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灾后长期安置问题的战略和策略——毛泽东战略思想之光的一束投影(第三稿)
作为过渡性质的短期安置,十万火急;而长期安置却是百年大计,因此决策时万不能急,而必须冷静冷静再冷静。先借此文,向上进一言:“每临大事有静气,不信今人无古贤。”
一、安置的概念及安置的战略
1、安置的概念
(1)从安置时间上讲,灾后安置包括短期安置和长期安置。短期安置和长期安置二者中间存在一个过渡期,所以,短期安置又可命名为――过渡期内的安置。而长期安置的内涵有许多——灾后重建虽然重要,但只是长期安置的第一环而已。因此,本文不用“灾后重建”而用“灾后安置”作关键词
(2) 从安置对象上讲,灾后安置又分为:灾民安置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安置。
(3) 从安置地域上讲,又分川内安置和川外安置。可行的地域安置途径无非三条:1) 安置全部在川内进行;2) 川内安置和川外安置相结合;3)全部出川安置。但现实和合理的地域安置途径应该只有一条——川内安置和川外安置相结合。
本文重点探讨二种出川的长期安置——即出川灾民的长期安置 和 出川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长期安置,兼及一点川内安置。
2、 二种出川的长期安置战略
总体战略包括:
(1)总体思想战略——将移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出川安置同西部大开发的核心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且在新建的地县或市进行集中安置,而不分散安置;
(2)总体组织战略——由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和各种力量积极参与的协同作战。
具体战略包括:
(1)鼓励尽可能多的灾民移民出川,鼓励尽可能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迁移出川,为此不惜代价。
(2) A 选址原则:在远离地震带的西部大开发的核心战略点附近布局“移民点“和“企事业点”;B 确定安置目的地:即在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和西藏等地的区域内——分别确定出川移民及出川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安置目的地。如果有必要,安置地县或市甚至可建在沙漠上。这可能吗?完全可能。毛泽东时代和以色列人在沙漠上建起的绿洲都不是极好的例证吗?
(3)多难兴邦——将移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川安置和 中华民族千秋大业的布局谋篇结合起来进行,是历史给予饱受磨难的中华民族的一个回报和机遇,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
(4)走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经济为辅的道路。
(5)由发达地区 对口帮助 安置目的地的建设,实现邓小平先富帮后富的伟大理想。
(6)资金来源:日益庞大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及“开源节流”的政策。
(7)提前做好应对西方攻击和讹诈的战略和策略。《如果中央政府真的做了符合中华民族核心利的英明决策,西方能不来攻击和讹诈吗?我们不怕就啥事没有》
二、正确区分 川内安置 和 川外安置
1、灾民的细分及合理安置的路径如下:
(1)孤儿——他们最值得同情,所以特事特办。1)年龄大于6岁不残疾或轻度残疾的,定点分配到四大直辖市中等教育水平以上的中小学,在学校吃住和生活,其心理康复由学校想办法解决,直到高中毕业,一切费用由当地政府负担。高中毕业后能够上大学的,一切费用由教育部负担;不能上大学的,由当地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生活;2)6岁以下无残疾的,只要有可能,原则上全部认养。除优先满足丧失子女而又不可能再生育的夫妻认养以外,就优先让发达国家的公民认养,因为从长远的角度估价,向国外放飞中华民族的优秀种子符合中国的长远利益;3)6岁以下残疾程度较轻的,分配给全国的特大城市,让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其学习生活及心理康复,也可将部分心理康复的任务交由民间组织;4)终身残疾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四川省政府对其终身负责。
(2)孤寡老人——无论残疾否,均可在四川境内建养老院赡养,让其在故土颐养天年。
(3)成年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可川内安置,也可经其本人同意随家庭其它成员川外安置。
(4)患各种慢性急病的——川内安置。
(5)除此之外的单身青年及青壮年家庭——政府鼓励其移民出川。
