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初,农业家庭经营责任制充分释放出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仅靠农业显然无法提高农民家庭收入,“无工不富”,以村办工业为典型的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农村工业化和就地城市化成为一个时期的主导理念。不过,到20世纪90年代,因为产权不明晰,面源污染难解决,乡镇企业纷纷关停,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离乡,进厂进城,中国开始速城市化进程。
显然,无论是“进厂不进城”,还是“进厂进城”,农民离开土地是要获得就业和收入的,没有就业的离土是不可能的。哪里有就业,农民就到哪里去;哪里就业收入高,农民就到哪里去。
当前,就业机会集中在沿海城市经济带和大中城市,这些地区经济发达,城市聚集效应明显,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不仅有着广泛的就业机会,而且收入比较高,因此成为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流入地。不过,这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大中城市房价高,生活成本也很高,仅靠务工收入,农民工很难在这些发达的大中城市安居,农民家庭策略因此变成“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即年老父母留村务农,年轻子女进城务工。进入大中城市务工的年轻人在城市赚钱,而将家庭再生产基地放在农村这个大后方。他们生育子女也由留守农村的父母来抚养。留守农村的中老年父母缺少城市就业获利机会,留村却可以获得务农收入。农业具有很强自给自足性,农村生活成本低,因此,“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农户家庭往往可以有较多积蓄。
在进入21世纪之前甚至到2010年前后,“半工半耕”的农民家庭普遍将积蓄用于在村庄建房。农村剩余劳动力出去了,他们将城市务工收入汇回农村,农村因此变得繁荣。进入21世纪尤其是2010年以后,农民似乎发现进城也并非没有可能,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也发现,农民进城买房可以带来土地财政收入,可以繁荣县域经济,可以制造地方政绩。县城也有远好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且进入县城买房,虽然房价一直在涨,却似乎没有跌过,只要在县城买了房的都说不错,因为房价持续提升,买房都增值了。当然,很多买房农民还是没有入住,甚至全国县城很多楼盘都无人居住。
农民进城买房,发展房地产,可以在很短时间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繁荣地方经济,产生看得见的政绩,因此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有很高的发展房地产的积极性,核心又是动员农民进城买房。要让农民进城买房,地方政府就有意无意在两个方面采取了措施:一是不断地将公共服务向城市聚集,尤其是将教育向城市聚集,有些县市甚至将绝大多数中学都集中到县城,农民为了接受较好教育就不得不进城。二是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包括有意无意暗示“无房不嫁”,全国中西部地区普遍出现了结婚必须在县城买房的潜规则。
现在的问题是,全国绝大多数中西部地区县一级经济发展都缺少工业支撑,而没有工业就没有就业机会,就难以为进入县城的农民提供维持体面城市生活的收入来源。缺少工业的县域经济,有限的服务业和几乎无限供给的进城劳动力使县城就业机会不足,就业待遇差,一些餐饮服务行业工资甚至只有发达地区的1/3。这样,县城就不可能留得住青壮年劳动力。农民即使可以在县城买房,也很难在县城获得稳定就业与收入条件,从而就很难在县城安居下来。
无论农民家庭是否在县城买房,广大中西部农村“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却决定了农户家庭主要收入仍然来自农业和进入大中城市、沿海地区的就业收入,县城收入只是补充性的。主要是当地农民利用农闲时间进入县城务工,主要集中在流动性很高的建筑行业,以及进城年轻妇女进入当地服务行业,如餐饮零售等行业。也是因为县城缺少就业机会,即使农民进入县城买房,县城也不是农民可以安居之地。尤其重要的是,一个农户家庭,如果年轻子女为教育而在县城买房,并不得不在县城居住,这个农户家庭就更加没有能力将留守农村的父母接到城市安居,就更加需要有年老父母提供农业剩余的支持。农民在县城买房不是降低了农业对农民家庭的重要性,在很多时候反而是增加了农业和农村对农民家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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