃户去帮他打杂差,临了吃些残羹冷饭罢了。另一种是劳役剥削,如帮助地主挑水,翻桑树田,打杂差,白吃饭。墙门十五保赵家桥赵根大,种了地主的田,地主又包两亩给他种,工资明少五升至一斗。(二)超额剥削:收租不但不是市秤,而且比普通老秤还大,如地主邹绍梅收租,秤的一石米合一百七十斤,比别人明大四斤。斗也比普通斗大,地主将验好的斗里木块敲去,上口再加铁箍,一斛(二斗五升)相差五升左右。如一保地主邹心卓的斗明大二升,一个寡妇佃户留下一斗麦种,被他逼去只量到八升。地主缴税是折实平田,但收租却是原板田,一亩就相差二分多。不仅如此,田单上明明九分原板田,强逼佃户缴一亩田的租,这种剥削是较普遍的。

压迫农民强迫收租

地主邹绍梅白天收租还带手电筒,连佃户床底下也要搜索。万更上万寿根的哥哥卖去一亩田十四担稻,还去债后,只剩下一担稻;有一次,大除夕早晨,刚在这一百斤稻中驳去一顿早饭米,而早饭米还在锅里,邹绍梅就带了人将余下的稻子全部抢去,到太阳西下,还吃不到饭,眼看人家过年,一家五口嚎啕痛哭,后由邻居互相帮助才暂时解决困难,最后仍被逼行乞度日。万寿根本人欠了邹绍梅租谷,被追缴了三天,一张条凳也被抢去,还化了钱才赎回。

地主尤俊德收租少一斤、半斤也不行,少了半斤,就把你的米袋放在露天,任风雨吹打,不准任何人动一下,直到你全部交清,不欠一粒才罢。

解放以前大墙门的地主,在冬至前就出“布告”,开仓收租仓厅里一边有风车,一边有筛子,极尽剥削能事。而在冬至后,每五天加百分之五,直至年底,佃户休想短少一粒租谷。该镇六保佃农顾老坤,因迟缴租被地主杨绍伯(做过伪镇长,伪县参议员)押过二次,而顾的父亲在卅年中,就被他押过十余次之多。

重利盘剥兼并土地

地主除用超额的非法的变相的各种剥削方式来剥削农民外,还要强取豪夺,高利盘剥,兼并农民的土地。墙门镇十四保地主黄文藻(伪国民党员,曾任伪县参议员)恃势占田,侵占方式是这样的:当他了解了某农民已经遗失田单时,他便强迫农民拿出田单来看,如拿不出,他便说这田是他放给农民种的,强迫佃户写承种契。在这样方式下,梁家桥梁根户被占去一·六五亩,赵根大被占去O·五亩,杨家湾杨阿仁被占去一亩,附近被占田的达十余家之多。陆根福的父亲陆阿荣,在民国九年欠地主尤俊德三百元债,月利三分,过二年后,陆阿荣仅有七·五亩全被结去,陆阿荣被迫投河而死。十四保硕望桥佃户如欠租到二至三年,地主在春天到租田间翻几畦麦,麦熟时即强行收割,田也就被地主收回了。

以上只是从该镇初步所得材料整理后写出的。

(摘自“苏南农村经济研究资料”二期)

地主对农民的几种剥削花样

——丹阳通讯——

丹阳有句话:农民身上有二把刀:“租子重,利钱高”,同时还由于许多种额外剥削,因此旧社会里的农民,逃不出下面四条路:“穷困、逃荒、上吊、坐牢”。

(一)租子重

丹阳农村地租,一般的是每亩田一五O斤稻谷(五斗米),最高有达三一三斤稻谷,占产量60%以上的。佃户种一亩田,除劳动力,种子、饭食、肥料外,所余无几。如逢歉收,则还要赔本。举例来说:

一、佃户种一亩租田,究竟要多少本钱?1、劳动力方面:种麦三工,割麦三工,种稻三工,戽水六工,打稻割稻三工,即每亩要出十八个劳动力,每工以最低工资三升米算,须化费稻谷一五O斤。2、饭食方面:十八天的劳动者吃粮,须化费稻谷七十斤。3、种籽方面,稻麦各一斗,作成稻谷二十五斤。4、肥料方面:全年作豆饼五十斤算,须化费稻谷七十五斤,即劳动力加饭食合须二百二十斤,种子肥料一百斤,把这四方面加起来,须下本钱二百三十二斤稻,再交上一百五十斤租,佃户种一亩田须支出稻谷四七O斤。

二、产量:每亩以最高产量计算,得收小麦二OO斤,收稻三OO斤,全年收获是五OO斤(稻草抵农具牛力)。

三、佃户出本钱交租外,每亩田只剩下三十斤稻。

四、试以每人能种十亩租田计算,那末他的全年积余为三百斤稻谷,他的生活是每天吃不到一斤稻。以全年吃三百六十斤稻来说,吃稀粥汤水还差六十斤。

因此江南有一句民谚:“汤咯啰,水咯啰,一年逃不了三百六”。(即三百六十天)

(二)利钱高

地主们普遍在秋季阴历八九月间放出米来,到明春加一成至三成收回,此时农民无米,便只能以三担小麦折一担米还债,另外,还有放“天钱”(即折实按日拆息),印子钱,粒半头等,尤其是先前说及的“米麦翻身”,(也称粒半头即农民向地主借麦后,到稻熟时,稻价低了,则以麦折米计算,并加上利息,如农民当时交不出米,则待下季麦收时,麦价相对降低再以米数折麦。这样一翻二翻,就无形中被剥削去比原借数高出几倍的利息。)危害农民最凶,很多农民,为之破产,亲生女儿“把”了“人家”。

(三)各种变相剥削方式。

一、寅交卯粮——就是佃户今年种田,要预交明年的租,佃户如无力预交,地主便抽田,要种田活命,就得去借粮食预交,要是佃户种上五亩租田,租额是七斗豆(丹阳农产以稻为主,次为黄豆,春季麦上场时,豆米等价),抵上七斗米,即二担一斗麦,如借三担五斗豆,经过“米麦翻身”(不加利),一年过来翻成十担五斗米。

二、以工抵租——此种变相剥削的程度是极其严重的,吕城区河东乡农协会主任王腊度种了地主三亩窳田(只产荞麦黄豆),要替地主包种三亩稻田抵上租子,该区河西乡第九村村长×××,种地主一亩田,以四十五工(劳动力)抵租,言明要在阴历四月到十月农忙时期,由地主零星或整整几天使用;四十五个工,合三升米一工的话,种这亩田的实际工资是一石三斗五升米,且在农忙时出工,必使自己种的田耕种不适时致减少收获量,而地主说起来是“不收租”的,就因替地主以工抵租,王腊度的租田在一九四九年只收获五斗豆,租子倒要交一石一斗,这还是地主“开恩”,原该寅交卯种,王预交不起,照原约租额九斗加二斗利,在秋收后交租,王腊度回忆他曾因度春荒恳求财主借一斗米,抵做了十二个工的劳动力,一工抵不上一升米。

三、分期付租——这种剥削方式非常巧妙,如陵口区乐善乡孔家村农民所种刘公祠的田,名义是每亩交租四斗米,实际上分三期交,第一次春分交一斗米,此时农民无米,抵上三斗豆,到冬季抵得上三斗米,第二次阴历六月六日交一斗米,此时农民更无米,以麦抵,要交出小麦三斗,至冬季也抵得上三斗米,第三次到秋分再交二斗米;实际交租额等于加了一倍,成为八斗米,利息尚未计算在内。

四、口号田——虚田交实租,弭陵区武巷乡地主眭和根以八分田作一亩租出,在其本村桥头村出租口号田达百余亩。

五、押板金——同“烂租”性质,如弭陵区武巷乡眭龙保向地主租进田四十七亩半,付出押板金银元九十六元,每亩合五元五角,永不归还,地主则以押板金再来放高利贷,“天钱”,“粒半头”等,或者“米麦翻身”,盘剥农民。

六、其他额外剥削还有很多花样:如在延陵等区佃户有义务替地主挑粮推车,一般地主发帖子,佃户须“送礼”,起码一、二担米,佃户每年要给地主干几个工的活等,数说不尽,而这些剥削往往表面上都装得很“文明”,这种种“文明”的封建剥削便像无数看不清的刀口在割剜着农民的血肉。

(一九五O年三月十二日“解放日报”)

“公堂”内幕

——高淳土地调查材料

                                          邵荣生

高淳县沧溪区双桥乡双桥渡村,滨固城湖永丰圩埂上,辖两个自然村,即东村和西村,东村吴姓占百分之九十五,西村陈姓占百分之九十,全行政村共一七二户,七四O人,有大公堂二个,一三一五亩田,小公堂二五个,一五七五亩田,义仓二个,四七亩田,寺庙四个,二八亩田,大小五三个单位,共有田六一八四亩。占总田亩数百分之五五强(总田一一九八五亩)。五一户中农,租入二七三二亩,七二户贫农,租入二八二四亩,九户雇农,一四户赤贫,仅租入一六八亩,二户地主,三户富农则租用好田四六亩。由于田地集中于公产,封建剥削结合国民党匪帮长期疯狂搜刮中,贫农虽百分之七十从事船运,补助生计,但生活仍很苦,封建势力,虽以宗族观念,麻痹群众意识,模糊阶级矛盾,但土地与劳动,和生产与消费的尖锐对立,已不能使这宗法堡垒继续存在。

明万历年间,吴、陈两姓先后由江西迁此,初由个别捐献建造公屋,后由科派,利贷积蓄购置田地,小公堂(支祠)一般是瞻老田的积累,社、庙由非宗族性的迷信结合捐献而成,义仓则是宗族性的集份组成。

公产虽系活租制,由经管人评议,租额较地主出租田稍轻,但仍分宗族和宗派性,如吴大公堂田如本姓人种,每亩田租额为一二O斤(占正产量百分之四五),但出租于时爱章、时开铣二人的七亩,则为一八O斤。公产田对本姓佃农表面上负担稍轻,实际又成了经理人的变相剥削。虽规定将田出卖(或典当)与公堂有永佃权,然在经理人任意评价,地富转移坏田将稻价放高利贷或转购好田的情形下,对劳动农民,只是画饼充饥。如该村贫农吴士年有自耕田三亩,四八年一月房屋被烧掉,全家五口遭受冻馁,拟将田一亩出卖于吴大公堂,曾任伪乡长的经理人吴士敏说:“公堂没稻子买田”。二月后,令其弟士利典田三亩于公堂,取稻二十余石,借用放贷。

由上述封建性的垄断和盗换,田地逐渐集中,对农民的残酷剥削,窒塞农村生产的发展,使广大群众生活陷于极度贫困的境地。

5、         吴大公堂

吴大公堂有田八五亩,八个经理人,形式上三年轮换,实际地主吴士勋(曾任伪乡长)、吴士敏已经管九年,其余四个中农,二个贫农,只具名义,个别中农亦成了腿子。根据吴某自报四八年的收支账单,列表如下:

                   名称

数字

项目

吴大公堂

备注

总收租稻

一四九OO斤

1、斤按老秤计。

2、祭祖系清明十月一日,春节全祖六十岁老人吃一天,经理人和先生吃用三天费。

3、食用费系经理人因“公堂事”食用。

4、其他开支系经理人为“族事”费用。

5、消耗主要是笔墨茶叶。

支出

祭 祖 费

四三三二斤

保 甲 费

一七六九斤

石 碑 费

四九六·二五斤

食 用 费

三四九二·二五斤

零 用 费

六六斤

修理器具费

二一·五O斤

消 耗 费

三四一斤

蚀    耗

四二五斤

田    赋

一五三O斤

修 圩 费

四四一·七五斤

修 桥 费

五四斤

其他

一OO七斤

合计

一三九七六·七五斤

由经理人自己说出的,已如上表,劳动农民血汗换来的稻谷,除经理人浪费和迷信费用,其贪污部分更是黑幕重重,进行直接间接的掠夺,一、强借  吴士勋于民国三十一年借稻一五石,卅五年借稻六二石,卅八年初借稻二石。群众说:“他用了,一向置若无事”;二、变值  吴士勋和其弟士栋于二十九年借稻一七石,自行折洋五四六元卅年借稻三四石,折洋一一 一二元五角,卅一年借稻二九石,折洋二六二六元,卅五年还账时,归还伪币。三、转嫁  吴士勋于卅年将吴大公堂二九石四十斤稻借给他妹夫谷蕃柏(曾任伪乡长、保安队长、现充特务逃跑),至卅四年二月十三日按钱只归还伪币一二OO元,仅可买稻子十六斤。历年租稻,都是盗用一空,地主阶级的吸血鬼,是这样控制操纵公堂,使公产变为私产的。

二、陈大公堂收支表

                   名称

数字

项目

陈大公堂

备  注

总收租稻

五四OO斤

1、斤按老秤计

2、保甲费包有二百余斤杂支

3、其超支部分系借用

支出

修 谱 费

九五二五斤

祭  祖费

四八五斤

食    用

一O一O斤

保 甲 费

一一六七斤

田    赋

八一O斤

合    计

一二九九七斤

陈大公堂有田四六五亩,民国二十年破圩将祠堂冲毁,次年基地重新建造,五年租稻,一部用此,一部经理人乘机浪费。三十五年秋后,该村与官路村(属该区官路乡)同族由公堂经理人曾任伪区长的陈兴华,伪乡长陈国栋主持,两村重新修谱(一六三户),按丁出费,男女大小每口三十斤稻(姑娘因外嫁不收),贫苦农民无力负担者,次年增为五O斤,再次年增为七O斤;费时年余,至三十七年二月二日始修竣,共开支稻子一OOO石,不但两村大公堂全部收入使用净光,单西村四二户除本身负担外,又借用各小公堂、社、庙二十个单位,一三五石稻,以及其他私人借用,至今尚欠“娘娘会”、“开圣会”各十石,可算极尽铺张浪费之能事,如刻其始祖康伯公、慎修公长方四寸宽的木印象,即花稻两石四斗,开支无着时,将陈昌敬“卖老婆”的十石稻亦被借用。群众反映:“就是为了修谱,增加了更多的困苦,使生活过不下去”。农会小组长陈兴庠说:“谱成了鬼账簿,人也变成了活鬼”。该村虽是非灾区,群众生活仍然困苦,吃野草、摸螺丝,修谱当是造成困苦的原因之一。

三、小公产

义仓于满清时由吴姓七十余家出稻九十余石集份组成,原系慈善性质,现已不做救济事业,按份分稻。寺庙、会社、祭田、除出菩萨、赶庙会、烧香、点灯浪费外,亦大吃大喝,如有积余,买田放贷,租制租额与公堂同。原为大部轮种,因各不修整、垩肥,收获少,现多出租。因为田地较少,封建势力尚未全部掌握,一般的是由中贫户轮管(三年或六年),但地痞流氓即乘机操纵,从中牟利,如地痞吴良广经管吴德神等六个单位。总之,蒋匪在此时,小公产的收入除田赋、保甲费等非法勒索外,余多用于迷信和吃喝,对劳动农民生活资料问题根本不能解决。

四、反映

由于蒋匪帮二十余年的长期残酷统治,承继数千年来的封建势力,在群众思想意识上对宗法观念还想当的保守。通过该村各阶层小型座谈会,对处理公产从不同的阶级观点,表现如下不同的反映:地主陈国根说:“听从政府的命令”。也有说中贫农仍照原来耕种,不用分配,敷衍推托,基本上是仇视、反抗。因为中农占有一部分管理权,租种亩数亦较多,对土改政策,尚不了解,有些思想糊涂,从本身利益打算,虽对大公堂经理人的贪污浪费表示不满,但态度表现的不够热烈,如吴士清、陈兴耀说:“大公堂土改也需留有一部分做公用、义仓、会社等最好原封不动”。佃、中、贫雇农则坚决主张彻底分配,如吴良业说:“过去大先生霸占公堂,大吃大喝,贪污浪费,劳苦人名义上有一份,但什么好处也没有;小公堂也是吃喝;毛主席领导我们翻身,这会一点渣都不要留”。情绪愤慨,大都主张好田把苦人,坏田换地主,好田按人分配。村干除有如上的思想外,并对过去大公堂经理人抱有清算的要求。

(摘自“前进”杂志第十一期)

无锡县荡口镇义庄田调查

甲、荡口镇义庄田的一般情况

荡口区原有义庄六处:为华老义庄、华芬义庄、华永义庄、华襄义庄、徐义庄及殷义庄,惟殷义庄已于民国廿四年间分掉,故目前只有义庄五处。其中历史最悠久的是华老义庄,根据该庄建庄扁额所载,系在清乾隆甲午年时建立。嗣后各庄也陆续开始建立,时间最短的则为华襄义庄,系清光绪年间所建。

一、土地情况和租田关系

荡口镇共有土地一三O一O亩,而各义庄所占土地为九六九一·六亩,占当地总土地的百分之九三。此项义庄土地主要分布在荡口、甘露及其他各乡镇,梅村区和查桥区也有一部分,其中以华芬义庄所占土地为最多,计四二二三亩,占该镇义庄总田亩百分之四三·五七;最少为徐义庄,仅二九O亩,占百分之三弱。义庄土地极大部分是出租的,一般在百分之九O以上。如华老义庄占有土地三五九八·六七亩,除坟地屋基二O三·七五亩外,其余三三九四·九二亩全部出租,占该义庄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九四·三。义庄土地的来源主要是地主凑并起来的;有的从地租剥削中再添购一部分土地(如殷义庄);有的还依靠工商业上所赚来的添购(如华襄义庄)。义庄基本上是一种封建的宗族性组织,故封建性很深厚,管理义庄的一般都有财有势,如华义庄历代在无锡县称为一霸,过去无锡县内出任大小官员,需经该族有势者同意,如明之华太师,今之华泽之;此外殷义庄负责人殷国清,对农民压迫亦甚(战前),殷是大烟鬼,又是恶讼,每年收租租额比别的义庄要高五升至一斗,农民怕他告状,只得忍痛交足,如略有拖欠,只须殷写张条子给当差(殷和县里是通连一气的),就有坐牢的危险。

二、目前义庄的三种情况

1、华老义庄:较为单纯,既无私人田产混杂,也未转移到工商业上去,主要依靠义庄土地收取地租,办理祭祀及义学等族内一切事宜。这是可以代表大多数义庄性质的。如华永义庄、华襄义庄、徐义庄等均属这一类型。

2、华芬义庄:其关系较为复杂,不仅义庄土地和祠堂及私人田亩有些混杂,而且也兼营商业。如在战前经营的兴仁堆栈(在无锡西门),去年累进粮即是由该栈代交的。在土地方面是和华德本堂、华崇德堂有些混杂,不管堂或庄,主权系操纵在华泽之一人手里,外面人只知两堂一庄合有田七千多亩,但内部负责人说:“每年租米分开存放”,确实情形一时很难查明。

