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
--一论中国应当敲响耕地的警钟:评茅于轼的耕地和粮食产量无关论
望远镜 2010-4-15
笔者经半年多调查与研究,撰写了4篇关于中国耕地的文章。其中“一论”:“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通过评论茅于轼的“耕地和粮食产量无关论”,从侧面论证了设置耕地红线,保护耕地的必要性;
“二论”:“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揭示了2008年末中国耕地实际已没有18亿亩了;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doc
“三论”:“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间接推测了中国粮食产量数字存在水分的可能性。以堵住“用粮食产量水分掩盖虚报耕地存量,从而为继续多占耕地制造”的借口;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doc
“四论”:“指向耕地的八种压力”,探索了近十几年来中国耕地大幅度减少,今后还会继续减少的深层原因。指向耕地的八种压力.doc
一论摘要: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茅于轼教授2008年末抛出“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研究报告,提出:“(18亿亩红线)完全没有必要,任何红线都没有必要”的谬论。本文针对报告中“耕地和粮食产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在粮食生产中,土地可用其它货币投入替代;“只要具有足够的外汇储备,就可以进口所缺的粮食,而把耕地腾出来开发房地产”等3个“论据”与茅教授商榷。
目录
1、耕地和粮食产量真的"没有必然联系"吗? 一
2、农业生产中,土地是可以替代的要素吗?二
3、依靠进口可以养活中国吗?三
结论四
没有耕地,就没有粮食!没有粮食,人就不能生存!这不是什么深奥的学问,而是普通的常识。为了保障中国13亿人口未来的粮食安全,国家在 “十—五计划”中规定2010年耕地保有18亿亩。2008年10月,中央在17届3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强调“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这本是惠民举措,却遭到个别学者剧烈反对。2008年12月25日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经济学家茅于轼教授在京发布的《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天则报告》),竟断言“耕地和粮食产量没有必然联系,保护耕地会使房价上升,并延缓城镇化的进程”。在该课题学术成果发布会上,茅于轼回答记者提问时直言不讳:“(18亿亩红线)完全没有必要,17亿亩没有必要,10亿亩也没有必要,任何红线都没有必要”。听了这一荒谬的结论,被邀出席报告会的嘉宾-原国家粮食储备局局长高铁生怒而退场(参见中国经济网2008-12-25“茅于轼质疑18亿亩耕地红线 与会嘉宾拂袖而去”, 及2009-1-11发布的《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研究报告)。
本文仅就“耕地与粮食产量有无必然联系”、“耕地在粮食生产可否替代”及“依赖进口可否买到足够的粮食”等三个问题与茅教授商榷。
我们知道:粮食总产量=粮食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1式);
粮食播种面积=耕地面积*平均复种指数*粮食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2式);
这样:粮食总产量=耕地面积*平均复种指数*种粮面积比重*粮食单产(3式)。
在(3式)中,显然只要耕地面积为0,粮食总产量必然为0。若后面三个因素不变,粮食总产量必然随耕地面积增减成正比例增减。这一问题连小学生都不会答错,而这位教授却做出了“耕地和粮食产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的结论,显然是可笑的。
他是怎样推出这一结论的呢?他说:“我国改革以后的三十年人口增加了45%,粮食产量增加了60%,而耕地是减少的。可见耕地和粮食产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
尽管茅教授引用的数字有偏差[1],但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和粮食总产量增加的事实是存在的。然而决不能得出粮食总产量与耕地无关的结论,因为此间粮食总产量的增加完全是由于单产增加形成的。据《中国统计年鉴》反映:1978年粮食单产为337斤/亩,2006年达633斤/亩,增加了87.8%。而此间耕地只减少了10%。此外,净进口增加2680万吨粮食(1978年净进口106万吨,2006年增加到2786万吨),对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也起了补充作用。无论是提高单产增加的粮食,还是进口的粮食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是中外耕地上长出来的。作物离开土地立即枯萎,这是连小孩都知道的常识。所以"耕地和粮食产量没有必然联系"的结论是荒唐可笑的。
为了进一步“证明”耕地与粮食无关,这位教授发明了“粮食生产各要素之间的替代”理论,得出土地可以用其它要素来替代的结论。
在他的研究报告中凭着主观规定的各种假设,不加任何推导,也不用客观实际作检验,列出一个中国粮食生产的函数式,其原式是:
式中,Yt是t期的(粮食)总产出,At为第t期全要素生产率;Kt第t期的中间投入(包括:种子费、化肥费、农家肥费、农药费、农膜费、租赁作业费、燃料动力费、技术服务费、工具材料费、修理维护费、其他直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税金、保险费、管理费、财务费、销售费加总而来);Lt为以工资表示的劳动投入;Tt为以地租表示的土地投入。αβγ
是各因素的指数。等式两边各因素都以货币-元-为计量单位,全要素生产率用%表示。
该式表明:用货币表示的粮食总产出“是由化肥农药等中间投入费用、用地租表示的土地和用工资表示的劳动投入三因素若干次方的乘积”形成的。只要进入他的数学圈套,就会得出“因数间任意替代都可以使乘积不变”的结论。接着他又实际计算了“播种面积下降5%、10%等情况下,用投入增加,替代土地减少,维持粮食产量的想象实例”。看似很有说服力,实际上经不住常识的推敲:
一是粮食是自然和人类劳动共同作用,并受自然环境制约的产物。具体说来,粮食产量是由土地及其表面的土壤、水分、肥料、种子、包括农药在内的植物保护手段、农民及农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当年当地的气候环境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程度和抗灾措施等多因素共同作用决定的。在整个过程中各因素不可替代。例如:播撒小麦的种子不能长出水稻;水稻田里肥料再多,灌溉不足必然减产;减少土地过度密植结果是秸杆增加,粮食减少;没有土地,种子无处发芽生长,水分肥料也不能被作物吸收,当然也不能得到任何收获;农药不能代替化肥,用多了反而导致人畜中毒;没有土、种、水、肥,农民和农技人员整天在田间劳动还是颗粒无收;同样,人类劳动也不能代替适当的光照、积温和雨水,正因为如此,一年内北方不能长出二季、三季庄稼;即使上述条件配合理想,来一个特大水、旱灾害还会造成减产,甚至绝收。
二是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自然要素和人类劳动的投入,不可用货币统一计量。请问茅教授,多用100元农药可以少用多少化肥? 可见,100元农药与100元化肥及100元劳动力投入的功效不可比拟,更不可替换。
再请问茅教授,中国的土地可以用货币计量吗?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国土地不是商品,不可以用货币计量。在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只是承包给农民耕种,不同于土改前由地主租给佃农耕种,更不能用地租表示。
三是任何一个经济学等式两边的计量单位都必须一致,且符合特定的、公认的经济意义。例如:总产量(公斤)=单产(公斤/亩)*播种面积(亩),右边运算结果的单位是公斤,与左边单位一致。而上述函数式,按茅教授的解释,其右边是以货币为单位的费用、工资、地租之乘积,再乘以“全要素生产率”。经查,全要素生产率是指“生产活动在一定时间内的效率”,用%表示,没有量纲。至于指数αβγ,只是原“底数”的若干次方,不改变底数的计量单位。这样,若以元为货币单位,则右边最终单位为“元3”,毫无经济意义。而左边的是以“元”表示的总产量。
元=元3吗?
