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一家论坛上,有人发帖说:1月13日深夜,61岁的韩典君家18只母羊和刚出生的7只小羊羔被人偷走了,老韩家养的两只牧羊犬都没有看住羊圈,令老韩倍感痛心和丧气。发帖人提醒说:“年底了,大批‘土匪’进村扫荡开始了,大家提高警惕,已有很多村的牲畜集体失踪,行动起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从后面的跟帖看,农村丢东西的还真不少,有说亲戚家的花生油被盗的,有说自己家的红头鸭年年都被偷的,有说家里养的两只大公鸡眼瞅着就被抓走了的,还有的说:“在老家,附近其他的村庄,这种现象都很多,很猖狂,得啥抢啥,邻居家的羊被抢,年轻的主妇去争夺,被一棍打在头上,鲜血直流,亏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还有自称收古董的,闯到村民家里,强行翻箱倒柜。”
这个帖子所反映的情况,不是一地一时的个例,而是当今中国农村治安的普遍现象。每次与农村的父老兄弟相聚,都会听到许多触目惊心的盗抢事件,农民的牲畜、粮食、农用物资、农机具、钱财等,都是盗抢的目标。农村盗抢案件愈来愈严重,打击难度越来越大,几成农村治安顽疾,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
农村盗抢等案件频发的原因是什么呢?除了案件的跨区域犯罪特点、农村警力配备薄弱等因素之外,深层次的原因也日益被人们认识。
首先,农村组织的破裂导致联防能力的丧失。“组织起来”是毛泽东的一条重要思想,集体化是毛泽东时代组织农民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在起草的政协第一届全会宣言《中国人民大团结万岁》中指出:“全国同胞们,我们应当进一步组织起来。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毛泽东也曾警告那些帝国主义者:“现在中国人民已经组织起来了,是惹不得的。”组织起来的人民,具有强大的威力,能够抵御任何的冒犯和侵扰。集体化时的农村,是有组织的农村,农民都被组织在一起,对任何不法行为都是一种震慑力,都是一堵坚固的防护墙。上世纪80年代以后,农村集体化体系被瓦解,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原有的紧密组织被切割成松散的单位,农村逐步散沙化,筛子化,抵抗外来侵害的能力大幅降低,为盗抢等不法侵害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农村劳力的持续大量流失导致农村的空心化。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城乡差距的拉大,造成农村年轻一代持续向城市流动,留守农村的农民老龄化严重。在中国广大农村,40岁以下的中青年都很少见,而且这种流失仍在继续。在非逢年过节期间,农村呈现出一种空心化特点,活动在农村的多是一些老年人、妇女、儿童,因为缺少年轻力壮的人,当面对不法分子的侵害时,反抗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能力非常微弱。柿子专拣软的捏,农村案件防范的薄弱性,必然会成为犯罪分子侵犯的目标。
还有一点,随着国家私有化改革的推进,建立在集体化经济基础上的集体主义、利他主义价值体系不再占据主导地位,私利意识盛行,金钱成为价值判断的标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自己无利可图的事情坚决不干,对公益的事情不热心。公意识的集体缺失,在广大农村地区造成的结果是,当不法侵害没有降临到自己的头上的时候,不会引起自己高度的关注,谁也不把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侵害当成一件自己的事情。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很难发挥作用,基本处于摆设状态,其聚积力、号召力、战斗力大打折扣,在构筑农村案防方面有心无力。曾有电视台报道了一件新闻:平度大泽山有农户种植的葡萄经常被偷盗,一直无法解决,农户将事情反映到市电视台,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引起关注。记者对村领导进行电话采访,问村里能不能安排人员夜上值班,村领导很无奈地回答说,“村里没有钱为值班人员发工资,找不到值班人员。”这条新闻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当我看这条新闻的时候,我感到很悲哀,就象一首风行网络的歌里唱的:“生活在这个金钱的时代,没有钞票就会被淘汰。”没有钱,村里都找不出一个治安值班人员,而在中国农村,由于集体经济被小农经济取代,村组织根本没有收入来源,大多入不敷出,到哪里拿钱来找值班人员?所以在农村的治安常态,是实际上的不设防。盗抢常发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集体化时代,每个村庄就是一个坚固的堡垒,所以那个时候虽然每个公社只有一名公安助理,却很少发生盗抢案件,人们体会不到盗匪肆虐的滋味。集体化的东西丢了,老韩家的羊丢了,这二者是有着内在的关联性的,甚至可以说有着某种必然性的。各地执法机关经常举行一些针对农村盗抢案件的专项打击行动,看起来声势浩大,成效显著,抓获罪犯若干,挽回群众损失若干,然而这些举措只能治标而无法治本,行动过后问题会卷土重来。农村盗抢问题将长期困扰中国乡村,它的解决之时,须是农村重新组织起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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