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市场化的房改是失败的
【2007.09.05 14:15】 来源:和讯网 :倪金节
□马上访谈第108期
编者按:9月4日广东房协召开了“城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研讨会”,房协会长蔡穗声表示,中等收入群体应该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不应该列入住房保障。但是对于万元每平的房价,纵使是中等收入人群亦是“望房兴叹”。自从24号文件出台之后,争论最多的不再是低收入家庭,而是被认为不应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夹心层”。那么,对于“夹心层”的住房应该如何解决?又该如何看待蔡穗声会长的论点?中等收入群体是否应该列入住房保障?为此,和讯网约请相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嘉宾:
高辉清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战略规划处处长
曹建海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
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
和讯网:中等收入群体应该如何界定?比如在北京,多少收入为中等收入?北京的中等收入群体能买得起房吗?(广东的标准是20%的人群是低收入人群,其中10%是最低收入人群,60%均是中等收入人群,只有20%是高收入人群。)
高辉清:中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相对概念首先需要坐标系。这个标准我想因人而宜,如果按中产阶级来算的话,在美国是很时髦的概念,对应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即使是中产阶级也有不同的定义,概括不太一样。比如说按照收入,有时候也会按照有房有车这些标准来,这个很难去断定,取决于要研究什么问题。
曹建海:广东的这样界定也不是不可以,如果中低收入按照80%来界定, 给80%的人提供经济适用房。98年改革方案就是这样定下来的,这样定下来现有商品房存量怎么办,这里面有好多人原来没有分福利房,后来买了商品房,这个怎么办?这里面可能还有个大问题,是不是为这80%的家庭再盖经济适用房,这个本身浪费也会特别大,北京户均可能就会三套了,会更浪费。
和讯网:那如果在北京比方说一个月拿10000块算不算中等收入群体?
高辉清:10000块钱如果是按照公开的信息来看,应该是高收入阶层。举个例子,现在局长的收入按照公务员改革的要求,有些地方在3581,最高层次才到1万块钱,公务员在各个国家最少都应该是中等收入。
中等阶层都需要住房保障只能说房价高的已不合理
和讯网:你认为中等收入者应该不应该列入住房保障?
高辉清:从道理上讲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要是中等收入阶层都列入保障,确确实实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会有权宜之计。从中国来讲,如果中等阶层都需要保障的话,只能说房地产价格太高了,已经不合理,那么政府不应该是给中等阶层住房保障,而是应该把住房的价格给降下来。所以我个人觉得从理论上讲不太合适。
不能按照西方的方法来解决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和讯网:任志强在《谁为夹心层操心住房问题》中提到,经济学上找不到要对中等收入家庭给予保障或补贴的理论,是这样吗?
高辉清:西方的中等收入阶层确实不属于保障的范围,是市场解决的问题,除非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理论上肯定是解决了,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分析,任何人的房子都应该是国家来保障的。从其他国家来说,国家保障住房本身就不是一般经济学的范围,属于政府管理和公共管理职能的范围,或者在政府经济学的范围里面。
曹建海:对中等收入住房保障在国外是没有的,为什么没有?因为国外土地都是私人拥有的,分散在每个私人身上的。中国这些土地本来全部是公有制的,政府来支配,现在政府跟每个私人说土地不是你们的,政府要拍卖给你们,这里面就是政府在掠夺人民财富,这和美国不一样,美国土地已经是私人的,要盖一个房子累砖就可以,而中国使用公有制的土地,还得花大价钱先买地,再加上盖房子的钱。
和讯网:那任志强算是钻了经济学的空子?
曹建海:西方跟中国国情不同的地方,西方的土地是私人的,中国的土地是公有制,公有制本来就拥有土地里面的一分子。拿西方的东西套到中国完全是不合适的,是别有用心的,任志强他不会不懂这个的,故意的。
租、买二手房或是买小户型的房子并不是好办法
和讯网:如果不列入住房保障,对于如此高的房价,又该如何解决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高辉清:现在有些地方是要提倡不把中等收入阶层搁里面去,可能涉及到对中等收入阶层界定的问题,跟我的理解可能不是一致的。第二就是怎么保障,实际上对大多数中等收入阶层来说,如果是年纪比较大的,过去都有福利分房的保障,实际上不存在这个问题,现在的自主房屋还是大多数人都有,只不过解决不了新来的,房改以后的这批人,这批人相对现在的房价来讲,确实是一个弱势。
和讯网:有观点认为可以通过租、买二手房或是买小户型的房子来解决这个群体的住房问题,你怎么看待这个观点?
曹建海:小户型解决不了的,因为现在土地拍价越来越高,楼面价格都在上万以上,小户型每平米卖也得卖1.5万到2万,小户型就是50平米也得上百万。
高辉清:我觉得这是个挺好的方法。
和讯网:那租房或者买二手房呢?