3、殷义庄:在民国廿四年间就已分掉,该庄原有田三二O亩,是按照老房辈份分的,如人口兴旺分支多,田亩分得就少,田亩好坏是拈阄决定,最多一家三O亩,少的十几亩。分的原因是穷户太多,义庄租米不够分配,在大多数人要分的情况下账房无法,就分掉了。庄也同样按房份分配。义庄的类型虽有几种,但其封建性,却是一致的。

三、义庄田开支情形

义庄田租米的支配,各庄虽略有不同,但主要用途不外是办义学,祭祀,救济本族的义米,以及其他善举等项。根据华芬义庄的调查,全庄四二二三亩土地中,留出分庄田一五二四亩,除供捐赋动支外,救济本族鳏寡孤独;另拨义学田五·七亩,办学校及补助贫苦子弟求学学费;又耕义田六二O亩,用于办理各种善举。固本堂田六五二亩,供本族贫苦的借贷之用;同善辅嫠田三八O亩,供本族无义庄田之鳏寡孤独户,代葬棺木;其余土地则均拨为祭田,供祭扫、修葺祠堂坟墓。义庄规定租米入仓后,除上列项目所规定的开支外,一律不准动支、借贷及经营其他事业,原则上是今年收齐今年用完。

乙、华老义庄典型调查

一、华老义庄的起源

清乾隆初年,地主华进思有收租田五OO亩,经过三O年的经营剥削,积有土地二二OO亩,在宋范仲淹的影响下,提出一三四O亩,建立义庄,即为华老义庄,原址在甘露镇东北二里之茅庄,后因庄房在农村不便,还至荡口镇。当时对一三四O亩土地的划分使用有如下规定:

1、赡族义田一OOO亩。

2、衅佃田一二O亩。

3、施衣埋柩田五O亩。

4、塾本义田一二O亩。

5、会课田五O亩。

后经几代之捐赠,至今已有土地三五九八·六七亩。该房后裔共有一六房,有新老宅之分,由于外房有田捐出,故外房子孙亦得享受义庄待遇,但义庄土地只许捐进,不许拿出或变卖。

二、经营办法和经营人数

庄内设有负责人及职员专司其职,如清时庄内设董事一人,司事二人,仆役数人,至民时已增至主管二人,内外账房六人,厨司一人,工人和看门四人,共十三人。主管人由二房互选,其余均为雇用,月薪最低五斗米,最高一石二斗。现在的负责人是华志道和华祖歧。

三、现有财产:

1、占有土地三五九八·六七亩,内出租土地三三九四·九二亩,占该庄全部土地百分之九四·三O。

2、所有土地中,属本族一六房产权的为二二O五·五亩,其余一三九三·一七亩,均为一六房与其他氏族捐助的祭田,共三四个单位,计外房二O个单位,本房一四个单位。最高单位为学田一二O亩,最低单位仅一·七亩。

3、共有庄房等房屋一二O间。

四、剥削关系和手段

从历史上来说,义庄对农民的压榨,一般都很厉害,无锡则以华老义庄为甚。一般地主及义庄每年开租时,都要先等华老义庄行动,以便效法。按华老义庄传载:“义田与寻常家产不同,家产只供一家之用,义田缺租其糟粮赡族则受影响,故每年租例限冬至结账完清,倘有顽佃强抗拖欠即送官严追……。”租额规定每亩田米一石,实收时稍有折扣,战前每亩收糙米六斗五升及麦二斗;战后收稻一二O斤(新义庄少收五升),水旱荒年略有折扣。历代曾有是项规定,即旱荒要华老义庄庄房门前河内石头人出现(最低地),水荒要陈大圩淹没(最高地)方可免租,但民国廿三年石头人未出现,而旱荒确甚严重,可是因有规定在前,除少数确实无法缴出外,一般均仍预先留好租米于限前缴纳。按民国三五年十月十八日,该庄收租布告内容是按期缴纳,过期多缴:

头限:开仓日——十一月初二日,平田、圩田每亩收净米五斗五升。

二限:十一月初三日——廿三日,平田、圩田每亩收净米六斗。

三限:十一月二十四日——十二月二十日,平田、圩每亩收净米六斗五升。

逾限期则照原额七斗五升。

过去收租时常与反动政府相勾结,利用账房狗腿子率领差人进行逼租。至解放前数年,逼租更进一步,由各人收租改为集体收租,所有地主阶级联合组织了收租办事处,聘请伪区乡镇长参加,联合当地驻军,进行武装逼租。逼不到时便下乡大肆捕人,每天有捕三四十人的,捕去的甚至被挨打,并扬言:“欠租者送去当壮丁”,故春冬两季,农民为了躲避交租,常发生越墙、过河、躲入麦田等情事,无时不提心吊胆。如荡口镇六保就如此,遇人即捕,如非佃户再行释放;欠租者被关禁庄房内,缴清释放。该镇农民称之为“老虎村”。

五、义庄田经费的使用情形

义庄田租米,主要使用于下列几方面:

1、大部用于本族一六房,补助本族内鳏寡孤独的生活粮者计三O人,每人每年三石六斗米,共一O八石;其余补助近房和远房的生活粮计二石四斗的八人,一石八斗的一二人,一石二斗的四OO人。连前总计六二八·八石米。

2、对本房子孙栽培;求学时代男孩供给学费,停学就业则供给铺盖钱,结婚时酌情贴补结婚费。

3、地方公益事业:有关本族桥梁、道路之修理。对地方性的桥、路则很吝啬,常津贴一小部份或不津贴。

4、慈善事业:在清时曾施棺施衣,每年冬季施棉衣一百件。并有义塚八·二二亩,给无地者殡葬,但仍须出一部分费用。根据该庄民国二十三年支出。列表比例如下:

项    目

支出数(米)

百分比

公益事业

128.10石

12.0%

慈善事业

9.9石

0.9%

地方教育

50.00石

4.7%

子孙学杂费

122.13石

11.0%

恤    佃

14.02石

1.3%

赡    米

628.80石

58.5%

杂 支 费

122.04石

11.6%

合     计

1074.99石

100%

六、义庄与族人之关系

1、过去依靠义庄补助而生活者,本房外房共达四五O人,远到苏常等地,每年凭票前来领取,即使家庭生活能维持,但只需有鳏寡孤独条件,即可获得优待(男孩成年后不给,寡妇照给)。又本房后裔如系贫苦户,而非鳏寡孤独者,可向义庄借兑,而是有借不还,特别是二流子、白面鬼等经常去强借说:“我亦是华家子孙,有权享受”。故在经济利益上,氏族内部经常发生矛盾,族中少数子弟,曾一度要求分拆义庄而未果。该庄后有新老宅之分,老宅较有势,新宅较弱,把持人均有钱有势,账目亦不公开,常贪污中饱,故分配赡养费时颇不公平,有面子就有办法,孺弱者则可欺。如本族华宗祐母亲说:“义庄像一只米窝,旁边小虫将米窝钻空了;或像个饭碗,碗边大家吃,碗中主管人吃!”选举主管人,亦是明里选,暗里通,事先勾结拉拢好,选举是官样文章,因有利可图,经营者,无有不发财。

2、氏族情况:华氏本族子孙十六房,分为老宅、新宅各八房,共四四户,一四三人。占有土地三二七·五亩,内出租二二四·三五亩,有房屋二二O间,参加农业劳动的二五人,经商的四人,执教的六人,任职工的三人,其他五人。读过小学的五O人,中学四一人,大学一三人,文盲一六人,(以上有的在继续求学,有的已就业)。在生活上,不务正业以借贷度日的,有华锡风等四户;依靠义庄供给其生活来源之一部或大部者,有华棠等一九户;完全不依靠义庄者一二户。子弟得到义庄供给学费者二九人。吸毒者一人。目前除原有职业之一二外,其余三二户中,因失业及义庄停止供给而生活困难者一四户,这些所谓困难户,其中有的本身是破落地主,如老宅八房寡妇三少奶,过去全部依赖义庄供给维持生活,自义庄停止供给后,依靠过去剥削所得之积蓄,及变卖物资以维持生活。

(摘自“苏南农村经济资料”六期)

松江专区的“脚色田”

“脚色田”,实际上就是“劳役地租”,以嘉定、宝山两县较为普遍,其他如松江等县亦有一部分。现主要根据嘉定调查材料及宝山部分情况,综合如下:

(一)嘉定“脚色田”以马陆、南翔、徐行和娄塘四个区较普遍,尤其是徐行区最多,据该区材料统计,全区出租田中,“脚色田”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只算佃户佃入部分)。泽塘乡俞家湾村统计,全村出租土地均系“脚色田”。该村占有四十亩以上土地的共有八户,每户都有“脚色田”出租,最多出租十五亩,有五个“乡邻”(即佃户)。在南翔区静安乡一户半地主式富农,出租三十亩,有十五个“乡邻”,自己经营土地五十亩,大部由种“脚色田”的佃户耕种。

(二)据宝山情况,出租“脚色田”的,一般是小地主与富农,大地主没有“脚色田”出租,中等地主出租“脚色田”也比较少。嘉定情况亦类似,不过有几个区地主出租“脚色田”的比例较大。据俞家湾的统计,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出租“脚色田”,占整个出租户的百分之九十。出租“脚色田”的往往自己不参加劳动,如俞家湾的俞某家中,七个人,土地六十亩,出租“脚色田”十亩半,三个佃户,自己家中有四个成年人,但参加劳动的只俞妻一人。

种“脚色田”的佃户,一般是贫农,稍有办法的农民是不种的。如佃户赵根宝,一家六口,只有“行头地”(连屋基在内)一亩六分,两个劳动力,一个是木匠,一个是裁缝,都找不到工作,闲在家里,不得已种“脚色田”一亩二分,这样仍然不能糊口,可是到农忙时,自己耕种的土地,往往不能及时耕作。

(三)租种“脚色田”既不缴“实物地租”,也不交“货币地租”,而是以力役作为地租。每亩“脚色田”的服役工数,各地不一,宝山县一般是二十工左右,多者三、四十工。嘉定县北部及东北部每亩出工较多,根据解放前一般统计如下:

马陆区:田每亩佃户出四五工,地每亩出四O工。

南翔区:田每亩佃户出四O工,地每亩出三五工

徐行区:田每亩佃户出四二工,地每亩出三八工

娄塘区:田每亩佃户出六O工,地每亩出四五工

个别的甚至七八十工。

解放后,特别是减租法令公布后,力役工数,一般都已减少,如马陆、南翔两区已减到每亩三十工,徐行区已减到二八工,娄塘区已减到三十二工,此项出工,一般为忙工。

出租“脚色田”时,确定每亩力役工数,同时又确定每个工的工资,一般都是力役,但佃户不能出工或业主对出工用不了时,即由佃户按工资数找给业主;或者业主多用工时,按工资找给佃户。工资数目一般较短工为低,根据四个区的统计如下:

区别

一般工资

脚色田工资

马陆区

四斤

四五OO元

四斤

四OOO元

南翔区

四斤

四五OO元

四斤

三五OO元

徐行区

三斤

三三OO元

一·五—二斤

娄塘区

三斤

三三OO元

一·五—二斤

在徐行区有一种制度,是每个“乡邻”种三亩半脚色田,就不需计算工数,只要地主家需要,佃户就要按时赶到,多做了也不找工资。其他各区,一般是有固定工数的,必需做满,否则佃户即要找钱给地主,但佃户多做了,地主又往往推到过年再算,不肯找钱。

在计工上,嘉定北部一般是插秧、挑河泥当变工,南部即不论干什么,无何区别。佃户到地主家做工时,由地主管饭。以上每亩脚色田出工的数量,主要是根据当地土地的多少来决定的。土地少的地方,出工即多,反之,土地多的地方,出工即少一些。

(四)“脚色田”的地租剥削率;在嘉定每亩田耕作,一年平均需要十七个工(稻麦十八工,棉二十工,麦豆十二工,平均十七工。)一般“脚色田”照每亩出工四十二个计算,这就是说,佃户租种一亩田,要替地主无偿地耕种两亩半田。如果折成“实物地租”来看;“脚色田”每亩出四十二工,按每工三斤半米计算,合计一百四十七斤米,折稻二担,超过一般定租额半倍到一倍。另一种计算法,一亩田收入麦一五O斤,稻四百五十斤,小麦收入与种子肥料等相抵,可得纯收入白米二石五斗,佃户种一亩“脚色田”,加上给地主种的二亩半,合计三亩半,可收入八石七斗五升,二亩半的收入全是地主的,共是六石二斗五升米,则三亩半田每亩的租额合一石七斗八升多米,占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五左右。

嘉定一般的定租额是六斗到八斗米,最多一石米,所以“脚色田”的租额比定租额占总收入要超过一倍到两倍,即使常年产量按四百斤计算,也一般超过一倍。

(五)此外,种“脚色田”的佃户自己没有自由,农忙时,如雨后托花(即锄草),必须先到地主家去。眼看自己租种的田中棉花,被草淹没,没得办法。到地主家干活,一般都是重活,如耕田、插秧、种麦、盪稻、拔草、托花、割稻、割麦、挑河泥等。同时,地主家一般有人监督,赶早带晚,而且一般工具都要自带。

“脚色田”中不少为“出头田”,一亩田只有七八分。另外,有些出租户往往每年把出租的“脚色田”抽调一次,即秋后把他自己种棉的田给佃户种麦,而抽回稻田,第二年自己种稻,因稻田施肥多,棉田不大施肥的。

(摘自“苏南农村经济研究资料”四期)

租栈——血腥的收租机器

                         陶冶成、杨乐水、梅汝愷

一、租栈和田业公会

“租栈”,是吴县地主普遍用以收租的一种机构和工具,也就是封建地主阶级勾结反动政权压迫剥削农民的机构和工具。

在前清同治二年时代,因为清朝官府要征收大批的军费、政费,苏州的一些大地主就请求创设“收租局”,言明收租事务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在租款的项下,可以抽出一定的数字贴补官用,因此,清朝官厅同意了这个办法,并且指派了官吏专门主持“收租局”掌握收租事务。此后,“收租局”取消改成为“栈租”,“栈租”表面上是地主阶级自己组织的收租机构,可是在实质上,它仍然是与反动政权分不开的。这里,我们且随便的找出光福一带地方的例子来看看。民国初年时光福一带的租栈里一般雇用有四种人。一是“账房”,二是结算账目的“助理员”,三是收租的“催甲”,四是抓人的“差役”,差役过去原是由官厅委派,后来改由地主自己出钱雇用。其中以账房为首领,直接受命于地主策划租栈的收租事务。

租栈在政权的允许下,可以自设“监牢”,农民人称为“人房”,地主有权拘捕欠租的农民,也有权把欠租的农民扣押进人房,农民俗称这种“扣押”叫“吃租米”。另外,地主还有权私设公堂,置办刑具,拷打勒逼农民。像地主申子珮家,到目前还存留有十五斤至六十斤的各种洋枷、脚镣、手铐,还有一种木制的囚笼,欠租的农民,常常被放置在囚笼里,摆在地主或租栈大门的两旁示众。地主蒋中孚家,则流行着“抛笆斗”,就是将欠租的农民,装置在两爿相合的笆斗里,用绳捆好在地下滚,据说滚了三次,被滚的人,不是身死就要受重伤。地主汪秋生家,还有一种叫做“三比”的酷刑,所谓“三比”,是三天一小比,五天一大比,七天一血比,三比共十五天。比法是把欠租的农民,安置跑在一种特制的木架上,掀翻屁股用鞭子猛力抽打,打到见红见血才叫“血比”。受过血比的人,在光福一带,说来很不少,在下水车的有韩老太,迂里村有周阿三,前西峰有朱青甫,枫滨有金阿伯等人。在这段时间内,地主们就像“土皇帝”,凭着政权的支持,利用租栈来统治剥削地方上的农民。

到了一九二O年以后,吴县的地主阶级与反动政府的关系又深了一层。住在苏州城内的一些大地主沈挹之、申子峨等人,在那时发起组织了所谓“田业公会”,“田业公会”是地主阶级自己的集体组织,各地的地主参加“公会”的大约有一千多家,拥有田亩总数大致达五六十万亩。

田业公会在一开始,就喊出了“粮从租出”的口号,就是说:粮是从地租里抽出来的,如果官厅不帮助地主收租,地主就不能对官厅纳粮。“粮”、“租”都需要从农民头上去取,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官厅与地主结合起来统一向农民征取。另外,地主们也竭力伺奉官厅,“田业公会”每年都送若干钱给县衙门,所以“田业公会”的权柄很大,举凡钱粮成色的拟订,灾荒的观察,收租的方法,追租的办法,收租的日期与租米的折价等,都由“田业公会”一手包办。“田业公会”底下,在各区乡还设有专门的负责人,在光福一带负责的则是申子峨的胞弟申子佩。

在苏州城里,反动的“县衙门”与“田业公会”也就共同的组织了“追租处”,在各区乡,由伪区乡公所配合警察、保安队的武装机构,与地方上的当权派地主共同组织了“追租分处”,光福一带还设立“租赋并征处”。由此,地主对农民进行收租,完全获得了反动政权的配合,特别是有了反动武装的支持。这时,在租栈方面,各个租栈大体上还保持原有的人事制度与组织形式。各租栈还照常设立“人房”,所不同的,就是地主对农民逼租的手段,不仅使用原有的差人与地保,同时还运用伪警察与保安队,缴不出租米的农民,不仅要关进人房去“吃租米”,还要被解进伪县衙门坐牢。

二、租栈制造的惨剧

按光福一带地主的“栈上田”,每亩的常年产量是糙米一石八斗至两石,可是租额却大得惊人。最普通的正租额每亩是一石O八升,还要加上催甲的出差费,租米“折价”的额外剥削。所谓“折价”,就是农民缴纳租米时,必须要缴纳货币,每石米的价格由租栈或“田业公会”片面决定,一石米往往超过市价很多。这样一算,每亩田的租米差不多要缴到一石一斗至一石二斗。另外,要是农民因欠租米而被捉进“人房”或坐“牢间”的时候,化费就更大了。他必须还要贴出差役的小账,警察或保安队的出差费。另外,又要人房钱、稻草钱、送饭钱、开锁钱以及监牢里的看守钱等等。农民常常负担不起这笔种重租米以及额外剥削,因此而产生了一连串的悲剧。

永安乡的王虎根,租种申子珮十亩破租田,田漏水种不好,租米每亩却要一石二,他父亲年年进牢监“吃租米”,在一九三二年关了有两个多月,结果是卖尽了自己的十亩田面才把人赎回来。又如戴三春,从二十五岁起,就连续地被地主拘捕过廿年,一直到四十四岁,在一九三一年才借债赎回来,回来以后,便抑郁生病死了。建新乡的卢火金种冯思树栈上田,因为缴不起租米,在一九三五年冬天被关进苏州的监牢里有六个月,其中因为少吃少喝就磨折死了。又像迂里村戴木虎,因连年受拘押以至倾家荡产。葛舍周更元关在人房里生了病,女人没法卖掉了自家两间房屋,押去三亩田,等到赎回了人,女人已因此气死了,还有谢湾村沈荣福父亲,被地主府怡成关在苏州牢房里足足四年,还有……这些事真是说也说不尽。

