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部署,毕节聚焦“组织强”“产业强”“集体强”“治理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创新推出“四个留下”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全市村干部队伍达1.68万人;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7229个,覆盖群众625万人;村集体资产总额73.2亿元,村均资产202.5万元。
留下一支工作队,强化组织引领
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同时,推动全市积极培养村级本土人才,为接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等因素,创新引回一批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优秀退役军人和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回聘一批机关单位退休干部、下派一批县乡机关人员,充实人才库。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目前,全市共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村干部3687名,“兵支书”482名;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占比达41.73%,村“两委”班子年龄、学历实现“一降一升”。
畅通“优秀人才、后备干部、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养渠道,完善村“两委”后备干部管理机制,通过跟岗锻炼、跟班学习、干部结对帮扶、到村集体合作社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后备力量实践锻炼。探索在中职学校开办定向培养班,为每个村至少储备两名村级后备力量,鼓励村干部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培训,县级财政给予学费补助。目前,全市建立了2.59万名村级人才库,储备后备干部1.57万名,到乡镇跟班锻炼211人、在村“两委”跟岗锻炼7903人。
探索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奖励”的村干部报酬体系,创新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且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实行‘一肩挑’的干部不低于5万元”的“345”待遇保障机制,对获得一次市级以上或连续两次县级荣誉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内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目前全市共122名村干部享受此种待遇。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对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调整撤换村“两委”干部358人。
留下一批合作社,强化实体支撑
按照“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赶超”的分类要求,毕节旗帜鲜明地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将群众组织起来,推动农村产业兴旺。
突出村党支部主体作用,明确村党支部书记的领办职责,由村党支部书记参与发起成立村集体合作社,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按照“村集体持股占比不低于20%,村民持股占比不低于40%,能人大户、农业企业、管理人员单个持股占比不超过10%”的要求,广泛动员群众入社,将“单打独斗”转变为“抱团发展”。通过采取独立自主经营、合作经营、订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外承包经营、统购包销、产品精深加工、注册品牌商标等一种或多种叠加模式,推进实体化运营、特色化发展,带动农户74.4万户300.6万人,2020年共实现产业发展总收入18.6亿元。
强化乡镇领导班子对村集体合作社的指导管理、谋划把关和服务扶持作用,探索在乡镇成立合作联社,整合各类资源和资金项目,统筹好产业选择、产业发展、产销对接、风险防范等工作,解决村集体合作社“小弱散”和“各自为战”等问题,形成乡镇合作联社统领、村级合作社高效运行的良好格局。比如,七星关区鸭池镇采取由镇合作联社统筹产业、资金、技术、管理“包前端”,市场销售“包后端”,由村集体合作社带领群众真抓实干的“两包一干”模式,推动全镇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高效运营和发展。
市县相关部门加强政策设计,从政策、布局、项目、品牌等方面强化引导扶持,解决政策支撑、品牌创建、县域联动等问题。明确村集体合作社对各级财政补助、部门帮扶、社会捐赠等资金享有优先承接权,支持村集体合作社优先承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涉农项目,对无明确规定且项目资金在4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乡镇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并在本村公示后,由村集体合作社实施。市级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年经营性收入达30万元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村集体合作社进行奖励。
留下一份集体资产,强化物质基础
毕节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能力的重要途径,多渠道增加集体资产,为乡村高素质发展夯实物质基础。
将村集体所有可用于经营的闲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等资产,通过承包、入股、出租、出售等市场运作方式,发展农业产业、精深加工、休闲康养、农家乐、工商业等,多路径、多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截至2020年底,全市村集体整合各种资产折价入股资金23.9亿元,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2.84亿元。
以村集体合作社为载体,对村域内集体土地、林地、“四荒地”、山塘水库、自然风景、人文景观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资源变资产。采取全资股份、控股经营、参股经营等模式与其他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增加集体收入。截至2020年底,全市开发利用188.1万亩村集体土地、林地等集体资源,折价22.5亿元入股经营主体。
按照“乡镇统筹、各村入股、合作经营、收益入村”的原则,探索“强村带弱村、联村发展”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支持村集体成立劳务输出队,对外承接社区服务、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发展特色经济、旅游经济、异地置业,提供物资供应、有偿服务等,多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资源性资产3180.8万亩、经营性资产8.6亿元、非经营性资产64.6亿元,村级集体经济累计14.49亿元。
留下一套治理体系,强化治理成效
毕节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统筹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构建“共议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毕节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持续夯实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行“党组织领办”模式,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发展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构建村务管理、决策、治理、监督等新体系。创新“支部联干部、干部联党员、党员联群众”联系服务机制,探索把党支部、党小组建在村民组上、自然村寨上、产业链条上,为联系和服务群众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为乡村治理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基础。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等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毕节创新完善“两带三治”“三个一元”“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工作体系,建立“警务两会”“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机制,推动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26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3574个,召开“警务两会”9600余场次,进村入户排查调解矛盾纠纷2.1万余条,为群众答疑解惑6765人次,向乡镇党委政府推送“问题包”3661个。
尊重和强化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按照“村‘两委’搭台、群众唱戏”的思路,完善道德评议会、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红白理事会等村级议事协商会议制度,创新推出“乡村治理督导员”,开展文明乡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目前,全市评选出“乡村治理督导员”1.9万名,文明乡镇(村)898个(其中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3个),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6.26万户。
毕节乡村卫生室。毕节在村级建了3700多个卫生室,配备正规医学校毕业的医护人员800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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