《天则报告》说:“在通常情况下,只要具有足够的外汇储备,通过粮食进口弥补粮食缺口,往往是切实可行的。而通过保证耕地数量的手段来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这并不是一个科学的论断。”“按照我国进口粮食缺口最大值(百年一遇)5788.03万吨为标准。如果单独进口大米5788.03万吨,按近30年的最高价格--1996年的338美元/吨计算,我国需要外汇195.6亿美元。” “我国2008年6月外汇储备18088亿元,足够购买所需的粮食”。照茅教授的推论,不仅现存外汇可换取10年的全部粮食需求(18088亿/(338*5亿)=10.7),而且今后每年新增2000亿元以上的外汇储备,足够买5亿吨粮食(2000亿>(338*5亿)),从此中国再也不要种粮了。还可以把耕地腾下来砌房子,让农民进城早日实现城市化目标。问题似乎太简单了。稍加思考不难看出,茅教授在这里犯了一个经济学常识性的错误:
他混淆了“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区别。粮食之所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安全,在于它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以货币表示的交换价值。如果货币可以代替粮食,那么只要开动印钞机就行了。如果这位教授不是靠吃钞票活着的,那么他就会理解作为使用价值的粮食,对(除游牧、捕鱼等为生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不可替代的。任何有控制能力的政府都懂得“民以食为天”的道理,从而把本国粮食安全作为基本国策。一个国家向世界市场提供多少粮食,取决于粮食总产量扣除本国人民消费总量后的剩余,负剩余则需进口。库存只作为丰歉年际调节。有控制能力的政府优先考虑粮食的数量,即“使用价值”而不是它的“交换价值”。
其深层原因如上文所述:粮食是自然和人类劳动共同作用,并受自然环境制约的产物。而自然条件的变化,如气候,很大程度不可预见。因而多数国家的粮食产量往往发生波动。同时粮食又是维持人的生存必不可少、不可替代的物品,所以有头脑的政府都注重它的数量。
从使用价值角度上研究世界粮食可以发现,虽然茅教授“如果”进口5788.03万吨的大米,只占中国全年消费量的百分之十几,但在一年内从世界粮食市场根本买不到这么多大米。2002年世界大米出口量,是1961年以来的最高年份,也只有2949万吨(见FA0数据库)。按1998-2002年的5年平均计算,世界大米出口总量只有2729.5万吨。比茅教授的“如果”还少3058.5万吨。其它国家既然没有这么多剩余大米,中国的外汇储备再多,也不能按茅教授“如果”的数量买足大米。相反2008年国际市场米价猛涨,本来出口大米最多的泰国反而禁止出口,以保国内需求。那么今后世界粮食市场会不会大幅度供过于求,满足茅教授设想的“只要有外汇就能买到足够的粮食呢?”答案是否定的。
1、世界人均占有粮食和谷物正在下降。
所谓“人均占有”是当年总产量除以总人口的商,这一指标既是人均消费量的基础,也是世界粮食市场可供量的基础。用FAO数据库的资料整理出1965-2000年世界人均粮食、谷物占有量变动图,见图1。
图1 1965-2000年世界人均粮食、谷物占有量变动图
资料来源:据FAO数据整理。其中人口,因5年内基本上均衡增加,故用第3年数字代替5年平均数,如1980年人数表示1978-1982年的平均数;粮食、谷物的产量,为消除因气候变化引起的波动,用5年平均产量代表每隔5年的产量,如1980年数值代表1978-1982年的平均数,余类推。粮食包括谷物、块根-按5比1的鲜干比折干、大豆和豆类。本文转引自“未来与生存网www.wlysc.com“世界粮食产量的增速已慢于人口的增速”
由图1可见1965(代表1963-67年平均数)~1985年(代表1983-87年平均数)的20年内世界人均占有粮食从361公斤增加到419公斤。但到此顶峰后逐渐下降:2000年比1985年人均占有粮食减少了18公斤,人均占有谷物减少了24公斤。究其原因是世界粮食-谷物的增速已慢于人口的增速,如图2。
图2 1965-2000年世界谷物产量及人口变动图
资料来源同图1。
由图2可见: 1985年前粮食增速快于人口增速,1985年与1980年相比,人口年均增速1.73%,粮食年均递增1.96%,比前者快0.23个百分点。而1990年与前5年相比,粮食比人口年均增速慢了0.44个百分点。此后两个5年分别慢0.26和0.2个百分点。谷物增速与人口增速相比,1990、1995、2000年的3个5年,谷物增速增速分别比人口增速慢0.47、0.45、0.48个百分点。
“除中国外发展中国家”人均占有更少。2000年世界人均占有的342公斤谷物,中国人均占有谷物331公斤,发达国家人均水平654公斤。而“除中国外发展中国家”人均只有225公斤,比中国人均占有量少106公斤,仅为发达国家的34.4%。为了填饱肚子,必然要向发达国家进口。即便进口补充,人均消费也只达253公斤,只有发达国家44.4%。比同期中国人均消费量还少84公斤(按FA0数据库资料计算)。2001-2003年世界营养不足的人口8.54亿人中,8.2亿人在发展中国家。(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06年粮食粮食不安全状况》)。2003~2009年情况更糟:2009年11月11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发展中国家有近两亿5岁以下的儿童营养不良。FAO总干事迪乌夫说:目前世界有10亿人挨饿或营养不良,每6秒钟就有一个儿童饿死(见2009-11-13《参考消息》第6版“发展中国家两亿儿童营养不良 迪乌夫呼吁世人周末绝食一天”)。难道我们就忍心凭自外汇充足,与“除中国外发展中国家”争购粮食,而看着别人饿死吗?只有缺德的人才会这样想、这样做。
2、谷物可供量有减少的趋势,需求量却在增加。
如果一个国家某年粮食(或谷物)的生产量超过国内消费量,对于世界粮食市场来说,该国可能成为世界市场粮食(或谷物) 的供给国(这里认为:库存只作调节本国的产销时差或备荒之用),“产量-消费量”的剩余,就是对世界市场的可供量;反之,就是粮食(或谷物)的需求国和对世界市场可能的需求量(注意:这里的可能供需量不同于实际进出口量)。在2000年,可供谷物的国家只有33个国家。而谷物缺口国却达135个, “可供国数”只有“需求国数”的24.4%,另外还有5个自给国。按5年平均计算,全球2000年(代表1998-2002年平均数)谷物可供量2.6亿吨,虽比需求量多0.335亿吨,但可供国的可供量很不稳定。其中印度也在可供国之中,2000年可供谷物虽达1803万吨。但其国内人均消费量却比10年前减少了8公斤,只有 218公斤。比"除中国外发展中国家"人均消费量还少35公斤,可见印度是“靠勒紧裤带”才跻身于可供国行列的。10.17亿人口(2000年)的大国,只要达到(按5年平均计算的)2000年世界人均谷物339公斤的消费量,就要多消费谷物12306万吨((0.339-0.218)*10.17*10000),那么全球谷物的可供量将减至2.42亿吨,需求量将增至3.315亿吨。世界谷物市场就会出现8950万吨缺口。虽然这只是“如果”,但印度正在崛起,其人均谷物消费水平增加到世界平均水平的时间不会很长的。
再说,在1961-2002年的42年内,稳定地处于供给国地位的只有美国、法国等5个国家。这5个国的谷物可供量占同年世界可供量的份额,波动在50-80%之间。其中又算美国的份额最高,1980年(代表1978-1982年平均数)达到顶峰,为55.4%,此后开始回落,至2000年降为31%。可供量从12045万吨降至7781万吨,20年内减少了4264万吨,降幅高达35.4%(以上均按FA0数据库资料计算)。照此下去,世界谷物市场未来可供量还会减少。这是因为美国消费总量增幅(人口与人均消费量都在增加)远远大于生产增幅所致。加之近几年来把大量玉米用于生产酒精,供作汽车燃料,也加大需求量。可供量减少、需求增加,迟早会出现“手持外汇国家买不到粮食”的局面的。所以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依赖进口粮食而不保护耕地是极不安全的。
1、粮食是粮食作物在耕地上生长、结实的产物。公式“粮食总产量=耕地面积*平均复种指数*种粮面积比重*粮食单产”表明:“粮食产量和耕地面积没有必然联系”的结论是荒唐的;
2、粮食产量的高低取决于耕地面积、质量,光、温度、降水及水资源供给等自然条件和人类体力、脑力劳动投入,货币不能替代包括耕地在内的自然条件。用货币投入替代以地租表示的土地是更加荒唐的;
3、粮食之所以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安全,在于它特殊的使用价值。世界市场粮食的可供量,仅限于粮食富余国满足本国人民需求后的剩余,决不是有多少外汇储备就可以进口多少粮食。世界人均粮食占有量已经下降,富余国的可供量也有减少的趋势。发展中国家饥饿的人数已从2003年的8.2亿人增加到2009年的10亿人,可见世界市场的需求量还在增加。供需缺口必然会加大。
在人口最多的中国,政府如果采纳茅教授的“取消限制占用耕地的‘18亿亩红线’,把大量耕地用于建房,以进口解决粮食” 的建议是极其危险的!
[1] 原报告所引资料的截止期是2006年,上推至1978年只历经28年而不是30年;此间人口增加了36.6%,而不是45%;粮食产量增加了63.4%而不是60%。
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
--二论中国应当敲响耕地的警钟
望远镜2010-4-15
笔者经半年多调查与研究,撰写了4篇关于中国耕地的文章。其中“一论”:“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通过评论茅于轼的“耕地和粮食产量无关论”,从侧面论证了设置耕地红线,保护耕地的必要性;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doc
“二论”:“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揭示了2008年末中国耕地实际已没有18亿亩了;
“三论”:“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间接推测了中国粮食产量数字存在水分的可能性。以堵住“用粮食产量水分掩盖虚报耕地存量,从而为继续多占耕地制造”的借口;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doc
“四论”:“指向耕地的八种压力”,探索了近十几年来中国耕地大幅度减少,今后还会继续减少的深层原因。指向耕地的八种压力.doc
二论摘要:本文首先按1996年10月普查前的口径计算表明,至2008年末全国耕地只有13.848亿亩,比18亿亩少4.152亿亩。而按普查后的新口径,2008年末全国耕地也仅为18.257亿亩,至2014年就可能越过红线;进而以N县12年的统计年鉴相关数字为依据,按各年实际增减耕地滚存计算,结果表明:2008年末全县耕地面积比该县“国土资源局上报数”少19.15万亩,占上报数的14.16%;接着对因“占优补劣”和水土流失引起的耕地质量下降情况进行了剖析。由此可知:2008年末全国实际耕地很可能已经减少到18亿亩以下。文末附有“关于耕地普查新增5.26亿亩有无实际意义的讨论”。笔者表明:采用普查后耕地口径对粮食生产缺乏实际意义。
目录
一、按普查前口径,全国耕地面积远远低于18亿亩一
二、按新口径和国土资源公报,2014年将越过18亿亩红线二
三、实际状况比公布的耕地数更少三
四、用普查前的耕地质量折算,也已越过了18亿亩“红线”四
结论五
附录:关于耕地普查新增5.26亿亩有无实际意义的讨论六
2008年10月,中央在17届3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国家公布2008年年末耕地数18.257亿亩(见《2008年国土资源公报》),虽然尚未越过“红线”,但实际耕地很可能已经少于18亿亩。