此外根据光福区三个乡的调查(全区共十三个乡镇),从一九二O年以后的十七年中,被地主逼死的农民竟达十四名。例如永安乡虎山陆阿龙,种地主申子珮三亩田。一九三五年儿子死去,因为缺乏劳动力,田种不好,第二年交不出租,就被押进光福人房里去“吃粗米”,后来家中没钱赎,又被押解到苏州。地主看他穷得连饭钱都付不起,就饿他个七天,最后用石灰呛死他,把尸首抛弃在垃圾堆里。其余像下水车王老太在一九二五年,山前头村马金虎在一九二八年,花家桥沈和尚在一九三一年,山墩王金大在一九二九年,建新乡翁才丰在一九二五年,长堤乡柴木泉在一九三O年,这些农民都先后因欠了租栈里的租米,被押进人房、牢狱,受种种鞭打毒害,受饥受冻,缺盐缺水,受磨折而死的。这一笔地主阶级欠下来的鲜淋淋血债,农民是永远记在心里的。

三、封建势力和帝国主义的勾结

民国廿七年,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日寇占领了光福镇,租栈又和帝国主义无耻地勾串起来,依然穷凶极恶地剥削压迫农民。那时,乡下游击队很活跃,大部分在乡地主都逃入了市镇。某些地主在苏州城投降了日寇。参加了汉奸维持会,如光福地主申子珮、汪秋生都是。

光福地主在那时为了更有效的对农民进行收租,便以大地主凌养如为首勾结了日寇,将“租栈”组织改成为“公栈”。所谓“公栈”,就是把各个单位租栈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更大的机构,“公栈”拥有田地两万多亩,公栈设在铜观音寺。

农民在遭受日寇的多次劫掠之余,又受到了地主与日寇相勾结的公栈的压迫,农民反抗的情绪就特别高涨起来。公栈在开仓以后,照例又逮捕了大批的农民押进人房,如葛舍一个自然村中共廿七户人家,被捉去的有廿八人。农民恨极了,永安乡的农民就首先起来,集合了其他地方的农民有千把人,冲进铜观音寺,打毁了公栈,焚毁了整屋的租册,救出了被拘捕的农民。这一次农民是胜利了。可是第二年,苏州城内“田业公会”的业务恢复了,光福一带地主的公栈力量也加强。公栈主任改由以“包开打”闻名的汪秋生继任。汪在那时参加了日寇所组织的“大民会”,与日寇的关系更为密切。他首先对去年暴动的农民进行血腥的镇压,带领了日寇的特务组织“宣抚班”班长吉泉,翻译方观生以及一些日伪军队,下乡逮捕了农民崔虎林、尤小弟,说他们违法抢租,在苏州城内用刺刀处了死刑,并将“工作不力”的催甲舒洪德,加以“包庇农民”的罪名关死在苏州监牢里。

公栈进一步的笼络了日伪军头子,催租收租便全部由伪警察、伪绥靖队、伪保安队负责。笼络的办法是这样:请好这些汉奸武装里的高级人员,像队长,等可以在租款中抽出一定的成数作为报酬,部下没有报酬,但允许下乡抢掠。因此,每逢下乡时,大批的汉奸武装时常包围了成村成乡,不分男女老幼见人捉人作为人质,并且抢劫虏掠什么都来。捉去的农民,送进了苏州城,而后要农民拿出一倍、两倍甚至三倍、四倍的租米去赎。

农民“吃租米”“吃官司”,倾家荡产的事逐日多起来。据统计,在那时单建新乡一个乡受拘捕的农民即达二一二户,永安乡虎山村九十户中有十四户受过拘押,山前头村一个村有二十三人,迂里村共二一六户,坐监牢的即有一O八户。又如安溪潘丽泉,被汪秋生前后捉过四次,在一九四四年被押了半年以后,浑身生病发肿,等到家里借钱赎回的时候,人已死了。这些数字与例子,只是在两三个乡中收集的材料,但这受难农民中一小部分的事例,也就可说明公栈的残暴了。

四、请想想为什么要土改吧!

抗日胜利以后,无耻的国民党反动政府喊出了“免粮不免租”,所谓“免粮不免租”,就是地主对政府的钱粮可以豁免,农民对地主的租米却必须照缴。过去的伪警察、伪侦缉队、伪保安队也都摇身一变成为国民党的地方武装,继续为公栈服务。抗日胜利的第一年,在公栈、政权与武装的威逼、抓押之下,百分之百的农民,都只得照缴租米。其中有些人拿卖田拆屋的钱,也只得去照缴。那时农村中非常流行着一句话说:“免粮弗免租,公栈凶如虎,文官似强盗,武官赛阎罗”。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想见的。

由此可以明了,为什么农民要求土地改革那么迫切,为什么土地改革获得广大人民的拥护的道理了。

(一九五O年十月十一日“苏南日报”)

国民党反动政府的苛捐杂税

一、武进梅港乡二保

项  目

雇  农

贫 农

中农

地主富农及其他

负担户

户  数

2

38

73

11

人  口

5

175

317

67

田  亩

1.58

146.64

450.667

268.28

苛捐名称

看夜石费

0.08石

0.65石

1.87石

0.28石

自卫捐

0.93

2.13

0.27

鞋子费

0.35

0.68

0.18

棉衣费

0.31

0.81

0.19

猪肉捐

0.008

0.26

0.714

0.275

电杆捐

0.04

0.28

1.544

0.72

开河费

0.01

0.26

0.585

0.135

按田壮丁捐

0.12

7.862

25.884

9.396

按丁壮丁捐

1.6

12.9

27.65

3.15

军草折米

0.06

1.6

5.749

3.372

合计

1.918

25.402

67.796

17.948

平均每人负担

0.3866

0.1451

0.2139

0.2682

每亩负担平均

1.214

0.1732

0.1504

0.0669

各阶层负担%

1.69%

22.5%

59.94%

15.87%

说明:

①该保苛杂负担,一般以自由(包括自耕田与出租田)摊派计算,惟壮丁捐,有适龄壮丁特别捐。

②负担最不平衡的,是适龄壮丁捐,据二十一人壮丁捐统计:

最高大米:

中农:九·二石   贫农:二·八石 雇农:一·六石(只有一户)

最低大米:

中农:O·五石   贫农:O·三石  

一般大米:中农:二石     贫农:一石

③田赋负担未统计在表内。此保田赋在粮串上只写稻子三十二斤半一亩,而实收四十斤,多收七斤半的说法:A、蚀耗费,说是稻子不好,轧米要蚀耗。B、乡保长办公费。C、收粮的与送粮的车船费。

④一般负担比较:去年(一九四八)收积量因白莠而减少正常收积量的四分之一,故一般每亩大米一·五石,小麦八斗(折合大米约O·五六石),人工种子肥料等资本不除,每亩总收入折合大米二·O六石。各阶层负担以田赋(四十斤稻折合大米一斗七升)加苛杂计算,则雇农每亩负担占每亩总收入的67.18%,贫农为16.66%,中农为15.53%,地富为11.1%。

二、吴县斜塘镇三六两保

1、田赋负担:

一九四六年——每亩最高额稻子二十六斤。

一九四七年——每亩最高额稻子二十八斤。

一九四八年——每亩最高额稻子四十八斤。

以上为解放战争期间,抗日时期未列。

2、各种捐税:

一九四八年:

壮丁负担——全年三次,摊壮丁六人,计大米一二O石(这是最高额)。

苏锡公路费——全年一次,大米七斗。

电杆公费——全年一次,大米一石。

慰劳布鞋——一百多双,大米十石。

自卫自治费——全年一次,大米一石。

乡镇经常费——全年六次,二月征收一次,每亩平均收大米六升。

冬防粥衣弹药费——全年一次,大米八石。

临时军草费——全年一次,草六百斤。

保丁饷费——自八月至十二月,共收大米七石。

保干事饷——自八月至十二月,共收大米九石。

保队附饷——自八月至十二月,共收大米五石,另外尚有津贴费,七个人共计大米五石。

难民费——每月三斗,五个月共大米一石五斗。

船捐——全年收船牌捐一次,计大米一斗。

一九四九年:

壮丁捐——一次,每保约一个半至二个计算,每个壮丁计大米二十石,解放前共捐米三十石。

乡镇经常费——每二月征收一次,每次一升,共收二次,计大米二升。

保丁饷——解放前共计捐大米一石四斗。

保干事饷——解放前共计捐大米一石八斗。

保队附饷——解放前共计捐大米一石。

难民费——解放前每月捐大米三斗。

船捐——大船每年捐一斗,小船每年捐五升。

最后关于借贷问题:农村中农民相互借贷是有的,但不多,数量亦很少,利息每石米每年加利三、四斗,如向附近集镇粮行借米,利息较高,一石米每年利息有八斗至一石的。

(摘自“苏南农村经济研究资料”二、三两期)

劳动模范刘天有控诉地主阶级罪恶

                                  史成仁、中奇笔记

以下是江宁一等劳动模范刘天有在镇江参加土改学习时,联系回忆到过去三十几年来受地主残酷剥削的痛苦情形,于小组会上作的典型报告。                                            笔者注

我家原在安徽定远县。提起那段历史令人辛酸掉泪。我爹老弟兄五个,种的全是地主的地。从我三岁那年,逢上个大荒年,地里颗粒不收,欠了地主三石租子。就是这三石租子把我全家逼垮了。第二年还不起加了一倍成六石,第三年田里还没有收,欠租又翻了一倍。就这样年年往上加,第八个年头,总计已欠了二百多石租。这时心黑的地主再不饶我们的命了,先摘了田,又扣了押板,全年收成不够还硬逼我爹倾家荡产算给他,不够的数目又把七岁的妹子抵给他。家里的人口不能等饿死,老弟兄五个只好分头谋生,各奔东西。

我那时只有十一岁,两个妹子一个抵了债,还有一个五岁的小妹子,因为家里没得吃,只好送把另一家地主做童养媳(实际上就是个丫头),虐待、毒打,经常不给她饭吃,要她出来要饭;严寒的冬天也不给被盖,一双小脚没鞋穿冻得全烂了。有一次她偷偷跑回来抱住我妈放声大哭,苦苦哀求说:“妈,我宁可跟你去要饭,再也不回他家去了”。我妈看到心里这块肉受到如此折磨,也痛哭失声,托人去讲情想要回来,谁知那万恶的地主却要我们把一切费用算给他,才准妹子回来。穷人那里有这笔钱?我妈没法只好狠着心肠把妹子又送了回去。过不多久,她就被折磨死了。爹妈去收尸也不准,两个老人家捶胸顿足大哭说:“都是我们父母不该,要不是那个千刀万剐的地主害咱冲了家,我们怎会受这种罪?有钱人的儿女就该吃好穿暖?穷人的儿女就该挨打受饿?老天,老天,这是什么世道?”

民国廿一年,老家实在没法混了,我只有背着一捆破棉絮要饭来江南,找我叔叔(他当时在帮工)求生活。经叔叔介绍,替地主易炳森(伪乡长,绰号虎头猫子)放牛。我二十多来年的帮工日子就从这里开始。

腊月里,爹妈也背着一捆烂棉絮由老家沿途讨饭到江南来了。老大年纪未曾出过门,走到南京下关已经是半夜,天气冷肚子饿,想在马路边露宿一夜第二天再走,然而如虎似狼的伪警察拳打脚踢的赶走了他们。没办法,只有拖着疲累的身子走出中华门。一路上跌跌撞撞往黄泥塘行来。老人家边走边发恨:“该剐的地主不是你强逼租子害我们冲了家,那里会受这些苦?”心里一恨,脚下就乱了步,夜深看不见路,走到夏村,我妈一不留意掉在一个半人深的大粪坑里,爹爹好容易才把她拉起来,找了一个破墙角里替她洗干净。穷人那有衣服换,我爹只好拿下自己身上的破棉袄披在妈身上。腊月里寒霜冷风阵阵的刺在老人家身上,浑身抖索,从此就得了不起之症。

第二天二个人到了黄泥塘。这天巧逢地主易炳森的儿子做喜事,叔叔来叫我去看爹妈,易炳森非但不准,还责骂说:“是你家的事要紧,还是我儿子的喜事重要?你不能去。”我只好忍住气。第三天晚上才偷偷出去会见久别重逢的两个老人家。当时我爹病已重了,不能讲话,两个眼睛盯着我掉泪,嘴巴一动一动的说不出来,我和妈都伤心的哭起来。妈说:“穷人就该死,一年四季苦,得不到一点好处。我们家要不让地主逼租搞垮了,你爹那会得上这个病?”穷人生病没钱医,就在第五天夜里,爹就和我们分手了。死了棺材钱都没有,我挨家叩头才求得了一口薄皮材葬下爹。

妈没处栖身,只好苦苦哀求易炳森,好话说了不知多少,方才准许住在牛房里。她老人家接连遭了这些悲惨事故,经常痛哭伤心,一双眼睛每到黄昏就看不清楚了。

我在地主家放牛,当时才十三岁就要下田车水做笨重生活,混到一升米给我妈合上野菜要吃十几天。母子两人慢慢苦,好容易才养了一头四五十斤重的小猪。但是,不久小猪因吃了一家姓刘的田里的菜,被他们看见一锄头打死,还威胁说:“江北佬,打死你的猪看你敢怎么样?”人地生疏,有冤没处伸,我们只好忍住气算了。就这样我妈被气出病来;一连两个月,我看见了心里只发酸,心想“他老人家一天福未享过,吃了这么大的苦,一件棉袄穿了二十多年,一年到头忙,为什么还这样穷?”感到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向地主陈益寿(伪东山镇镇长)租了二亩五分荒地,自己没农具,便白天帮人,晚上带着做。

穷人有了田种,巴不得一年好一年,所以八十斤一亩稻的租,也承认了,心想:虽是无人肯种的荒田,租子大,只要自己多劳动、多施肥,慢慢的总会多收稻有余粮的,苦呀苦的,起早带黑,白天帮工,晚上回来又做到夜深,想尽一切办法使田不漏水。眼看着田肥了,种的东西快要收上来,这时地主陈益寿眼却红了,找我说:“老刘,我的田不错呀,你今年收成好,我要加租。”我哀求他缓一年再加,他把眼睛一鼓说:“不加不行,否则要拔田。”我妈本想不种他的了,可是又喜爱这块荒田,自己化了很大的心血才开出来,不能白白丢掉,只好忍气吞声答应他加到一百斤一亩。

因为我们工本化得多,想多收稻,使生活喘喘气,到了秋天田里已一片绿油油的,稻颗乌黑,比那家的田也种得好。老人家心里高兴地说:“天有,你看还是多苦多劳动的好,我们今年就有余剩了。”可是,陈益寿这个吃人不眨眼的地主又来了坏点子,他说:“田要收回自己种了,租给老刘种我化不来,田肥出得多,租子太小,不然就得加租子。”穷人听说要摘田,就好比晴天的霹雷,好歹只有承认他加租,于是,每亩又加了二十斤。第二年逼着再加二十斤。去年黄泥塘闹水灾,全村淹田六百亩,田里收成不好,租子改成分收。二亩五分田总共打了四百斤稻,按对分算,他得二百斤,可是这个心狠老蠢虫,又不承认对分收,硬要按原来一百四十斤一亩计算,二亩半田要上三百五十斤租,讲来讲去三百斤才解决。自己剩下的一百斤,仔细算来连本都不够。

因为地主这样剥削我们,再多劳动多吃苦,生活仍没法搞好,还是空忙一场。几个小孩子连衣服都没有穿,解放前,我妈在山上砍柴,拾到一件小孩子衣服,陈益寿看到了说我们是偷的,抓住要往伪政府送,并要赶我们全家走。后来化了不少钱,说了多少好话,才算作罢。

同志们,这只是我受的一些苦;你们看看吧!现在还有千千万万的劳动人民也正同我一样,今天共产党、人民政府来领导我们,我们农民要好好的团结起来,做好土改工作,消减封建剥削制度,才能过安逸日子。

(一九五O年八月廿六日“苏南日报”)

地主逼租好比恶虎

                                       宋汉飞、钱惕明

无锡下甸乡大同村农民奚金福,是这次出席梅村区二届农代会的代表。他今年五十多岁,一家老小六口,原来有灰肥田六亩,可是现在只剩三亩了,问起原因,他就会悲愤地诉说地主薛念恩堂和沈暮春的剥削罪恶来……

无锡大地主薛念恩堂是无锡地主收租最毒辣中的一家,过去勾结反动政府,私设刑具,无人性的逼农民缴租,刑具共有三种:一种是抛芭斗:用贮粮食的芭斗二只,将欠租或短租的农民,捆绑放入,合在里面,用绳索紧紧缚牢,在地上抛来抛去,据说,抛了三次以上,受刑的人就会支持不下而死。二、吃毛竹筷:将农民的两手紧缚(或紧缚五指)用筷子硬塞进两手的隙缝中,由一只到两只、三只……,直到受刑的人面色惨白,鲜血淋漓为止。三、坐冷方砖:在冬天,逼令欠租农民将裤子脱掉剩一条短裤,两手反缚在柱上,坐在冷方砖上,冷气直往肚里钻,站又站不起,动又动不得,待方砖坐热了,再换一块,直到你答应缴出租米为止。

奚金福是经受过这刑罚的,他种薛家一亩五分田,在民国廿五年,要缴一石六斗米租,金福实在缴不起,薛家就派人把金福抓到仓厅,预备用“抛芭斗”的刑罚逼租,金福连忙恳求免刑,就改用“吃毛竹筷”的刑具,筷子刚插下去,就疼痛不已。那时金福的哥哥已托人来说情,就将麻绳松下,改坐冷方砖。薛家的狗腿子黄账房,还狐假虎威的大骂金福:“穷人是黑心,你田中不出稻的吗,你不缴租,就要以罢租论罪”。金福的父亲,不忍坐视儿子受苦,忍痛将祖遗的一亩五分灰肥田卖掉,把金福赎回。奚金福说:“当时他们(指地主)有财有势,再反抗就要请你吃官司”。朴实善良的农民,就是这样在封建地主残酷的剥削与压迫下,渡过了漫长的辛酸岁月!

