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乡贤”逐渐成为舆论热词,其中缘由大概是回应城镇化背景下谁来治村的问题。传统中国的乡村治理倚重士绅,新中国成立后逐渐有了“毛式干部”。那么现在呢?我的朋友张世勇著有一本描绘徽州地方社会“积极分子”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的书,书名就叫《积极分子治村》,给人启发。
徽州或许仍是最具乡土中国特质的地方。《积极分子治村》所展现的龙峰村,也许会让人对徽州村落的衰败不甚唏嘘,比如,曾经气势磅礴的宗祠已不见踪影,慕前塘臭不可闻,百年古树死了,但是,龙峰村人对村落衰败所表现出的内心挣扎,尤其是那些积极分子们守护村落的文化自觉,更让人感叹不已,我想,这又何尝不是村落有活力的表现呢?龙峰村呈现出的积极分子治村现状,未尝不是通往新士绅社会之路罢。
传统中国的地方治理呈现出双轨政治的形态,地方自治与国家治理并行不悖,两者的连接点是士绅,因此,乡土中国的治理通常被理解为士绅社会。典型的士绅具有浓重的家国情怀,他们“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国”,他们掌握着教化权力,既要代表国家教化民众,维护地方秩序,又要为民请命,保护民众利益。随着近代国家建设的推行,双轨政治逐渐转变成单轨,士绅们普遍遭遇了身份焦虑,他们面对积极行政的国家无所适从,于是,劣绅们大量产出,因为双轨政治的时势转变对于他们而言是一个攫取村政的难得机会。某种意义上,村落的衰败表面上是现代性侵入(往往伴随着国家建设过程)的结果,实质上却是士绅蜕化的机制。
但凡研究近代中国政治变革的人都有一点疑惑,即同是国家政权建设,与晚清和民国相比,为何新中国要成功得多?其中的奥妙肯定不仅仅在于那些人心向背之类的宏大叙事,还在于对士绅社会传统的延续。表面上看,新中国是封建制度的最积极的埋葬者,龙峰村的祠堂即是在建国之后摧毁的,但实际上,新中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造基层社会结构。不错,宗族在徽州是衰落了,但是,新中国却提供了一个新的礼治秩序,人们或许不能再讲长老统治,但却还需要讲集体主义,也难怪有些研究者干脆把新中国对乡村社会的改造称作“新传统主义”。一个合格的“毛式干部”,不仅要代表国家利益,也要保护集体利益,因此,放弃私利是必然的,大公无私的“毛式干部”与土豪劣绅构成的赢利型经纪形成了鲜明对比,在这个意义上,新中国培育的国家代理人,具有极强的道德要求,符合礼治秩序的基本原理,因此,“毛式干部”何尝不是新型士绅?
徽州长者
“毛式干部”与传统士绅不一样的是,他们并不来源于世家大族,而主要来源于贫下中农,很多地区为了显示对封建关系的决裂,甚至有意在小房小族里面选择村干部。这一策略是一把双刃剑,它虽然有利于打掉那些土豪劣绅的残余,尤其有利于保护村落边缘人群的利益,但是,它也容易逼迫村干部紧跟国家权力,即便伤及集体利益。一个大公无私的村干部,如果无法平衡国家与集体的利益,也不可能是一个新型士绅。龙峰村的村民对毛时代评价比较负面,主要原因是造反派起家的村干部不仅颠覆了长幼秩序,且将代表集体利益的宗祠摧毁了,很显然,造反派们也许是新政权的合格的代理人(假如他们在道德上并不自私自利的话),但却绝不是“毛式干部”,因为他们并没有庇护村民,没有丝毫“新传统主义”的影子。
无论是传统士绅还是“毛式干部”,只有在意识形态较为稳固的时代才能大量存在,大多数时候,对于大多数地方精英而言,明哲保身或许才是其正常行为。后毛时代的龙峰村,尽管没有了富于造反精神的村干部,却迎来了村政的“守夜人”和“撞钟者”,对于传统秩序已经破败不堪的龙峰村而言,这无异于宣告村落衰败已不可逆。很显然,尽管全能主义已经退潮,但宗族衰败之后的龙峰村已是彻彻底底的原子化的村庄,它很难再孕育出传统士绅,而村干部在失去国家政权的强力支持以后,也难以施行有效的公共治理,“毛式干部”更是彻底地退出了历史舞台,于是,集体财产不断变卖、公共池塘无法治理、乡村道路破败不堪,龙峰村几乎走上了村落瓦解的边缘。
不过,徽州村落向来都具有开放性,某种程度上,历史上徽州村落的内聚力并不主要得益于封闭的农耕经济,而是得益于开放的市场经济,也因此,徽州的士绅社会一开始就涂有多元色彩。徽州村落的内聚与开放的双重性,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蕴,使其仍具村庄价值生产能力,能够抵御村落原子化的侵蚀。客观上,“守夜人”是村干部的主要角色,但在村庄舆论中,并不意味着这一形态是合理的,龙峰村弥漫着要求改变的意识形态。
归根到底,还是需要一致行动能力。作为徽州村落开放的遗产,退休人员成了村庄集体行动的关键。与新中国出于社会改造的目的而选择的积极分子不同,退休人员作为村治的积极分子纯粹是村庄社会结构的产物,因此,其负面效果极少,是村落自洽性的表现。退休人员有新士绅的精神特质,他们的家庭普遍美满,因而有超越一己之私关心国家和村落的需求;退休人员还具有新士绅的能力,他们有足够的学识,普遍担任过或大或小的领导工作;更重要的是,退休人员还有执行士绅功能的条件,他们是村落中的有闲阶级。出于对国家建设的承认,龙峰村积极分子一开始只是积极地写信上访,要求地方政府介入村政,迫使村干部负起村治之责。当发现效果不佳后,龙峰村的一些积极分子开始联合起来组成了纯公益组织,开始践行修路铺桥等公益事业。
组织起来的龙峰村的积极分子,其集体行动能力让人惊叹,他们刚好契合了村民自治精神。1999年,龙峰村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选举,龙峰村“公益事业委员会”依靠其成员的社会资本,以及积累起来的民意基础,成功地获取了村政主导权。在双轨政治被彻底改造的今天,有组织的竞选让地方政府稍感不适,因此,会出现基层党委和政府任命的村支书和村民选举的村主任的权力之争,事实上,绝大部分地区仍然保留了单轨政治的痕迹,村支书主导着村政,但龙峰村及其所在的徽州地区却很不一样,是村主任主导村政,这也许是在回归双轨政治。
徽州村落是有条件重新架构双轨政治的,因为,徽州村落有一批不同于传统士绅,也不同于“毛式干部”式的积极分子,他们所构筑的村落社会,是一个新士绅社会。这个以退休人员为支撑的新士绅群体,既继承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国”传统士绅精神,又接受了新中国社会改造的遗产,即地方精英并不完全来源于上层阶级和强宗大族,而是来源于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尤为重要的是,一旦积极分子并不建立在经济基础上,它就有可能避免富人治村带来的士绅蜕化的可能,新士绅社会是可以持续的。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