1980年、1990年和1996年全国耕地面积分别为14.90亿亩、14.35亿亩和14.246亿亩(见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和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公布了截止1996年10月末的全国耕地总量,比同期原口径增加了5.26亿亩,这才使全国耕地超过18亿亩,达到19.506亿亩(见第一次农业普查第5号公报: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1997-2008年又净减少了1.308亿亩耕地(据相关年份国土资源公报计算),扣除原未计入耕地口径的陡坡地(坡度>250)0.91亿亩,12年按原口径净减少了0.398亿亩。若按普查前的原口径计算, 2008年末全国仅有耕地13.848亿亩(14.246-1.308+0.91)。比18亿亩少4.152亿亩。按这个口径计算,2008年全国人均只有1.04亩了。
1996年1O月的全国耕地数,为什么能在同一时点增加了5.26亿亩,增幅达36.9%呢?其实耕地并未增加,只是把原来未记入耕地统计数之内的“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路、田埂”加入新口径的耕地中所至,其实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详见本文附录“关于耕地普查新增5.26亿亩有无实你意义的讨论”)。
退一万步看,即使按新口径,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8年末耕地数也只有18.257亿亩,离“红线”只差0.257亿亩。按2005、2006两年平均净减500万亩计算,至2014年就越过红线了。2014年后人口更多,后备耕地更少,越过红线后给粮食带来的缺口将更大。
经查阅N县的统计年鉴,发现实际耕地明显少于国土部门上报数,至少反映在以下三个层次上。
第一层次,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农)场汇总耕地数,少于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全县耕地数。2000年后,这两个数均调整为1996年普查后的新口径。调整之初的2000年末:由国土局提供的《土地资源基本情况表》反映该县年末耕地133.13万亩;统计局的《耕地面积表》反映各乡、镇、区、场汇总数133.00万亩。后者比前者只少0.13万亩,可算基本一致。但至2003年,前者为133.7万亩;后者为132.14万亩,比前者少1.56万亩。占国土局上报数的1.17%。至2008年末,前者增至135.35万亩,后者降至131.64万亩,比前者少3.71万亩,占国土局上报数的2.74%。两数差距呈增加趋势,而前者--国土局提供的年末耕地数,正是逐级汇总至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布的数字基础。如果全国各县也像N县这样多报2.74%,则2008年末的18.257亿亩只有17.757亿亩了(18.257*(1-2.74%))。(详见表1)。
表1 N县1997-2008年统计局与国土局所报耕地数对照表 单位:亩
年份 |
统计局《耕地面积表》全县耕地(正表) |
国土局报表年末耕地 |
国土局比统计局“正表”多报年末数 |
当年实际减少的耕地 |
当年未经批准减少 |
1997年起按实际减少滚存的年末数 |
国土局比“按实际减少”多报的年末数 | ||||
上年末耕地-原口径 |
上年末耕地-1997年后调整成新口径 |
当年新增 |
当年经批准减少耕地 |
年末耕地--1997年起调为新口径 | |||||||
1996 |
1202385 |
|
0 |
270 |
1202115 |
|
|
1470 |
1200 |
|
|
1997 |
1202115 |
1340235 |
0 |
315 |
1341620 |
1355169 |
13549 |
17370 |
17055 |
1322865 |
32304 |
1998 |
1201800 |
1339920 |
0 |
6690 |
1336280 |
1343649 |
7369 |
22020 |
15330 |
1300845 |
42804 |
1999 |
1195252 |
1333372 |
0 |
5113 |
1329959 |
1347599 |
17640 |
37090 |
31977 |
1263755 |
83844 |
2000 |
1328259 |
1328259 |
1747 |
47 |
1329959 |
1331266 |
1307 |
36729 |
36682 |
1228773 |
102493 |
2001 |
1329959 |
1329959 |
140 |
476 |
1329623 |
1333782 |
4159 |
15350 |
14874 |
1213563 |
120219 |
2002 |
1329623 |
1329623 |
|
270 |
1329353 |
1342112 |
12759 |
19503 |
19233 |
1194060 |
148052 |
2003 |
1329353 |
1329353 |
|
7906 |
1321447 |
1337029 |
15582 |
16149 |
8243 |
1177911 |
159118 |
2004 |
1321447 |
1321447 |
|
3731 |
1318344 |
1340496 |
22152 |
6797 |
3066 |
1171114 |
169382 |
2005 |
1318344 |
1318344 |
254 |
1006 |
1317592 |
1342275 |
24683 |
4938 |
3932 |
1166430 |
175845 |
2006 |
1317592 |
1317592 |
1777 |
1968 |
1317401 |
1346515 |
29114 |
3297 |
1329 |
1164910 |
181605 |
2007 |
1317401 |
1317401 |
2073 |
1372 |
1318102 |
1349217 |
31115 |
3310 |
1938 |
1163673 |
185544 |
2008 |
1318102 |
1318102 |
1164 |
2887 |
1316379 |
1353550 |
37171 |
2887 |
0 |
1161950 |
191600 |
普查净增 |
138120 |
说明:本表资料均来源于N县各年统计年鉴。1、统计局《耕地面积表》中耕地在2000年按1996年10月普查数的新口径调整;2、普查净增数=《耕地面积表》2000年年末数1328259亩-1999年末1190139亩=138120亩;3、1997-1999年初、年末数,由笔者在原表基础上加“普查净增数”调整为新口径数;4、“实际减少耕地数”来源于《耕地面积表》的附表;5、国土局上报数来源于统计年鉴中由国土局提供的《土地资源基本情况表》。 | |||||||||
|
|
第二层次,统计年鉴的《耕地面积表》“正表”反映各乡、镇、区、场汇总的年末数,是按“上年末存+本年增加-本年经批准减少”的公式,逐年滚存计算而得的。本年未经批准减少的耕地不参加滚存计算。《耕地面积表》的“附报资料”列有当年各乡、镇、区、场的“实际减少的耕地面积”,1997~2008年12年合计,该县“实际减少的耕地面积”达18.54万亩,而同期经批准减少数仅为3.18万亩,意味着12年内“未经批准减少的耕地”达15.37万亩,为“经批准减少的耕地”的4.83倍。用“实际减少的耕地面积”滚存计算,2008年末该县耕地应为116.20万亩,比国土局上报的135.35万亩少19.15万亩,占上报数的14.16%。哪怕全国耕地的平均水分率只有该县的一半,即7.08%,则按新口径计算的2008年末全国耕地只有16.96亿亩了(18.257*(1-7.08%))。
第三层次,各村汇总耕地数又少于各乡、镇、区、场的汇总数。将N县统计年鉴所列《分村基本情况表》逐村相加发现:全县耕地总数又小于《耕地面积表》中各乡、镇、区、场合计数。按1997-2008年“实际减少滚存计算” 的2008年年末耕地为116.20万亩,而逐村汇总计算的此数仅有106.73万亩,比按“实际减少数”计算的耕地又少9.47万亩。
笔者虽不能确定N县的实际耕地数,但仅从其它资料及实地考察可知,该县兴建的开发区和化工园区就包含耕地2.77万亩。2008年末建成县城区22平方公里,比老城区多10平方公里,仅2008年就增加了1.2平方公里(见该县《2008年统计公报》)。所占的城郊土地绝大部分是高产粮田。除县级开发区外,各乡镇及城郊的部分村也有开发区。随处可见占用耕地的状况,国土局上报耕地数竟然有增无减:2000年末反映的普查数为133.13万亩,2008年末反而增至135.35万亩,增加了2.22万亩。这样汇总上去的全国国土公报能不令人疑虑吗?
事实上,国土资源部是知道各地少报“耕地占用数”的。一是表现在:所公布的国土资源公报中也采用“全国批准建设用地××万公顷”的表述。如2008年公报反映,“全国批准建设用地38.35万公顷,同比减少7.1%”。言外之意“实际占用数”没有参与增减滚存计算。
二是正在开展的第二次国土普查,为了鼓励各地将真实数字填报上来,不仅不追究以前的责任,反而承诺“不会改变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指标” (参见南方都市报载:长江日报评论员刘洪波:“土地普查数据作假的忧思”一文)。笔者理解,若原规划允许某县用1万亩,此前经批准用掉3000亩。实际用掉8000亩。已用耕地数如实上报后,还可以获得7OO0亩用地指标而不是2000亩。有人担心,即使牺牲了法律的尊严,也未必能获取真实数字,因为国土数字与地方财政及掌权官员的利益牵在一起。
虽然国家对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的耕地,作出了:“占多少,垦多少,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的规定(见《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但实际上“开垦荒地与占用耕地”不可能同时在质量和数量上相当。因为中国的可垦荒地主要集中在缺水和无霜期短的西北和东北地区,而非农建设用地侧重于东部和中部,尤其是沿海地区。实际执行中只强调数量的“占补平衡”。近几年的“国土资源公报”特意把“建设用地与新增耕地数”加以比较,如《2006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中强调:“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6.7万公顷(550.8万亩),超过建设占用耕地42.0%”。并未分别公布占、补耕地的质量,言下之意:建设占地没有影响粮食生产。事实上,耕地净减少最快的是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及辽宁等沿海省份;而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等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省份,1988年以来却基本上是净增加的。有的分别按增、减耕地所在县的粮食单位面积平均产量进行了的估算: 1980~1994年间,我国耕地净增加的县份,平均每年共增加耕地10万公顷, 按所在县1990年粮食平均产量估算,每亩平均产粮约565斤;而净减少的县共减少44万公顷,每亩平均产粮约974斤。约为新增耕地单产的1.72倍。这一资料表明:即使实现了面积上的占补平衡,按产量折算,占了1亩,却只补了5分8厘。(多智网2006-01-02佚名:“中国近20年来耕地面积的变化及其政策启示” 转引自中国农科院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耕地[M].北京: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5’. 原文:增加耕地的县共增10万公顷,估计增产粮食424万吨,平均每亩5653斤;减少耕地的县共减耕地44万公顷,估计减产粮食3216万吨,平均每亩9745斤。可能是总产量丢掉小数点,这里的单产均按缩小10倍计算)。 2004年对全国15个省(市)调查,大部分新增耕地需要5~10年不懈地培肥,才能达到现有耕地的肥力水平(见《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进一步证明了按“占补平衡”的要求,只能使耕地质量下降。何况多数年份是占多补少呢?