奚金福在薛家受辱时,曾看到一个老年农民被逼死在那里。他说:“我亲眼看见一个年约五十多岁的农民躺在地上。后来听人说,那老头子是北门乡下人,种薛家二亩田,欠了租就被抓来,关在浴间内,夜间天气冷,老头子衣服穿得少,冻得熬不住了,想想气愤,就撞死在浴间。后来薛家只用二亩田就算了事,死者家属也不敢不答应”。过去农民的生命,在封建地主的眼里就这样不值一钱的。

接着,奚金福又诉说,他母亲被地主沈暮春逼死的事情,他悲愤极了。

他种沈暮春一亩五分三厘租田,抗战前有一年,要缴租一石七斗七升,沈家的租米,与别家不同,要折成现金交的,一般是法币八元一石,而沈家却要九元一石。那年金福家养蚕收获很好,经济稍微宽裕一点,也就没有计较把租子交了。金福娘出世后第一次过到好日子,迷信是“财神”照顾他的,就买了一只鸭和猪肉等,祭“路头财神”,并请亲戚到家吃酒,热闹热闹。

那晓得刁滑的地主沈暮春平常除了用大秤大斗收租外,还时常在茶馆店里探听谁家佃户生活过得好些,就要想尽种种办法编造出种种理由,额外剥削农民来满足他的欲望。当沈暮春晓得金福家养蚕赚了些钱就派人把金福娘找来,对她大声呵叱说:“你哩吃鸭吃肉日子过得很开心,就不晓得交租了吗?”金福娘莫名其妙。沈暮春就将旧账簿一翻,算盘一打,一直算到前清光绪年份,竟说还欠租十二石一斗,金福娘急得目瞪口呆,怨恨自己不认字,不晓得究竟欠没有欠,只得跪下连连磕头恳求说:“先生,我没有欠啊!勿要弄错了。”沈暮春把台子一拍,威胁金福娘假使不还清,就要退佃,金福娘为了要顾以后生活,没办法只得答应。并请图正周阿发说情,暂缴四十元(作四石米)其余逐年缴还。金福娘临回家时,还被辱骂了一顿,一到家中,就嚎啕大哭,想想穷人与地主一样是个人,为什么穷人要被地主无理欺负、压迫!她倒在地上晕过三次,她想起“欠你铜钱千万,勿要管我吃饭”的俗语,而地主因见她家生活过得好一些了,还要无理压迫欺负。赵想越气愤,当天就病倒,没多少时就死了,奚金福到现在一直没有忘记这仇恨。

金福娘死了以后,葬殓费没有着落,金福没法,只得卖给地主一亩半田,办理丧事。这样,奚金福就只剩三亩多了。

(一九五O年一月五日“苏南日报”)

高租重利逼得我家破人亡

——农民代表陆云祥诉苦记

                                           佩联

我是枫桥区长桥乡人,今年廿三岁,可是我现在没有了家,家,在从前有十个人,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了。家,被地主阶级剥削光了。

从前,我爷种了苏州一个吴姓大地主的四亩租田,一亩田要八斗租米。地少人多,缴了租米便呒没饭吃,年年寅吃卯粮,年年落空。家里生活只有爷跟大阿哥做做,我娘帮人家做娘姨,带着一岁的弟弟去混口饭吃,做工没有工钱,这样一共做了十二年。欠下来的租米一年一年越积越多,越多越还不起,就在我四岁的辰光,已经欠了地主七石米,催子、警察一经到我家里来讨,爷常常逃,阿哥带了我也常常躲到船棚里或者是茭白田里,夜里冷得要命,也不敢哭。终于有一次我爷被催子和黄狗抓去关在苏州城监牢里,天冷牢里没吃没盖,关了一年半,爷生病了,经造(地方上收租、收赋的经手人)怕我爷死,假装好人对我爷说:“老板不能白捉你这个人,以后只要你答应每亩田租米加到一石二就放你出门。”我爷只好答应,但租米还是缴不出,第二次又关了一个半月,身体更加坏,“经造”便又想出了一个毒办法,他对我的爷说:“老陆,坐在牢里不是生意经,我替你想个办法,替你借七石米,利息是粒六头(一石还一石六斗),租米一还清,你就可以出牢啦!”我爷心里想:“勿答应永远勿得出来,只好火烧眉毛顾眼前。”就一口答应了,把七石米借来还了地主的租。一年之后,本利一算要还十八石米。有啥办法还得起呢?只好把四亩田给“经造”卖掉还不够,经造对我的爷说:“你家小囡这样多,又不能做生活,卖掉几个又好还债,落得一身轻。”我爷心里想:穷人该倒霉,有冤无处伸!船走到了头了,没办法只好硬着心肠把第二、第三两个阿姐卖了一石二斗米,给人家做童养媳妇。在卖的辰光,两个阿姐不肯走,死命的拖住爷的破衣裳哭,爷咬紧牙关对阿姐说:“我养不起你们,家里房子困没住,吃也呒不,着也呒不,到别人家去,总比家里日脚好些,你们乖乖的去吧!”结果是硬送去格,娘在外头,听到家里卖田卖女儿,跑回来同我的爷吵,爷本来心里很难受,经娘这么一吵,心里更苦了,就动手打娘,娘一气跳了河,亏得隔壁邻舍救出来。可是,卖的米还不够还租米,“经造”恶狠狠的天天来催,逼得爷只好又忍痛卖掉了我,两石米卖给一个苏北人名叫张仁富(铜匠),拿这笔钱去还了租。还租以后,家里一粒米也没有,好几天呒不吃,又把我四岁的弟弟卖掉,卖了一石米,暂时渡几天日脚,一石米吃光了,爷就领着十岁的阿哥出去讨饭,不巧,家里的两间破草房,又给大风大雨吹倒了,一家没吃住,宿到人家的水车棚里。这个辰光,是一九三七年,正是东洋兵来,国民党军队朝后退的时候,国民党军队捉我爷去摇船,爷有病挨饿没力气,国民党匪军说是耽误了他的逃命,一气便把爷推下河,一枪打死了。

那时我九岁,东洋兵打来了,天天丢炸弹,张仁富的女人领我逃到江北,江北兵荒马乱也实在苦,天天吃高粱和麸皮,登了三年,以后实在没吃,又回到苏州,就在苏州把我撇开了。我一个人,肚子饿了,就在苏州城里讨饭,夜里困在露天巷口,一直过了七天,才在街上碰到我的娘。娘几年没有看到我了,一把抱住我连哭也哭勿出,回去反哭了好几天。娘也养不活我,叫我帮人家放牛,混口饭吃吃,一共放了六年。到我十六岁,力膊硬了,就又给尹西乡吴根火家里当小长工,他是佃中农,受地主苦同我家是一模一样,也欠地主租米,缴不起租米,吴根火常常逃走,叫我看屋里,地主派“黄狗”下来收租,找不到他,黄狗就把我捉了去,第一次我跳河逃走了,第二次又被黄狗捉去,拿我狠狠地打了一顿,打得我爬也爬不起,吴根火家里东西被黄狗抢光了,这辰光,我这个小长工也就做不了成了。

十九岁,我又到长桥乡胡肇基家去做长工,胡肇基是一个伪参议员,在地方上当过伪自卫队中队长、伪乡长。是一个封建头子,过去弄杀人命,强奸女人,联络东洋兵,胡作非为,地方上人个个对他恨。我就碰着这样的一个“好东家”!

在他家四年,衣裳没有做一套,剃头钱也没有拿到一个。可是胡肇基每日出去有事,总要我摇船送他出门,早上出去摇船,早饭常吃不到,弄得不巧连中饭也吃不着,胡的老婆还要讲:“饭呒不哉,要不要我烧几升米给你吃?要不要买点肉当老爷来看待你。”一次,我拔了半天草,下半天偷着出去息息,转来时被胡肇基用棒打,棒打断了,打得我青一块、紫一块,皮破肉烂,我也不敢哼一哼。六月天夜里看牛,没有帐子,夜里蚊虫像把糠,咬得人要死,向他讨一顶帐子,还要骂:“你个娘,外头叫化子呒不帐子也活下去,你看看牛就会被蚊子咬杀?”有一年,年夜里,我生病躺在床上爬勿起,他就骂:“你娘,你把我气煞哉!别人过年蒸糕高高兴兴,你倒困得床上爬不出来,我恨起来要用刀劈杀你,弄杀你个把想来也呒没关系。”我一吓,拖着病起来帮着烧火蒸糕,蒸好糕,杀猪杀羊,样样弄好了他就把我歇了工。

我家十口人就这样被地主弄得东流西散,还有什么说的呢?

幸好解放军过了江,我们有了人民救星共产党,把我们农民兄弟从水里火里救出来,我陆云祥才算出了头,伸直了腰,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一开始做了村长,六月里成立乡农协会,因为我工作好,地方上人又选我为乡农会主任,在治螟运动中,又选我为治螟模范,我真是翻身了。这一晌,我常常想,要是没有共产党,我还是怎样呢?我还是要受地主欺,想到这里,我的工作就格外加紧,学习也认真,目前我识了有千把个子,乡里的人都说我是个出色的干部,这次乡里人又选我当代表开大会,讨论土地改革。我要高兴的说:“今朝是我伲农民翻身的辰光,土地改革是一椿大事体,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把农会搅得更好,大家团结在一起,完成土地改革,打倒地主阶级,彻底消减封建剥削,挖掉使我们农民穷了几百、几千年的苦根。”

(一九五O年十月十日“苏南日报”)

高利贷逼死俞天福

                                             潘学斌

在一九二五年的农历三月初九,无锡新渎乡旸庄上的农民俞天福,被大地主钱汉钧(有田六百余亩、楼平房三十间)活生生的逼死了!

一九二三年,那年年成不好,俞天福穷困得连年也过不去,就以自种田六亩四分活卖给地主钱汉钧,借到七十块钱,每年每亩除了八斗米租米外,还要利息。这样拖了一年,俞天福愈弄愈不行了,第二年又想向钱汉钧借五十块钱,人家都知道钱汉钧的钱不好借,借不得,但在饥寒交迫下的农民又怎么办呢?天福和钱汉钧说:“请胖先生(钱汉钧的绰号)看在那六亩四分的田单上,再借五十块钱。”钱汉钧一想机会来了,就使出狠心,叫账房把借钱笔据写成绝卖笔据,让俞天福画押,可怜俞天福一字不识,就这样糊糊涂涂上了地主的当。

就在那一年的三月初七,钱汉钧带了账房、狗腿子、差人、粮书,到俞天福家去“踏田”(即收回土地)说:“这块田你种不好,我要换户头了”。天福一听要踏田,心里着了慌,明明是活卖笔据,怎样能抽田呢?但钱汉钧那管得穷人的死活,硬要抽田。俞天福就跪下去苦苦哀求,说:“胖先生,天地良心啊,抽了地,我俚一家人怎么活呀?”但就这样惹怒了钱汉钧,指挥狗腿子、差人,当场把俞天福毒打一顿,临走还把田踏了去。

俞天福这下子被打得遍体鳞伤,加上田被拿走了,病倒在床上,又气又痛,家里穷又请不起医生,没有过几天,就在三月初九伤重身死。那时候他儿子俞金林还在山东青岛做铁路工人,接到父亲死讯,急急忙忙的赶回来,但是田被拿去了,日子怎么过呢?只得再托旁人向钱汉钧借一亩半地来种,钱汉钧要他四十块钱押租,当时由旁人作了保才答应。金林把田耕好后却交不出钱,这又惹恼了钱汉钧把金林抓到家里,痛打了一顿,送往伪县政府关起来。金林足足坐了八十天牢。

在牢中时,钱汉钧还是不放松这个青年农民,把金林折磨得不成人形,派狗腿子到监里说:“今天写退田笔据,今天出牢,明天写,明天出牢,一辈子不写,一辈子也不会出牢。”金林在无可奈何下,终于含着眼泪忍痛签了字。

(一九五O年十月九日“苏南日报”)

曹玉德三代开荒到头来还是立脚无地

                                                梅汝愷

曹玉德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一分一亩田的光杆儿。

可是从他祖父的年代起,他一家人都是田面上出色的庄稼汉。他们曾刨平荒山,从茅草窝里开辟出棉田、桑园、麦垅、水地、葱绿的原野。但这一切,当曹玉德的一家,把收割后的镰刀挂上自己泥壁上的时候,便什么都不再属于他们的了。只因他们租种地主的田,地主用高利贷、租米、拔田等剥削手段,弄得曹玉德一家“脱裤洗澡”一样的被剥削得精光,白白的做了几十年牛马。

曹玉德一提到“做牛马”的故事,他的心便抖起来了。他说:

第一代

我的爹(祖父)原来是河南人,在河南,也因没有田,给地主压迫剥削得没法生活下去,那年上,爹拍着爷的肩臂说:“穷人到这步田地,可是到了尽头了。在家望着屋檐等死,倒不如外头去寻寻活,天可怜,要是行船遇着顺风,碰些好机缘,一家还有出头的指望。”爷说:“你老人家说得是,坐在枯井里等天救,不如拼着力向井外爬,恋这个家也恋不出啥名堂。”就这样,我们一家人便咬紧牙关,讨吃讨到了江南的溧阳。

溧阳县在几十年前,荒山很多,生地不少,我们到这里一看,心里乐得打颤。爹是早喊开荒,晚也喊开荒,家中没吃的时候,便派爷和阿伯出去做散工,赚些粮食回来胡乱糊一家的口,剩下来的力气,就全使了来和“茅草荒”拼。爹常用他的那把大手掌,紧抓住田上的黄沙泥叽咕道:饿汉没个饱,碰着菜根也欢喜。他的耙头抡下田就更有力了。爹、阿伯和爷,一共开了山荒三十亩,平田廿亩,搭起来八间屋,这样算是权且安下了身。一开始几年,生荒长不出庄稼来,爹常磕着旱烟袋对娘说:“让它慢慢的来,田还在喝奶的年纪,要它跑路可不行哪!以后它会有出息的!”爹的眼睛望着将来。

可是等上几年,田渐渐的好起来了,穷人的晦气也跟来了。那一年,大伯、二伯两个人都生了病。爹急得团团转,就向地主薛交龙那边借了一笔债,不知道有几石米。几年以后,地主把算盘一敲,借的米翻了好几个身。地主对爹说:“老曹!欠的钱好还啦!”爹说:“叨爷的光,田里收不出,拿什么东西好还爷的债?”地主把桌子一拍说:“胡话,凭你有田有屋,还要赖爷们的债,老实告诉你,今天你有钱就还钱,没钱,拿田与屋子来抵,别想我再同你客气了。”爹没法,只好忍气吞声的把田与屋子过了户,爹死心还想种他的那块田,就向地主说好话,地主说:“老曹,不借我的钱,田是你的,你种不种我管不着,现在借了我的钱,你用田抵债,田就是我的,你想种也好,先照规矩把押板拿出来,拿不出来押板就滚你的蛋。”爹一听,心都气灰了。爹叹口气道:从河南到江南,遍地的地主一样黑,穷人哪!……从此,我们就离开了那里,爹掩不住眼泪滴下地来。

第二代

曹玉德说到他爷娘的事情就更伤心,他说:

爷的事情,比爹还要苦。有一年,爷在社褚碰到个地主叫做连德禄,地主对爷说:“穷人的甘苦我都懂,穷人苦来苦去就是没田苦,我这里有些荒地,你有力气就使吧!我一不要你的押板,二不要你的租,你尽管来。”爷是老实人,就信了地主的话。开荒一开就开了十来亩,爷能苦能活比爹还来得,不到几年功夫,田就长绿了。地主跑来对爷说:“天下人有心,穷人也有心,白种了我几年的田,现在你的光景好了,该还我的押板。”爷想:“田是别人的,白种人家几年田,还押板也是应该的。”一家六七口人便勒起肚皮来还押板。谁知地主收到押板后,又笑着跑来对爷说:“我们是规矩人对老实人,刚才收到了你的押板,我就知道你存心要种我的田,现在我们索性再把租额定一定,大家图个安心。”爷一听,背上吓出一身汗,对地主说:“加押又加租,田里不出物,不是要封起我一家六七张嘴饿杀。爷们几年前的话是怎样说的。”地主就板着面孔说:“田是你的吗?要不种田也好,现在就请你动身吧!”爷没法只好把家搬到丁山桥。

在丁山桥,种了地主陈四皮十二亩熟田,开始是缴押板五担稻,租子十担。爷终日拔草施肥做田里的活,田越种越好了,地主想出了新花样,又要加押板,从五担一变变成十五担。爷只是缴不起,回来对娘说:“我们脚踩人家的地,头顶人家的天,腰眼撑不直,田替人家种好了,狠心的地主就要撵我们走,我们不走也不行。”

以后就搬家到沙飞里,地主连云祥,看见我的爷生产劳动好,就装着笑脸把爷喊到他那里去,种他十亩熟田,言明租米一亩一担稻,没押板,还弄到两间房子住。爷还对娘说:“连大老板对于我们真不错。”谁知道过了两年,连云祥忽然对爷说房子要关牛,要我们让,地主说:“牛是我的,房子也是我的,不能暖了你一家人,冻坏了我的牛,过去不关是人情,现在关牛是本份。”娘看这个光景抱怨爷说:“他不是要关什么牛,地主又是想撵我们走的,谁叫你生产劳动好,肥了他的地皮。”

另外一个地主叫段华金知道了这件事,就把爷喊到他家里去:“没房子住,你可以搭,田里满坪草,随你去砍。”那时哥哥也能做活了,父子两个一把手砌了五间屋,开始还没种到田。地主跑来对爷说:“我家里人手少,以后要靠你夫妻两个帮帮我的忙。”弄得爷娘家里生活都不好做,娘天天要去替地主洗衣烧饭,爷天天要替地主种田,好像他家雇了两个内外长工。到夏天的时候,家中吃粮少了,娘要是抽个功夫到山上去拾些野草回家喂孩子,地主知道了总是骂:“人不为己,狗不吃屎,自己的事总比别人的占先”。骂得娘常常背地里淌眼泪。第二年,爷开了三亩地的荒,又种了地主五亩熟田,荒熟扯平,一亩要交租八十斤稻。八亩田,每年该缴六百四十斤。地主到秋天收租的时候,花样就又不同了,他叫人把稻向箩里一倒,秤刚一抬头,手就掀打去,六百四十斤稻,总要秤上七百二十斤,爷娘在旁边看见,鼻子里哼也不敢哼。因为田坏庄稼少,租子重,家中人口又多,爷和哥哥不能不出去卖卖工,赚些钱回来活活口,地主看见就竖起眉毛说:“穷人真是钱眼开,放了自家老板的生活不做,却去帮别人的闲,好!看你替别人家去做吧!”不久,就把田收回了,把我们赶走了。

走投无路的爷,只好去找有名的“连五扣”地主连德进。爷说:“要活命,就是碰着毒药水,也只得一口喝下去碰运气”,连德进有块荒山,五里路没人烟,他叫爷住到那个茅草窝里去。凭着爷娘哥哥的几双手,一家不容易在那里盖起了三间房子,不久给野火烧了,就再搭一个矮草棚棚,跟朋友那边借些衣服,日脚慢慢的混起来。五年中一共开了卅亩荒,收了六十担桑叶、五十担桃子、一百担山芋、棉花、芝麻也收得不少,娘才放下讨饭碗家来团圆,哥哥也娶了嫂嫂,家中一起又搭起了十三间房屋,日子眼看兴旺了。可是地主连德进又看看眼红,先一年一年把田租给我家种,连前一共种到八十亩,就一下跟我们要押板稻子二百担,租米稻子一百廿担,弄得我家整年的收成全部去交租交押,口粮只能吃些山芋、杂粮。一九三七年,东洋鬼子打来以后,连五扣逃到别处去了。这一年没收租,第二年他回来了,他向我家算存账,要三六O担租米。爷说:“我的天!今年收成共总只收稻子二五O担,却要我还你三六O担,不是逼我上吊去?”连五扣说:“不够扣你的押板。”结果,二百担押板“扣”去一百六十担,二百五十担收成“扣”去二百担,娘为这件事气死了。家中剩下来的五十担稻也为丧葬而化光了。

来年,地主向我们要押板,他说:“押板原来是两百担稻,现在还有四十担是你的,你要种田,再补来一百六十担稻。”爷实在无法,决定走,跑去对地主说:“这里不能住了,你把四十担押板退给我们,我们好走”,连五扣一面说拿不出,一面叫他一个本家引了些人装作土匪抢了我们三次,抢去我们两条牛、两口猪、谷子、鸡、鹅、衣服什么都抢光了,苦命的爷说:“我们赤条条的来,现在又只好赤条条的去,我们白做了地主几十年的牛马。这个世界那时候才能翻过来啊?!”