(6)中老年人——无论残疾否,不愿川内安置而愿随子女移民出川的,计入出川移民。
从以上的灾民细分可见,除孤儿以外,可将灾民划分为“可川内安置民”和“可川外移民”二大类,但这只是理论意义上的。如何进一步确定实际意义上各自的数量呢?这取决于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宣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国家尽快出台“川内安置” 及 “川外移民”的不同政策 供灾民选择
基本政策为:
1、“川内安置”的基本政策《主要针对那些不可能出川的人》
(1)用各种慈善捐款兴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及学校等。
(2)道路通讯电力等公共设施由国家及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兴建。
(3)尽可能地将灾后心理康复等工作交给民间组织。
2、对能够移民出川但选择川内安置的灾民的安置政策为:
(1)在一定的安置过渡期内,政府负责提供维持其最基本生活的生活补贴。
(2)过渡期以后,政府概莫能助。
(3) 但对出川打工的人,政府鼓励全国各地的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他们——但这只是个软约束。
三、制定鼓励川人出川的优惠政策
原来在川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哪些留在川内、哪些出川以及出川的具体目的地。由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充分协商后直接确定并公布。对于不想出川的员工,给予合理的补偿后让其自行解决生路;对于选择出川的员工,则除了享有下述普通出川移民的优惠政策以外,还可享有出川企事业单位自行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略)。以下是关于鼓励移民出川优惠政策的设想:
1、 国家对出川移民的 一般性的优惠政策如下:《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的政策》
请注意:以下优惠政策中最重要的、引力最大的是住房优惠和教育优惠。
(1)住房优惠:A 政府分配给出川移民一套已经装修过的移民目的地住房(包括房内最基本的固定生活用品),供其居住,不收房租,直到去世。家庭整体移民的,以家庭为单位供给;单个青壮年移民的,以个人为单位供给。供给面积可有一定差别。移民的义务是:第一代移民退休前必须在移民所在地工作和生活,待移民夫妻双方都去世以后,可以有条件地将所住房屋遗赠给自己的下一代——遗赠条件为:下一代(即移民第二代)大学毕业后立即回到该地工作和生活,直到退休,否则,国家将房屋收归国有。
B 对大学毕业即愿意回到其父母所在地工作的移民第二代,向对待移民第一代一样,国家继续分配给比移民第一代更大的住房,不收房租,直到去世。条件同样是工作到退休;此外,A已说明:“回乡”工作的第二代还可得到父母遗赠的一套房屋。
C 大学一毕业即自愿回乡工作的移民第二代去世以后,国家无偿收回其从父母(第一代)遗赠的住房(此时已经很旧了),同时将国家无偿分配给他们自己房屋的 产权 让渡给子女——移民第三代,任其居住、出租或出售。总之,这种政策设计的目的是:吸引连续二代移民在移民目的地工作和生活。二代以后,移民地县或市早已经欣欣向荣了。
(2) 政府负责安排移民的工作——无疑,新的移民地县或市的 从无到有的大规模建设 能够使绝大多数移民有工作可做,但这需要积极的组织和培训。如果仍有极少数可工作移民无法安排工作,由政府发给最低生活费直到安排正式工作为止。
(3) 给移民上“三险”。
(4) 教育优惠:移民下一代的教育——保证移民的第一代都能上大学,高考时,比照少数民族的考生加分。从幼儿园到大学全部免费。且在大学毕业后,只要愿意回家乡工作的,国家负责安排其工作。此条极具“诱惑力”,因为饱受中国文化熏陶的父母,为了下一代,从来都不惜牺牲自己。
(5) 移民目的地周边的开发——如耕种、绿化造林以及可能拥有的工业等,实行以集体所有为主的股份制——给每个移民一定数量的原始股份。
(6) 移民父母在原籍需要探亲的,每二年一次——给予一定的探亲时间并报销探亲路费(仅限于坐火车和坐汽车)。
(7)制定国家和移民之间的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的要点主要有:
1) 国家对第一二三代移民一般的详细优惠政策和移民需要承担的义务(上已述过,略)。
2)违约责任及相关处罚条例等。
2、针对不同地区的移民目的地,还可制定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
四、制定一系列鼓励川人出川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宣传政策