质量下降不仅表现在“占优补劣”上,更为严重的是未被占用的耕地出现了大面积退化:至2004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7.1%。由于水土流失、贫瘠化、次生盐渍化、潜育化和土壤酸化等原因,已造成40%以上耕地土壤退化。全国耕地有机质平均含量为1.8%,棕壤、褐土等土壤类型比欧洲同类土壤有机质含量低2倍以上(见《200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就连最肥沃的东北黑土层,已从解放初的80-100厘米降到现在的20-30厘米。预计30-50年后东北黑土将会消失(2009-7-1《报刊文摘》“黑土地将在三十到五十年后消失”)。主要由于大量施用化肥、滥伐森林、过度放牧等原因所致。
可见至2008年末,如按普查后的口径和被占耕地的质量折算,也早已越过了“红线”。
1、按1996年10月普查前的口径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历年增减数计算,2008年末中国耕地只有13.848亿亩。普查增加了5.26亿亩,只是统计口径变化,实际耕地没有增加。
2、按普查后新口径,国土资源部公布2008年末中国耕地为18.257亿亩,预计至2014年越过18亿亩红线。
3、经查阅N县1997-2008年的统计年鉴发现:该县统计局《耕地面积表》“正表”反映2008年末耕地为131.64万亩,国土资源局数字为135.35万亩,比前者多3.71万亩;而按12年内增加和“实际减少的耕地”滚存计算,同年末耕地面积只有116.20万亩。以此数对照,县国土局最终汇总到国土资源部耕地的“水分率”高达14.16%。全国各地所报耕地的平均水分率哪怕只有该县的一半,即7.08%,则按新口径计算的2008年末耕地只有16.96亿亩。
4、普遍存在占优补劣现象,大部分新增耕地需要5~10年不懈地培肥,才能达到现有耕地的肥力水平。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国土面积37.1%,未被占用的耕地大面积退化。
综上所述,2008年末的全国耕地,按普查前口径计算远远少于18亿亩。即使按普查后口径计算,实际上也已经减少至18亿亩以下。
截止1996年10月末的土地普查,全国耕地增加了5.26亿亩,增幅高达36.92%。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公布的“第5号:关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中表明:所增加的5.26亿亩“主要是耕地面积数据的计量单位和统计口径标准化了,数据准确了,实际耕地并没有增加”,即对耕地的概念和口径范围也实行了统一标准,包括了北方宽二米、南方宽一米以下的沟、渠、路、田梗面积。笔者认为:此次增加对于粮食及其它农作物的产量缺乏实际意义,其理由是:
一是统计口径。北方宽二米、南方宽一米以下的沟、渠、路、田梗,是农业生产的必备设施。普查前不能种庄稼,普查后仍不能种庄稼。随着农机化的普及和灌溉面积的增加,这方面的面积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二是计量单位。公报解释:“以国际和国内标准的公顷和市亩普查,统一了各地在耕地面积计量中普遍使用但标准不同的习惯亩 ”。如果计量单位发生了变化,那么决定作物单产的”播种面积”必然随之变化。但是比较普查前、后的《中国统计年鉴》,均未见“播种面积”因“耕地面积”增加36.92%而大幅度增加,如表1。
表2 1995,1999,2001,2008年统计年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比较表 单位:亿亩
1995年鉴 |
1999年鉴 |
2001年鉴 |
2008年年鉴 | ||||
年份 |
播种总面积 |
年份 |
播种总面积 |
年份 |
播种总面积 |
年份 |
播种总面积 |
1990 |
22.254 |
1990 |
22.254 |
1990 |
22.254 |
1990 |
22.254 |
1991 |
22.438 |
1991 |
22.438 |
1991 |
22.438 |
1991 |
22.438 |
1992 |
22.351 |
1992 |
22.351 |
1992 |
22.351 |
1992 |
22.351 |
1993 |
22.161 |
1993 |
22.161 |
1993 |
22.161 |
1993 |
22.161 |
1994 |
22.236 |
1994 |
22.236 |
1994 |
22.236 |
1994 |
22.236 |
|
|
1995 |
22.482 |
1995 |
22.482 |
1995 |
22.482 |
|
|
1996 |
22.857 |
1996 |
22.857 |
1996 |
22.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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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
23.095 |
1997 |
23.095 |
1997 |
23.095 |
|
|
1998 |
23.356 |
1998 |
23.356 |
1998 |
23.35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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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
23.456 |
1999 |
23.456 |
|
|
|
|
2000 |
23.445 |
2000 |
23.4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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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23.35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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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23.32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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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22.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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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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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23.020 |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本表已将“千公顷”换算成亿亩。
如果认为,过去使用的是“与标准亩不一致的习惯亩”,那么2001年普查结果公布后,应将此前“播种面积”调整为标准亩,才具有普查前、后的可比性。但由表2可见:2001、2008年的统计年鉴,并未对“1995和1999年鉴”所公布的“普查截止期前”1990-1996年的播种面积加以调整。而2008年的统计年鉴也未对 “2001年年鉴”公布的1997-2000年“播种面积” 加以调整。可见,普查结果公布后对“播种面积”的数据处理,仍以“普查前耕地面积的口径”为基础处理的。
三是根据播种面积计算的粮食单产也应有可比性。但各年粮食单产也以普查前、后一致的“播种面积”,而不是大幅度增加的耕地面积计算的。
四是复种指数,即同一地块全年平均茬数,等于播种面积除以耕地面积。1990-1995按原耕地口径计算为1.55-1.58,1996年按新口径计算猛降至1.17,这样快速地、大幅度地变动是不符合实际的。中国南方每年2熟以上,北方至少1熟,全国平均约为“1.5熟左右”更接近实际。
综上可见,全国耕地采用普查后的数字缺乏实际意义,从复种指数角度上看,采用普查后更接近实际,而采用普查后的数字容易因盲目乐观而导致的滥占耕地。
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
--三论中国应当敲响耕地的警钟
望远镜2010-4-15
笔者经半年多调查与研究,撰写了4篇关于中国耕地的文章。其中“一论”:“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通过评论茅于轼的“耕地和粮食产量无关论”,从侧面论证了设置耕地红线,保护耕地的必要性;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doc
“二论”:“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揭示了2008年末中国耕地实际已没有18亿亩了;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doc
“三论”:“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间接推测了中国粮食产量数字存在水分的可能性。以堵住“用粮食产量水分掩盖虚报耕地存量,从而为继续多占耕地制造”的借口;
“四论”:“指向耕地的八种压力”,探索了近十几年来中国耕地大幅度减少,今后还会继续减少的深层原因。指向耕地的八种压力.doc
三论摘要:本文首先反映了“近5年(2004-2008年)粮食连年增产、净进口增加、库存减少从而供给总量增加,而消费量持平,但粮食销价却上涨较快”的矛盾现象,以此对公布的粮食产量数字提出疑问。随后介绍了产量数字的形成过程,指出水分数字的可能成因。
目录
1、近5年统计公布的中国粮食产量连年增加一
2、间接推测全国粮食产量的思路二
3、2003-2008年中国粮食的价格、消费、进出口与库存变动三
4、粮食产量数字是怎样得来的四
小结五
上文(指“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二论中国应当敲响耕地的警钟”)揭示了近十几年来中国耕地实际减少量比“批准减少量”多得多,这样2008年末实际耕地存量也比公布数少。且种粮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从1997年的73.1%下降到2007年的68.8%。而统计公布的中国粮食总产量却从1997年的 49417 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52850万吨,增加了3433万吨。尤其当2003年粮食产量跌入低谷后,2004-2008年连续5年增产,人均占有粮食也从2003年的333.3公斤增加到2008年的398公斤(见表1)。据此,有人会说,无论18亿亩耕地红线是否越过,都没有影响到中国粮食的安全,因而也不必为多占耕地而忧虑。但笔者要问,既然统计公布的耕地存量有水分,难道公布的粮食产量数字就可靠吗?这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2004年以来统计公布的粮食产量连年增加,同时粮价又在上涨。经查近几年统计年鉴发现:多数年份粮食消费价格指数,大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由此对粮食产量增加的真实性产生疑问。限于资料、权限及精力等条件限制,只好采用间接推测的方法来判断粮食产量的真实性,以供网友们批评指正。
