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中国农民是面向市场、流动于城乡、具有极强主体性的群体,农民并非只是从农村和农业中获取收入,他们是当前中国市场中最为积极、活跃和有创造力的参与者。我们在想象农民时不再可以将农民局限在农村更不应局限在农业之中。
——贺雪峰:如何“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十四五规划建议》学习体会之一
近日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重点研读了第七部分“优先发展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一些体会,选择九个问题进行讨论。第一篇讨论“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建议》第二十五条:“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增加农民收入几乎是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讨论的问题,遗憾的是,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并没有缓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越拉越大。这个意义上讲,增加农民收入确实是当前及未来一个时间三农工作的重点。
不过,当前农民增收主要来自进城务工经商,农村经营性收入占农户总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其中原因很简单,就是农业产值占GDP比重持续下降,不到10%的农业GDP由2亿多户小农来分,小农户无论如何是不可能靠农业经营性收入来致富的。
农业经营性收入虽然不能让农民致富,对农户家庭却又十分重要。一方面,绝大多数农户家庭中都有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父母留守务农,务农收入对于农户家庭很重要。另一方面,留守务农,农村生活成本低,农业收入以外的自给自足经济不仅极大地减少了农户家庭支出,而且提高了农户家庭生活质量。农业经营也为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农民提供了农业就业机会。劳动是人的基本需要,有就业有收入才有活着的意义。
这个意义上讲,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农户来讲,农业更多是基本保障,是基本收入,农户家庭增收主要来自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所获工资性收入。年轻人进城去了,他们让渡出之前的农业农村获利机会,也就为留守农村的农户家庭增加了获利增收机会。
为增加农民收入,国家采取了很多办法,包括“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等等。问题在于,经济发展有自身的规律,政策支持三产融合和新业态发展往往可能产生两个后果:第一,具有区位和资源优势的地区容易发展三产融合和新业态,问题是,这些具有区位和资源优势的地区只占全国农村的极少数,即使没有政策推动,这些地区也具有市场优势,容易吸引资本,可以发展起来甚至已经发展起来了。比如大城市郊区、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具有旅游资源的农村地区,即使没有国家政策的特殊支持,资本早已进入进去,农民也有远多于中西部一般农村地区农民的获利机会。因此,国家政策的推动可能只是让少数本来就具有发展优势地区农民获利,而绝大部分地区农民无法获利。政策推动的后果是加剧了不同地区农民收入的差距,将有限的惠农资源用到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上了。最近几年全国各地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美丽乡村、打造乡村振兴亮点,都明显存在这个问题。第二,无论是三产融合还是新业态都不可能离开资本的介入。资本天然嫌贫爱富,农村相对弱势群体反而可能失去之前作为基本收入和就业保障的土地,留守农户也更难获取进城农户让渡出来的农村农业获利机会。结果就是,虽然在国家政策大力推动下,农业农村总收入增加了,这些总收入却更多被极少数强势群体(尤其是资本)所占有,绝大多数农户不仅没有获得好处而且丧失了本来的农业机会。
当前的中国农民是面向市场、流动于城乡、具有极强主体性的群体,农民并非只是从农村和农业中获取收入,他们是当前中国市场中最为积极、活跃和有创造力的参与者。我们在想象农民时不再可以将农民局限在农村更不应局限在农业之中。在当前中国仍然有2亿多农户,农户家庭可以自由参与城市务工经商,从而可能从城市获利增收的情况下面,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的关键是打通城乡,依靠市场。政策的主要作用是为占农民绝大多数的一般农业地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基本秩序,提供保底。国家有限的惠农资源应当主要用于基本保障而非推动三产融合和刻意发展乡村经济新业态上去。
2020年11月1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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