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现代乡贤》一文把乡贤定位成了农村基层治理极为重要的要素。“当代中国需要乡贤文化的复兴。这不是传统士文化的回归,而是要实现社会贤达和社会体系的有机融合、现代社会治理在乡村基层的有效落实。”文章如是说。
但历史上乡贤之所以在农村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因,不仅是因为有“能”力,还因为“愿”意承担这个角色,在参与农村管理的过程中,乡贤获得了足够的激励。若在当代的乡村基层现代社会治理中依靠乡贤,首先要考虑一个问题:乡贤是否有足够的动力推动农村实现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惠及全体农民。《重视现代乡贤》对乡贤的“能”力进行了肯定,认为乡贤是一批有能力、对农村又有深深眷恋的人,他们已经获得或容易获得人们的拥戴,所以是维护乡土社会的关键人物。本文将重点分析传统社会中乡贤参与农村管理的意愿和后果,试图解答“乡贤是不是成为实现农村治理、推动农村发展的主要力量”这个问题。
可以认为乡贤的出现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必然,放到现在来评价它起到的作用也需两面来看。当政令不下县时,乡贤作为农村原本就比较有权势的群体,一旦获得了统治者的官方认可,便拥有了管理农村基层法律、财税的权力。一方面,基于乡村人情社会,乡贤的弹性管理缓和了农村矛盾,降低了执法成本,维护了农村的稳定,这是乡贤的正面作用。另一方面,乡绅阶层的崛起、壮大并最终成为农村地区管理的基础伴随着长久的黑历史,是以出让农民利益为代价的。乡绅的追求从来都不是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角度,而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农村的土豪、劣绅是当时社会阶层固化、压迫的代表,换言之,乡贤与百姓的关系也不是提供公共社会服务的关系,而是管理、榨取的关系,这是乡贤的反面作用。
农村一直都是中国最广大的地区,包容着最多的人口。历史上统治者为了加强管理推行里甲制度,从而发展成为乡贤管理模式,是当时政治、经济、社会条件下对政府来说最经济的手段。乡绅获得了部分的国家行政权力,可以理解为对农村的承包,其收益自然来源于农村管理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权势对老百姓的盘剥,这种有利可图是乡绅管理模式得以延续的根本,是“愿”的原动力,不应被我们忽略。
一旦乡贤获得了对某个农村地区的不完整产权,农村也成为乡贤财富、地位的重要来源,在这个激励下,他便有为这个地区的稳定、延续、发展贡献力量的意愿。所以,乡绅对农村地区发展的贡献是建立在他获得的不稳定的产权基础上。但正因为这个产权不是完整的,乡贤并不能站在农民的角度去思考如何提高农民的利益。
当下倡导的乡贤治乡如果依然寄希望于个人带领农村发展,则面临激励不足的问题。然而如果把新富贵阶层的乡贤群体定位成农村社会治理的核心,很容易形成事实上的“承包关系”关系,这种对农村人治的承认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倒退,还可能会带来既得利益阶层的壮大和农村阶层固化,这将成为农村未来发展的巨大阻滞。
既然不能把农村管理收益权作为乡贤服务农村的激励,那么鼓励农村发展带头人带动农村建设的激励在哪里?一方面,要明确乡贤参与三农建设的角色和权力边界,减少寻租的可能;可以考虑建立乡贤会等顾问机构进一步加强道德认可或对为三农发展做出贡献的乡贤给予切实的政策优惠;另一方面还是要依托成熟的微观机制,进一步提供农民需要的公共服务。此外,我党对党员“服务人民”的要求事实上是为党员参与农村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带来了正向激励,所以加强党员作用、提倡农民之间的平等互助这一条尤为重要。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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