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3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跌入低谷,2004-2008年连续5年增产,即从2003年的43070万吨,增加到2008年的52850万吨,比1998年的历史最好水平还多1620万吨,如表1。
表1-1995-2008年粮食总产及人均占有量表 单位:万吨,万人
年份 |
粮食总产量 |
人口 |
人均占有公斤/年 |
1995 |
46662 |
121121 |
385.2 |
1996 |
50454 |
122389 |
412.2 |
1997 |
49417 |
123626 |
399.7 |
1998 |
51230 |
124810 |
410.5 |
1999 |
50839 |
125786 |
404.2 |
2000 |
46218 |
126743 |
364.7 |
2001 |
45264 |
127627 |
354.7 |
2002 |
45706 |
128453 |
355.8 |
2003 |
43070 |
129227 |
333.3 |
2004 |
46947 |
129988 |
361.2 |
2005 |
48402 |
130756 |
370.2 |
2006 |
49804 |
131448 |
378.9 |
2007 |
50160 |
132129 |
379.6 |
2008 |
52850 |
132802 |
398.0 |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
由表1可知:与2003年相比,2008年中国的粮食不仅总产量增加了22.7%,年均递增4.18%,而且人均占有粮食也从333.3公斤增加到398公斤,增加了64.7公斤。粮食供应宽裕,粮价本应下跌,但实际粮价反而上涨。至少,粮价指数应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但事实恰恰相反。
因条件限制,笔者只好用间接推测的方法来判断粮食产量数字的真实性。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0)的统计方法,一个国家的一个粮食年度内:
粮食的总供应量=粮食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库存增加(1式)。
粮食的消费量=食物消费+饲料+食物加工(工业用粮)+种子+废料(包括加工、储藏和运输中的损失)+其他用途(包括用来加工非食用产品的农产品数量及统计误差)(2式)。
按供求规律,当消费量不变时,供应量增加,粮价应该下跌。在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总体上升情况下,粮食价格指数应当低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同样,当消费量不变时,如果统计公布的粮食产量增加,而粮食价格指数反而高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则有可能因为:一是出口量大于进口量,粮源外流;二是库存增加,市场流通量减少。如果这两个原因都被排除,则只能对“统计公布的粮食产量的真实性”产生疑问了。
打个比方:假如某国1990年度粮食消费总量1亿吨,生产1亿吨,净进口为0,库存无增减,成品粮价为2元/公斤;1995年度粮价涨至2.2元/公斤,即以1990年为基期的价格指数为110,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5。按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计算,1995年度成品粮涨至2.1元/公斤视为持平,这里多涨了0.1/公斤。消费总量仍为1亿吨,公布产量1.06亿吨,净进口0.05亿吨,库存减少0.08亿吨。按公布产量计算,1995年度市场可供量应为:
1.06+0.05+0.08=1.19(亿吨),供大于求0.19亿吨。
1995年度成品粮价本应低于按“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计算”的2.1元/公斤,而实际为2.2元。总消费、进出口、库存变动数基本可靠,则统计公布的“产量增加”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了。
这就是本文用于间接推测2004-2008年统计公布的中国粮食产量真实性的原理。
三、2003-2008年中国粮食的价格、消费、进出口与库存变动
1、近5年粮食价格指数高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现将2002-2009年粮价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对照表整理出来,如表2。
表2 2002~2009年粮价指数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对照表
行次 |
年份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04年=100,2009年为 |
1 |
消费价格总指数 |
99.2 |
101.2 |
103.9 |
101.8 |
101.5 |
104.8 |
105.9 |
99.5 |
113.5 |
2 |
粮价指数 |
98.3 |
102.3 |
126.4 |
101.4 |
102.7 |
106.3 |
107 |
105.6 |
125.1 |
3 |
粮价指数高于消费价总指数-百分点 |
-0.9 |
1.1 |
22.5 |
-0.4 |
1.3 |
1.6 |
1.1 |
6.1 |
11.6 |
4 |
人均粮食产量-公斤/人 |
355.8 |
333.3 |
361.2 |
370.2 |
378.9 |
379.6 |
398 |
|
|
5 |
人均粮食产量比上年增加-公斤/人 |
|
-22.5 |
27.9 |
9 |
8.7 |
0.7 |
18.4 |
|
资料来源: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统计摘要》、2009年中国统计公报及中国统计网
粮食销售放开后,消费者购买成品粮的价格,主要受供求规律的制约。不同于农民出售的原粮粮价,受国家规定的保护价调节。
因为全年粮食产量以秋粮为主,秋粮进仓时间约为9~11月份。当年收获的粮食大部分用于下年消费。若人均消费量、净进口及库存不变,按供求规律,当年粮价的涨跌,应与上年人均粮食产量呈反向变动。即若上年人均粮食产量比前年增加,则当年粮价指数应低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简称消费价总指数);反之,上年人均粮食产量比前年减少,当年“粮价指数”应高于“消费价总指数”。
表2第5行2003年人均粮食产量比上年减少22.5公斤,次年--即2004年“粮价指数”比“消费价总指数”高22.5个百分点(消费总指数103.9,粮价指数126.4),符合供求规律;同样,2004年人均占有粮食比上年增加27.9公斤,2005年“粮价指数”比“消费价总指数”低0.4个百分点,也符合供求规律。但2006-2008年粮价指数的变动,就与供求规律相悖了:人均占有粮食比上年多0.7-18.4公斤,次年的粮价指数反而比"消费价总指数"高1.1-6.1个百分点。特别是2008年,人均占有粮食比上年多18.4公斤,2009年居民全部消费的平均价格比上年下降了0.5%,粮价反而比上年上涨5.6%。粮价比消费价涨幅高6.1个百分点。2009年50个城市粳米平均价格: 2009年3月下旬每公斤 3.79元,6月下旬3.9元,9月下旬3.99元,12月下旬4.12元。每斤大米9个月涨了0.165元。一年涨幅超过0.2元。
要讨论2008年与2003年的粮食供求关系,按“当年粮食主要用于次年消费”的估计,则需将2009年与2004年的粮价比较。由表2最后一列可知,以2004年的价格水平为100,2009年居民消费平均价格为113.5,而粮食消费的价格达125.1,比前者高11.6个百分点。
那么,2004-2009年“粮价指数”高于“消费价总指数”是否由于消费增加、净进口减少或库存增加所致的呢?下文将逐一讨论。
2、近5年粮食消费变动基本未增
因为中国没有公布粮食消费数据,只有在几年前,从FA0数据库的“中国粮食平衡”资料中,间接算到粮食的全部消费构成。笔者只获得了1961-2002年的数据,近几年未搜索到FA0的中文网站。由已下载数据可知:(2式)所表示的中国粮食6项消费构成中,食物和饲料所占比重最大。2000年这2项消费共占当年总消费的86.5%,种子、废料和食物加工(主要是榨油)和其它消费,只占13.5%。饲料中又以猪饲料所占份额最大。猪饲料最终转化成猪肉,国内消费的猪肉占99%以上。通过《中国统计年鉴》中对城乡居民的粮食、猪肉消费的变化,可大体上判断全国粮食消费的变化趋势。如表3。
表3 中国口粮与猪肉的消费变动表
年份 |
2000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农村人口-万人 |
80837 |
76851 |
75705 |
74544 |
73742 |
72750 |
城镇人口-万人 |
45906 |
52376 |
54283 |
56212 |
57706 |
59379 |
合计 |
126743 |
129227 |
129988 |
130756 |
131448 |
132129 |
农村人均消费粮食(原粮)公斤 |
250.2 |
222.4 |
218.3 |
208.8 |
205.6 |
199.5 |
城市人均购买粮食公斤 |
82.31 |
79.5 |
78.18 |
76.98 |
75.92 |
77.6 |
城市人均折原粮公斤 |
117.59 |
113.60 |
111.69 |
109.97 |
108.46 |
110.86 |
农村口粮总量-万吨 |
20228 |
17095 |
16523 |
15568 |
15163 |
14512 |
城市口粮总量-万吨 |
5398 |
5950 |
6063 |
6182 |
6259 |
6583 |
全国口粮总量合计 |
25626 |
23045 |
22586 |
21750 |
21421 |
21095 |
农村人均消费猪肉-公斤 |
13.28 |
13.8 |
13.5 |
15.62 |
15.46 |
13.37 |
城市人均购买猪肉公斤 |
16.73 |
20.4 |
19.19 |
20.15 |
20 |
18.21 |
农村消费猪肉总量-万吨 |
1074 |
1059 |
1019 |
1164 |
1140 |
973 |
城市购买猪肉总量-万吨 |
768 |
1070 |
1042 |
1133 |
1154 |
1081 |
全国消费猪肉合计-万吨 |
1842 |
2129 |
2060 |
2297 |
2294 |
2054 |
按70%出肉率和每头毛重109公斤折生猪-万头 |
24135 |
27904 |
27005 |
30102 |
30071 |
26920 |
活猪出口-万头 |
203 |
188 |
197 |
176 |
172 |
161 |
自食猪肉与出口合计-万头 |
24338 |
28092 |
27202 |
30278 |
30243 |
27081 |
按3:1料肉比估算的猪饲料-万吨(头数*109*3) |
7959 |
9186 |
8895 |
9901 |
9889 |
8855 |
口粮与猪饲料合计-万吨 |
33584 |