说到他自己

曹玉德说到这里,又伤心起来了。他说:

接着,我的二哥生病死了,家里也分了家,分成一小团一小团到别处去干活,我仍然重复着爹唤爷的命运。开始在戴埠区一个地主陈学书家种五亩荒田,替他做半年长工,才借到三间房子住。种了三年以后,地主就加押板,抽房子。我一式一样的像爹、爷一样的被地主赶出门。因为他的荒地已经开始出物了。

苏南解放以后,曹玉德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翻了身。这次他在区里被选为苏南农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会议上他说:“我敢代替苏南一千万农民讲一句话:依据我的经验,我家祖孙三代一共碰过十四个地主,没有一个地主不是吃我们的肉、喝我们的血。像我家祖孙三代一共开了百十来亩荒,搭起几十间房子,到后来,我还是个白手。想想我就要哭起来。现在,苏南马上就要实行土地改革,我想起过去的苦处,我回去一定要把土地改革工作做好。好叫和我有同样苦处的农民兄弟不再受剥削和压迫,得到自己田好好生产发家。”

(一九五O年九月十四日“苏南日报”)

水牢里打滚的周富林

                                             梅汝愷

吴江县代表周富林,这次谈起了他家“一门三代长工”的事情。他一谈起来就滔滔不绝的讲。他说:“我过去是被封建石头压扁了的人,到了今天也该轮到我说话了。”他说:“我的爹是长工,我的爷做长工,到我本人,还是要做长工。我们三代长工。这‘长工’两个字,就像我家的姓一样,一生下来便定了。”“什么道理呢?”他回答自己说:“这是封建地主害苦了我们。”

我的爹,在民国以前,种了地主吴小澜八亩六分水田,这八亩六分水田是四周高田中间的一块低田,仿佛是铜盆底似的,别人称这块田叫做“水牢”,我们种这块田,便跌进“水牢”里去了。平常只要天稍微下一场雨,四周高田里的水就全部漏进“水牢”里去,“水牢”里水满,稻根就要发烂。较干的年成,我们是丰收,平常的年成,人家收一石,我们只好收五斗。可是地主吴小澜的租米,每年一式却一颗少不得。八亩六分田,要缴廿四块钱的租,折合大米四石。我们每年拿全部收入去缴租,每年不够头,因此,种这块田就像欠了孽债,还不清,还不完。

因为种田背债,家中一年到头没吃,爷就只好外出做长工,爷和娘在家里种田,这样一家子生活,才算是勉强混过去。有一年,地主吴小澜派人来和我的爹讲,来的人说:“吴老板那边缺少一个长工,最好由你家出一个人,一年工价十八块,钱从租米里扣,以后你家每年只要还六块钱的租就是了。”爹和爷一商量,决定由爹去做长工,爷在家种田,爹说:“拿聋子,换哑巴,横竖我家跑不掉一个长工,我去就我去。”爷在家种田,这块瘟命的“水牢”真是种不好,年成坏起来,连六块钱地租也缴不起。要缴租,便只好忍眼看一家人挨饿。爷的心苦极了。有一年,因为租缴不出,地主派了人来,把爷背到衙门里吃官司,坐了几天牢,后来还是由爹向地主磕头求饶,人才放出来。由此,爷的心情也变了,爷常一个人拄着泥锹对田说:“要你,我受苦,不要你,我也受苦。”

到我七岁的时候,爷死了。爹回不转来,因活不了口,娘就带我和童养媳妇一齐到湖州去。娘在丝厂里做工做了五年,到我十二岁的时候,才又回到家里。到了我十五岁,娘也死了,爹一直还在地主吴小澜家做长工,爹回不转家是为了欠地主十八块钱的租。

因为爹不回来,我自己人太小,当不了这份家。在我十五岁的时候,便到马家圩去做长工,一年赚十块钱。长工一直做到我十七岁,爹才从地主家走回来。

屈指一算,爹在地主家做工做了十八年。人做老了,眼也做瞎了。地主对爹说:“吃麸的瞎驴能推磨,你现在可以回去养老啦!”我这个在地主眼睛里连“瞎驴”都不如的爹便只好转家来。爹刚一到家,地主就派人来说:“你阿爹的眼瞎啦!老板说:你家过去六块钱的租,本应该还原到廿四块,现在看你家人残废了,还廿块吧!”自此以后,我歇了长工,回家陪伴我的爹,自己种田的经验也一天一天丰富起来。有一天我对爹说:“地主的田说是八亩六,怎的我看来看去却没有?”爹叹口气说:“农民种地主的田,那里有个十成田?他的八亩六分田,中间夹块芦塘就是一亩六,实田只有七亩。你爹不是不知道这回事,无奈穷人没田种的苦,千刀万砍也只好挨住受。”听了爹这些话,我气得哭起来。我望着这个做了地主几十年牛马的爹,他怎肯把地主做好的绳扣套上自己的头,我这回才知道了原来是我们穷人没田种的苦。

我以后就下愿心努力种田,爹到民国廿二年就死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和我未婚的媳妇,我们两个干活在一起。两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我们的田就种得更出色了。到廿五年,我们才结了婚。地主看我们有钱结婚,他接着做的就是加租。以后,随我们怎么苦,苦来苦去还是为了地主,我们又回复到我阿爹、阿爷过去的那样的苦日子。

到了民国卅六年。地主突然跑来对我说:“富林,我这块田要卖。”我问他卖给谁,他说:“卖给你。”我说:“吴老板,别拿我开玩笑,我家中存不住隔宿钱,那有力量买你的田?”地主说:“你不买也好,反正我要卖这块田。我把他卖给别人,这块田就既不是我的,也不是你的,看你还能安稳的种这块田吧!”我吓慌了,我想:田是从阿爹手里传下来的,自己手里也种了廿年,庄稼人那个不把田当着宝贝,这块田虽然差,丢掉也舍不得,丢掉又没田种。我晚上同老婆一商量,老婆说:“地主死下心来要我们买他的田,不买也要买,还是拼着买下吧!”

我买下这块田,借下了四石多米的高利贷,一年利钱要还三石米,我年年还,年年还不清。一直到现在,我还欠人家三石多米。我常打比喻说:“这是地主留给我的一个刺,我年年碰着他就年年痛。现在好了,在共产党人民政府领导下,我们马上要实行土地改革,我下决心要把土改工作做好,拔掉我这最后的一根刺,也叫旁的农民兄弟大家翻身,不再受地主的欺。”

(一九五O年九月十三日“苏南日报”)

钱老太的血泪仇

                                                安民

钱老太是住在无锡县查桥乡石地埭桥,今年有七十六岁了,但她丈夫钱阿狗及儿子死时的惨景,她仍是丝毫没有忘记的,每当有人提起这些事时,她总是止不住眼泪直流!

她的家在民国十几年的时候,有四、五口人,没有一分田是属于她自己的,总共种有租田四亩,其中有一亩四分是向地主华寿昌租种的,民国十六年,突然他的田改名为“学田”了。每当收租季节,就有伪县政府的差船从城里开到乡下来,华寿昌的狗腿子,就纠合几个差人,挨户到佃户家去逼租,不但一颗租米不能短欠,狗腿子上了大门,还要勒索“差费”、“跑钱”,还说这是县里的规矩,谁都少不了。钱老太谈到这些狗腿子,她说:“那时候,看到他们恶狠狠的嘴脸,就要发抖。”

农民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每年都变成一场空,平时日子,农民日子难过,很止就巴望着田里的稻快些熟,可以早收下来糊口。但是每当稻麦登场,这些狗腿子差人,就拿着扁担和布袋来了,在歉收的年成,他们甚至把稗子和糠栖都挑了去。劳苦的农民又没办法,只有饿着肚子另想别法。有一年,钱阿狗欠了几斗“学田”租米,从此,华寿昌就年年收陈租,明明新租陈租都还了,但不知他如何算的账,陈租总是还不完。

“在阿狗四十几岁的一年,是冬天十二月里。”钱老太讲到她丈夫死的事情了:“听说差船来了,阿狗就想法借钱还租,困难的就是借勿着。穷人道里都没这个力量,阿狗被弄得手足无措,只少一个地洞可以钻进去,隔一天,差人来第二趟了,阿狗向他们乞求,他说:‘先生……实在难借,呒没办法。’话才刚说出,差人就把阿狗押到石埭桥街上茶馆里去了,地主的账房夏继培等正坐在茶馆里等着。他们威胁阿狗说:‘如果没有租米,马上把你锁起,押你到县里去。’”钱老太当时也是在茶馆里的,她说:“我们穷苦种田人,从来不敢上城的,要押到县府上去,事体还得了?!于是阿狗只得当众说:‘我一定还租,回去先借十块银元来交。’这样,狗腿子才放了他回来再撞门路

是太阳偏西的辰光了,我想可坐在家里不做事体更不行,于是出去砍些枯柴回来烧饭吃,可是砍了一捆柴回家,要走进房门时,觉得房门难推开,我放下了柴,用力把门推开了,看见阿狗挂在门档上,吓得我一跳,啊的一声退了两步,即刻就拉着他哭不出声来,他死了,就这样丢掉我俚老老小小。”

后来挤了一屋子的亲邻们,大家都是泪汪汪地,有的说:“扛到石埭桥去给狗腿子瞧瞧,人也给他们逼死了,还怕什么?”有的又说:“不要再去找虱放在头里钻,他们是有势力的,拼不出什么东西来的,就葬了死人吧。”我自己拿不定主意,最后硬鼓起勇气到石埭桥去找狗腿子,他们看见了我就骂:“你来做啥?人家锁在这里的也没有寻死,他倒寻死了,有啥用呢?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我那能受得住这些话,眼泪像丝一样的直抛。”

地主搜括农民是最贪婪的,第二年,地主和狗腿子又来收陈租了,钱老太又继续说到她儿子死的情形:“那时我儿子只有十六岁,女儿十三岁,还要侍养一个祖父,家里生活靠我同女孩子帮佣来贴补,顶急坏人的是算来算去还不清的陈租,这种罪孽,终无出头日子。隔三四年儿子大了,追陈租又是迫人命的。我的儿子常常被他们带了链条、锁铐,拉来拉去,年轻人那里经得住这些折磨,一年到头苦,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气,隔几年,我的儿子也就又气又病的死了!”

地主逼租把钱老太害得家破人亡,他自己再也不能在乡下活下去了,于是出外帮佣,一共有卅六年,半世吃了人家的饭,他的女儿自己也无法养大,从小就送出去做丫头,给人家不当人看待,跟着爷娘一同受罪,钱老太很愤怒的说:“为什么我俚穷人过的日子,比牛马还不如。”她讲到这里,眼泪已流满了脸,话也断断续续的不容易接上了。

晓得要土地改革了,钱老太才高兴地说:“以后,这种日子不会有了!”

(一九五O年八月十日“苏南日报”)

朱政海等到了今天

                                             伍   阳

“过去的些凄惨日子,一时也说不完,去年解放军一来,我就抬起了头,看见到天日,现在又来开大会讨论实行土地改革,穷苦农民可以分到田了,我张于等到了这一天!”武进县农民代表朱政海以十分兴奋的心情,向记者讲出他的过去,表示出了他对土地改革的热切盼望。

朱政海家住在武进鸣凤区雅田乡第二行政村,今年只三十一岁,是一个很纯朴老实的农民,但有着坚强的斗争性,现在他当了村长,又是区农民协会委员,一向工作非常积极,是农民群众拥护的一个好干部。

他老家本来是苏北兴化,因为地主逼租,无法生活就逃到江南来。祖父、父亲都是生长在武进的,做了一些时期的长工,后来又租种地主的田,几代人辛辛苦苦的耕作,可是却没有一分田地是自己的。“我从小时候就记得这些”,朱政海对我说:“父亲落雨天也下田,炎热天也下田,春天跟人家罱河泥,四月又要跟人家去下麦,做了别人的,又做自己租种的,从早忙到晚,还是不够生活。稻子刚打上场,地主就来逼租,我们家在每年冬天,都是要饿饭的。”

“当我十五岁,我哥哥十八岁的时候,就租了地主朱炳宏的四亩低田来种,先交顶首(押租)三元,他另外还有低田六亩,因为田坏,人家都不要种,因此第二年第三年就一起推给我,顶首照交,租子跟好田一样算,每亩都是三百四十斤稻。低田常遇到水淹,是保不住年年有收成的,那知他把田租给我们以后,就不问年成,每年三千四百斤稻子,一颗也不能少,不管穷人死活。我和哥哥租种了他这倒霉田,不知哭了好多场,当大水淹掉这些田的时候,我们白天黑夜不停的戽水,想把田里的水戽干,多少有一点收成。两脚在水车上踏得酸痛,想想自己是饿着肚子,为什么还要这样苦作苦做,几次,我和哥哥都在水车上流出眼泪来了,可是归根结底,自己没有田,有啥办法呢?”

他又变起地主强加押租的事情。他说:“我在十九岁那年,住家三间草房失火,全都烧光了。地主却不管这些,朱炳宏还要来加押租。他说:‘二十元一亩的顶首,要种就交二百元(共十亩田),不交,这田有人种。’穷人听到摘田就吓怕了。这里地少人多,很多穷苦农民没有地种,地主就用摘田手段来逼迫我们,加深对我们的封建剥削。虽然我种的是倒霉田,但是丢不得,一丢连望头都没有了。于是只好四出借债,把顶首交了,不到三年,高利贷滚得厉害,生活更没有办法,我只得出走当长工。”

说到这里,他长叹了一声,忽然表示出了很大的愤恨。他大声的说:“穷人不是娘肚子生下来就该穷,地主不是天生的命该富,是地主把我们剥削得这样走投无路。我家几代人种田,出了力气,花了本,年年耕,年年苦,年年肚子饿,想想地主的剥削,真气煞人!”

一九四四年,新四军在武进地区活动,当时他就当了民兵。在乡里搅减租,闹翻身。斗争中,他总是表现很积极、带头,穷苦农民反抗地主阶级压迫剥削的斗争,一天天更壮大了,但是,一九四五年日本鬼子投降之后,蒋介石反动派回来压迫农民。地主勾结了伪自卫团一起来乡里抓人,杀了不少新四军干部和农会积极分子。很多农民减的租,被地主强倒回去,不少的农民被地主打死。当时大军北撤了,有的人叫朱政海去自首。但是他坚决地拒绝说:“我上刀山,下油锅都不怕,我一定要等新四军回来。”于是,他离开了母亲和哥哥,逃到宜兴和桥去帮工,忙季过了,没有人请工,冬天他就到宜兴南门外丁山区砍柴卖,后来又到浙江长兴煤山去挑煤,到宜兴来往八十多里路,天天去,天天来,依靠这样找几升米一天渡生活,后来一直在山上砍柴。他的老婆也住到山里,搭个草棚过活,一眼望不到人烟,四处荒凉。他说:“我就是在这荒天荒地中过苦日子,熬着等共产党回来。”

一九四七年旧历七月,地主和反动派自卫团一起到他家去捉他。没有,就把他哥哥两次吊在树上打,又用枪托打他母亲,还放日本狗来咬。说到这里他很悲痛的说:“可恨反动派打得我的老娘混身叫痛。”

以后,反动派仍然是每月有一、二次要去他家搜查的。有一次,他想要看看母亲,从丁山区夜里跑回家,一夜连跑了一百三十五里路,刚到家的一天,伪保长密报了,他说:“我回家,一家人都是胆战心惊的,吃饭时,眼睛都要望着四方,当天吃晚饭的时候,伪自卫团来捉我了,幸好发觉得早,在他们不到五十米远的地方,我赶从田里悄悄的逃走了,但是哥哥却又代我受罪。他们把哥哥用牛绳扣吊在树上打……多少年来我就在山里过着那样饥饿凄惨的生活,可恨地主和反动派逼得我这个样子。”他接着愤恨地说:“不过,我在山里还要受着国民党反动派的剥削,我一分田不种,可是壮丁费,户口捐……等等,每月要给反动派五六十斤稻子。”

终于,苦日子也熬穿了头。

去年旧历三月,听说解放军打过江来了,朱政海带着妻儿下山回武进去,回到家里。在太阳的照耀下,他以十分愉快而感激的语调说:“我回到武进家里的时候,反动派逃光了,一家的欢喜是形容不出的。”此后,他就积极的参加工作,为群众服务,成为一个好干部。

在农民大会上,朱政海坚决的表示:“要站稳立场,要在人民政府和共产党领导下,团结组织农民,搞好反动封建的统一战线,坚决正确的执行政府土改法令,努力为早日顺利完成土地改革而斗争。”

(一九五O年九月十九日“苏南日报”)

三家村的“老虎”

                                             薛 陵

灰砖高墙,围住了占地十余亩的昆山大地主沈东才和他儿子沈慎修的庄园。这座灰砖高墙的大房子,把三家村划分成为二个天下。在这房子之内的是残酷、狡猾、抽大烟的沈东才及他儿子沈慎修的一家;在这房子周围居住的是终年劳动不得温饱的贫苦善良的农民。

沈东才是三家村一带有名的老虎,他整整占有着三千余亩土地(据农民谈,近年来,因他儿子沈慎修的挥霍已卖掉一千余亩)。佃户有多少,已无法弄清。单以三家村计算,五十多户农民家家种了他底田地。他虽在前几年死去,但他底儿子沈慎修却承认了祖上的“虎威”,勾结了昆山伪县长沈霞飞,做了县政府秘书和昆山业田公会理事长;继续残酷的统治和剥削着农民……。

这里,仅仅是他父子两个数十年来剥削农民的几笔血账。

老虎田

沈家订下的租额是很重的,一亩田至少八斗米,有的甚至要九斗半。平均占每亩田的总收获量百分之七十左右。租米形式一共有三种:一种是看年成好坏,根据原租额打一些折扣(实际上,租额的折扣往往是根据收成最好的田来作为标准的)。另一种是不论年成好坏,每亩田一律要收八斗五;往往农民遭到荒年歉收之后,全部收获送给他还不够,这是剥削最重的一种租米形式。第三种是田里的收获(谷和稻草),业佃对半分收。

