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9年底在武汉郊区一个村调研,全村有10多户贫困户,均为低保户和特困户,被纳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这个村就变成了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扶贫工作也因此成为村干部乃至镇街道和区委工作的重点。据村干部讲,这十多户贫困户,仅做资料就耗去村干部大量时间,无奈之下,村里专门聘请了两个大学生做扶贫资料工作。武汉市郊农村的农民就业就会多,是比较富裕的,一般农户收入要远远高于贫困线。低保户则为村庄中缺少家庭劳动力的农户,主要是家庭青壮年劳动力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病农户纳入低保户,村民没有任何意见。当前农村低保政策也已经相当完善,一个街道几十个村,仅仅是一个民政干事就可以完成低保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年低保补差收入已超过当地贫困线。也就是说,笔者调研的武汉郊区村,无论是低保户还是特困户,都已经被兜底了,就已经脱贫了。这样的村庄就不应该再纳入到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庄进行管理,也就不应当再接受繁复的精准扶贫检查评估,当然也没有必要再去做各种繁复的扶贫资料。
再到江西调研了三个村,发现这三个村与调研过的武汉郊区情况一样,就是三个村的贫困户几乎都是低保户,却又都纳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结果,不仅村干部大量时间都耗费在扶贫填表报资料上面,而且当地为三个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下派了第一书记,还安排了专门的对口帮扶干部。第一书记和对口帮扶干部主要工作之一也就变成了扶贫,实际上却无贫可扶,因为贫困户本来就是低保户和特困户,这些低保户和特困户可以享受到的政策好处是十分清晰且已经享受着的。
今年暑假到河南一个乡镇调研,全镇49个村,有5个村为贫困村,有9个村为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另外35个村为无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当然,这35个无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并非没有低保户和特困户,而只是低保户和特困户已经纳入到低保和特困救助,就没有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管理。无论当初河南这个乡镇出于什么动机没有将35个村的低保和特困户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河南这个乡镇都极大地减少了精准扶贫中的繁复工作。低保户和特困户应该获得的政策支持也一分钱没有少。河南这个乡镇49个村的低保和特困救助工作仅靠一个民政办的干事就可以管理好。
二、
那么,为什么同样是反贫困,低保和特困救助制度,一个乡镇几十个村仅靠一个民政干事就可以做好日常管理,一旦纳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入精准扶贫,就不仅村干部要花费巨大精力来做扶贫(材料)工作,而且县乡两级也要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来做扶贫工作呢?
其中原因大致与以下两点有关:
第一,低保、特困救助制度是针对特定人群的专项制度,这些制度经过多年完善,已经比较成熟。用成熟的制度去解决特定人群的特定问题,制度成本自然就低,日常管理也比较简单。因此,仅仅安排一个民政干事就可以做好一个乡镇几十个村的低保、特困群体的常规管理工作。精准扶贫与之不同,精准扶贫是由若干政策集成的,这些政策中,有些政策本身就不是很成熟,政策集成之后,不同政策之间也需要有磨合。同时,精准扶贫所要解决的贫困也是非常复杂甚至无所不包的。这样一来,精准扶贫就变成了用不很成熟的政策组合去解决无所不包的贫困问题,精准扶贫就变得无比复杂,就将白菜搞成肉价钱了。
第二,精准扶贫强调精准,目的是要减少扶贫中的不精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为了防止基层扶贫中的不精准,自上而下采取了强有力的监督评估,采用了复杂的技术管理手段和过程控制手段。为了准确了解基层扶贫实践,自上而下的监督评估必须是标准化的,全国统一的,标准化且全国统一的监督评估又必然与基层千差万别的实际不相容,结果就是上级越是要求精准,越是进行严格的监督评估和过程管理,基层扶贫实际越是缺乏灵活性,及越是不得不陷入到应付上级的检查汇报中去了。上级为了防止扶贫中出现扶贫资源的浪费,造成了基层扶贫中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巨大的浪费。
也就是说,所有精准都是有成本的。为了增加1%的精准,往往要多花90%的资源,这样的过程精准造成了结果上的严重不精准。
从精准扶贫实践中可以总结的教训是:具体政策执行中应当用成熟的制度做专业的事情,不能用不成熟的制度做无所不包的事情。
2020年8月1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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