32231 |
31481 |
31651 |
31311 |
29950 |
人均口粮与猪饲料合计-公斤 |
265.0 |
249.4 |
242.2 |
242.1 |
238.2 |
226.7 |
资料来源:据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整理。
由表3可见,从2003年到2007年城乡居民直接食用的口粮连年减少:从23045万吨减至21095万吨。城乡消费的猪肉按70%出肉率和每头出栏生猪毛重109公斤,推算出“出栏生猪”总头数;再加上出口活猪头数,算得自食猪肉与出口的出栏生猪总量;然后按3:1料肉比估算出栏生猪消费饲料用粮总量。与直接食用的口粮合计,可求得“口粮与猪饲料合计用粮数”,即表3的倒数第2行数字。2003-2007年,从32231万吨降到29950万吨。虽然不是粮食消费的全部,例如猪肉消费还包括:在外用餐、加工成肉制品;饲料还包括存栏种猪及育肥猪的存栏增量用料,鸡、牛等饲料;食用粮也还包括:在外用餐、熟食、榨油的大豆等。但这一数字可反映中国粮食消费主要份额的变化。由此可推,2003-2007年粮食消费量至少没有增加的迹象。尤其是2007年农村人均食用口粮和消费的猪肉分别比上年减少了6.1公斤和2.09公斤,城市人均购买的猪肉也减少了1.79公斤,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实际生活水平的变化。
至于2008年,由表3反映的03-07年依次下降的趋势,估计也不比2007年多。
3、2004~2009年粮食净进口总体增加
中国2003-2009年粮食净进口如表4。
表4 2003-2009年中国粮食净进口统计表 单位:万吨
年份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谷物及谷物粉 |
-1986 |
501 |
-387 |
-247 |
-831 |
154 |
315 |
#小麦 |
45 |
726 |
354 |
61 |
10 |
0 |
0 |
#稻谷和大米 |
-262 |
-91 |
-69 |
-124 |
-134 |
0 |
0 |
稻谷和大米 |
26 |
76 |
52 |
73 |
49 |
-97 |
-78 |
玉米 |
-1639 |
-232 |
-864 |
-310 |
-492 |
-27 |
-13 |
大豆 |
2047 |
1990 |
2619 |
2786 |
3036 |
3744 |
4164 |
合计净进口 |
-1526 |
2411 |
1472 |
2375 |
1811 |
3677 |
4309 |
人口(亿人) |
12.92 |
13.00 |
13.08 |
13.145 |
13.21 |
13.28 |
|
人均粮食产量比上年增加-公斤 |
-22.5 |
27.9 |
9 |
8.7 |
0.7 |
18.4 |
|
人均粮食净进口量-公斤 |
-11.8 |
18.5 |
11.3 |
18.1 |
13.7 |
27.7 |
|
资料来源:2003-2007年数据来自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2008-2009年数据来自中国海关网。负数表示净出口。#-表示其中数,不参加合计。
由上表可见,2003的粮食产量虽然比上年减少了2636万吨(见表1)但实际却净出口了1526万吨粮食。2004-2008年按公布数连续5年增产,却年年净进口,其净进口量为1472~ 3677万吨。2009年又比2008年多进口632万吨。2004-2008年人均净进口粮食为11.3~27.7公斤。需要说明的是,粮食进出口量虽然也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但原数由海关提供,应该认为是可靠的。
4、粮食库存明显减少
中国粮食的库存是被保守的秘密,生产和消费粮食的普通老百姓,固然没有这个知情权了,就连研究粮食经济的专家学者也只能估估猜猜。享受这个知情权的只有政府首脑和国家粮食部门的有关领导。幸好两位总理透露了这个数字:一位是朱镕基总理2002年3月15日会见中外记者时说:“中国现在的粮食已经供过于求。现在粮食库存有五千亿斤,我可以开仓济贫”。另一位是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春,国际粮价猛涨时说,中国的粮食库存1-1.5亿吨。由这两个数字可以说明:中国的库存粮食在2002~2007的短短6年时间就减少了1-1.5亿吨(五千亿斤=2.5亿吨。2.5-1=1.5亿吨;2.5-1.5=1亿吨)。由此,平均每年增加1667~2500万吨可供量,按13亿人口推算,人均增加12.8~19.2公斤可供量。
虽然有个别报道说粮食库存数字不实,但未见其它权威机构公布“与两位总理不同” 的全国性确切库存数字,因而没有理由不采用上述数字了。
综上所述,2008与2003年比较,在粮食供给方:粮食总产量增加了9780万吨(见表1),净进口量增加了5203万吨(表4),由减少库存而增加的市场供给量至少为1667万吨。合计增加供应16650万吨;粮食的需求量基本未变(表3)。按当年粮食主要用于次年消费的实际情况,应该用2009年的粮价与2004年加以比较,来衡量供求失衡对粮价的影响。以2004年的价格水平为100,2009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13.5。既然2008年需求未增,供给增加了16650万吨,那么按供求规律,以2004年为100的2009年粮食价格指数理应低于113.5,但实际却比它高出11.6个百分点,达125.1,有违常理。如果其他数据相对可靠,只能怀疑公布的粮食产量失真了。
若以人均来考察,也能验证上述定性判断。2008年与2003年比较:人均产量从333.3公斤增加到398公斤,增加了64.7公斤(见表1);净进口增加了39.5公斤(见表4);平均库存减少了12.8-19.2公斤,人均可供量共增加117-123.4公斤(64.7+39.5+12.8=117)。而消费呢?2007比2003年,按人口平均的“口粮与猪饲料合计”却减了22.7公斤(见表3)。加上其它消费,至少未超过2003年人均水平。至于2008年,按上文估计也不比2007年多。人均供给的粮食增加,人均需求未变,同样不能解释粮价涨幅超过居民消费价涨幅的现象。
耕地承包到户后,各户打的粮食再也不经过原生产队,即现在的“村民小组”过秤进仓了。只是自家用袋子约约,各户自己都没有准确数字,也没有向村会计报告的程序。现在的统计数字是经抽样测产推算而来的。以N县为例,在全县22个乡、镇、区内,每茬抽6个乡,每个乡抽3个组,每组按高、中、低估产,等距抽10个田块,每个田块(纵向)等距抽7个测点(垂直于排水沟方向抽样,碰到排水沟和小田埂,其面积也算在内),每个测点抽10尺2,即(1+1/9)m2。这样全县共抽1400m2(6*3*10*7*(1+1/9)m2),即2.1亩。各田块所收粮食要求单打单晒,过秤记录。然后用样本推断全体:
70个测点的总产量/70个测点面积(亩)=该组平均产量;
18个组平均产量之和/18=全县平均单产;
全县平均单产*全县上报播种面积*调整系数=全县总产量;
调整系数=被抽地块“组与该户的承包面积”/该地块上报面积。
此种方法首先是样本太小。两茬共抽4.2亩。全县粮食(两熟)播种面积平均按180万亩估算,抽样比例仅为百万分之2.333。以亩产450公斤计算,平均每个测点只有1.5斤。若每测点平均误差1%,全县就会出现0.81万吨误差(180*0.45*1%)。再说,进仓粮食要求小于14%的水分,因为没有化验,只要多1个百分点水分,意味着多报粮食少1.16%(1-85%/86%),全县多算粮食产量0.94万吨(180*0.45*1.16%)。两项误差率之和2.16%,2008年公布产量52850万吨,全国误差可能达1142万吨(52850*2.16%)。
其次,被抽6个乡镇在全县22个乡镇、所抽乡镇的一百多个小组的平均产量,不一定按等距分布,因而18个小组的简单平均单产不一定代表22个乡镇实际平均单产。
再次,播种面积的真实性也有疑问。因为播种面积是以耕地面积为基础的,按上文“推断全体”的公式,推断粮食总产量的耕地面积只认可承包面积。该县承包面积只有91.45万亩。即使加上5%以内的自留地,全县也只有96.26万亩。当地多数农田是稻麦两熟,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不超过192.52万亩。平均种粮面积按75%估算,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只有144.4万亩。1997-2003年统计上报的粮食播种面积只有140.9-154.8万亩之间,比较接近实际。2004-2008年,全县耕地实际净减少了1.6万亩,相当于3.2万亩播种面积。按75%估算,2008年粮食播种面积仅约为142万亩,而上报的粮食播种面积达184.8万亩,比按承包种粮面积推算数多42.8万亩。占上报粮食播种面积的23%!除了N县,不排除全国其它产粮县也有此类现象。全国平均只要多报5%播种面积,2008年就可能多报产量2643万吨产量。加上误差1142万吨,可能多报3785万吨粮食。
此外,有的县农民因为种粮效益太低而撂荒,如笔者问及安徽无为县在上海、北京的3位农民,因为种粮的效益太低,所包耕地又没人肯接收,只好撂荒外出打工。他(她)们所在村民小组,大约有7-8户农民将承包地全部撂荒。北京郊区的山区也有类似情况。如果把撂荒的耕地也算在承包总面积内,又增加了粮食产量的水分来源。
更为震惊的是,据透露:每年的粮食产量是根据上面确定的基调上报的,如2009年被要求“比上年平产略增”,以达到自2004年起连续×年增产的政治效果。果真如此,怎能不令人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产生疑问呢?
2008与2003年比较,按统计公布,中国的粮食总产量增加了9780万吨,净进口量增加了5203万吨,由减少库存增加的市场供给量至少为1667万吨。合计增加供给量16650万吨;粮食的需求量基本未变。而2009年的粮价却比2004年上涨了25.1%,比同期居民消费价平均涨幅高出11.6个百分点,有违供求规律。如果其他数据相对可靠,由此可推公布的粮食产量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粮食产量的数据来源于“样本极小的统计抽样”,误差很大;多报播种面积及其它人为调整因素,都可能是产粮数字中所含“水分”的成因。
--四论中国应当敲响耕地的警钟
望远镜2010-4-15
笔者经半年多调查与研究,撰写了4篇关于中国耕地的文章。其中“一论”:“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通过评论茅于轼的“耕地和粮食产量无关论”,从侧面论证了设置耕地红线,保护耕地的必要性;没有必要设置 18亿亩红线吗?.doc
“二论”:“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揭示了2008年末中国耕地实际已没有18亿亩了; 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了吗?.doc
“三论”:“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间接推测了中国粮食产量数字存在水分的可能性。以堵住“用粮食产量水分掩盖虚报耕地存量,从而为继续多占耕地制造”的借口;对近几年粮食总产数字的疑问.doc
“四论”:“指向耕地的八种压力”,探索了近十几年来中国耕地大幅度减少,今后还会继续减少的深层原因。
四论摘要:本文从追求城市化率、过快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房地产过快发展、地方的“土地财政”策略、土地流转、村级负担过重、农民增收困难、耕地质量下降及后备耕地不足等八个方面,阐述了中国耕地过快减少的原因。
目录
一、城市化的压力二1 1
二、固定资产投资和招商引资的压力二2 1