除此而外,沈家还有额外剥削。比如:收租米的斛要比别人用的大一成(这种额外剥削的工具,在他的庄园里现在仍旧可以看到);田亩出租的时候,三亩六分以上要作四亩计算。

因此,农民都称他的田为“老虎田”。

两种收租办法

沈慎修有两个狗腿子;一个叫汤炳文,一个叫朱沛林。专门收租,欺压农民。一到佃户家,就要佃户供奉酒肉,否则,灾祸就会来临……通过这两条走狗,实行着他的软硬的多种多样的收租办法。软的办法叫做“三限”。“三限”就是收租米分三个限期(每限十天阴历十月初是头限),头限交租打七·五折;二限打八折;三限实足缴。实际上,这是地主骗租的花样。农民也知道得很清楚。

硬的办法叫做“放水灯”(农民叫这种是吃私官司)。佃户交不出租,便被拉上收租米的船,跟这条船一起出去收租。在船上,汤炳文、朱沛林就恐吓佃户:“你再不交租,就请你吃租米(即坐监牢)。”农民常为这个办法吓住。这个办法不生效,狗腿子就把老早准备好的空白的伪县政府的拘票填上名字,一个一个带了走……。

一到秋收以后,沈慎修的庄园就热闹起来了。这是地主兴高采烈的日子。而农民,称秋收的日子,为灾难的日子。在三家村底周围,农民流传着一句沉痛的怨言:“鸡叫做到鬼叫,仍旧穿件破袄”,说明了地主沈慎修封建剥削的惨重。

卖竹园的故事

很多的农民,因为欠了他的租米,被强逼卖去自己的房子、竹园和土地。

新居巷村贫农祝润生,租种沈家九亩田,三十五、六年田里歉收,欠了十一石租米。卅六年阴历年底祝润生到昆山去买一些年品,狗腿子汤炳文看见了,就将祝润生拉到沈家。沈慎修亲自拷问说:“你要吃官司,还是交租米?!”被逼的结果,祝润生唯一的财产竹园卖给了与地主通同一气的伪乡长康平,换到六石米。祝润生要求留下五斗去过年,沈却说:“你欠了人家的钱想不还吗?放屁!你这个人真穷昏了。”结算下来,还欠沈家五石租。

一年多以后,卅八年的二月廿八日,祝润生正在生胃病,又被昆山伪警察局来拉去了,关在监牢里,每天只有一些白开水喝(因为家里的老婆、孩子都病了,送饭的人也没有)。他哭了四天四夜,第五天伪局长来了,判决欠沈的九石米(卅六年欠五石,加上利息和卅八年一部分租加起来),先交三石,其余六石分麦、稻二季交清。祝润生亲戚东奔西走替他借到三石米后,祝润生出狱了,但狠心的沈慎修尚不满足,他知道没有被完全迫出来,把玉山镇伪分局局长也训斥了一顿。说:“三石米,连交粮都不够,要它做啥?哼,这种人真不见棺材不流泪……”。

(一九五O年七月二十三日“苏南日报”)

恶霸地主“老火腿”怎样起家的?

                                         魏 白

依仗恶势力,造假账逼债

邹再庭(别名老火腿)是无锡墙门区薛典乡竹桥头人,最初由于他参加了帮会,和伪保长、伪乡长有来往,拿三十块钱在乡里开了一爿肉店,使用流氓手段,来掠夺剥削农民。本来大家都不愿上他的店里买肉,宁肯跑远的地方去买。每当别人提着肉经过他的门前时,他总要假惺惺地代人家复称,等人走后,他就背后偷偷在自己账簿上记上一笔账,到秋收后他便挟着账簿去讨钱。小店港郎农民老姐大就上过他的当,老姐大从不曾买过他的肉,他却硬指着账簿说:“某月某日欠多少,某月某日又欠多少,合计欠一石米。”老姐大再三申辩,他却声色俱厉地责问道:“像我这样的人还会冤曲你不成?!”老实的老姐大无可奈何,只得给他一石米了事。不仅如此,他还用大秤买别人的猪,而且常常不给钱。就这样开了四年肉店后,他便把用流氓手段从农民身上掠夺来的钱,去买了七十亩田,从此,便大摇大摆的当起地主来了。

残酷逼租,敲诈勒索

邹再庭出租的田,每亩要收一石米、两斗麦的租,不管丰年荒年,他的租子一粒不能少,米不好还要佃户重新过风车上筛子。这样一来,一石米就只有七八斗了,而且量的时候,还要“戴帽子”。如果少交了租子,穷人就休想活命,吴老大房的吴仁福,种他三亩田,欠了一年租,就被他捆起来带回家去;吴仁福在路上走,想想没好气,不如死了吧,打从一座板桥经过时,便纵身跳下河去,那知把“老火腿”也带下水去了,经人救起来时,这一下更加恼怒了邹再庭,回到家里,吴仁福的双脚给给他上了镣铐,筷子从脚尖打进去,鲜血直流。田舍桥的俞寿宝也曾受过这样的酷刑。有的农民交不起租,又怕受刑,便忍痛把“田底”也贱卖给他。而他又反过来以九分算一亩的口号田出租给佃户收租。后来他的孙子邹文康长大了,当了伪乡长,四个兄弟都当了伪保长,他自己又做了图正,依仗着这些封建恶势力,不但经常用武装逼迫农民交租,而且恣意敲诈勒索,唐家里有个农民叫唐增宝,他家里比较富裕,“老火腿”看中了他的钱,便扬言他的儿子已抽了壮丁来威吓他,老实的唐增宝听得吓坏了,慌忙去向他求情,结果给了他八十担稻子,才算了结这事情,弄得唐增宝家连粥也没吃。他是“图正”,农民的粮由他经手代交,每亩田附加二升米和二升麦的“贴水”,少一粒也不行;有时甚至把农民托他代缴的“赋米”全部吞吃了,把完粮的收据藏起来,隔相当时间后,他又凭了这些收据去强逼农民的粮食。因此农民愤怒地称邹再庭这种行为叫“剥二成皮”。

杀人掠地,无恶不作

同族的寡妇陆大阿大,已经四十多岁了,因为家中生活一时困难,便到他家哀求借米度日,“老火腿”竟至不认她是族人,不但不肯借米,反而将她痛打一顿,陆大阿大身体衰弱,那里经得起痛打,回家三天就死了。她死后,“老火腿”却掮着“族人”的招牌,霸占了她的全部田地和房屋。

在他残酷剥削农民、掠夺农民土地期间,曾强奸过吴老大房的女人,同村的贫苦农民小木连因常向他讨钱,竟被他收买恶霸强学曾手下的王金秀,把小木连打死。他的第四个儿子邹香宝,也因讨豆饼钱打死一个农民,这些血债是数不清的。

在“老火腿”这样长期的掠夺下,他积累到一千二百亩出租田和七十多亩自耕田,成为墙门区凶恶的统治者。现在经过土改法宣传后,农民们已懂得他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田地,原来他不是“生来命好”,也不是“祖宗积德”,而是凶狠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农民,吮吸了农民无数鲜血而积累起大量的土地。

(一九五O年八月十八日“苏南日报”)

血  衣

                                          蒋涵秋

记得是去年十一月底的辰光,在松江亭林镇东梢头公审恶霸地主薛士元的大会上,五十三岁的姚老太拿着件戳有廿八个洞的血衣,哭诉着“吃人不吐骨头,杀人不怕血腥气”的“地头蛇”薛士元惨杀他丈夫的罪行:“……他指使人抓去我男人,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直转,四出托人保,那怕当家产卖土地,性命要留下来,那晓得我亲人……”姚老太哽塞了,再也讲不下去。到会的千万个农民兄弟喊出了一条声要报仇的口号。

原来这件血衣包含着一椿惨痛的故事。

相隔有五、六个年头了,是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刚胜利辰光的事情,但是,新龙乡一带的农民都还清楚的记得:那时,地主、国民党反动派、日本鬼子、伪军就是农民身上四把刀,你刮过去,他刮过来,刮得农民“锅不动,瓢不响,肚皮饿得贴背梁”,逼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恶霸地主薛士元从一九四一年农历七月到一九四二年七月充当前冈乡(即今松江亭林区新龙乡全部与亭西乡、胥浦乡及金山县后冈乡各一部)敌伪乡长起,便霸据一方。向日本鬼子、伪军和国民党两面奉承,农民看到他赛如见到条土虺蛇。平常,帮同敲诈勒索,舐饱了农民的血。这些年头,他买进三十多亩田,盖了房子,这卅多亩田和新房子都是农民的血和泪呀!农民身上只刮剩几根骨头了,农民再也忍不住了,起来暴动了,整个浦南地区都掀起了农民运动。农民坐满在薛士元家里,吃了一天“共饭”,农民说:“这饭是我俚的,吃着应该!”郭俞村农民俞四根、俞才根见到只自鸣钟摆设在那里,恨得拿起来摔碎了说:“刮了伲格血汗,你却享福。”

为了镇压农民反抗行动,一星期后,狠心的薛士元,引来了国民党“游击队”区长彭哲刚手下十多个匪军,提出八十三个人一张黑名单。在这一天——农历七月十一黑沉沉的傍晚,开始了大屠杀。先把郭俞村雇农顾阿金拖至村边田角,指使他的两个爪牙——陈伯连、金友根——用铁钯顶头猛击,把脑袋敲得粉碎,脑浆四迸,耳朵也打成肉酱。随即到仙河村,枪杀农民陈菊贵、俞四根、俞才根,后来,又呼嚣上邹家村,农民周伯荣听见枪声,觉得情形不好,准备逃走,那知四面已为匪军围住,当时他纵身入河,被枪杀在河里,善良农民的鲜血染红了河水。又到竹匠周友根家里,把周会琴父子两人拖至屋后竹林旁,几个人齐下手,先用铁钯捶击周会琴,又用硬板长凳混身猛打。两张凳脚都打断了,死后混身铁青,当时把周金根放了,走了一阵,薛士元念头一转,“不对,他要报仇”,指使他手下折回,把五十一岁的周金根亦用铁钯打死。当时周老头还未断气,断断续续对他另一个儿子周如琴说:“我……究竟为了啥事情,要吃格种苦头,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你要记住……”。天亮断了气。吃“共饭”那天周金根出去做手艺了,死的时光,他什么原因连自己都不晓得。

疯狗红了眼睛。这次,总共屠杀了九个善良的农民。

屠杀过后,农民深怕遭害,年青的都逃亡了,年纪大几岁的,夜里也不敢睡在家,荒坟野地,树旁竹丛便是宿身之处。这些时日,鸡不叫狗不咬,田园荒芜了,新龙乡一带农村里只是一片凄凉。

乡界村(今属金山县后罔乡)贫农姚友祥放心不下家,农历七月天气,稻正要上水,荒了田租米和家里的生活指望啥?七月十五,提心吊胆偷偷回来帮戽了大半天水,可是却给薛士元知道了,当夜便来捉人,这时,姚友祥正想乘天亮之前逃出去,走到后岗镇南首石桥边,薛士元派来的几个匪军和眼线陆金生早候在这里,一把拖住,反绑了起来,便牵走了,解到伪区长的营盘。傍晚时分,薛士元嘱咐部下,“早点拿去解决”,话没说,便把姚友祥牵到个小竹林旁,当胸一刺刀,“只听得他‘嘿唷’叫了一声,血顺着刀缝直喷出来,姚友祥倒下去了。”

“尸首总要收回来,青年人不敢去,叫了几个年纪大的抬了块门板去了。抬到家里刀洞里还冒血泡,胸膛肚皮上直穿直过戳了廿八个窟窿。”姚的老婆看到血淋淋的丈夫,心如刀绞,直伏在地上她丈夫的尸首旁痛哭,傍晚时,她哭得有气无力了,她想:“哭不是个办法,我是真心忘不了他的,要给他报仇”。这时,她揩了眼泪,跑到姚友祥身旁,把他身上染满了血迹被刺刀刺了廿八个窟窿的旧布衫脱了下来,她想:“将来报仇的时候,有个真凭实据,薛士元可抵赖不了”。她又怕染满了血迹,日子一长衣服会烂掉,于是她含泪洗去衣服上的浓血,留下有廿八个窟窿的上衣。

国民党反动派来了,姚的老婆亲眼看见薛士元又上台做了伪乡长,她的仇没有报,她对人说:“我不敢碰他,我有苦没处说。”

苏南解放,浦南地区农民新生了。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农民起来了,在去年十一月底,公审恶霸地主薛士元,“这一天”终竟来了,大会上姚老太把藏了五、六年的血衣拿了出来,把藏在心里五、六年的话讲了出来,当场多少人都哭了。恶霸地主终难逃过人民的巨掌,当场枪决了。

枪决了薛士元,压在老百姓头上的石头搬去了,分到了田贫雇农有了命根子,新龙乡一带农民浸沉在喜悦里。

(一九五O年二月十六日“苏南日报”)

大恶霸匡正的血腥罪行

                                      刘诗、王昆玉

在江宁县只要提到匡半天,是妇孺皆知的封建地主、恶霸、大汉奸、日伪时代的红人。由于他阴险毒辣,无恶不作,因此没有一个群众不怕他,也没有一个群众不恨他的。

匡半天名叫匡正,他是江宁东山镇竹山村人,今年六十岁。早年当过兵,做过伪南京市政府社会局科员。后来回到江宁实验县当东山镇伪镇长兼自卫团长。抗战期间当汉奸,成立维持会,因为他善于吹拍和统治镇压群众,被日寇赏识,一九三八年升为伪警察局行政科长兼司法课长。他为了进一步献媚敌人,使自己爬得更高,就组织了特务机构“情报站”,派爪牙打探新四军和对他不满的群众,加以杀害。当时他曾疯狂地说:“好!你们人多,我就多杀。”一九四二年,他常率领伪军和保安队、警察,向抗日根据地横山区进攻,杀害革命工作干部曾光才等四人,另外有两个老百姓因欢迎新四军,也被他命令打死。接着他又到上久村将群众周如凤等三人打死,烧毁房子一间。到傅家边村,大肆烧杀,有个叫周庆双的农民,被匡用刀将双手砍去,并且说:“看你还会不会动。”在同年十二月又率部队二次扫荡,这次杀得更加厉害,白下村民兵组长罗长有被用铁丝穿死;并逮捕了二十多个农民,由匡亲自审问,敲诈勒索,叫他们家里交了稻子和米,才把人放回去。匡正供给日寇情报,将新四军的战士、民兵,根据地的干部、群众,一批一批给捉到东山镇磨盘街,杀的杀、活埋的活埋。那时群众对他怨恨透顶了,曾编成一首民谣,一直唱到他家边,形容他的血腥罪恶,民谣是:

“县政府里花花世界,大马路上是生意买卖,二马路卖葱卖菜,杀人的魔王呀!只有那个磨盘街是血的地带。”

(注:大马路生意买卖,是指此地全是匡正的店,没有别人家的生意。因为卖葱卖菜影响匡正生意,于是将他们都赶到二马路去。)

匡正不单是个杀人魔王,他还是个吸血鬼,在他当伪江宁全县合作社理事长的时候,勒令各地群众入股,每股五元到十元。他自己也开了好几个店,如正容照相馆、五洋、布、盐店……,他将合作社的货,拿到自己店内去卖,得到钱都是他自己上腰包,在整个东山镇,他操纵了整个货物,就是敌寇强迫群众拍的“良民证”照片,也非到他家不可,如果别人家拍的照,就拿不到“良民证”。别家只要两角钱,他却要收五角钱。全镇没盐卖,只有他家有,每人每月限购四两,他用高价卖黑市。一九四三年他又兼了伪区长,私人出条借粮,每户分五百元和一千元两种,共收十多万元(稻价约百元一石)进入私囊。这样就由一个兵痞很快变成拥有百亩良田的地主,收租时令伪警察向佃户追讨,少交一明颗也不行。

匡正曾行伪善修建桥闸。为什么他要修这个桥闸呢?这只要跑到东山镇骆村去问群众,他们就会明白的告诉你:匡正修桥闸是为了他自己养鱼,他在河西养了很多鱼,一发大水,鱼就被水冲去。为了保护这笔财产,他就强迫群众出工出米修桥闸。可是这样一搅,水积下来无处排泄,因而就闹水灾,将骆村二百多亩田全淹光,年年无收。在修桥中,他更挖掉农民许多良田,有个叫刘世华的,他家只有四亩田,都被挖去,害得他一家无法维持生活。

东山镇养鱼是个好买卖,大鱼塘十几个都被他霸占为己有,为了要独占渔业收入,所有东山镇的鱼网都被他没收了;夏村张易氏等原来专靠网鱼为生,至此被迫失业。

抗战胜利后,人们都想出这口怨气;但匡正依然逍遥法外,威风不减当年;因为他是反共反人民的恶霸分子,又有的是钱,所以能和反动政府勾结在一起,仍旧站在人民头上。去年苏南解放,他逃到南京,交粮时拖欠公粮;秋天强收佃户稻子,对抗减租,百亩田全部未减。并暗放谣言,威胁群众说:“老头子(蒋匪)回来再说。”土改法令公布前后,他将存在家中(东山镇竹山村)的家具搬运变卖一空。这种对抗人民政府的行为与积下深重的血债,现在一死真是还有“余辜”。

(一九五O年十月二十九日“苏南日报”)

大恶霸邢华庆的血腥罪恶

                               李希群、宋科升、邵荣生

高淳区城区肇倩乡的大恶霸邢华庆,诉说他的罪恶来,真是令人发指。

摧残抗日力量,镇压革命群众

日寇汉奸统治期中,邢华庆正当所谓大刀会长,他规定,凡年满十八至卅五岁的人都必须参加学道(烧香吞符),如稍有违抗,轻则打屁股、罚东西,重则拿走门牌以“匪”论罪,参加后即被迫站岗放哨,监视人民的抗日活动。并藉组织刀会搜括群众,每个刀会员,每月要出费一斤油钱。该乡群众被逼求生曾先后有邢华理(现任该区龙井乡长)邢华玉、邢三伢、邢老伢、邢华地、邢世福、陈至和、陶玉功等十多人于四五年七月参加了新四军。四五年日寇投降后,邢华庆却当起了蒋匪肇倩乡乡长,继续残酷统治人民。当新四军北撤时,邢华庆即令其爪牙强迫驱使参加刀会的农民,追击新四军到桠溪港。幸我军发觉得早,未受损害。