中国东南沿海一带超高的人口密度以及不断增长的就业压力,决定了人口西移一定是个历史趋势。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人口西移提供了一种保障;如果再加上西线调水工程-即引川藏之水到西北(但愿能实现)——以及国家鼓励人口西移的优惠政策(万分重要,暂略),则人口的大规模西移必定会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大力开发并移民西部是中华民族长治久安和保持欣欣向荣的最大的国内战略。有学者形象地将这个大战略称之为“再造中国”。宣传政策应该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
1、 西部大开发及人口西移的历史趋势。
2、 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对于移民致富的的历史机遇。
3、 中央政府的决心、意志以及出川的巨大优惠政策。
4、故乡美丽,故土难离,然而故乡和故土位于地震带上却是个事实。大灾告诫每个人:生命最宝贵,安全为第一。
5、故乡美丽,然而封闭。因为封闭,所以难能富裕
6、而国家高起点的移民优惠政策是步入更加富裕的坚实起点。
五、“出川移民”选择移民目的地——确定各移民目的地的移民总量——迅速移往目的省或自治区的大中城市开始过渡——同时规划设计和建设所有移民地县或市 以及 与移民地县或市相连接的各种基础设施。
1、(1) 中央政府向符合移民条件的灾民提供移民优惠政策,同时进行细致入微的宣传工作,让他们在移民出川和川内安置之间作出抉择。但一定要遵循自愿的原则,绝对不能搞强迫移民。
(2) 国家和所有选择移民的人签订合同。
(3) 分类统计确定各地移民目的地的移民总量和结构总量。同时确定在过渡期内所需周转房的面积总量和房式结构总量 以及 移民子女所需的所有教育信息等,上报中央政府。
2、中央政府向接受移民的各省和自治区下达正式移民过渡指令;
3、接受移民的各省和自治区政府以最快的速度在当地的大中城市落实房源和移民子女上学等问题。
4、 最重要的周转房能够在短期落实吗?没有问题:因为全国各大中城市空置房的存量都很大。地方政府可以相对的低价租之(出租人可免税),如果地方政府在财政上有困难,中央财政予以补贴。周转房源落实的时间有一二个月足矣。
5、 周转房源及房内固定的基本生活用品及移民子女的上学问题一旦落实,各地方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将移往本地区的目标移民安全转移过去并进行妥善安置。
6、 待移民地县或市建好之后再行整体搬迁,从而胜利实现最终移民的目的。
六、“出川移民”安置设想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同西部大开发战略及人口大西移的趋势相吻合。同国家的最高利益相吻合。
(2)、有利于可能的反侵略战争——尤其是打大战、打核战。
(3)、有利于移民及其子孙后代的幸福安康。
(4)、是中华民族团结互助、自强不息的象征。
2、可行性
(1)、移民目的地的地价极低。
(2)、所有移民地县或市的设计、原材料采购及建设均可采用整体打包招标的方式来进行。这样,可保证整体的建设成本处于低水平。
(3)、实行发达省市对口支援移民地县或市建设的办法(将现在正在实行的对口“位移”一下即可)——部分实现邓小平“先富帮后富”的伟大理想。
(4)、作为中华民族真正伟大的“形象工程”——接受海内外炎黄子孙的捐赠。
(5)、最关键的是:中国不断发展壮大的综合国力能够提供可实现的根本保障。
七、综上所述可见——《结语》
1、 将移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出川安置同西部大开发的核心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且在新建的地县或市进行集中安置、而不分散安置的总体战略思路不但可行,而且对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而言,功在千秋,润泽万世。
2、 如果中央政府对 出川灾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安置 做上述的战略和策略抉择,在几个月之后的金秋时节,那些选择出川的灾民就会全部顺利地 到达移民的目的省或自治区的 大中城市进行安置过渡期的居住和生活了。而5-7 年之后,一座座崭新的移民地县或市 就会在祖国西部空旷而广袤的大地上拔地而起。那是何等伟大的气象啊?
3、 如果中央政府对 出川灾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安置 做上述的战略和策略抉择,将会极大地拉动GDP的上升,而这种GDP不但是没有任何水分干干净净的GDP,而且是 与其等值GDP的成百上千倍的GDP,何乐而不为呢?
4、 最后,还有一点余言未尽。如果中央政府对 出川灾民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安置 做上述的战略和策略抉择,那么中央政府还可以在已有的宏大气魄之上再增添几分宏大——考虑计划吸引更大数量不适于人类居住的 非川地区的 公民以类似的方式移民。
《全文完》
非非毛 于2008.05.29晚-5.30 上午(二稿)
2008.5.31晚 -6.1凌晨1.20(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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