三、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的压力二3 3
四、土地流转的压力二4 5
五、村级的压力二5 5
六、农民增收的需要二6 6
七、环境压力二7 6
八、后备耕地越来越少二8 6
全国的耕地2008年末按原口径13.848亿亩,即使按新口径,实际也很可能不足18亿亩。但只要就此刹车,至少大大地放慢步伐,加上各种得力的配套措施,依靠耕地生产的粮食及其它必须的农产品,还可能得到保障。这就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然而从多视角考察发现,对于现有耕地至少存在8种压力:即城市化率、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房地产迅猛发展、土地流转、村级开支、农民增收、环境退耕及后备耕地不足。如不减轻这些压力,现有耕地减少的速率不会下降,甚至会加速减少。
“城镇化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这一指标是对地方主要负责人考核的18个“政绩指标”之一,也是“十六大”提出的至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指标之一。当时要求全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0%。2008年全国总人口13.28亿人,城镇人口60667万人,城市化率为45.68%。至2020年若达到14亿人,则要增加9333万人城镇人口,才能实现该目标。2007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35469.65平方公里,人均占地0.713亩(据《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表11-6的数字推算:2104人/平方公里,1500亩/2104=0.713亩/人)。照此推算,至2020年城市要增加6654万亩土地。必然向城郊扩展,即使城郊土地中平均含60%耕地,也要迫使耕地减少0.399亿亩。事实上部分城市人均占地还超过0.713亩,如2007年全国15个沿海开放城市(不包括市辖县,下同)人均占地1.08亩,4个经济特区人均占地1.11亩,285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市辖区人均占地2.5亩(据《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表11-2和表11-4的数字推算)。当然许多市辖区是由县改的,其间还有部分耕地。但县改成区后,由于经济发展侧重点的转移,占用耕地就容易得多了。所以将来城市人口平均占用的土地还可能高于0.713亩。何况“全面小康”指标体系中还包括“城镇人均住房”、“人均道路”和“城市绿化覆盖率”。2007年城市的人均住房才达22.6平方米,比目标少7.4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才达7.13平方米,比目标少4.87平方米;建成区的绿化覆盖率也只有35.29%,比目标少4.71%。表明现有建成区的人均占地面积0.713亩,也不能满足全面小康的要求。若按城镇人均占地1亩,郊区耕地占60%估计,则2020年增加0.933亿城镇人口,将要减少0.56亿亩耕地。
最近28年(1981-2008年)主要采用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简称“固投”)来增加国内生产总值(GDP),全社会“固投”从1980年的745.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72291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增加了48.2倍,年均增速14.9%。换取了同期GDP增加了11.7倍,年均递增9.5%的高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8年平均“固投占GDP比重”高达43.74%,为“一五”至“六五”(1953-1980年)平均比重15.95%的2.74倍。而且还呈增加的趋势:“六五”(1981-1985年)平均为24.82%,“十一五”前3年平均(2006-2008年)高达54.5%,为“六五”平均的2.2倍。详见图1。
图1 “一五”至“十一五”固投占GDP比重及房地产投资占固投比重变动图
资料来源:“一五”~“五五”数据按1999《中国统计年鉴》,“六五”~2007年数据按2008《中国统计年鉴》,2008年数据按2009年《中国统计摘要》整理。
由投资增加引起的"资本形成"对GDP的贡献率从“六五”(1981-1985年)期间的36.3%,上升到2006-2008年平均的42.7%,可见GDP对“固投”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相反,对扩大内需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期“最终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从77.4%下降到41.3%,对GDP年均增速的拉动从8.2个百分点,降至4.4个百分点。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出口净增长和投资增长的拉动,仅靠内需增长,GDP年均增速将从“六五”平均的8.2%,下降到2006-2008年平均的4.8%(据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及2009年《中国统计摘要》计算,2006-2008年GDP年均增长11.2%,其中资本形成拉动4.63个百分点,出口拉动1.77个百分点,扣除此2项后年均增长4.8%)。
避开“增加GDP与扩大内需--提高人民生活二者之间谁是目的”的问题,这里只讨论“靠增加固投来维持GDP的高速增长”与占用耕地的关系。GDP是全面小康和政绩考核的核心指标,经济学家们发现:快速增加“固投”来拉动GDP增长的效果最好,于是“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规模以上工业投入”也被纳入对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的“政绩指标”。为了政绩,各地争相上项目。新办工厂必须要征地,新建的厂要办成“花园式”的,还要备足发展的空间,意味着同样的生产能力需要更多的土地。不知何时又发明了“开发区”,不仅把城里的工厂搬到城郊新辟的开发区,而且先在城郊大片土地边缘框围墙、筑路,把农田开发成“工业区”,然后逐步招商引资建厂。
招商引资可以同时增加“GDP”、“人均GDP”、“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规模以上工业投入”及与“财政收入”等,“18个政绩指标”中12个的指标考核分(12个指标是地区生产总值、二、三产所占比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人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规模以上工业投入、定报工业增加值、定报工业营业收入、定报工业利税总额、定报工业利润总额)。难怪近几年招商引资几乎成了各级政府的头等任务,将其分解到各科局、乡镇。还要求“筑巢引凤”-征好地、砌好厂房来吸引客商。至于滥占耕地的后果,就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要国土和统计部门隐瞒或以废地“变通上报”,再令设在公安局内的“维稳办”稳住失地农民就行了。
至2003年全国原有各类开发区6015个,虽说已撤消3763个(见200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但除了常州“铁本”外,撤消开发区的案例报道极少。笔者所见的开发区有增无减。甚至有些乡村一级开发区也未撤消。部分开发区的面积达到或超过原有城市的总面积,如苏州工业园区与原苏州城同为70平方公里。原昆山县城5平方公里,开发区扩到30平方公里。
除了不断扩建的工业开发区占地外,还有既能增加“固投”,又能创“标志形象”的大学城、城市广场、文体场馆、公园,乃至行政机关大楼……也不惜滥占土地来攀比高、大、奇。如无锡大学城占地27000亩,相当于北京大学占地的6.6倍;奥运公园占地16875亩,是世界最大的城市中心广场--天安门广场的25.57倍(见“奥运公园导游图”和《新北京导游词》P52)。
飞速增长的工业、建筑业,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必然要求扩建交通,全国公路里程从1980年的88.83万公里,增加到2008年的373.02万公里,增加了3.2倍 (2009年《中国统计摘要》P154)。普遍增宽公路占用了更多的土地,如N县的某省道,穿过新城区部分宽达60米,相当于24米宽的8车道路面的2.5倍宽。而被誉为“神州第—街”的北京长安街也只有50-100米宽(刘峰:《新北京导游词》中国旅游出版社2005年版P38)。有的地区要求高速公路两侧各建100米宽的林带,仅林带本身每公里就占地300亩。江苏的全面小康指标中,要求100%的行政村通灰色或黑色公路--即水泥或沥青路面,这样的路(按双车道包括路肩、绿化、排水沟在内)至少12米宽,而以前的自行车土路2米就够了。增加10米宽,每公里多占地15亩。
可见,只要今后仍以加大固投和招商引资为主要模式来发展经济,那么由此指向耕地的压力就不会减轻。
房地产投资是“固投”总额中一个大宗板块,也是滥占耕地最大的经济动力。房地产投资从1986年的101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0580亿元增加了301.8倍,同期全国“固投”总额只增加了54.2倍。房地产占全国“固投”的比重,从“七五”(1986-1990年)的5.02%,增加到“十五”(2001-2005年)的18.05%。“十一五”前三年略降为17.94%(见图1),2009年又升至22.18%。(据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2009年《中国统计摘要》资料和2009年中国统计公报计算)。
房地产业又怎样成为“滥占耕地最大的经济动力”呢?由于现阶段在征地时,采用的计划经济下的定价方式和价格水平,从农民手中购买土地,而在卖地时采用市场经济的定价方式和价格水平卖给开发商。也许这就是 “中国特色”的土地交易规则!经济学家们又发明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这一多次买卖土地的形式。使地方政府偿到了征地-卖地的甜头:不但可以轻而易举地大幅度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还可以玩点权术捞到很大的个人好处;房地产开发商可以借土地涨价的理由,把房地产的价格推上去,使他们的利润迅速增加。真可谓地方财政、部分掌权的贪官和开发商“三得利”了。这就是房地产业成为滥占耕地最大的经济动力的原因。
以N县为例,2008年县国土局挂牌出让的城郊6宗耕地409.64亩,挂牌的平均起始价77.71万元/每亩, 实际成交价还超过此数。而政府征用农民的耕地,按标准(而不是市场)每亩只给土地补偿费1.2万元,安置补助费1.1万元,共2.3万元。其毛利达购进价的32.8倍。远离县城的乡村挂牌起售的每亩约9万元,毛利也达购进价的2.9倍。
全国平均地价从1997年的每亩24.85万元(373元/平方米), 升至2007年的80.73万元(1211元/平方米),涨幅224%。而且,政府从农村集体拿到永久性的土地所有权后,卖给开发商或用地单位只是40-70年的使用权,40-70年后又可以“随行就市”再卖“土地使用权”了。从农民手中征得的土地越多,现在和将来可获得的收入也越多。真是一本万利!