此后,邢华庆就对曾参加当时抗日民主斗争的革命群众(四五年日寇投降,该乡曾建立民主政权二个月)施以惨绝人寰的镇压,该乡光荣村农民邢三伢、光复村陈至和,因北撤离家,于是年九月(古历)三日夜,回家拿衣服,辞家人,被邢华庆发觉,令其爪牙,围着村子搜索。结果二人被搜着,拖到邢家村邢大公堂里(刀会办事处),施用种种酷刑,强逼二人承认当“匪”和报出“匪”索,二人理直气壮,与他讲理,邢华庆则叱令烧三担滚开水浇头,当时二人发毛一根一根随水都掉下来,死过去,又用凉水喷醒过来,上“飞机”,再用打米的“郎头”敲背,最后用三六黄表纸醮油烧胳膊,辣椒水灌鼻孔,鲜血从嘴里直流出来。邢华庆为“打一警百”更强迫当地群众去看,当场看的群众多痛哭失声。该乡农民邢华贵、邢精书回忆当时情景凄惨的说:“当时我们实在不能忍受了,哀求邢华庆不如把他们杀了吧!后来二人只有一丝气息,拖到葑桥村圩埂上,每人砍了四五刀,血淋淋的头啊!直滚到圩沟里!”农民邢老伢,为通“匪”嫌疑被送到伪区长姜文圃那里,全肇倩乡的群众,都知道老伢是在油坊作活的农民,去保了不知多少次,保出来了,但邢华庆却预先和姜文圃串通说:“我乡的人,还是我杀!”邢老伢在半路上,走到大葑圩高塘边,即被邢华庆走狗邢精火李长明,就把邢老伢的衣服剥的干干净净,老伢为求饶挣脱滚到圩沟里,全身被砖头撞的肉破血流,没等爬起,就被勒死了。

邢家村经商的朱合水,有个当涂县朋友陈才保,一天歇在他家,邢华庆硬说他是“坏”人,先将朱合水家的被子、衣服、家具、锅、碗、瓢、勺捣的粉碎,再将陈才保拉到圩埂上用刀砍,因天黑当夜里没杀死,陈负伤逃命,第二天被邢华庆领人到东村又搜到,结果终被杀死。邢三伢的母亲,悲痛儿子的惨死,还要受邢华庆不时威吓,天天在家里哭,一年后也死了。陈至和的父亲,出去逃难直到现在没有消息。而当时国民党政府对邢华庆的罪行还夸赞说他“有办法”。另外被送到伪县政府做牢敲诈罚款的有邢华财、必井、精旺、光道、许寿彬、邢金连。邢精盘一家,罚稻子二百七十斤。被逼逃走的有:邢精凯、四头、华玉、天木等人。

兼营公堂,剥削群众

恶霸和他的爪牙平时则大吃大喝,将花的钱入了圩局的账要群众负担。依仗敌伪反动势力,贪污公产更不可胜计。从敌伪时候,他就兼管该乡赞三公堂,只卅五年一次就贪污卅二石稻,并霸占了四棵大树。赞三公堂五十六亩三分田,名系祠产,实际完全掌握在邢华庆手里,成为他的私产,并以搜括所得置下瓦房十余间,上等田廿七亩(外乡田正在调查)。贪污敲诈用不完的钱,则转放高利贷。

解放后仍造谣破坏

解放后,邢华庆不但不向人民低头悔过,仍妄图继续破坏人民翻身事业,造谣破坏。如企图分化农会组织,曾暗中派其走狗唐中进、邢江河钻进农会;并对他们说:“国民党过来,我用全家生命财产保你俩没事。”在秋征中一面企图逃避合理负担,瞒田十余亩并造谣说:“国民党军舰已开到吴淞口,日本兵快到上海。”在这次人民政府颁布了减租法令之后,邢华庆竟无耻的说:“公堂是大家的,稻子交公粮就没有了,还减甚么。”并扬言:“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等等以威吓群众,该乡大人小孩一提到邢华庆,莫不谈虎色变,那里还敢向他减租。

现在,邢华庆终于在人民面前,无法掩藏他的罪恶了,根据人民的要求,人民政府将要依法予以惩办。

(一九五一年三月十二日“苏南日报”)

恶霸地主陈则先的罪行

“上有天,下有我陈则先”,恶霸地主陈则先经常用这句话来镇压着溧阳社渚区三万多劳动人民,使人们永远记在心头上,谁也忘记不了。

依靠日本鬼子,到处烧杀抢掠

提起陈则先,人们总会想起六年前所遭遇的悲惨命运:烧杀、奸淫、抢掠威胁着整个社渚区的人民,人们简直是在阴间地狱里过活!

一九四三年十月,他从国民党周城镇长跃身当上了汉奸社渚区区长后,就经常带着伪军们到处抢掠,只孔村湖西两个乡曾先后被他抢掠了十余次,共抢去稻八五七五担,白米五五二石,耕牛二五七头,猪、羊、鸡、鸭差不多全部抢光,被抢去的衣服、被子、家具等无法统计,几乎是家家被抢,连该乡最贫苦的徐老四老伯伯的家里,也一扫而光。有一次下乡抢粮,因老百姓逃跑了,他狠狠的在孔村乡放火烧毁民房二十三间。四四年春,金山乡葛木村被陈匪扫荡时烧毁了民房五间,在周城乡强拆民房六间修筑工事,当地老百姓虽叩头哀求,亦未幸免。

日里是伪军,夜里做土匪

大恶霸陈则先,真是“生财有道”,日里公开抢掠仍嫌不足,夜里更指示喽啰们,扮着土匪,到处打家劫舍,离社渚镇仅五里的宋村,前后即被其伪装土匪抢去了九头耕牛,一般山区农民,大都被其抢过两三次,山丘乡的宋金生在二年当中,曾被他夜里抢过四次;该乡长工强定元,四三年冬天,刚将八石工资米挑回家,夜里即被抢光;山区的农民没有一家敢存一石白米,敢养一头耕牛,离社渚镇三里路的农民陶小牛,每天在落太阳以前,便将自己的耕牛送到镇上亲戚家里,天明再牵回来,天天如此,才算幸免了。

由于陈匪对人民惨酷的迫害,烧杀与抢掠,使农民们的生活,陷入极端贫困的境地,不能安心好好的生产了,肥田渐渐变成了瘦田,社渚老二保原来有八百余户,四百多户因为不堪陈匪的抢劫,曾忍心的丢开了故土,流落他乡,全区两万多亩熟田,无人耕种。

残杀老百姓,残杀革命工作人员

陈则先的两双魔手,一直是湿淋淋染满着人民的鲜血的,社渚区的人民,谁都晓得他是杀人不眨眼的混世魔王,他到底杀了多少人?没有人能弄清楚,一九四四年春,殷桥乡群众匡金龙与山丘乡群众顾保兰,被陈匪强抽了壮丁去,因他俩不愿当汉奸兵,逃回了家,夜里即被陈匪捕去枪毙了;新塘乡仙山村宋崇云的母亲,因招待陈匪不周,便指为串通“匪”军(指新四军),拖到村东路旁被枪毙了;四三年冬,陈匪下乡抢粮时,抓孔村乡周文贵当伕子,因他坚决不肯去,便被枪杀了,死后还挖出心来,看看坏不坏。四四年三月,陈匪下乡“扫荡”时,无故枪杀该乡章根毛及金山乡葛木村朱海早与朱昆保,并枪杀我区队战士张加强等两名。四四年冬,我河口镇农会主任(人称大嘴三伢的)及该镇稽征人员一名(姓氏不明),被陈匪捉到社渚镇,严刑拷打后,十几把刺刀,活活戳死在社渚镇南桥头!

最使人们不能忘记的,是被害的吴英同志的惨状。他是苏北扬州人,四四年担任丁山乡指导员,旧历十一月十六日,在黄泥岗村被陈匪逮捕到周城镇,严刑拷打,衣服被剥光,每天要向身上浇几次冷水,他受尽了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后,同月二十日,在北风凛冽中,将吴英同志的衣服剥光,拉到镇外枪毙了。

强买土地房屋,强拉民夫

一九四四年,陈匪自己印发了大批伪流通券,来掠夺人民的财产,鬼也不相信他的流通券能流通,但在他黑暗恐怖的统治下,人民只有忍受着。他曾用流通券,将往年已经卖给周城镇纪海连等六户的十六亩田,强迫收回。又强买了该镇徐玉言元顺砻房两家十一间瓦房。

给陈匪则先作伕子的痛苦,离壮渚较近的人们,差不多都曾尝过的,不是被迫跟他下乡抢粮,就是给他修工事;四四年,每人平均约五天就要给他作一天伕子,挑不动走慢了要挨打,修工事去迟了也要挨打;城桥乡群众吴进南就是因为修工事去迟了,被打的屁股红肿,三天没能起床;徐祥法他曾亲眼看见一个修工事的农民,因累得疲倦子,想停下一刻喘喘气,却被陈匪一杠子打下壕沟里,跌得头破血出,遍体是伤,后来还是他自己村上来人用门板抬了回去的。

强奸妇女

只要有人一提起大恶霸陈则先的名字来,在场的妇女们,一开口总是先恨恨的唾骂他两三句。当年,被陈匪看中了的青年妇女,休想逃出他的魔手。城桥乡虞玉庚的孙女,就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形下,被强逼做了他的临时小老婆;在周城镇他曾指示卫兵按名强迫请到虞玉珍、王美娟、王金娥等四个青年妇女在一起,任他选中一个漂亮的陪夜,被奸污的妇女,不知有多少?她们只有忍气吞声,谁敢讲个“不”字!下西村沈连生的老婆说:“妇女们听说陈匪来了,个个吓得一颗心怦怦的乱跳,真是躲也无处躲,躲到田里的,跳到塘里的,躲到芦苇里的,靠梅渚镇不远的一个妇女抱着不满三个月的小孩,躲在草丛里,小孩在哭,她吓极了,用力的把小孩抱得紧紧的,等陈匪走后,小孩却被闷死了。”

解放后陈匪继续反人民

日本鬼子投降了,人民本想罪恶昭著的汉奸恶霸陈则先,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办的,但相反的他却充当了蒋匪“青年救国团”少将大队长。

解放后,陈匪仍到处造谣惑众,并暗藏有名的土匪头子张大嘴,企图继续从事反革命活动。

人民翻身了,在公审大会上,群众悲痛的愤怒的控诉了汉奸恶霸陈则先的滔天罪行,“血债要用血来还”!在群众怒吼声中他终于伏法了。社渚人民,今天才永远搬去了压在自己头上的一块大石头!

(一九五O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苏南日报”)

大恶霸强学曾的罪恶

                                             梅汝愷

“冬天吃冷水,点点在心头。”锡东农民没有一个会忘记掉强学曾,都深深地记住这一个几十年来横行不法无恶不作的大恶霸。

强学曾是无锡县梅村区强家桥的地主,现年四十五岁。廿年前,他先从做乡长、做梅村镇商团队的队长起家,培植了他在地方上的恶势力,以后又在国民党政府开办的军警干部训练所受训,并且加入了国民党,接着他就成为乡里中数一数二的“大人物”。

这个“大人物”在地方上做些什么事呢?第一,就是仗势欺压族人,霸占强氏义庄公地三百多亩,他的身家便从一百二十亩田的地主,变成了一个拥有五百亩田地的大地主。变成了大地主的强学曾,他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联合同族地主,加紧压迫农民。使用警察来向农民收租,每一年开仓时节,强家桥的河上,总要驻上几只警察船,交不出租的农民,被一船一船的装进城,结果又要用一船一船的租米,才能把人赎回头。当时有人说:“宁少阎王五百块,不短强家的一张烧纸。”

在短短的十年内,强学曾在地方上俨然是个土皇帝,地方上的人见到他,远远的先一鞠躬,然后再喊一声“强老板”。

杀人越货,屠杀人民

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江南受到日寇疯狂的劫掠,这时强学曾以“抗日”为名,收罗了国民党败阵下来的一些游兵散勇,要农民组织起防夜队,每保派人派枪,一时防夜队扩充到有四五十条枪。一九三八年冬天,防夜队改为“游击队”,强学曾自任“大队长”,以后他在地方上又常常大批筹款,招募一大批流氓坏蛋分子参加“游击队”,人枪便陆续增加,因此他又从“队长”而做了“游击队”的“司令”。那么,他的“游击队”是在干些什么勾当呢?

第一,是杀人越货。藉口“封锁物资,禁止资敌”为理由,大肆劫拦商船,枪杀无辜商民。即以一九三九年的不完全的材料为例。在香平乡陆家桥劫掠有商船两条、商民七人,有一人逃脱,其余六人都以“汉奸”罪枪杀,货物全部强卖给当地农民。又有猪船一只,上载大猪五十头,猪被全部没收,船上两人用“栽荷花”办法,倒插入河中淹死。又有从无锡北乡开来的盐船两条,六人被枪杀,船盐没收。一九三九年上半年,在强家桥附近,开来有网船三条,船上载有一些衣箱,强学曾不问情由,就坐定以“匪船”认罪,船上九人全被枪杀,其中有小孩一人,有一妇人被用酷刑将腿骨坐断,然后杀死。同年某月,把一些从苏北来的卖炒米小贩诬为“汉奸”,杀掉好几个,据事后调查在三宝坟上一个坑内,杀死的即有两人。同年在鸿声庙庵里,强学曾又抢劫了盐船两只,船上人不知去向。一九三八年,在梅村镇太伯庙内,枪杀了一个单帮商人,货物也被抢了去。

第二,就是私设公堂,敲诈勒索,枪杀无辜居民。根据不完全的材料,强学曾在堰下巷进行敲诈,勒索未遂,枪杀了蔡阿锡夫妇。一九三九年,香平乡六村宿阿福,因为被别人诬告他放火,被强学曾捉去后,拷打迫供,然后用绳索勒住头颈,两个人在肚上踩踏,最后又打了两枪致命,死状极惨。同年在倪家桥,有一个居民叫倪汉初,因被人告发他是“土匪”,强学曾不问情由,就把他枪杀在过坟头上。墙门镇朱仲西,为了图谋侄儿财产,贿通了强学曾,强学曾便以“汉奸”罪名,把朱的侄儿勒死在三宝坟上。梅村镇摇快船的张财富,结婚才一天,在快船上被强学曾搜到一封带到无锡的便信,即以“汉奸”罪,被杀在太伯庙,另外像墙门镇的孙华农,因为被非刑拷打,用烧红的铁链缠在身上,炙热致死。查桥区钱埂上,有个农民叫钱阿二,因为在祠堂里只随口说了一句“强学曾像个土匪”的话,也被枪杀。

在那个时期,他到处杀人,有用枪打死的,有用绳索绞死的,有用刀杀的,有用非刑拷打致死的。死老尸首就地抛弃。香平乡八村陆金保坟后,曾被狗衔出一具无头尸首,周埂上农民胡荣斌在田里锄田,也锄出了一具尸首。一般农民反映:那三年,在青棵里、沟旁、坟头、路上、常出现遗尸弃骨,白骨嶙嶙,梅村一带,变成了一座冤屈屈的“枉死场”。这便是强学曾的杀人记录。

横征暴敛、穷凶极恶

除了抢劫勒索以外,他还巧立税目,进行“合法敲诈”。

在农村方面。强学曾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譬如:供给部队给养的有自卫捐,加强保甲统治的有门牌捐,购办枪枝的有枪枝费,代理“政府”征收的有田亩捐,维持乡镇公所开支的有经常费,秋收时有十斤头(稻),夏收时有五斤头(麦),弥补军需赤字的有特别费,补足部队每月饷金的有月季捐,买卖田亩的,他要抽二成中佣,租赁房屋的也要捐,戽水机打水也要捐,养猪添畜也要捐,砍伐竹木也要捐。总之,只要农民手动动、嘴动动,他都要喊“拿钱来”。至于怎样的“拿钱来”,先前国民党反动政府建立的一套乡保甲制度,帮助了他“万事大吉”。上边只要“强司令”一声喊“怎样”“怎样”,乡长交到保长,保长再喊到甲长,甲长便穿门越户,到处催缴,“户长”便一批批的把钱拿出去。另外,乡、保公所还要送上几文出差费。“户长”如果拿不出钱,“游击队”就跑上了门,劈口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抗日拼死命,要你们出钱却不出?!”接着耳光、拳打、脚踢、枪托,什么都来了,嘴里还骂:“这是汉奸,汉奸”。户长无论怎样,最后还要把钱送上“强司令”的大门。农民因苛捐杂税,逼死的有,打死的有,闹得倾家荡产的更有。当时农民流行一段民谣说:“司令金银宝玉,师长楼房瓦屋,保长吃鱼吃肉,甲长忙忙碌碌,户长嚎啕大哭。”

不仅如此,强学曾还设立了关卡。当时凡水路交叉口、主要的河流,他都要设上关卡。水路方面,要紧的共有四处:一是外塘,二是新安、三是下甸桥,四是太伯河。陆路遍设哨兵,控制了锡东一带水旱的要道。即以太伯河一道河为例,从茅塘桥到无锡不到三十里的水路,税卡设立的竟达九处;平均三里一卡,一条商船过九道卡,就要纳九次税,只要少一次,货物没收,人还要带上岸去吃官司。

他又是个大骗子

强学曾不但杀人厉害,诈骗手段也是很毒辣的。举两个例子:

第一次,是在一九三九年——四O年之间。强学曾开办了一个新生丝厂,另外又组织了一个东南区制丝联合社。新生丝厂股金约有三万多元,东南区制丝联合社股金共为四万元,下设六个制丝单位社。股金筹集的来源,新生丝厂有三分之一的股份由农民负担,联合社的股金则全部或大部由农民负担。负担的办法,一种是发售股票,由农民自愿购买,但认购的数字并不多,主要的方式,还是靠强迫性的推销。强学曾那时在梅村一带控制有几十家的茧行,农民不能把蚕茧挑到别处去卖,就由强学曾统一收购,收购时不发现钞,单发茧券或股票。那时联合社收茧一般是发股票。新生丝厂则一般发茧券,茧券言明到一个月后来丝厂兑现。但到春茧结束以后,强学曾便宣布丝厂、联合社因营业失败,宣告破产。农民受损总数达四万元至五万元,当时折合大米约二千五百石。

接着,强学曾又提倡办学校,嘴里说是救济失学青年,于是便开办了一所吴凤中学。当时就“劝募”办学基金,工商业者也派到,农民也派到,总共“劝募”到四万多块钱。他把这四万多块钱,存放到上海的中国银行里去,用照相机拍了一张银行收据的照片,拿到吴凤中学对校长说:“这是你们的学校基金。”实际上,他把这四万多块钱,偷偷的带到上海开药房去了。而在当时,四万多块钱,折合大米约有两千石。

直到今天,农民还说:“强学曾,大骗子,死人被他骗活了,活人被他骗死了。”

投敌事伪,无耻已极

强学曾不仅是骗钱的骗子,而且也是个伪装抗日的骗子。

一九四O年,江抗军二次东进的时候,也正是强学曾封建势力蒸蒸日上的时候,江抗军当时因为他的部队作恶多端,接受了当地人民的请求,于第二年的四月四日,用坚决的态度,将他的“游击”队缴械遣散,对强学曾本人,为了督促他悔悟改造,对他还宽大处理。但两个月以后,这一个以“抗日”作为幌子的强学曾,便在无锡城里投降了日伪。他的投敌动机,是不言可知的。到一九四二年,日伪攻陷了梅村镇,强学曾便在“红膏药旗子”底下,重新出现在梅村镇,整顿装备了封建反动武装,建立了所谓“强学曾部队”,重操他的土匪、恶霸生涯,不遗余力的推行日伪奴化政策,经常带领日伪军队,骚扰洗击我抗日军人家属,并将顾家桥烈属周文清用绳勒毙。(后经救活)