曹建海:只能是临时性措施,住房不同于其他的东西,除非你经常流动,如果不流动的话,在一个城市稳定的工作,需要一个自己有产权的住房,应该是人之天性,任何国家都是这样的。
和讯网:目前租、买二手房或是买小户型的房子,这个市场的现状是怎样的?中等收入群体能够承受吗?
曹建海:在新房带动下二手房也是节节升高的,北京像03年的时候只有3000块左右,现在普遍涨到1万以上了,都在1.2万左右,翻了四倍了,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房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价,而是地价变动的结果,地价变动是政府拍卖、开发商炒作吹起来的,地价全是虚的,完全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过度市场化只能说明房改是失败的
和讯网:广东省房协会长蔡穗声表示,按照统计局的标准,广州大概有20%的人群是低收入人群,其中10%是最低收入人群,而60%均是中等收入人群,只有20%是高收入人群,如果中低收入均列入保障的话,中国住房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就太低了,房改也太失败了。如果将中低收入均列入保障,真的意味着房改失败吗?
高辉清:这有点武断,按照他的说法中等收入不纳入住房保障反而是成功的,这肯定也不对。
曹建海:房改如果是过度的市场化,比如说老百姓土地又卖给老百姓,这叫过分市场化。我们在房改上犯了两个大的错误,一个是真正像农村土地这一块,没有市场化,政府可以强制地价或者免费征用的,我们仅仅是限制在大概有4万多平方公里城市土地上。四万多平方公里两个北京市这么大,就把整个市场化限制在这个范围之内,然后在这里面进行银行的放纵、炒房、开发、拍地导致了过分的市场化,这一块土地严格说来也应该归全体人民所有的,起码城市居民在里面拥有地权的,不应该再高价拍卖给城市居民,所以这一块是过度市场化,这样的市场化改革确实是失败的。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限价房并不是真正的保障性住房
和讯网:那保障住房的含义是怎么界定的?
曹建海:如果说硬要规定20%属于高收入,10%属于最低收入,10%属于低收入,其他部分属于中等收入,不管收入是多少都可以这样来划分的,把人进行排队排序就可以了。80%的部分进入保障,把保障简单看成是一个福利制度了,其实我们现在的保障过去叫做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其实就是普通商品房。为什么叫普通商品房,地价没有收,这个房子为什么还属于普通商品房,因为土地本来就是大家的,土地如果再收钱,那就是什么意思呢?就等于把你的东西再卖给你了,反复卖了,是掠夺性的市场化,过分的、过渡的市场化。所以说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现在所谓的保障房,其实都应该属于商品房范畴。
和讯网:24号文件里面的保障性住房,也算是商品房性质的?
曹建海:像小户型的房子,限价房,都列到保障房里面严格说来确实是不合适的,保障房概念是非常混乱的,本来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都应该列到普通商品房里面。
真正的保障用房是转移支付性质
和讯网: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用房?
曹建海:真正保障用房确实带有福利性质,是转移支付性质的。土地本来就是老百姓的,你没收他的钱,你说你是保障他的,因为按照传统的方式,应该把土地高价拍掉的,现在没有拍掉,拍掉本身就不合理的,没有任何资格和权力的,你现在没有拍带就当成一种慈善事业了,这是很虚伪的慈善。保障用房如果政府想推卸责任,只是解决真正困难户,就认为完成任务了。但是老百姓希望把保障用房概念扩大,保障用房不应该仅仅解决最低的收入家庭,往上的部分,中等收入也应该解决,老百姓希望保障用房的概念扩大,变成广义的保障用房,所以保障用房现在是牛皮糖,伸缩性特别大的。
房改的目的应该是让老百姓轻轻松松的住上房子
和讯网:中国房改的市场化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市场化而市场化,而不考虑让更多人住的起房子?
曹建海:我们过去确确实实为市场化而市场化,认为市场化就达到了目的了,他不知道房改的目的是让老百姓轻轻松松的住上房子,这是它最终的目的,结果他们认为只要是创造GDP了,只要是建的房子多了,房改就成功了,建了房子多了还毁坏环境了,还浪费社会资源了,GDP大了是掠夺的多,侵占社会财富多,所以它那个判断标准,根本跟老百姓是相反。
高辉清:房改主要是两块的问题,一个是市场问题,一个是住房保障的问题。
经济适用房改售为租不合适
和讯网:在目前政府监管不到位、社会信用度低的情况下,很难控制保障性住房政策不会走样,有人建议将经济适用房改售为租,可避免骗购等弊病,你怎么看?
曹建海:租的话,现在物价变动特别快,租金经常调整,人民收入未必能够随着物价上涨,人民实际上有非常不稳定的感觉。另外租要有专门的物业公司来管理,政府要补贴的,这样的话实际上老百姓也没有真正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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