2004-2009年全国收取土地出让金57586亿元,占这6年地方财政收入130096亿元的44.26%,详见表1。如果包括:与征地及房地产开发相关的税费,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房地产业及建筑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房屋建筑消费的钢材水泥等各种上游产品的税收总和,则可能占到全国财政的一半以上。这就意味着全国财政的一半建立在“中国特色”土地买卖制度基础上的。
表1 2004-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与地方财政收入 单位:亿元
年份 |
出让价款-亿元 |
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
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 |
2004 |
5894 |
11893 |
49.56% |
2005 |
5505 |
15101 |
36.46% |
2006 |
7677 |
18304 |
41.94% |
2007 |
13000 |
23573 |
55.15% |
2008 |
9600 |
28645 |
33.51% |
2009 |
15910 |
32581 |
48.83% |
合计 |
57586 |
130096 |
44.26% |
09比04年增幅% |
169.9% |
173.9% |
|
资料来源:2004-2006年“土地出让金”见各年国土资源公报,2007-2009年“土地出让金”见2010-2-8《报刊文摘》,地方财政收入见各年预决算报告。
由表1还可见,土地出让金收入成迅速增加的趋势:从2004年的5894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5910亿元,年均递增21.97%。基本与同期地方财政收入年增速22.33%持平。由于近几年地方财政并未因多收土地出让金而结余,相反2009年还赤字2000亿元。表明地方财政支出比收入增长更快,支出压收入,必然要求收取更多的土地出让金。除了提高出让土地的单价外,只有多卖土地。而旧城区空地有限,拆迁成本又大。必然加快对郊区耕地的征用。而且政府必须对房地产市场“托市”,才能确保财政收入。2008年末见“房地产热”稍有回落,2009年政府就采取多种“托市”措施:包括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优惠,首套房利息率7折,首付20%,信贷优惠。还鼓励炒房,将取得房权后免征营业税的年限从5年降为2年。由此,强征强拆现象屡见不鲜,而对上访民众公开截访,个别地方暗中买通黑社会对付“钉子户”,甚至动用警力维持征地、拆迁“秩序”。
其次,开发商的巨额利润也驱使其抢购、囤积土地。开发商以地价上涨为由,更大幅度提高房价:2007年与1997年相比,全国平均每平方米地价虽然从373元增加到1211元,上涨了838元。但包括地价在内的每平方米竣工成本只从1175元增加到1657元,增加了482元。而商品房平均售价却从1997元增加到3645元,上涨了1867元。每平方米利润从822元增加到2207元,增加了1385元,比“每平方米上涨的地价”还多547元。何况普遍建的高层,平均1平方米土地所建房屋超过1平方米呢!开发商的利润率从41%增加到57%。难怪开发商把“购地”作为发财之本,争相囤积。1998年全国开发商购地10109.3公顷,当年只开发7730.1公顷,囤地2379.2公顷。此后连年增加囤地量,2007年购地40246公项,仅开发27566公顷,当年囤地12680公顷。至2007年末累计囤积41484公顷,足够1.5年开发之用。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购地量虽减少了8.6%,为36785公顷。但仍比开发量多10752公顷,年末累计囤积增至52236公顷(据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表6-30、34、36及2009年《中国统计摘要》资料计算)。
再次,部分分管官员的暗中私利,给滥占土地推波助澜。他们可以压低出让金标准,从中牟取私利。2004~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中用招、拍、挂成交的只占29%~51%,其余都是协议定价--特别是招商引资用地。即使招标也可以违规操作。还可以表态减免行政规费--N县2008年国土局和建设局少收行政规费6277万元,为他们当年上交财政规费的9.2倍。开发商得到这些好处后,只要拿出一小部分给相关官员,他们的腰包就鼓起来了。2009年1~11月仅浙江国土系统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立案的官员达67人(《中国青年报》2010年1-6“官员贪腐暗推房价”)。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009年7月撰文提醒地方政府:“不要草率推行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不仅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而且对农业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也十分不利”(见2009-7-13《报刊文摘》)。但一些地方还是你追我赶,如江苏省已流转土地792万亩,占全省承包面积的15.8%(《江苏农村经济》2009年8期,省农林厅厅长李俊超:“对江苏‘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浅析及思考”)。更有甚者,某产粮大县2009年11月末累计流转了39.5万亩,占全县承包耕地的43%。
尽管政策设计者要求土地流转不改变用途,但作为土地受让者必定以赚钱为目的。 “种粮与种其他作物相比较,效益最低”已成农民的共识。流转前,农民是兼顾口粮(包括供给外出打工子女的口粮)、饲料和换钱而种粮的,在人均耕地较少的地区农民主要是为了口粮。取消“两上交”和农业税后,种粮农民只需开支货币支出的农本,连自身的报酬也不计算。而土地受让者不仅要开支打工者的工资还要支付流转费-该县所雇长工每天35元,流转费每亩500-600元,大体相当于500多斤稻谷。不论经营规模多大,技术多高,比周围自耕农民每亩增产500斤粮食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土地受让者”即使近期仍种粮,今后不可能不改种收益高的作物-如大棚蔬菜等,甚至改为鱼池或果园。
两上交取消后,村级开支由财政负担。以N县为例,全县平均每村约可获1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生活费、老干部老党员补贴及办公费等。但由于县有关部门硬行规定的报刊费、计划生育检查评比、远程教育等,每年支去1-1.5万元。干部报酬标准也太低,村支书才给5500元/年。实际每个干部要发1万元以上。县城所在镇规定:干部报酬由财政发60%,其余40%由村自筹。更大的开支是“协税”,就是每年要“协助”完成一定的税收任务。自从分田到户后,绝大多数村级的集体经济衰退。集镇又属税务所的征管范围。村内的私营个体很少,缺少税源,只好“买税”。就是向税务所领正规税票,到边远省份为当地纳税人开票,按票收税款,然后给纳税人10%-30%的回扣。一个村每年要完成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协税任务。村级要开支10万元以上的回扣及差旅费用。多数村不仅没有企业,就连大队部、学校等财产也卖光了。城郊的村反而希望卖地。因为县里规定每亩征地补偿费12000元中,抽30%给村委会支配,用于支付工资和费用的不足。再不够只能举债了,据统计,全县288个村至2008年末共负债1.94亿元,平均每村67万元。
另外,镇政府还向村下达了招商引资的任务,把附近开发区内的企业吸引到本村来落户。只有比开发区的地价更便宜,才能吸引客商。
城南的某村由3个村合并而成,1995年耕地3458亩,人均0.65亩。2008年末只有558亩,人均只剩0.099亩了。过去的“两上交”加重了农民当年的经济负担,现在取消了“两上交”,逼着村里卖地,逐步地,却永远地断绝农民的主要生存之路。
城里人富了(不包括下岗职工),农村人也要富,何况物价上涨--尤其是上学、看病。“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不论干部填报多少,农民自身还是要增加收入的。除了青壮年外出打工外,在家的农民主要靠种地来增加收入。因为除了自食外的商品粮价,由国家按计划经济模式用所谓的“保护价”调控,粮贩子的收购价也只比“保护价”贵1角左右(当然城市居民买到的成品粮价仍受供求规律的调控)。其他农产品却完全按市场法则随行就市。特别是蔬菜,无论是大中小城市的近郊,都种植相当比例的蔬菜以供应城市人需要。但由于城市迅猛扩大,加之城市人口增多,城市蔬菜需求的刚性增长,只有仰求于远郊或外地的大棚蔬菜。供不应求,必促使菜价猛涨。今年4月上海的青菜甚至比大米贵。这就造成了种粮的比较效益最低。所以农民除了保口粮外,尽可能改种纯收入较高的蔬菜等农产品。另外,多数城里人生活水平提高了,直接食用的粮食减少了,需要更多的易消化蛋白质,就要求鱼虾蟹的供应量加大。而天然河湖因污染和过渡捕捞,产量骤减,鱼虾蟹价格猛增;不断增加收入的城里人膳食更讲究了,对水果的需求量增加了,山丘水果供不应求,也要提价。这是粮田改果园和鱼池的经济动力。1997-2008年全国“农业结构调整减”减少的耕地达2740万亩,平均每年减少228万亩,其中 2000年达867万亩。N县1997-2008年农业结构调整共减少耕地49750亩,占全部实际减少耕地185440亩的26.8%。其中改园地7118亩、改林地15630亩、改草地623亩、改鱼池13930亩。
不仅农民自己要调整土地结构,政府也鼓励农民调整。如江苏鼓励农村发展高效农业,以增加收入。所谓高效农业包括:设施农业(搭建钢架大棚、防虫网、遮阳网等)、集约化养殖、特色农业(特色水果、花卉、药材、苗木等)、生态农业、休旅农业(春赏花、夏耕耘、秋摘果)。由于政府的鼓励,2009年上半年新增设施农业65万亩,累计509万亩,占全省耕地7.2%。早春大棚番茄黄瓜每亩产值超万元,大棚西瓜每亩纯收入超4000元。全省百亩以上设施园艺超3000家(《江苏农村经济》2009年8期,省农科院副院长郑建初:“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区及江苏区域发展模式研究”及简讯:“江苏设施农业累计达509万亩”)。政府鼓励不仅是一般号召,而且有真金白银。如N县6万亩大棚2009年补贴6000万元,平均每亩补贴1000元,而对种粮农民平均每亩只补贴100元左右。
只要结构调整后的纯收入比种粮高,全国的耕地还会因“结构调整”减少。
一是坡度大于250的耕地:1996年10月普查时9100万亩,并以此确定退耕计划。1997~2006年末累计退了10803万亩。虽比原计划超过1703万亩,但截止2006年10月末的第二次农业普查的耕地中,仍有6061万亩的坡度大于25o。不知是1996年漏查了此类陡坡地,还是以“退耕”为名将耕地改作它用呢?不管怎样,大于25o的陡坡地还要退耕的。即使扣除其中的梯田1350万亩,也还有4711万亩需要退耕。
二是15-25o的坡地: 2006年10月普查发现,有11949万亩不是梯田(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六号)2008年2月29日公布)。如不修梯田也要退耕,否则水土将快速流失。据国土资源部2000年组织的“西部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与坡耕地调查”,此类耕地中有2850万亩需要根据“条件和可能”退耕(2000年调查数转引自资源网 2008.06.24张勇:“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定位与思考”,下同)。
三是严重沙化和影响行洪的耕地:据2000年的调查,全国还有4500万亩左右此类耕地需要退耕。
至2006年10月,一至三项共需退耕1.206亿亩。如果全退,即使不再占用和调整耕地,全国的耕地(按新口径)也将减少到17亿亩以下。
四是地质灾害和水毁: 1997-2008年共减少1066万亩,平均每年灾毁减少89万亩,今后仍不可避免。
据截止1996年10月末的普查,我国虽有约1.94-2.24亿亩后备耕地,其中1亿亩可开发的荒地,主要在干旱的西北和较冷的东北;1400万亩工矿废弃可复垦地,每年采矿、烧砖等还要新增废地;0.8-1.1亿亩通过土地整理(如填沟塘、治理空心村等)可增加的耕地。即使这些土地均可变为耕地,大多只是劣地,况且1997~2008年已用去0.53亿亩。只剩1.42-1.72亿亩了。再有30年,我们的下一代人就没有“后备耕地”了。届时的耕地变动只有“减少数”,没有“增加数”来抵消了,“净减少”的速度将更快。
综上所述,追求城市化率、过快的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房地产过快发展、土地流转、村级负担过重、农民增收困难、必须退耕的陡坡地仍然很多及后备耕地不足,是迫使耕地减少的动因。只要仍然以一定的城市化率为发展目标;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不下降到合理水平;各地仍以招商引资为解决资金缺乏、增加GDP和税源的主要手段;全国仍以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地方财政仍然依赖出让土地来支撑;仍然推行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仍不下决心减轻村级负担;仍把农民增收压向农民自身、压向种粮土地……现有耕地将会持续、更快地减少,最终使全国人民的粮食安全受到威胁。至于环境退耕,该退的还要退;而本来不多的后备耕地,主要应当留给后代,不宜过快地开荒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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