在一九四三年至四四年的两年中,他先后替日本华中公司、中国蚕丝公司,收购了三季蚕茧,控制了东亭、荡口两区八十多家茧行,再度滥发茧券,残酷剥削农民。

抗日胜利以后,国民党反动政权重来南京,这对于强学曾来说,无疑是一个莫大的鼓舞,因为他在这几年来,买田置地,身家已是一个拥有七百亩田的大地主了。他的反共反人民、压迫农民的活动,从此也越来越积极。他从汉奸身份,一变而地方反动党团的领导人,后又任无锡县“县参议员”、梅村镇“镇长”,秘密与伪东亭区区长陈如生,擘划整个锡东地区的反革命活动。从一九四五年以来,我革命同志被他阴谋杀害的计有:惠进山同志、朱士元同志、吴道元同志、王耀南同志、佘纪根同志等十多人。强学曾并在梅村各村镇召开群众大会,威逼我军工属追回北撤干部。一直到江南解放前夕,强学曾始终坚持其反革命立场,本人还隐匿到上海,协助陈匪如生携带大批枪枝潜逃。

抽丁征粮,武装收租

在他做梅村镇“镇长”的时候,他继续扩充反动武装,成立“自卫队”,摊派枪枝费、自卫捐、门牌捐、经常费……等等,这是他过去玩熟了的老一套。接着就是征收壮丁米。在一九四八年以后的半年间,共征集壮丁六十名以上,勒索大米一千多石。征收壮丁费,大多是派自卫队来强迫缴纳,如香平乡顾阿三,因为壮丁米缴得迟一些,家中粮食就被“自卫队”全部倒光,惠巷上唐阿三,壮丁米缴得只差一升,即被“自卫队”打伤,以后伤发不治身死,另外,强学曾还派“自卫队”下乡强拉壮丁,最多的一次,是在一夜之间,捉了壮丁十八名,然后要家属拿米去赎。如香平乡钱培清,化了四十担稻,强家桥强小坤,卖了二亩半田才赎了身,华埂上华云章用去廿石米,诸如此类,梅村的农民记得太深刻了。

另外在一九四七年,他又组织了一个“收租联合办事处”,说是执行国民党的“二五减租”法令。那一年,他联合了后宅、大墙门、鸿声里、西仓、安镇、薛典一带的地主们,他自己任了办事处总的负责人。按照过去的惯例,那里的租田每亩租额一般是七斗至八斗,但他们决定把租额提高到一石,再照二五减,每亩租额即为七斗五。强学曾出了一张皇皇的布告说:“奉‘政府’法令,实行‘二五减租’仰各知照”等等。这样一来,农民原缴七斗租米的,现在加五升,原缴八斗的还是八斗。农民缴不出租的,“自卫队”马上下乡去“武装收租”。

现在,锡东地区的农民,提起了强学曾,没有一个不恨,他们都一致要求政府依法严办强学曾,香平乡谢克良说:“我们要政府替我们老百姓伸冤!”

强学曾的封建统治势力既然是用农民的血和汗培植起来的,人民政府一定会替人民复仇雪恨的。

(一九五O年八月“苏南日报”)

光福“三生”

汪秋生、徐德生、沈荣生,是吴县光福区人,他们名字的最后一字都是“生”,所以人们就叫他们为“光福三生”。他们欺压和剥削农民,强占土地,杀害人命,强奸妇女等的罪行很多,全区人民莫不恨之切骨。

一、命案累累的汪秋生

汪秋生是光福“三生”中的头一个,地主成分,光福镇下塘人,家中原有田六十多亩,一向靠收租生活,几十年来,主持汪家在前清同治二年所建立的祖传“汪怡寿租栈”。由于重利放贷(放租米依每月二分起息,利滚利),以及“寄栈田”拆分租米(该“租栈”有“寄栈”田约三千亩,计可收租二千四百石米,以九五折拆利,可净得一百二十石米。)等剥削到很多,因此购买土地近一百八十亩。

汪秋生手下豢养很多“狗腿”和“催脚”,并私设公堂,在每年霜降前后,即开仓收租,前后共计六十天左右,如有谁不按期缴足租米,则差遗武装携带铁尺、铁链将农民殴打和扣押,并拘入光福镇观音寺内(该“租栈”所在地),施以“三比”的酷刑。“三比”就是三天“小比”,五天“大比”,七天一“血比”。三比前后共十五天,“比”的方法,是把欠租的农民,安置在一种特制的木架上,掀翻屁股,用鞭子猛力抽打,一直打到见红见血,才叫“血比”。在光福区一带,受汪“血比”的农民是很多的,以永安乡为例,即有下水车村韩老太、迂里村周阿三、前西岭村朱青甫、枫滨村金阿伯等人。

他手上的命案是累累的,有些欠租农民被扣押后,不给饮食,以致磨难饥饿而死,俗称为“拖牢洞”,如永安乡前西峰村农民王德甫,被汪秋生的“狗腿”用铁链套颈,押进观音寺“人房”(即地主看押农民的牢监),后又转押至苏州,自一九三O年十一月坐到一九三一年四月,因受刑致病,放出即死,建新乡窑岗村陈宝生因欠汪十石租米,一九四三年十月被押至苏州,第二年春天,被害死狱中,儿子亦被溺死,其妻迫于生活,转嫁他人。永安乡下水车村王老太,年已八十岁,在一九二五年被押到苏州“人房”里,因其年老力衰,又无钱赎出,终于惨死在内。永安乡葛舍村农民周更元,亦因欠租被押,生病很重,其妻没法,只得将仅有的房子两间,土地三亩,抵还租米,更元出狱不久,其妻即气急病死。永安乡安泾村潘丽泉,被汪先后扣押过四次,最后一次在一九四四年,曾被押半年,在狱中浑身发肿,待设法赎出时,潘已身死。类此事情,不胜枚举。根据初步了解,建新乡被汪拘捕的农民有二一二户,永安乡迂里村二一六户中,被汪拘捕坐牢的即有一O八户。因此,农民恨极,呼他为“汪绝孙”(即绝子绝孙的意思)。

一九三八年,光福农民因不堪忍受地主的压迫,曾发生过一次群众性的抗租斗争。在那年秋天,光福“公租栈”开仓后,照例逮捕了大批欠租农民押入“人房”,如葛舍一个自然村二十七户中即被捉去了二十八人,因而激起了广大农民的无限愤恨,永安乡的农民首先起来反对,这样迅速地扩大到邻乡,如潮如浪地涌集了千余人,冲进“公栈”捣毁“人房”,焚毁租册,救出了被拘的农民。

万恶的汪秋生(当时他已参加了敌伪组织“大民会”)即率领特务“宜抚班”班长吉泉、翻译方观生,以及日寇伪军等前来镇压,逮捕了宋巷村农民崔根荣、迂里村农民尤小弟等,严刑拷打,并叫警犬乱咬,最后还用刺刀戳死。

二、横行不法的徐德生

徐德生是长新乡长港村地主,有田七十多亩,在一九三五年就做催征吏,帮同汪秋生催收租米,一九三七日寇侵入后,又担任伪乡长,在日寇清乡时,并做清乡队副队长。

他剥削手段相当毒辣,经常带了帮凶郁通海到各乡催收租米。在敌伪时期,则随同伪绥靖队下乡逼租,曾将张火根的母亲打三十多枪柄,致成残废。又放枪吓死了五星村施全金的母亲。一九四O年七月强占长新乡长新村徐根生房屋三间,并砍伐公树开寿器店。一九四三年,又盗卖乌旺庙公有大树五十多棵(约有三千四百余担)做资本,在长港镇开茶馆,聚睹抽头。农民上镇购物经过他茶馆时,不是被逼租,就是索壮丁米,因此,都不敢停留,怕被看见,大家称之为“小衙门”。一九四四年,又串通敌伪,杀害我苏西游击队同志华昌藩等。

三、一身血债的沈荣生

沈荣生是东渚金花村青山浜人。他是恶霸地主、又是汉奸、强盗。打家劫舍、强奸妇女、杀害人民……什么事情便都做过。

一九三九年六月,到青山浜沈灶狗家抢劫,事后为了灭口,将深灶狗家里人用刀杀死。一九四三年八月,在敌伪做情报工作,曾亲自率领伪军四十六人,至西华东马圩成头村,袭击我游击队,将陈大保、陈保林两同志的头割下来,挂在光福镇上“示众”。同年十月,又率领伪军至纪龙乡包围我游击队,何祥林同志因此牺牲。一九四六年,他率领匪徒,到新阳乡江家桥沈根虎家抢劫,沈根虎的父亲逃出时,被他持枪追赶,迫得跳河而死。在长堤乡木渎湾抢劫汪金妹家时,又用火烧死汪的父亲。解放后,仍旧进行罪恶活动。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强奸了青山浜寡妇沈吴氏,威吓她不许声张,并企图侵夺她的财产。一九五O年春荒时,鼓动“落后”的群众,砍伐公私树木。在土改时,偷运稻谷七千余担,并隐藏家具,破坏土地改革。

江 南 农 谣

农民无夜饭

种起田来一大坂

收起谷子几十石

地主走来一次担

弄得农民无夜饭

农人忙

农人忙  农人忙

四、五、六月乱打场

打下场  要分粮

地主派人到客庄

先提头  后分粮

又要讨债狠如狼

提到债  更可伤

春天用  秋天偿

加一八分凭他算

过期就动皮鞭扬

没有钱  便扣粮

不服送到监狱房

地主上庄

地主上庄,佃户直忙,拿棍打狗,迎到门堂,敬烟倒茶,煎蛋奉上,预备中饭,鱼肉几样。

吃过中饭,佃户心慌,老爷开口,要完租粮,十亩七石,好稻上仓,话说手到,拿斛直量。

上筛下格,平斛相当,新租交清,还要欠粮,租子一缴,吃粥喝汤,如不顺从,全家遭殃。

“田主”来

一声“田主”来   爸爸眉头松绉不开。

一声“田主”到   妈妈心头毕剥跳。

爸爸忙扫地 妈妈忙上灶:

“米在桶   酒在坛,鱼在盆,肉在篮;

照例要租鸡,没有怎么办;——

本来预备两只鸡,一只被贼偷,一只遭狗咬,另买又没钱,真真不得了!——

阿二来!和你商量好不好?

外婆给你那只老婆鸡,养到三年也太老,不如借给我,明年还你一只雄鸡能报晓”!

妈妈泪一揩,阿二唇一翘:

譬如贼偷和狗咬,凭他楦得大肚饱。

别说什么借和还,雄鸡雌鸡都不要。

勤的饿,惰的饱,世间那里有公道!

辛苦种得一年田,“田主”偏来当债讨。

大斗重秤十足一,额外浮收还说少。

更添阿二一只鸡,也不值得再计较!

贼是暗地偷,狗是背地咬;

都是乘人不见到。

怎像“田主”凶得很,明吞面抢真强盗!

妈妈手乱摇:

“阿二别懊恼!

小心‘田主’听见了,

明年田脚都难保”!

布谷

布谷!布谷!

朝催夜促。

春天不布,秋天不熟。

布谷!布谷!

朝求夜祝

春布一升,秋收十斛。

布谷!布谷!

朝忙夜碌。

农夫忙碌,“田主”福禄。

“田主”吃肉,农夫喝粥。

老农夫实在苦

老农夫  实在苦

一天到晚耕田土

收点粮  给地主

见庄主如见虎

当面不敢坐

脚跟垫屁股

做了一世还是穷

荧火虫  夜夜红,

爹爹挑水泼菜虫

奶奶剥柴编斗蓬

儿子做帮工

媳妇拨牙虫

四手儿  不放空

做了一世还是穷

一年辛苦为谁忙

自己吃的黄米

自己穿的破衣

黄米饭  破衣裳

一年辛苦为谁忙

讨口施茶过仔夏

香瓜香  呒商量

西瓜甜  无铜钱

闻闻香瓜   捧捧西瓜

讨口施茶   过仔一夏

田歌

口唱田歌手插秧

今年收谷谷堆仓

牛出力来牛吃草

地主吃米我吃糠

农人苦

麻雀子满天飞

种人土地好吃苦

一年到尾无休息

身受寒来肚受饥

受了多少寒和暑

吃了多少冷东西

辛辛苦苦收来谷

“田主”坐收六成归

噫噫嗳

佃人真苦哉

高山田

高山岭上一丘田

作来作去作几年

作了几石谷

不够还你田本租

耘稻要唱耘稻歌

耘稻要喝耘稻歌

两膀弯弯泥里拖

日头晒拉背皮上

心有苦处无处说

(一九五O年七月一日“解放日报”)

地主阶级破坏土地改革的不法罪行

编者按:苏南地主阶级在土地改革前,采用各种方式阴谋破坏土地改革。本篇系各地农民代表在苏南第一届农民代表大会上揭发出来的一些事例。

一、分散转移土地

无锡新渎区前进乡地主杨克云,在最近登记土地时,以假分家来逃避土地改革,他将所有土地分登五户。南泉区葛埭桥地主万云海,把土地登记在二个女儿的名户上,假称已经送给女儿了。新渎区盛典乡地主许慎,将三亩土地伪造卖契,出卖时间写了是解放前三个月,想藉此欺骗政府能够让他过户。常熟大义区地主陈祖清有六百多亩田,分散登在他亲戚名户,而他自己名户现在只登了十几亩田。江宁七区赵凤乡地主赵仕如,赠送给女儿七十亩田。宜兴丁墅区城东乡地主吴龙生,送给妹婿三十亩田,又将廿亩分散给雇工。江阴晨阳区丁鹤庭,欠雇农及今春雇人修堤的工资,将六亩田折算抵付。此类分散转移土地现象,青浦、松江等县亦有发现。

二、出卖土地

江宁七区赵凤乡地主赵华,贱价出卖田廿多亩;钦林乡地主梁善堤低价卖田,只卖一、二石米一亩。宜兴地主张天林威胁佃户强迫买田,他说:“国民党马上就来,不买田,你就吃不消。土地改革得来的田不牢靠,拿钱买的才牢靠。”又武进焦溪新安镇地主刘某,强迫农民买田,农民恐买后要分,不敢要,他就哄骗农民说:“政府已批准我卖,可保证你没有问题。”又武进百丈区地主陈八房,强迫雇工倪学泉买他二亩三分田的田底,并欺骗说:“以后将××田给你种。”江宁十区有地主以三亩土地换一条牛的比价,换卖土地。

三、弄坏土质、荒芜土地

宜兴有个别地主暗地在田里放石碱。无锡晖嶂乡有地主在稻田中撒石膏,弄硬田土,破坏生产。句容六区廓城乡,一个地主(农民代表忘记该姓名)有五百多亩田,自耕五十亩,荒芜了十几亩,他已种稻的田不戽水,不除草,还辞歇了雇工。溧阳地主宋坤厚,堆存有二千多斤豆饼,但故意不去垩田,荒废生产。

四、出卖、隐藏和宰杀耕畜

江宁五区西城乡地主王震方,一区伟峰乡蔡国万、双凤乡孙元锦等都故意出卖耕牛;溧阳亦发生数起。江宁三区徒山乡上地张祥福,隐藏耕牛一头。武进鸣凤区还发现有个地主还竟然用锄头生生打死耕牛一头;又无锡石塘湾个别地主亦有宰杀耕牛的犯罪行为。

五、出卖、拆卖房屋

无锡玉祁区礼社乡地主薛以恒,出卖房屋二间;石塘湾地主孙九元卖屋三间,得米廿石。常熟地主沈国荣借修屋为名,拆毁厢房,经农会制止。家兴宜城区地主许金暮假借无粮吃,拆卖房屋四间,为当地村干阻止。松江县亭林区地主沈丹丹,三天把房屋拆光,为乡干阻止,未曾运走。

六、出卖、浪费粮食

武进地主周福培,利用二流子将麦子五百斤运到常州出售。宜兴地主吴炳生有粮食廿四石,大部分给他大吃大喝浪费掉了;官林区土城乡地主朱金玉将家里粮食及家具全部运到常州去。句容三区景德乡地主宣雪国,最近把收了十几亩田的早稻出卖,共卖去五十担。

七、砍伐树木

句容三区地主张春荣(曾任伪区长、伪自卫团长),最近砍去三十几亩大的松林,又唆使其兄(地主)及本村姓余的地主共砍去六十多亩大的松林。又景德乡地主方金贤砍了三千多颗树,地主方大麻子砍了一万多斤。武进南宅乡二村地主郁福生,听到要实行土地改革,就将自己二亩大竹林,砍掉七百斤,后为农会阻止。金坛金东区陇东乡地主周留海倒树五千余斤。地主刘文寿倒去大小树六百余棵。

八、出卖、隐藏农具

溧阳地主俞西桂,在晚间偷卖水车。金坛白塔区化龙乡地主夏连根装穷,出卖牛车及水车上糟桶卅二夹拂板有一七六块。武进地主周福培将农具偷运到周丹大(富农)家打埋伏。

九、运走、出卖或破坏家具

无锡新渎区刘塘乡地主边裕中,将家具暗中运往无锡。石塘湾地主孙钟林,出卖床一张,椅五张,梳妆台一张。松江县地主陆铁云,将家具打毁烧掉,并说:“土改后这些东西要分给农民,不如烧掉干净。”

十、多种方式企图收买干部

武进周桥乡地主蒋文汉,将出租土地四十亩,送给村干,叫村干评他为富农。又有送粮食,如高淳地主李宪许,以三十五担稻子送给村干及三十二个农会会员。还有送其他礼物,如丹阳珥陵区有一个地主想卖房子,要乡长给他打证明信,送二钱四分金戒一只给乡长老婆蒋文江,乡长未收受;武进周桥乡地主何文根,叫老婆做绣花拖鞋二双,一双给村长,一双给小组长,包庇他砍树;武进吴江乡地主王福明(曾任伪乡长)将家里贵重物件,送给全体村干,要他们将他评为富农,结果被群众说理斗争。还有请干部吃酒,以戽水机半价替干部田里戽水等各种方式拉拢干部。

十一、造谣言,歪曲土地改革法令,挑拨离间或欺骗威吓群众

如武进南宅乡地主柴林福,他向农民说:“土改改不出啥名堂,苏联改了四十年也没有改好。”又说:“今年改地主,明年改富农,后年改中农,你们富农中农不要起劲生产,起劲没有用。”新中乡地主许荣生说:“土改之后日脚没法过,缴公粮富农要缴一二O斤,中农七O斤,贫农五十斤,缴不出也要缴,分了田要多缴公粮。”湖港乡有地主造谣说:“满五亩田就要征累进公粮,分田没有好处。”这一类欺骗麻痹农民的破坏情况,各地都有发现。

(一九五O年九月五日“苏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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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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